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
1、奖励表现突出和有一定业绩的员工给予荣誉或物质以资鼓励,奖励的种类公为表扬、嘉奖、记功;授予优秀员工,模范员工等荣誉称号。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重奖,并分别给予记功晋级,授予称号:(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制作)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见义勇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做出突出贡献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等奖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奖励(工资的1%--50%)。(1)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的对外社会影响。
(2)能严格履行职责,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热情周到服务受到客人(业主)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者。
(5)开源节能,降低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客人(业主)安全、见义勇为或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8)拾金(物)不昧者。
(9)参加上级领导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或通报表扬者。
(10)其它各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对公司有利者。
4、奖励方法:凡记功,授予称号或适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员工,经部门推荐,并须填写"奖励登记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存入人事档案。经评定和批准授予"优秀员工"者,可获凯发一触即发的荣誉证书、奖品、奖金等。在年度总结大会上举行"全年最佳员工"表彰仪式。
惩罚
惩罚是对有过失的员工给予的处分、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停职、辞退和开除。
一、凡第一次发生以下过失的由部门主管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罚款(工资的1%--5%)。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店不出示工作牌,乘坐电梯者。
2、服务时间在客人(业主)面前打哈欠、伸懒腰、剔牙齿、挖鼻孔、剪指甲者。
3、不注意节约器材、水、电、饭菜,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者。
4、上班时间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内吸烟、吃零食、嚼槟榔者。
5、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6、未经批准穿着制服、工鞋离开公司外出者。
7、非因公事,从大堂正门出入,非穿工作制服在大堂走动者。
8、不遵守员工宿舍及更衣室、员工餐厅的规章制度者。
9、不按公司仪容仪表标准上岗者。
10、下班后或休假在公司范围内无故逗留者。
11、上班时串岗、离岗、成堆聊天、睡觉、看电视、收听录音机或看书看报刊杂志者。
12、在公司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影响公司形象者。
13、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者。
14、无故迟到、早退或上下班不打卡、代打卡、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者。
15、擅自调整班次、 休息者。
二、凡违反下列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其以上管理者填写"员工过失单"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工资的5%--20%),多次重犯者予以辞退。
1、工作散慢、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客人(业主)不使用服务敬语者
2、对同事和他人使用侮辱性语言威胁、恐吓、强制干涉其他同事者。
3、待客不尊重、不礼貌、不耐烦、不理睬客人(业主)或与客人(业主)争吵者。
4、将公司或业主财物遗失、损坏没及时报告,故意对调查提供错假信息者。
5、擅自移动(挪用)公司财物者。
6、利用工作之便与业主拉关系,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业主家中者。
7、未按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操作者。
8、不服从上司指挥、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声誉者。
9、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门卫人员查包、私带公司物品离开者。
10、未经允许带亲友在宿舍住宿或用餐,在公司内参观逗留者。
11、未经许可擅自涂改、张贴或撕扯公布拦上的通知、文稿者。
12、未经允许私自配备公司钥匙者。
13、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或在禁烟区吸烟,不爱护公共卫生者。
14、员工之间谈恋爱者(将其中一方调出公司)
三、凡违反以下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立即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协商报总经理,视过失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作出经济处罚(工资的10%--100%)或停职、辞退开除等处理。
1、在公司内销售私人物品。
2、影响公司荣誉的任何言行举止。
3、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的机密性资料、商业机密。
4、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聚从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5、因违反公众道德或触犯法律,司法机关拘留或判刑。
6、蓄意破坏(危害)公司、客人(业主)或同事的财产等。
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事故或严重损失。
8、疏忽职守引起公司或客人(业主)严重经济损失。
9、向客人(业主)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10、在公司范围内或上班时间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11、擅自动用、改变安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违反防火及安全条例。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正常调动。
14、滥用职权、苛克下属造成恶劣影响。
15、偷阅、传阅和私藏黄色书刊、*书刊、书籍和音像制品。
16、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贪污或挪用公款。
17、携带使用禁品、毒品或有吸毒现象,或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者。
18、触犯国家法律。
四、取消处分
受警告以上处分一律填过失单装入档案。受处分后,本人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可以撤消处分。::一旦撤消处分,即可从档案撤出处分卡片。撤消处分按处分权限执行。撤消处分的最早时间:警告处分不少于己于人个月,记过处分不少于3个月,记大过处分不少于6个月。有特别突出表现者,竟总经理批准撤消处分的时间可以提前。
五、处分作用期限
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者,当年奖金不能全额享受。凡上半年受过一个警告处分者,半年奖金享受30%,收记小过以上处分者奖金全免。年内受一个警告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70%,受记小过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30%,受记大过处分者,年终奖金全免。凡因改正错误表现突出而被撤消处分者,从撤消之日起的奖金发放不受影响。
六、员工申诉权
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自宣布之日起3日内想本部门进行调查,并自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最后的决定。人事部对申诉事件未做决定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如果人事部超过30日未作答复,申诉者可直接想总经理申诉。主管部门对申诉者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慎重处理。
篇2:物业保安培训:奖惩制度
物业保安培训: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 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著。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三节 行政处分
一、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或撤职、停职停薪、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扣以(30-50元)的处罚。
3、记过: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记过处分,除扣以(50-100元)的处罚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位于10%末位范围及员工违规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停职停薪。员工违规除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6、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7、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由各部门经理书面提出,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8、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三、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四、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五、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六、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本册第二十一条第3点“丙类过失”)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主任级以上员工(含主任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七、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篇3: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某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 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 酒店对第十三条 (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 惩戒
第十八条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 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 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条 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