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场(库)管理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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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场(库)管理制度

  小区停车场(库)的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管理制度

  1.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行车秩序;

  2.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3.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座号等等,以便于识别;

  4.所有时场车辆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便于丢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未买"车辆综合保险的车辆,本车场不予停放保管;

  5.停车场实行有偿停车服务,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济手段清楚,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月结;

  6.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停放保管,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立即报告保安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7.车辆进场后,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准使用高音喇叭,不能损害场内设施和碰擦其他车辆,否则照价赔偿;

  8.车场管理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交接:如清点停车场车辆多少、停车计时票的张数、现金清点,并详细登记,双方签字负责。

  二、住户使用停车场管理规定

  1.停车场只允许小型车辆停放;

  2.有漏机油或沾带泥土的车必须清洗干净方可进入停车场;

  3.严禁禁止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及其他不安全物品的车辆进场;

  4.停车位分为专用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两类。需专用车位用户请到物业部办理有关手续;

  5.专用车位车辆须对号停放;临时停放的车辆必须听从保安员指挥,在指定车位上停放;

  6.进出车不得鸣号,驶入地下车库时,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7.停车后请驾驶人员关好门窗,安好方向盘锁,调好防盗系统至报警状态;

  8.车停妥后,请驾驶人员马上离开,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9.任何人不得在停车场内试车、修车、练习驾车;

  10.凡载有贵重、大件物品的车辆欲驶出停车场者,请物主先到保安部办理《载货车辆放行单》,经当班保安员检查验收后才可放行。

  11.请按规定交纳停车费用,不得拒交或拖延;

  12.《专用车位证》未带、遗失或过期的,均按临时停车收费;

  13.停车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三、车辆管理员职责

  1.小区车场管理员在保安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对小区交通安全行驶管理权;

  2.车场管理员必须身体健康,思想觉悟高、工作勤恳、事业心强,能在本岗位独立工作;

  3.懂得一般交通管理知识和指挥知识,熟悉小区停车场出入口环境,能果断处理一般交通事故;

  4.必须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上岗姿态端正,上岗时间不允许吸烟吃零食,违反两次即予开除;

  5.车辆进入车场时,管理员必须指挥车辆按次序整齐停放,决不允许乱停乱放;

  6.负责收取各种车辆的停费。不许多收或少收费、甚至不收费,对多收费或乱收费归已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立即开除;

  7.严守岗位,实行24小时轮换值班,分固定岗和流动岗两种,服从统一调度,不得随意换岗,对在岗位上玩忽职守,造成2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超过200元以上根据责任轻重给予适当处罚。若造成车辆被盗,除处以500-1000元罚款处,酌情送有关部门处理;

  8.严格执行小区各项规章制度,对危害小区的行为要立即制止或调解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9.严格照章办事,不得随意翻动他人车辆,发现未锁车门者要及时通知车主,不得偷拿车内一切物品,违者除处以罚款外并立即开除;

  10.必须认真填写车场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凡是本班未收费或已收费未离开的车辆,一定要做好清点移交工作,须将进场时间、收费情况填写情楚,以便接班人掌握车辆的存放情况;

  11.积极参加交通管理学习班,精通本岗位业务。每半年对交通管理员全面考核一次。

  四、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公司公用自行车由各部门负责,指定专人保管,损坏时不准私自拆改、拼装,要保持完整,车辆需用维修或报废时应及时向物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员工私人自行车上下班进入小区时,出入大门应主动下车接受门卫检查,上班时私人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存车处。

  3.保安应掌握住户私家自行车的数量、颜色、型号,防止无关人员将住户的车辆推出小区。

  4.公司应在每栋楼指定位置设置自行车停放区,放置自行车架,禁止乱禁乱放。

  5.小区住户雇佣的保姆、司机自行车出入小区时应主动下车接受保安员检查核实。

  6.施工人员的车辆应停放在保安部指定的位置,停放整齐有序,严禁乱停乱放,及时锁车。

  7.公司公用自行车应按照指定地点放车及时锁车,因不锁车、丢失,由用车人照价赔偿,私人车辆因乱放、不及时锁车丢失责任自负。

篇2:商业广场停车场车辆进出放行管理制度

  商业广场停车场车辆进出放行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在进出项目停车场内的安全性。在停车场智能系统发生故障时,确保停车场资金及车辆进出的有效控制和安全管理。

  2.0适用范围

  停车场

  3.0职责

  3.1经理对停车场监督管理。

  3.2主管负责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停车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3.3停车场班长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

  3.4车场管理员负责停车场的车辆安全管理、及车辆停放规范管理。

  4.0管理要求

  4.1 停车场日常管理:

  4.1.1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立明显的停车须知。

  4.1.2停车场对出入车辆应发放月租或临停票(卡),道闸系统故障时应发放临时进出票(卡)临时进出票(卡)。

  4.1.3停车场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应张贴在进出口的明显位置,收费标准按乐山市物价局备案标准公示。

  4.2收费系统的停车场管理措施:

