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员工考勤管理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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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中心员工考勤管理

  1. 目的:为加强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2. 适用范围:适用**服务中心全体员工,不包括经理级以上的领导。

  3. 职责: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出勤、考勤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4. 过程与方法控制

  4.1 时间规定:

  4.1.1 服务中心正常办公人员的打卡时间为上午8:30,下午5:30(延时工作可以按延时时间打卡),特殊部门的员工由各部门另行规定。

  4.1.2 除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外,员工在本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打卡为迟到,提前下班打卡为早退。

  4.1.3 缺勤:指员工缺少合格考勤纪录1个小时以上的。

  4.1.3.1 缺少合格考勤纪录是指:

   缺少考勤纪录;

   提供的《请假考勤审批表》不合要求;

   按本章第4.2.9的规定被视为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的。

  4.1.3.2 员工打卡超过规定的时间1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计为缺勤半日;4个小时以上的,计为缺勤一日。员工当日没有考勤纪录或只有一次纪录的,计为缺勤一日。

  4.1.4 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实际未出勤且不能做合理解释的,为旷工。1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计为旷工半日;4个小时以上的,计为旷工一日。员工当日没有考勤纪录或只有一次纪录的,计为旷工一日。

  4.2 打卡管理

  4.2.1 服务中心全体员工除经理级以上的领导外,上、下班须打卡。

  4.2.2 凡要求打卡的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到打卡处打卡。

  4.2.3 员工因事早退、公事在外不能正常打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的,须在合理时间内填写《请假考勤审批表》到服务中心经理处签字批准,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则,人事行政部有权按旷工处理。

  4.2.4 请事/病假不足半天的,到公司仍需打卡,以考勤卡上记录为请假时间的依据。

  4.2.5 服务中心员工因外勤不能正常打卡,需在上班前(超过上班以后告知视为迟到)打电话告之上一级领导,并要说明时间、地点、事由,并及时补填《请假考勤审批表》。

  4.2.6 《请假考勤审批表》一张单只能为一天,如果两天都未能按时打卡须填写两张单,依次类推,决不允许一张单签多日,否则视为无效单。

  4.2.7 补填《请假考勤审批表》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超过七个工作日补办《请假考勤审批表》的,需经上两级领导签字批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

   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

   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超过七个工作日,但未取得上两级领导中的一方或两方签字批准的;

   在每月26日前未提供合格的《请假考勤审批表》的;

   以虚假理由获得批准的;

   提供的《请假考勤审批表》不符合本章规定的其它必备要件的。4.2.8 如遇停电、或打卡机无法使用时,由各部门或人事行政部做好考勤记录。

  4.3 考勤违规行为处罚:

  4.3.1 迟到处罚

  4.3.1.1 员工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二次(含二次)的,不作处罚;

  4.3.1.2 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及15分钟以上的迟到累计为两次以内(含两次)按下述规定处罚:

   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每次罚款20元;

   员工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罚款30元;

   迟到30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的,罚款50元。4.3.1.3 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及15分钟以上的迟到累计为三到四次的,处罚金额比4.3.1.2多一倍;累计为五到六次的,处罚金额比4.3.1.2多二倍;迟到累计次数更多的,按本款规定类推。

  4.3.1.4 早退的处罚参照迟到的规定处理。

  4.3.2 缺勤与旷工的处罚

  4.3.2.1 缺勤处罚:

   每缺勤半天,扣除日基本工资数额的罚金;

   每缺勤一日,扣除日基本工资额2倍的罚金。4.3.2.2 旷工处罚:

   旷工在一天以内的,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基准额的20%; 旷工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50%;

   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

   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公司可作过失性辞退处理,且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4.3.3 代打卡处罚任何员工均不得要求他人代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每发现一次,对替人打卡者和要求他人代为打卡者,各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4.4 员工病假、事假管理

  4.4.1 审批

   员工病假、事假在三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书面审批;三天以上的,由服务中心经理审批;

   主管以上员工病假、事假由服务中心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4.4.2 病假、事假申请经批准后送人事行政部备案方为有效。特殊情况经服务中心经理同意可事后补办程序。

  4.4.3 病、事假薪酬

   请病假每天扣日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的1/3,当月病假累计超过四天的(含4天)的扣发当月浮动工资,住院情况另行规定;

   请事假每天扣日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的1/2,当月事假累计超过三天的(含3天)的扣发当月浮动工资,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 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四天(含4天),扣发当月浮动工资。以上日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个人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标准总额 /30天。

篇2: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

  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考勤、加班和请假纪律,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 勤

  1、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中午有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休息时间为由,拒绝工作。

  2、工作卡

  公司的在册员工每人配备ic卡一张(卡号在员工个人信息中登记),此卡做为该员工在公司考勤及内部消费结算的工具和有效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须到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新卡,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 做为处罚。

  员工上班必须将工作卡配戴在前胸。

  3、考勤流程

  在公司总部上班的员工使用ic卡刷卡考勤。如项目工地或售楼处安装了刷卡机,即刷卡考勤。未安装刷卡机的项目工地和售楼处,在员工到岗后登陆到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上点击考勤。每天上午考勤一次和下午考勤两次。

  上午刷卡时间为: 8:00--8:30

  下午刷卡时间为:上班13:00--13:30

  下班17:30--18:00

  4、考勤处理

  根据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延误15分钟以内的视做迟到一次,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提前15分钟内下班视做早退一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者视做旷工半天。迟到和早退扣除工资20元/次;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200%;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含)或旷工一次须作书面检查。书面检查存入公司人事档案中。

