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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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lx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1 制度内容

  1] 核算责任范围内各单元客户每月应收取的物业管理费额度。

  2] 在自来水公司抄表当天同步抄录责任范围内各单元客户水表读数(注意:一定要同步抄表),并核算客户每月应收取的水费,注意因季节不同可能出现的水价波动。

  3] 由客服主管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电梯互感器式电表读数核算出各梯位每单元应分摊的电费均摊。电梯起始层位于没有架空层的地面一层的单元不分摊电费,有架空层的一层、起始层在地下室的地面一层应缴纳电梯电费。

  4] 客服部应每月及时在梯位公告栏公布当月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明细。

  5] 根据物委批文规定决定是否收取公共水电费分摊。

  6] 客户缴费时根据费用性质的不同分别开具发票和收款收据。

  7] 收费完毕后应及时在《收费台账》上登录各项收费明细,收费时间及签署收费人姓名。

  8] 客服助理收费金额超过300元以上时,应主动向财务部结款。

  9] 因笔误等原因造成的发票、收款收据作废,应将四联单一并保留,用钉书机钉在原处,待整本发票用完时交还财务。

  9] 发票、收据丢失按渎职处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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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项目收费管理制度(国优)

  物业项目收费管理制度(国优)

  制度内容

  1] 核算责任范围内各单元客户每月应收取的物业管理费额度。

  2] 在自来水公司抄表当天同步抄录责任范围内各单元客户水表读数(注意:一定要同步抄表),并核算客户每月应收取的水费,注意因季节不同可能出现的水价波动。

  3] 由客服主管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电梯互感器式电表读数核算出各梯位每单元应分摊的电费均摊。电梯起始层位于没有架空层的地面一层的单元不分摊电费,有架空层的一层、起始层在地下室的地面一层应缴纳电梯电费。

  4] 客服部应每月及时在梯位公告栏公布当月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明细。

  5] 根据物委批文规定决定是否收取公共水电费分摊。

  6] 客户缴费时根据费用性质的不同分别开具发票和收款收据。

  7] 收费完毕后应及时在《收费台账》上登录各项收费明细,收费时间及签署收费人姓名。

  8] 客服助理收费金额超过300元以上时,应主动向财务部结款。

  9] 因笔误等原因造成的发票、收款收据作废,应将四联单一并保留,用钉书机钉在原处,待整本发票用完时交还财务。

  9] 发票、收据丢失按渎职处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公司损失。

篇3:物业收费管理制度(2)

  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目的

  物业收费是指收取业主缴纳的各项费用,主要用于物业服务设施的维护管理、公共设施设备更新以及社区环境卫生等各项管理费用和开支。

  二、收费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

  2. 业主大会决议;

  3. 物业服务费会计核算办法;

  4. 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规定等相关规定。

  三、收费标准

  1. 物业管理费:根据业主大会决议确定,按照楼层、面积、品牌、位置等不同情况具体收费,每月缴纳。

  2. 公共维修基金:按照楼层、面积、品牌、位置等不同情况具体收费,每年缴纳。

  3. 垃圾清运费:按照每户每月次数计算,每月缴纳。

  4. 保安、保洁等服务费:根据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按照一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计算,每月缴纳。

  5. 其他费用:根据物业服务项目确定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注:以上收费标准及收费项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及收费项。

  四、收费流程

  1. 开立收费通知书: 物业管理公司在每月初依据楼层、面积、品牌、位置等情况将当月的收费通知书开具、制作、列席会议,并交由物业服务人员发送或邮寄给每个业主。

  2. 收费提示: 物业服务人员在每月初将收费通知书发送或邮寄给业主,并提示业主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3. 缴费: 业主在收到收费通知书后,应按时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

  4. 确认收费: 物业管理公司核对收到的费用是否与缴费通知书一致,如核对无误则确认收费,并将收费情况及时记入账簿。

  5. 拖欠管理和催收: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业主信息后,立即进行电话催缴或上门催收,对于拖欠费用超过三个月的业主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处理。

  五、收费规范

  1. 收费应公示透明、公正合理,不得擅自涨价或提高标准;

  2. 定期公布收费标准和项目,如有变动,要及时通知业主;

  3. 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业主缴纳费用;

  4. 业主应当接受收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5. 物业公司应做好收费记录和登记,保证账务清晰、合理;

  6. 物业公司收取的资金应当及时上缴管理;

  7. 物业公司不得挪用业主收费,不得用收取的费用为自己谋取私利;

  8. 对于涉及收费问题,应积极解答和处理,并及时回应业主。

篇4: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3)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鄂价费[20**]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按鄂价费[20**]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规定:手术科可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手术科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可按照医院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具体加价率执行省定标准:“购进价在1000元以下的加价率为8%;1001至5000元的加价率为5%;5001元以上的加价率为3%”。

  八、明确医疗收费管理职能。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审计科、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药品零售价和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确管理职能:医用耗材价格由设备科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药品调价由药剂科按国家规定专人负责调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各科室录入员及各科室物价管理员把关。

