xx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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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为了使公司员工能在本职岗位中严格按照公司要求来工作,特实施奖惩制度并遵守“有章可循、有规必遵 、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有责必究、治纪必严”的原则。切实做到:奖勤惩懒、优胜劣汰,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工作效率和优良服务,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服从和履行。本制度将做为公司对员工月考评考核的基本依据。(本制度不约束员工工作时间外)

  一、奖励制度

  目的: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奖励事项分类:

  1、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做出制定)

  (1)全勤奖

  凡正式员工(自转正之日起计算),连续三个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奖励50元。

  (2)考评考核月评奖(最终以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能按公司要求并且高标准的按质完成工作,在部门内考评考核分数不低于100分并且排名在最前者,部门负责人可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员工奖罚审批表》进行考评考核奖励50元-100元。(每部门每月一个名额,没有符合条件的空缺)

  (2)考评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按公司要求并能高标、高质的完成工作,经常受到直接领导人表扬,并且连续三个月在部门内考评考核分数不低于100分并且排名在最前者,部门负责人可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调薪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办审批同意后,奖励100-200元。

  (3)考评考核优异提升奖

  在考评考核年度内连续六个月被评为优秀员工,则考虑该员工内部职务提升并加薪100元---200元/月。

  (4)工龄工资奖(一年更变一次)

  按原金帝标准实施,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岗位补助工资40元/月,岗位补助工资最高上限到200元封顶。例:入职工资1500元/月,入职满一年后1540元/月。

  (5)保险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6)体检

  入职满两年的员工,每年可免费做一次常规型体检。

  2、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作出决定)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并经采纳实施卓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5)勇于负责,善于处理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完成紧急任务者;

  (6)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7)增收节支,创经济效益卓著者;

  (8)在工作上进行有益的发明、创造、改良和研究者;

  (9)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成绩良好,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

  (10)为公司做出显著功绩者;

  (11)检举贪污、收受回佣之行为得当者;

  (12)具有显著领导考评考核者;

  (13)敢于检举违规或制止损害公司利益得当者;

  (14)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满意的服务,为树立当代优质服务品牌做出突出贡献者;

  (15)热爱公司,关心公司,有较强的主人翁和责任感;

  (16)准章守纪,半年内未受各种行政处分并且考评考核得分在一百分以上者;

  (17)模范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指令,执纪严格,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

  (18)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二、处罚制度

  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实施末位淘汰,特制定此制度。

  处罚扣分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处罚扣分方式:

  (1)警告;(2)记小过;(3)记大过;(4)辞退;

  处罚扣分事项分类:

  1、一般处罚:

  (1)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4(含)分钟以上59(含)分钟以内者,每分钟按1元/分钟记扣,单次不能超过5(含)分钟,超出按1元/分钟记扣。

  (2)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电影等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的;初次口头警告扣5分,其次每次扣10分,一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者记小过一次。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班的;初次扣5分并警告,其次每次扣10元并书面警告。

  (4)浪费公司财物(不限于外出不关显示器,下班未关电脑、空调、灯等);初次扣10分并书面警告,其次每次扣20分并记小过一次。

  (5)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计划、总结、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初次扣10分并警告,其次每次扣20分、40分;屡犯者减薪或调岗。

  (6)开会、培训、公司活动无故迟到、缺席;通报批评,每次扣10分并警告。

  (7)凡报销通信费者,无故不接听电话或关机,每次扣5分并警告;一个月内发现两次取消该月话费补贴;

  (8)不按规定着装,不按要求接听电话;初次警告扣2分,其次扣5分并记小过。

  (9)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扣20分并记小过。

  (10)由于个人原因被客户有效投诉的,影响公司声誉的;通报批评,每次扣50分,严重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11)不服从公司调度和管理;通报批评,每次扣50分,严重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12)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公司所分配工作任务;通报批评,每次扣30分;三次以上者给予留用察看或辞退的处分。

  (13)工作态度不认真(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听收音机、录音机、看报纸、吃零食等行为);每发现一项扣20分。

  (14)当班期间着工服干净整齐,皮鞋干净、光亮,并佩戴工牌(工牌标准按公司要求佩戴),没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5)员工头发应洁净、整齐、无头屑、色泽自然,不染与工作身份不符的特殊色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6)男员工位短发,不烫发,要求前不过眉、侧不盖耳、后不过衣领,没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7)女职员的发型,要求大方、文雅、庄重、梳理齐整,不披肩散发,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在一线岗位上以统一发式为最佳。

  (18)男职员:要求每日剃刮胡须;女职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19)在工作场所内不吸烟、不饮酒和吃零食,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3分。

  (20)衣、裤口袋整理平整,不得卷起裤脚、衣袖,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21)领带:工作时间男员工必须系公司配发的领带,平整端正,领带大箭头以正好盖过皮带扣为宜;如佩戴领带夹,需夹在衬衣自上而下第四个扣子处,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22)皮鞋:男员工着黑色皮鞋(保安巡逻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着黑色布鞋或黑色运动鞋),袜子颜色为黑、深兰或深灰色,皮鞋每日必须擦抹光亮,无灰尘,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23)当班期间穿拖鞋或脚后跟不提起穿鞋的,每发现一次不符合的扣5分。

  (24)饰物:上班时间不佩戴影响工作或形象的首饰及饰物,如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2分。

  (25)早8点至晚17点,保卫岗位均为站岗执勤,禁止坐岗,如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2分。

  (26)市场下班后,保卫岗位可以是情况适当坐岗执勤,但坐姿要符合公司的礼仪手册要求,否则每发现一次扣3分。

  (27)男职员站立时,抬头,目视前方,挺胸直腰,双肩摆平,双臂自然下垂,双脚并拢直立,也可以双脚打开与肩同宽,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