  由于系统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考勤,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相关表单说明情况,报上级领导签字确认。考勤系统故障未能考勤的表单必须经网络管理中心核实签字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做出勤登记。未考勤的员工未在三个工作日填写表单说明情况,逾期按旷工处理。

  严禁请他人代为刷卡考勤,一旦发现类似情况将对当事人处以双倍于旷工的处罚(注:当事人指带他人刷卡者和请他人代为刷卡者)。公司考勤员如在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将一并予以处罚。

  每月工资结算前,由人力资源部对当月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员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监督管理。

  5、对于在网上考勤的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系统在家或除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考勤。人力资源部将随时进行抽查,如有发现则在公司通报批评并按旷工处理。

  6、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岗位不参照此规定。

  二、加 班

  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进行额外工作时段的工作。

  1、申请和审批

  1.1 确因工作原因员工需要加班时,须由本人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人力资源部须根据加班申请单对加班过程进行抽查。

  1.2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由部门经理提前安排,主管副总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1.3 特殊工作原因临时加班的人员,须在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报上级领导审批。

  1.4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的加班,人力资源部可不做加班登记。如员工在加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的处罚。

  2、加班程序

  2.1 加班人员在加班当日,登陆公司办公系统,点击"加班开始",系统将自动记录了该员工的加班开始时间。加班结束后,再次进入系统点击"加班结束",系统自动记录了加班结束时间。若无加班开始时间或无加班结束时间,系统便无法累计加班时间,则该次加班无效。

  2.2 因办公系统原因或其它情况无法在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时,须在加班时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于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相关表单说明情况,注明实际加班日期和加班工时以及未点击加班的原因,报相关领导审批。

  2.3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审批生效后的加班申请单或相关表单,方可做加班登记。

  3、加班审核

  人力资源部会定期核对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和系统内实际加班记录,统计员工每月加班总工时,无上级主管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或无实际加班记录,则不作为加班登记。

  4、外出加班

  外出(出差)人员无法登陆到公司办公系统,须在外出(出差)回到公司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相关表单注明外出期间的实际加班工时,报上级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方可作加班登记。

  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考察和学习,不予加班论。

  5、驾驶员加班

  驾驶员加班则以驾驶员加班申请单为准,但经用车人、总办主任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方可登记加班。

  6、加班时间结算

  6.1 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30,工作时间8小时。加班超出8小时或不足8小时,人力资源部将相应增减。

  6.2 加班的基本计算单位为小时,低于一小时不予统计。

  6.3 各人员加班,每月加班总工时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7、销售人员根据销售业绩提成奖金,不予核算加班。

  加班检查

  员工在额外工作时段加班时,人力资源部会作不定期的抽查,如发现加班人员在加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时,人力资源部可不予登记该人员当日加班,并在办公系统上作通报批评。

  8、 注意事项

  对于在公司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的人员,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系统在家或除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系统考勤,如有发现则在公司通报批评,并作相关处罚。

  三、请 假

  1、员工请假必须说明理由,提前办理请假批准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而紧急请假时,须于上班前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且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若无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则视为旷工。

  一个月内旷工达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内旷工达七天(含)以上者,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2、员工请病假:无论时间长短,须持医保定点医院的病历和医生诊断证明,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批准手续。病历和诊断证明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3、员工请事假或请病假一天(含)以内,部门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实;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不含三天),须报主管副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需提前两天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由总经理直管的部门,部门经理请假时须总经理批准。

  5、员工请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结算。

篇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十五)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十五)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和驻公司机关大楼内各子(分)公司所有员工(除下列人员外),上下班均需打卡考勤。

  ①公司总监以上领导

  ②公司司机

  ③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情况者

  2、员工作息时间及打卡时间:

  冬季:8:00----12:0013:30----17:30

  夏季:8:00----12:0014:00----18:30

  打卡时间

  早上:8点以前

  晚上:17:20(18:20)以后

  作息时间如有调整,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3、员工每天打卡两次,公司员工未按规定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员工迟到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以上罚款10元;当月累计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4、员工请假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手续。集团公司员工请假一至二天需经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三天需经集团公司行政总监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各子公司人员请假需经各子公司经理批准)。请假条必须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未执行公司请假手续,又未打卡则视为旷工,按旷工办法处理。

  5、如员工按时到岗漏打考勤或员工直接因公外出未能打卡,应及时报告其所在部门领导,经核实后,填写考勤调整表。但每位员工每月调整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必须经主管副总审批。考勤调整表应在当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6、员工因出差、业务外出等原因,未能回公司打卡,需填写考勤调整表由主管副总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7、对于公司规定的节假日与公休日仍上班的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副总或子公司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给予计算考勤或安排轮休。

  8、公司将员工迟到、早退次数作为公司人才储备、人才晋升晋级的一项考核项目。3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5次,取消本人公司储备干部评选资格。3个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20次,在公司的晋升晋级及工资调整时取消资格。

  9、迟到罚款将直接在本人工资中予以扣除。罚款总额的30%作为公司奖励基金,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台帐,用于奖励劳动纪律好的单位。其余70%由各单位集中管理,可视本人下月表现依据公司纪律银行管理办法返还本人,亦可作为各单位的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支配。

  10、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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