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宅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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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宅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附件1

  长沙市住宅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区县(市)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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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强化属地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发挥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作用,发动全社会力量,采取群防群控措施,盯住管好重点人群,抓实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小区管控,全面落实小区疫情防控措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全力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重点人群排查管控

  1、排查对象。一是湖北及武汉等新冠肺炎疫源地来长人员;二是到过湖北及武汉等新冠肺炎疫源地返长人员;三是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四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咳嗽及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

  2、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要及时分析研判,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社区(村),社区(村)上报至乡镇(街道)指挥部。乡镇(街道)指挥部及时研判相关信息,对前三类排查对象如离开疫源地或末次接触间隔时间不足十四天,要及时上报区县(市)指挥部,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措施。对近期有发热、乏力、咳嗽及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要引导本人戴好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报乡镇(街道)指挥部纳入监管范围。

  3、强化出租房屋排查,继续抓好常态排查监测,从严落实城乡出租户(房东)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对知情不报、拒不配合的,依法追究房屋出租者责任,全面掌握所有承租人的情况,特别对流动人员进行反复式、突击式排查走访,出现上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二)实施小区封闭管理

  1、坚持分类管控。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管理责任,由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成的工作组与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做好排查管控工作。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成的工作组共同做好排查管控工作。企业和单位自行管理小区自主履行管理责任,乡镇(街道)、社区(村)共同组成工作组督促企业和单位自行管理小区,做好排查管控工作。散居户建立楼长制、幢长制、户主制自行管理。

  2、实施封闭管理。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对所有住宅区实施封闭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每个小区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个出入口,根据小区围合情况,最多允许设置两个出入口,其余入口必须设置硬隔离措施。

  (2)按照“四防”(防输入、防扩散、防暴发、防输出)的工作要求,设置防控检查点,严格落实人员值守制度,所有人员和车辆进出必须核对信息、详细询问进入小区人员去向、开展体温检测。发现可疑情况立即登记、管控,并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做好管控人员与属地社区(村)的交接工作。

  3、加强小区内部管理

  (1)限制小区内人员互相串门、访友,禁止在小区内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要求居民出行佩戴口罩。

  (2)劝导居民减少出行,除采购生活必需物资,就医、就学、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企业复工等情形外,尽量减少外出。尽量通过“非接触式”的途径选择网上办理业务,采用手机app购物方式采购生活物资。

  (3)全面开展居民小区“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区域的清扫、消毒和杀虫,特别是公共楼梯间、扶手、垃圾箱、电梯轿厢、庭院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要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楼梯间、电梯轿厢等场所的通风。在住宅区出入口摆放废弃口罩回收设施,指导居民将废弃口罩主动投放到指定地点。

  (4)疫情发生时,严格按疫点、疫区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禁止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外出,禁止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个人去向等信息,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加强巡查监管,强化对小区内部人员流动、聚集等相关情况巡查。

  (5)暂停各类工程施工。住宅区内居民装饰装修、水电煤气管道改造等工程疫情流行期间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急需维修的,报社区(村)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和登记造册。

  (三)加大健康宣教力度

  乡镇(街道)要组织社区(村)、住宅区管理服务主体,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居民微信群、电话等渠道,向居民积极宣传防控知识和封闭管理的重要意义。物业公司或责任单位以小区(楼栋)为单位建立微信群,保证居民业主户户有人入群,加强微信群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及管控要求等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入户,形成疫情防控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小区居民发现有排查对象和自身发热、乏力、咳嗽及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向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区县(市)政府是本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组织、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调度、督查督办。建立由乡镇(街道)、社区(村)、住宅区管理服务主体、业主委员会、楼栋长等共同组成、横向铺开、纵向深入的“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联防联控。全面落实住宅区疫情防控措施,深入开展地毯式拉网排查,合理设置出入口,实现封闭管理。区县(市)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组成联合巡查小组,对住宅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各区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小区、社区(村)均要建立信息员制度,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由乡镇(街道)指挥部管理,报送内容至少需包括当日进出小区人员、体温检测及其他异常情况等。遇到突发或其他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篇2:做好住宅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长沙高新区、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证住宅小区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要切实按照小区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将每个住宅小区、每个楼栋、每个单元管控到位。现将《长沙市住宅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长沙市住宅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新冠肺炎防控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感染防控指引(试行)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年2月14日

篇3:小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标准作业规程(3)

  小区传染病及疫情的防控标准作业规程(三)

  1、目的

  1.1、为了防控本物业管理区域发生疫情,最大限度地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及各业主(住户或顾客)生活、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物业公司所管理小区内的疾病和预防控制。

  3、职责

  3.1、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对传染病和疫情发生时,各部门预防工作的总指挥。

  3.2、金钥匙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组织员工在传染病和疫情发生时,对小区业主/住户宣传预防措施,协调各部门对传染病和疫情进行控制,防止恶化。

