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停车场服务管理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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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停车场服务管理制度

1、停车场提供私家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实行有偿服务。

2、停车场只准各种小汽车、面包车停泊,其它车辆不得出入。

3、车辆出入,必须持有物业管理公司签发的《出入证》出入,驾驶员应主动向管理人员出示证件,否则有权不予出入。

4、进入停车场不准吸烟。

5、进入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车位停放,如不按规定车位停放的,按临时停放车辆另外收取费用。车辆必须停放在黄线框内,不得乱停乱放。

6、车辆停泊后,驾驶员应检查有无贵重物品遗留车内,并锁好车门,从速离开停车场,不得在停车场内逗留、清洁及维修车辆。

7、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及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内停放。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进出车辆须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入车场按交通指示标志限速行驶,严禁逆行,进出有序,保持通道畅通。

9、进入住宅停放的车辆,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放车位禁止停车,不可借用任何理由把车强行停在出入口,行车消防通道,不听劝告者,管理处将锁车并罚款或报警,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10、停车场只提供车位有偿使用,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

11、临时停车离开小区时,值班员应按规定计时收费。

篇2:管理处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

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辖区的交通管理,维护辖区的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汽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 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物业辖区。进入辖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的管理。

  第二条 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不得鸣号。进入车场库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第三条 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

  第四条 业主(住户)的车辆必须在管理处办理车位租赁手续,领取停车证。购买车位(库)的业主(住户),凭购买合同到管理处办理停车证。

  第五条 没有购买车位,又没有租赁车位的车辆,进入辖区,由保安员开出《车辆进出卡》,并登记进入辖区的时间,离开辖区时,由保安员收回《车辆进出卡》,并按规定收费。

  第六条 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门窗,并注意车位清洁,不乱仍烟头杂物。

  第七条 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二、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第一条 进入辖区内的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乱停乱放,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二条 业主(住户)的摩托车、自行车要到管理处办理车位租赁手续,然后凭证按固定车位停车。

  第三条 摩托车、自行车要按固定的车位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占用他人的车位,没有租车位的摩托车,保安员对其锁车。

  第四条 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篇3:创新园停车场管理制度

  创新园停车场管理制度

  1、本停车场仅供**创新园内客户使用,其他任何单位无临时通行证的不得停放。

  2、需要在停车场停放车辆的客户,需到智强物业管理办公室登记,由管理部发放统一的通行证,持有此证,方可停放。

  3、进场的车辆,保安人员应检查其车牌号是否与通行证上的登记相符。

  4、临时进场的车辆,由保安人员发放临时通行证,出场时保安人员注意收回。

  5、夜间进场的车辆,保安人员要做好车辆检查记录。

  6、车辆进场时,保安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的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贵重物品,保安人员不代管任何物品。

  7、进场的车辆,保安人员要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8、进场的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调剂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0、当有车辆离场时,保安人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主管前来协助处理。

  11、保安人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1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情况要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必要时报告主管进行处理。

  1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进入停车场要及时劝其离开。

  13、协助清洁工维护好停车场卫生。

篇4: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管理处的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车场,应将设计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6、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7、车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8、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9、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篇5: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本四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本四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 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 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 。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 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 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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