  4.2.1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如遇停电、系统发生故障等其它原因造成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停车场收费员因立即采取措施,对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票(卡),对月租车收费员要确认核实是车主后,方可放行;对临停车收费员必须要求驾驶员出具临时停车票(卡),如无法提供临时停车票(卡)的车主,收费员必须核实驾驶员行驶证及驾驶证,在登记签字后方可放行。

  4.2.2在车辆入场时收费系统正常,出场时收费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车主须出示入场时停车票(卡)核实后按标准收费,收费金额与系统正常后产生的应收款金额的差额须列表上报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可由系统管理员消除或在免费记录本上登记。

  4.2.3统一制作停车场系统故障时的进出场临时票(卡),并存放于停车场管理员处,在发生故障时立即由守车员对入场车辆发放,出场时由收费员收取,核实后登记并放行。(制作的临时停车票(卡)要有编号、停车须知,并明确双方的责任)

  4.2.4在停车场收费系统正常时,原则上不允许有手动抬杆行为,如有手动抬杆行为发生,值班守车员因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有项目经理签字认可,项目应制作手动抬杆记录本,以备核实及检查。

  4.2.5月租车收费台帐统计,各项目停车场管理负责人每月应建立月租收费台帐,应登记汽车排量、车型、车牌号、月租车收费金额、车主姓名、汽车固定开出人的姓名及凯发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对。

  4.3车管员岗位安全措施:

  停车场出入口有对车辆进出车牌的识别监控,但车场出口收费处的监控,要调整至全方位的监控角度,全面监控收费处,在外来车辆因拒交、不交停车费及其它原因与车管员发生矛盾、、纠纷、时或其它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为后续处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监控证据。

  4.4停车场巡查

  4.4.1停车场守车员必须不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查,确保停车场进出通道畅通,车辆行驶有序,无交通堵塞现象,并填写检查记录。

  4.4.2停车场班长必须每天不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巡查,抽查停车场停车状况、收费状况,并填写检查记录.

  4.4.3票据监管员每周不定期的抽查停车场应收费情况,月租车停放情况以及日收费记录的真实性,优惠及免费停车记录的真实.

篇3:商业广场停车场收费岗管理制度

  商业广场停车场收费岗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在进出项目停车场内的安全性。

  2.0适用范围

  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收费岗亭分三班倒值勤,早班9:00—21:00;晚班10:00—晚22:00,深夜班23:00—次日早09:00;

  停车场收费员要按时交接班,接班员要提前20分钟到场做好车辆和停车卡的清点、帐目核对等接班准备工作;交接班时要相互清点车辆数量和停车卡数量,保证车与卡数量相符,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若因未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以及工作疏忽而造成的掉卡或车辆被盗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确认交接班后,下班员要及时登出,上班人员要准时登录系统,不得相互使用用户密码,不得擅自登录他人密码。

  二、车场收费员要认真记录好商家或客户的免(优惠)凭证及金额,以便与财务交接和对帐。

  三、每一班收取的费用要转交下一班,第二天值班人员按照财务收费管理制度将帐款上交财务。

  四、对在当班期间因特殊情况未收到的停车费要由公司值班经理

  (或主管停车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对进入车场的车辆要严格把关,随时监控取读卡情况,进场车辆必须取卡进场,车辆离开时要主动收回停车卡,若有丢失或损坏,应要求赔偿并详细核实三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进行详细记录备案并向经理汇报。

  六、要灵活处理在车场内发生的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和做好记录。

  七、收费员必须将收取的费用按时全部上交财务,严禁借用和挪用停车费用。

  八、不得有违反以上规定或与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凡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处以5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篇4:物业项目停车场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项目停车场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奖惩是项目对员工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奖罚分明才能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者、惩前毖后的作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治消部特制定以下奖惩条例,望全体队员遵守执行。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项目停车场的管理。

  3奖励

  奖励分两种,一种是物质奖励,其中包括发给奖品、奖金、晋级等;一种是精神奖励,其中包括口头表扬,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等。

  3.1有下列事迹的队员,经调查核实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应受到嘉奖或晋级的奖励:

  —热爱工作、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对加强车场管理有重大贡献者;

  —对发生“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等事故,制止措施得力,处理有方者;

  —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勇斗歹徒,抓获案犯,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特大案件或发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使公司及客户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者;

  —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声誉者;

  —具有其它功绩,公司领导认为应该给予奖励者。

  3.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受到奖励或表扬: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一定成效者;

  —连续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及时缴公;

  —在严格管理中有显着成绩等;

  —检举队员违法乱纪或违反公司和项目有关规章制度者;

  3.3实施奖励的程序:

  —凡受奖励的队员,一般由主管提供书面材料,写明受奖励队员先进事迹,和给予何种奖励的建议或客户表扬信班长签字上报项目经理;

  —经项目经理核实提出具体奖励意见,向公司推荐,并经综合管理部审核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按总经理批示,分别给予颁发奖金或通报表扬。

  4.队员的惩罚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队员凡违反以下惩罚细则,根据情节轻重,每项可给予1-10分的处罚,每分为10元,由项目经理批准惩罚执行,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和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1惩罚细则

  —不服从命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工作;

  —不能按时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互不团结,搬弄事非,损害他人名誉和领导威信;

