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汽车站站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站场的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站场经营者、车辆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进本站所有参运车辆及经营业主,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
所有进站参运车辆必须保证各项手续齐全,技术状况达到参运要求。
第四条
所有进站参运车辆进入站场后应遵守站场管理制度,服从站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安排,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摆放。不听劝告,强行将车辆乱停乱摆的,每次罚款50-100元。
第五条
所有发班车辆必须在站方指定区域内发班,禁止在站场内随意摆放或四处游动喊客,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六条
参运车辆按规定的线路、班次、发车时间运行,并悬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线路牌,严禁悬挂自制线路标志牌,路单由车站签发,如实填写,随车携带,并按规定回收、保管。所有车主及其他人员不准在站场内外强行拉客、堵客,严禁将旅客使出站外上车等现象,违者除补足票款外,每人次罚款50-100元。
第七条
加班由车站统一调度安排,车辆如需报停班次、调班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班发车的,应提前通知车站并经车站同意,否则按塌班、误班处理,每趟次罚款500元。
第八条
参运车辆应按核定座位载客,严禁超载,超载部分应转驳给其它车辆或由车站另行安排车辆加班。
第九条
未实行劳务费包干的车辆一律由车站统一售票,主动接受车站运管稽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补票或强行冲关,违者罚款1000元。车站开出的三联单由运管上车核对人数检验无误并盖上稽查章后,才能在县公司财务结算,否则一概不予结算。
第十条
车辆经营者必须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严禁辱骂、殴打站场管理工作人员、旅客及其他经营者,严禁聚众打架~,堵车堵门,破坏公共设施等扰乱正常运输生产秩序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所有进站下客的车辆,必须开到指定的下车区下客,以免造成通道堵塞和车主间不正当竞争,凡是进入站场内拉货、接旅客的人力板车、机动三轮车、货的必须持运管办核发的进站证方可经营,但不得一哄而上或随意乱窜、乱摆,违者将取消进站资格,其他车辆特别是摩的严禁进入站场,小商贩和擦皮鞋者严禁入内。违者视其情节罚款10-50元。
第十二条
非劳务费包干车辆经营者不许以任何形式收取票款,也不得接受站外“票贩子”送来的旅客,不准雇人喊客及拉客、抢客和欺骗甚至侵犯旅客人身权利的行为。旅客购票采取自愿的形式,如需讲价由车站叫来车主当面协商后买票。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第三章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
车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为进站经营的运输车辆、车主和旅客提供服务。
第十四条
车站应加强对站场的管理、以“三优”、“三化”为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站场环境,切实抓好治安管理,为车辆经营者和旅客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条件。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x物业公司新员工试用期与转正管理办法
x物业公司新员工试用期与转正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实现zz物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帮助新员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与转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试用期管理办法。
三、职责分配
1.总经理
1.1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
2.1指导试用期与转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3.综合服务部
3.1负责组织新员工试用期与转正的组织管理工作;
3.2负责试用期中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3.3负责外派人员的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
3.4负责新员工转正过程中的审批组织工作。
4.用人部门
4.1具有对新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四、程序和内容
(一)新员工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聘用的新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试用期也不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之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员工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3.试用期间公司在经过考核之后,若认为不符合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薪酬福利
1.新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为基数的80%,转正后按100%发放。
2.住房公积金转正后次月缴纳,社会保险到职后当月缴纳。
(四)试用期新员工融入计划
试用期间,公司开展相应活动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到公司氛围中来。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估
1.各管理上级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通过工作计划与定期谈话对新员工的绩效与能力进行深入了解;在新员工转正审批时主管上级提出考核结果与转正意见;
2.对于外派人员的新员工,由综合服务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专门的试用期考核,包括任务绩效考核与'德能勤廉'考核两部分,各占50%权重。
(六)试用期沟通反馈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综合服务部和主管上级应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并对其绩效与能力进行反馈。
(七)新员工转正
试用期员工须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级递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八)转正程序
1.试用期员工须围绕本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撰写转正述职报告,重点应包括:实际工作成果与不足,对公司凯发一触即发的文化的理解,转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上级应对《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的内容进行初审,提交综合服务部进行复核;
3.综合服务部与申请人的上级进行沟通,综合服务部审核通过后,请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进行复核。
4.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5.根据各方审核与审批意见,由综合服务部对新员工进行沟通,指出优点与不足。
(九)提前转正
1.公司可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前予以转正。提前转正时,应由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相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报综合服务部;经综合服务部审核后,由综合服务部通知试用期员工,并发放《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实施正常的转正流程;
(十)未获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不能通过审批的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综合服务部应在决定做出后,试用期结束前通知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和其本人,并办理离职手续,详见《zz物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五、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试用期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篇3:投资开发企业薪资考核管理办法
投资开发企业薪资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工作责任,提升员工素质,结合银河公司管理大纲的编制,特订立《xx企业薪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通过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价手段,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努力程度及工作效率和效果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促进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帮助每个员工提高工作效能与工作
胜任能力,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公正、开放、透明,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凯发一触即发的文化,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与归属感,激发员工潜能,强化公司的运作体系和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以员工岗位职责和每月工作任务为标准,综合考核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员工的岗位胜任程度。对员工的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并考核各部门的绩效。
