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驾驶员的岗位责任制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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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驾驶员的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标准作业规程、员工守则和安全驾驶规章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二、熟悉掌握车辆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和实际操作,明了交通服务路线。

  三、按照工作时间表的安排,安全完成行车任务,并将工作情况认真记录在工作日志上。

  四、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每天出车前要检查机油、油、水表和轮胎等状况,发现车辆出现故障立即报告主管。

  五、刻苦学习专业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掌握服务技巧,着工装;积极热情为业主/住户提供交通服务,加强与业主/住户的沟通联系,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六、要礼貌用语,热情待客。

  七、保管好本人行驶证、营运证、税讫证。出车要带好本人的驾照。

  八、驾驶车辆要保持中速行驶,做到礼让三先,时刻牢记"十次肇事九次快"、"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九、安全管理

  (一)车辆驾驶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光、转向系统是否良好,不符合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4、驾驶员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行驶。

  (3)严禁超载行驶。

  (4)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5)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6)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7)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8)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9)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10)客车载人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11)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更换。

  (12)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须锁闭车门窗。

  (二)车辆肇事处理

  1、肇事发生后,驾驶员应保护现场,明确事故概况,迅速准确地向管理处报告,若有人伤亡,应积极施救。

  2、主管接通知后,应立即向管理处经理报告,根据情况应通知交警部门的应立即通知,还应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通知保险公司。

  3、车队主管立即前往肇事现场,参与急救伤患,协助交警查验现场,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天气、肇事人(双方)姓名、人员伤亡情况及施救情况、现场图形、目击者证人证言等,还应拍照留证,有严重的人员伤亡时,通知管理处派人协助。

  4、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其他善后处理由车队主管与肇事司机共同解决。

  5、肇事赔偿由车队主管和行政部、公司领导共同研究决定。

篇2:机关车队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机关车队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机关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安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行驶经验,交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性能状况。

  (六)精心爱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用车,应事先向局或处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八)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较长时间出差在外,此期间驾驶员及车辆由车管处统一安排使用。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www.pmceo.com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查,做到车况不好不出车,安全系数不达到不出车。

  (十)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上班到岗,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必须车等领导,不能领导等车。

  二、考核办法

  (一)驾驶员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由车管处领导考核登记,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奖金挂钩,按比例奖罚。全年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制得100分。

  (二)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加分:

  1、全年安全无事故,没有发生因主观原因造成人身或车辆损害的,加5分。

  2、服从领导,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加5分。

  3、有其它突出成绩的酌情加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每一成责任扣5分。

  2、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损于机关工作人员形象,违法乱纪行为的,一次5分。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一次扣1分,罚款以上处罚的,一次扣2分。

  4、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

  5、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一次扣2分。

  6、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一次扣1分。

  7、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每次扣1分。

  8、无故不参加局或处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1分。

  9、相对固定车辆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期间,未按规定到车管处报到的,发现1次扣2分。

  10、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出现1次扣15分。

  11、机关大院内乱停、无序停车,每次扣2分。

  12、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四)考核考评及奖扣

  1、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罚款的,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2、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而被责令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理,并扣发全部月度考核奖;停止驾驶证的,作待岗处理,扣发年终全部考核奖。

  3、驾驶员的考核考评由车管处长建立台账(考核表另附),每月作好记录,在年底考评时汇总结算。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局考评办。

篇3:学校车队驾驶员责任制度

  学校车队驾驶员责任制度

  一、认真做好对学校领导和各部门的服务。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员作风。

  二、凭用车单出车,与用车单位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三、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四、爱护车辆、保持人、车清洁干净。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度。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

  五、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保险公司理赔后分别处以扣减工资和罚款。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5000者)按经济损失的8%罚款。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者)按经济损失的6%罚款。

  4.机件责任事故按机件损失金额20%罚款。

  5.酒后驾车造事一律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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