  在医疗收费管理中,因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相关科室未及时调整价格的,造成违反收费标准,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九、住院病人的住院时间确定:⑴按省鄂价费[20**]24文件和武价费[20**]23文件号规定,“住院时间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⑵在院内需转科的病人,当天只能收取一次的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上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入科室收取,下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出科室收取),转科病人不可以多收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级别;⑶病人在办理出院当天,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可按武价费[20**]23号文件规定:如病人出院当日接受医院提供的上述各项医疗服务,医院可收取相关费用;如医院当日未向出院病人提供上述各项医疗服务,不得收费。

  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⑴、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

  ⑵、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⑶、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⑷、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⑸、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十一、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医院管理人员《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⑴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

  ⑵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违反收费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的。

  ⑶没有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有提供医疗服务而未收取费用的或漏收费的。

  ⑷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

  ⑸科室和个人私自进药、卖药,及药品购买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⑹其他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同时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医药价格调整、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收费行为;要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还要建立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等。

  十二、本制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5:医院收费员管理制度(2)

  医院收费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各项环节管理,以病人为中心,强化医院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充分发挥财务的核算、监督职能作用,根据我国的《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北京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门诊收费员在医院财务科领导下,做好收费和门诊结算工作。收费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单位计算机收费系统操作及本单位执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财务部门制定的内部操作规程,熟悉收费和物价管理中的相关专业知识。

  2.门诊收费员负责处理门诊病人各类款项的收取、核算、结算等。务必做到快而准,减少病人的排队交费时间,门诊收费员准确按处方项目收费,做到不漏收、不重收、不多收。做到科目准确,数字清楚,字迹清晰,收费凭证完整,装订整齐。

  3.收费员要对自己使用的印章、医疗收费收据、帐单以及现金负责,必须妥善保管,严加防范,防止失窃。每日两名专人负责收费,由药房当日夜班人员和下夜班人员负责收费,各自实名制使用本人的登陆账号进行收费,并在收费登记本上登记签名,登陆收费系统后领用当前使用的收据发票号段,必须专人专用,不互相串用,否则追查票据人的责任。收费票据要按规定顺序使用,上下联内容金额必须相符相等,如发现在收据上弄虚作假将严厉处罚,作废的单据要在废票上注明“作废”字样,不得随意撕毁。当日门诊票据在每日收费结算后,要登记起始号、截止号,每天的起始号要同上一日的截止号顺序完整,不得有空缺,当日的门诊票据要与财务室人员双方核对、签字,全部收回财务室核对准确后,保存备查。

  4.收费员必须要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待人,不与交费人争吵,对交费人的询问要耐心解答,工作认真负责,保持科室安静,禁止喧哗说笑,收费中要思想集中、坚持唱收唱付,收、付款当面点清,否则与患者发生纠纷追究收费员责任。在收费中,遇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收费窗口时,将窗口放置“暂停收费”标示,钱款妥善保管,暂由另一边收费窗口单独收费,两个收费窗口不能同时停止收费。

  5.每日收费完毕,门诊收费员将当日收费金额进行汇总,正确地打印门诊结算报表并及时上报财务科。做到日清、日结、日对,坚持每日清库,禁止积压。当日现金不得留存在收费室或收费人员处,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不得挪用收费钱款,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借款给任何人员。每日门诊结算单一式二联,连同现金或银行结款单交财务科,日报表由财务科相关人员核对认可并签字后,一联留门诊收费处作为交款收据,一联留存会计记帐。每日结算后,与下一日收费人员共同清点收费用的周转金。清点清楚后,由次日收费人员妥善保管周转金。

  6.缴费后,需退款的,与主治医生协调,并经相关业务科室,签字同意后,方可到收费处退款。包括门诊药房发药人员、医技、护理科室当班人员、经治医生和财务人员的签名,并注明退款原因、退款人签字,经相关人员批准签字后,退款给患者。收费人员及财务科根据退票内容,详细登记,其中退票时间、退票人、退票金额,首诊医师,登记齐全后方可退票。每日收费处结算收入时,认真核对当日门诊收费票据,将每日发生退费的正负两张收费单据与结账单据一同交给财务人员。

  7.收费员负责住院押金收取及出院费用结算。收费员根据医生开具的收住院证明收取相应住院押金,在收住院证明盖章后,交护士办理住院登记,再将收住院证明换取电子打印押金收据,一式两联,一联收费人员留存并登记,每日结账时与钱款一并交给财务科,一联交由患者保存,作为出院结算凭证。

  8.住院患者出院结算时,由护士和药剂科核对病人治疗及用药情况是否合理,护士审核通过后,由药剂科打印收据及住院清单,收费人员收回患者的住院押金收据,按照住院结算收据及住院清单提示的退款金额将钱款退回给患者。每日与财务科结算,并将住院处方、住院结算收据交财务科备查。

  9.财务科及药剂科定期联合对门诊、住院收费流程、各项登记及票据的保存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完善收费流程。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工作不足,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收费人员按时交接班,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态度热情。做好科室和桌面清洁卫生,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做好计算机维护保养和科室安全用电工作。否则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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