二、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为考核管理的最高权利组织。董事长办公室为考核管理的日常执行单位,负责月度考核表格的收集、汇总,日常抽查,年终考评的组织以及与考核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年终由董事长授权董事长办公室另行组织员工年终考评考核组,为非常设机构。负责年终考评的审定
三、考核维度与周期
第五条:考核分为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每一类下再具体拟订不同的考核测评指标。按百分制打分计算。
第六条: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月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周期为月度。综合能力素质考评以年度综合考评的形式进行,考核周期为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业绩指标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周期为一个业绩考核周期。
四、考核办法
第七条:月度工作考核:
1、采用直线考核法,由被考核者的相关上级依据岗位职责和月度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和及时性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副总由总经理进行考核。
2、员工每月根据部门的整体工作目标拟订出各自的工作任务,经经理签批后作为月度工作任务书下达,月底按任务书进行考核。部门经理作为各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部门的工作负责,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为部门经理的工作任务书,作为部门经理月度工作考核任务。
3、员工的年薪中的30作为月度工作考核,按月均分为百分制,进行考核,以年薪2万元为例:2万元×30=6000元÷12÷100=5元,即该员工每一个考核分为5元。年薪越高,考核分所占金额越大。
4、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员工应遵循的员工守则,依据相应的考核标准按月考核。
5、考核工资次月发放。
第八条:年度综合考评:
1、采用全体员工无记名填表,考评组综合汇总的方式进行。
2、年度考评分为优异,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层级。
3、考评结果作为次年度员工薪资等级确定的依据。优异可晋升一级薪资,称职和基本称职维持原由薪资等级(连续2次被评为基本称职的视为一次不称职),不称职的将调低一级薪资。
第九条:业绩指标考核:(具体办法及指标由财务部另行拟订下达)。
第十条:在逐月考核评分的基础上,全年累计综合评分即为自然生成的总分,作为年终员工“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时间
第十一条:月度工作考核于次月3号前完成,并将考核表报送董事长办公室。年度综合考评于次年的1月30日前完成。业绩指标考核以完成一个业绩周期后,具体时间原则上与年度考评同时。
六、申述及处理
第十二条:如有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董事长办公室或直接向董事长申
述,要求复议。如有必要可召开董事会进行讨论,董事会为最终裁决
七、附则
第十三条:本考核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暂定一年,原有的考
核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具体考核标准另行拟订。
附:一、员工使用类:
《员工月度工作目标考核表》
《员工月度工作目标考核表评分标准》
《员工年度综合能力素质考评表》
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使用类:
《月度工作计划书》
《月度工作目标考核表》
《月度工作目标考核表评分标准》
《年度综合能力素质考评表》
xxx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篇4:f物业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f物业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更好的做好培训管理,有序的统筹安排培训课程,建立培训档案,促进培训工作的开展,特制定《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3.定义 无
4.职责
办公室培训专员负责培训积分的管理工作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培训积分的计算方法
5.1.1职员需参加经公司人事部认可的.培训课程,出勤时间超过课程总时数80%以上方可得到该培训课程的培训积分。
5.1.2结业证书的获得
公司组织的在职培训,部分重要课程将对参加者颁发结业证书,职员参加培训获得结业证书的条件是:出勤率至少达到各项培训净课程时数的80%;并考试成绩合格。
5.2培训积分系数确定原则
由于培训课程内容和要求程度不一,所以根据授课时间及举办规格层次,用一定系数进行积分调整。课程积分系数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1.0、2.0、0.5。积分系数及档次列表如下:
5.2.1培训时间小于4小时的,培训积分为1.0 。
5.2.2培训时间大于等于4小时的,培训积分为2.0。
5.2.3培训时间大于等于10天的,培训积分为0.5。
5.2.4双向交流和出国考察类:其积分也列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职员返回原岗位或回国后提交双向交流报告或出国考察报告,系数的确定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5.2.5自修、业余攻读学位与参加外部培训:可根据员工自愿提供之证明材料列入积分,系数的确定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5.3培训积分的基本要求
5.3.1培训积分的多少是衡量职员个人学习进步的标尺之一,将作为职员晋升和获奖的参考条件。
5.3.2职务晋升积分
职员职务每晋升一个职级,原则上需获得一定的上年度培训积分。
职员升主管:36分以上
主管升经理助理:24分以上
经理助理升副经理:24分以上
5.3.3积分基本要求的调整 由于培训将不断发展,培训课程和内容会继续丰富,因此关于职员培训积分的基本要求将不定期进行调整和公布。
5.4培训积分的填报、核定、公布和存档
5.4.1所有人事关系隶属天津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职员,由办公室统一为其建立培训积分档案。
5.4.2各部门及管理处负责填报、核定,办公室对全体职员的培训积分进行定期(年度)公布和存档管理。
6.支持性文件 无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6.2-z01-02-f1《职员考核积分汇总表》
tjzzwy6.2-z01-02-f2 《职员月度积分通知单》
篇5:n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n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小车及中巴车辆。
二、车辆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公司劳务输出项目车辆由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或自驾者)携带外,其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应将经部门核准的《公务外出单》交专人签字,专人依公务的重要性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专人不予派车。接送公司领导及员工上下班、定时接送业主或看楼客人,不填外出单。其它符合规定的用车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业主举办各种活动等),由专人填写外出单。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专人核对,如专人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批评。行政人事部也将不定时予以抽查,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
三、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经公司许可自驾者,应善尽驾驶人责任)。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车人应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第九条车辆行车途中应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第十条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受罚。
第十一条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然后要求执勤保安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如返回时已逾晚上十二点,或早上6:00以前须外出公务)经专人特许可以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公司物业小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司机的责任。
第十二条没有正常的调车手续,任何时候不准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借予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私自动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司机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特约修护厂维修,填写《车辆请修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公司安排司机人员每月将车辆开至修护厂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打蜡等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六条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司机的责任。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专人联络,专人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六、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料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