  3.3、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调动,配合金钥匙服务中心全面控制传染病和疫情的传播扩散。

  4、程序要点

  4.1、一旦社会出现疫情,物业公司将立即组成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落实本物业管理区域各项防护措施及紧急方案。小组成员包括:j]组长:物业总经理电话:1**661**25

  成员:各部门经理电话:略

  4.2、金钥匙服务中心应及时与北京市疾病防治中心建立紧密联系,按政府要求,及时定期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疫情。联系电话(24小时):

  4.3、为减少交叉传染机率,物业公司依据疫情情况调整各岗位人员上下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4、各部门在发生疫情期间主要工作

  4.4.1、金钥匙服务中心:

  4.4.1.1、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发放相关的预防资料,要求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所有业主(住户)发现疫情后,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4.4.1.2、负责每日疫情统计工作,应于每日17:00 前将当日疫情情况汇报给物业公司总经理,并于次日在辖区告示栏公布本辖区及北京市疫情通报,并按规定上报朝阳区卫生防疫站及北京市疾病防治中心。

  4.4.1.3、为保持卫生,物业公司将对辖区所有范围进行消毒(每天对所有区域消毒二次),并向每户业主提供消毒资料。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均进行全面消毒处理,每天消毒不少于二次,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通道门把手等每2小时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

  4.4.1.4、力争将所有区域的消毒标准控制在卫生防疫标准内,请全体业主放心。

  4.4.1.5、安全管理部值班员工将杜绝快递公司等外来人员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相关服务由金钥匙服务中心员工免费提供(为方便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操作,需由业主出具委托函)或通知业主(住户)到指定位置办理。

  4.4.1.6、必要时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住户)发放防疫消毒口罩。

  4.4.1.7、环境维护部保洁人员应加大对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力度,消除卫生死角,全力配合防疫工作,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4.1.8、物业公司对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消毒防治工作。要求对公司所有工作人员每日进行检查、记录体温,并与本物业公司消毒记录汇总,每天17:00 前将上述资料汇总上报所在部门或金钥匙服务中心。

  4.4.1.9、疫情发生期间,本物业禁止召开超过30 人的集体活动。

  4.4.1.10、本物业管理区域对外承包业务的保洁公司、绿化租赁公司、垃圾清运公司等外包单位及时将本单位防疫、消毒情况上报我公司总经办。

  4.4.2、工程部

  4.4.2.1、彻底清洁和消毒本物业的设施设备系统。每二天清洗消毒一次。

  4.4.2.2、要求入户维修的员工佩戴口罩。

  4.4.2.3、负责将新风供应量加到最大。

  4.4.2.4、根据本物业区域的经营情况合理调整设施开启状态,达到节能状态运行。

  4.4.2.5、要求部门材料供应商及其他外包单位及时通报其公司疫情和相关的消毒防治情况。trl13zv_r

  4.4.3、安全管理部

  4.4.3.1、配合金钥匙服务中心发放通知,要求会所、商业街的用户或经营者必须配合物业公司采取的传染病和疫情消毒防控措施。

  4.4.3.2、管理区域各入口配备测温仪,监控外来人员体温,非正常者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进行消毒合格后,方可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4.4.3.3、所有当值员工必须与其他班组员工配合、严格控制、检查访客,并做好登记,电话联系被访人员确认访客的预约,避免闲杂人员进入物业管理的范围内。加强本物业外来人员管理和检查及控制,做好人员进出物业公司的相关证件登记和身体状况的检查。

  4.4.3.4、疫情期间小区内所有的装修施工一律停止。

  4.4.3.5

、各组团出入口值班员工在疫情期间应掌握基本消毒常识,佩带手套后才能接触物品。

  4.4.4、行政人事部

  4.4.4.1、疫情期间公司食堂改为供应盒餐。在分餐台准备一次性餐具供工作人员自行取用。为了减少疾病的传染机率,与公司食堂协调延长供餐时间,建议公司各部门分时间段就餐。

  4.4.4.2、每日协调公司各部门检查和记录员工的体温,向疫情防控小组汇报。

  4.4.4.3、每日调查公司员工家属或周边人员出现疫情的情况,一旦发现应立即上报并按规定对该员工进行隔离。

  4.4.4.4、定期收集工作人员工服,进行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4.4.4.5、负责常规消毒药品采购及储备工作,包括:护具(隔离服、喷壶、护目镜、橡胶手套、消毒口罩、鞋套、帽子等)、消毒用品(滴露消毒液、特殊消毒液、过氧乙酸等)等防护用品。

  4.5、处理传染病和疫情事件流程

  处理传染病和疫情事件流程图

  5、记录

  6、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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