  (28)女职员站立时,抬头,目视前方,收腹挺胸,双腿并拢直立,脚尖分开呈“v”字型或丁字型,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

  (30)“三米之内见微笑,一米之内听问候”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3分。

  (31)各类签到表提前或晚签超过30分钟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2)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制度,其他应给予处罚事项的;违反公司礼仪手册的。

  2、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货款和重要物品、设备;无条件照价赔偿,并每次扣50分并记大过(视级别不同而定)。

  (3)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处理,留用察看或辞退。

  (4)泄露公司机密;视情节程度减薪、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视情节严重程度降级留用察看或辞退。

篇2: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某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 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 酒店对第十三条 (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 惩戒

  第十八条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 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 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条 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篇3:大酒店员工奖惩条例

  某大酒店员工奖惩条例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工作效率及优良的服务,酒店特制定如下奖惩条例,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执行。

  嘉奖晋升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或晋升;

  1.对改革酒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予以奖励:

  1.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宾客表扬者;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国家财产,他人及宾客生命财产安全,能见义勇为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拾金不昧者。

  7.就酒店的经营管理有改革创新贡献者;

  8.在工作岗位有发明创造者。

  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凡第一次触犯甲类过失,部门主管督导人员会发出口头警告,并视情节给予签"违纪单"处理。若重复再犯,员工将被发出书面警告,如此类推,最高处分为即时开除。

  2、书面警告

  适用于六个月内三次重复违反甲类过失,或第一次触犯乙类过失。《员工过失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将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员工警告通知书》由部门经理提出,总办主任签发,并列明处罚细节,员工须于警告通知书上签名,代表知道此《警告通知书》的发出,《警告通知书》副本交受处罚的员工,正本由总办存档。若警告通知书发出半年后,该员工表现符合酒店要求,其部门经理可考虑取消该警告书。取消警告由员工本人提出,部门批准,最后由总办审核。

  3、最后警告

  经发出一次书面警告后,如六个月内再犯同样或其它过失,员工将被发出最后警告,若其仍不知悔改,可被立即开除。

  4、无薪停职

  (1)以不超过15天为限。

  (2)以等待酒店决定是否开除该员工,并须于每天早8:30分下午16:30分到所属部门报到。

  (3)以等待刑事案审讯的判决结果(在此情况下,酒店可延长停职期直至有审讯结果为止)。

  5、即时开除

  凡犯有丙类过失或在最后警告发出半年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酒店规定,便会被

  即时开除,即时开除可在全无通知的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甲类过失

  (1)仪容不整;

  (2)上班不穿整洁之工作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实习证)或员工证;

  (3)非特殊情况下使用指定之人员通道;

  (4)非特殊情况下使用客用设施;

  (5)不执行部门主管之工作指示或不服从工作调配;

  (6)当值时间使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7)当值时间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报刊等;

  (8)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逗留;

  (9)高声喧哗发出不必要之声浪;

  (10)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

  (11)当值时间扎堆聊天;

  (12)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不佳;

  (13)拒绝酒店总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检查;

  (14)私自更换当值时间;

  (15)轻度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

  (16)穿工服外出办私事;

  (17)擅离工作岗位;

  乙类过失

  (1)当值时间睡觉;

  (2)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记时卡;

  (3)因疏忽不小心损坏、损毁酒店或客人财物;

  (4)留异发、染发(非黑发);

  (5)吵闹、污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酒店安宁;

  (6)未经客人允许擅入客房;

  (7)非法触动防火报警系统及动用防火设施;

  (8)拾遗不报;

  (9)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之食物;

  (10)不礼貌地拒绝上司的工作指示;

  (11)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13)在酒店内售卖私人物品;

  (14)擅闯禁区;

  (15)未经批准在酒店内派发任何种类之标语或印刷品;

  (16)未经批准擅自休假;

  (17)用不正当手段索取小费、报酬;

  (18)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

  (19)违反吸烟条例;

  (20)严重违反保密规定。

  丙类过失

  (1)贪污、索贿、行贿;

  (2)殴打他人,或互相斗殴;

  (3)侮辱威胁他人;

  (4)私换外币;

  (5)涂改、假造单据、证明;

  (6)作不道德或猥亵的交易动作;

  (7)参加*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

  (8)组织及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

  (9)危害酒店任何人士;

  (10)携带、收藏、传播一切禁品;

  (11)参与赌博;

  (12)对顾客粗暴、无礼或服务态度恶劣;

  (13)恶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

  (14)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15)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16)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17)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法规;

  (18)偷盗酒店、客人或同事之物;

  (19)未经批准,私自将工作锁匙带出酒店;

  奖惩程序

  1、督导部门发现员工符合奖励条件或违反酒店有关规章制度时,即找有关当事人进行谈话,然后将有关的奖惩事项通知至所属部门,并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

  2、部门在收到督导部门的有关奖惩通知后,应马上找当事人核实并了解有关的情况,于三天内将处理意见(必须符合《员工手册》有关的规定)答复督导部门,并与督导部门商定处理办法。

  3、当事部门逾期不答复督导部门的奖惩通知,对有关当事人的奖惩处理即以督导部门意见以准,作自动生效处理。

  4、如果奖惩事项是由当事部门发至督导部门,当事部门则需列明当事人的奖惩具体原因,开附上处理意见,由督导部门找当事人进一步核实并了解有关情况后,与当事部门商定处理办法。

  5、当督导部门与当事部门对员工奖惩的处理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最后的处理办法由总办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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