  —有损公司、商家、客户信誉和利益的事;

  —泄露公司、商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工作秘密);

  —酗酒滋事,聚众斗殴、赌博、乱拿乱摸,小偷小摸;

  —着装不整,执勤形象差,动作不规范,责任心不强;

  —睡岗、脱岗、误岗、酒后上岗、岗上抽烟、串岗、闲聊、干私事、闲逛;

  —上岗时嬉笑打闹,吃零食、看书报、听收音机、录音机、看电视;

  —迟到或早退;

  —上班时间使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上班精神不振;

  —未执勤时无故在岗位上逗留,打闹;

  —对客户不礼貌,语言不文明;

  —责任区内环境清洁卫生,个人卫生差,头发、胡须过长;

  —责任区的墙壁上乱涂乱画或丢烟头,随地吐痰;

  —对班里卫生值日不负责,寝室卫生脏、乱、差;

  —不假外出两小时内,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不假外出三小时内,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请假外出不按时归队两小时以内,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请假外出不按时归队超过两小时,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无故不参加训练;

  —训练不认真,积极,未完成当天的训练内容;

  —训练考核不合格;

  —对执勤制度、职责、任务、要求不熟悉,不遵守;

  —不爱护公共设施、设备,造成人为损坏;

  —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

  —对公司或部门的例会和安排召开的各种会议,无故迟到;

  —损坏公物或住户大件物品;

  —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给未值班代打卡);

  —私自调、换班;

  —无故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

  —无病装病,弄虚作假;

  —对公司或部门的例会和安排召开的各种会议,无故缺席。

  —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经调查核实后,给予降级或开除处理:

  —经常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者;

  —偷盗公、私财物者;

  —有贪污受贿者;

  —侮辱、敲诈、恐吓或殴打他人者;

  —故意损坏公司财产,造成严重后果者;

  —不重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参与吸毒者;

  —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带违禁大件物品进入公司者;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一年内累计旷工3次以上者;

  —私拆或扣留单位或他人邮件,一经发现除受到以上处罚同时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发现不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隐瞒事实造成后果;

  —侵吞公司

财产或因工作失职发生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除交公安机关处理外,经济后果自负。

  —给予违纪队员行政处分的同时,将视情况给予罚款的处罚。给予处罚的程序及权限:

  —队员的违章、违纪一般由班长根惩罚规定进行处罚。事后须上报主管及经理,班长违纪由主管直接处罚,根据队员的违纪情况治主管可直接处罚队员,但应告知当班班长。

  4.2队员的上诉

  —给予队员处分必须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允许受处罚队员进行申辩;

  —队员对处分不服,在公布处分两日内向上级提出书面申诉,但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之前,仍按原处分执行;

  —对队员的上诉应予以重视,由主管会同队员所在班对违纪事实和申诉要求进行核实,并向受处分队员说明情况;

  —对受处分队员,各级管理人员要对其做思想工作,帮助其吸取教训,纠正错误,以求新的进步;

  —对犯错误受处分队员,各级管理人员要热情帮助,不得歧视。

  4.3员工岗位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分析

  4.4各岗位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实得分70分以下为不

  合格,70~80分为合格,80~90分为良,90~100分为优。

  4.5对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应分析总结原因,检查人要对其进行再培训、学习、批评、教育,帮助其提高,加大析查,监督力度。凡考核有一次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五次不合格者作开除处理;岗位总分连续三次不合格者予以开除,凡有不合格应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篇5: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十二)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十二)

  1目的

  维护小区停车场车辆的停车秩序及安全,给业主/客户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停车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物业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安管员负责停车场秩序及安全的维护;

  3.2 安管班长负责停车场各岗位的协调,指导、督促车场值班员的工作,及时处理发生的异常情况;

  3.3 安管队长全面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3.4 管理处主任负责停车场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4实施程序

  4.1本小区车场由安管队负责日常管理;

  4.2车岗安管员负责指挥车辆限速行驶,使其停泊到车位划线范围内的固定车位内;

  4.3值班员在当值期间所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经过、交接班的情况都应记录在《巡视日志》内;

  4.4停车场的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不得损坏、任意启动或挪用,当值人员应随时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4.5消防通道位置应保持畅通,所有车辆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或停泊于该通道的紧急出口,当值人员发现有车辆堵在消防通道要向车主解释,并将车劝离;

  4.6停车场发生火警、水浸或烟感损坏丢失等事故,当值人员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的相关制度消除险情。

  4.7禁止使用消防水源洗车或用作非消防用途;

  4.8若车位已满,值班员应立即将"车位已满"字牌摆放于车辆进口位置。若因协调欠妥,致使车场在满位的情况下车辆进入后无位停放而造成混乱,应立即向司机解释道歉,劝其尽快离场或进行调解;

  4.9车辆停泊本车场后,安管人员应检查车辆状况,并提醒司乘人员关好门窗。如因车辆门窗未关好或门窗被撬而丢失财物应及时通知当值班长到现场了解情况及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如丢失的财物数额大、价值高,应提醒司机或协助司机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当值人员应详细记录处理情况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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