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工的纪律与守则65篇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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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工的纪律与守则6

  保洁员工的纪律与守则6

  (1)保洁员工务必认真学习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及各项守则规定,并且牢记于心中。

  (2)保洁工作中,保洁员工不得偷、拿行人的任何物品,更不能向行人索取物品(包括私人物品及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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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保洁工作中,对于规定不能触动的物品,严禁触动,也不能乱动其他 物品,更不能破坏所有物品。

  (4)保洁工作中,严禁对行人询问不该打听的事,不该说的话不说。对行人既热情礼貌,又注意分寸、不失仪态。

  (5)洁工作中,如拾到贵重物品(包括钱包等),应将之如数归还失主,发 扬拾金不昧的精神。

  (6)保洁员工违反上述各项规定中的任何一项或数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情 节轻重进行处罚。

篇2:营销服务保洁部员工纪律及要求

  营销服务保洁部员工纪律及要求

  1、 上下班要准时,不迟到、不早退;签到、签退;

  2、 注意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按要求穿着整齐干净的制服、鞋袜,佩带名牌,女员工头发梳理整齐盘好,男员工不留长发、胡须;所有员工不留长指甲;

  3、 签到后要马上去所属岗位报到,不能借口在其它区域逗留而不上岗;

  4、 上班后不能在园区内大声喧哗、搭肩、追逐、吵闹及吹口哨;

  5、 经常保持礼貌状态,遇到宾客时要用礼貌的文明用语,如:“您好”“再见”等。在园区或大堂遇到客人时,应主动侧身让行,不可以和客人抢行或并排;

  6、 在园区如发现任何可疑人、可疑物、可疑事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任,客服前台及保安部;

  7、 不得将客人情况向他人泄露,不要在客人面前议论其它客人或员工;

  8、 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或调动,听从指示,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工作,接受上司的检查和批评,立即改正错误,不得顶撞或借口推脱;

  9、 上班时间谢绝亲友探访;

  10、 当班时不准干私活,不许读书看报,不许阅读杂志,不许吸烟或吃东西;

  11、 上班时间不得在更衣室内,工作时间内或其它地方闲谈或睡觉。不得窜到其它部门闲逛;

  12、 如去卫生间或其他地点应该有主任同意方可,同时告诉自己周围的同事,让其他人员知道你的位置;

  13、 执行园区规定的病事假制度,违者按旷工处理。

篇3: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完善公司福利政策,规范各类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管理的所有项目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点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 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打卡一次,因当天请小时假者须在返回时打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浮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半个工作日的固定工资和三个工作日的浮动奖金。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上一级领导审批后报备,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 请假、外出、出差规定

  第十二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工伤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

  1、事假:

  员工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至少提前1天提交请假申请单,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2、病假:

  ①员工申请病假,须提供住院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或三甲医院的休假诊断证明;员工重疾或手术出院后仍需休养的,须再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养证明。

  ②医疗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

  ③如因病不能及时上班,需在上班时间前电话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并于上班后及时提交上述证明;如无法提交相应证明的,按事假处理;病假已到期而须办理续假的,获准后方可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婚假:

  ①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员工入职后领取结婚证书可享有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书半年内(以发证日期为准)一次性休完。员工凭结婚证书向所属部门负责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假。

  ②适龄结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初婚、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含公休假日)假期。

  4、丧假

  ①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假。其中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死亡,可休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休丧假1天。

  ②需在一个月内提交医院、派出所或居委会等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

  5、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

  ①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员工,凭《准生证》、《出生证》向所属部门及行政人事部申请产假或陪产假,凭医院诊断证明可申请计划生育假。根据安徽省及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a、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且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护理假为20天。

  b、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②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③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

  6、工伤假

  ①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及时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并在24小时内报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门。

  ②工伤经认定后,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果,办理工伤假手续。

  7、年休假

  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休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探亲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8、其他福利假

  ①公司已转正员工原则上每年可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其中包含两天带薪假。

  ②集团相关文件范围内的核心管理干部可按规定享受入住全国恒大酒店待遇,期间可享受每年两天带薪假。

  第十三条 请假、外出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一般员工3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4-7天(含)的,报分管领导审批;7天以上再报董事长审批。

  2、非主持工作的中层人员1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5(含)报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再报董事长审批。

  3、部门负责人3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再报董事长审批。

  4、所有员工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的出差由董事长审批。

  5、公司领导班子的请假、出差、外出由董事长审批,其中董事长的请假由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6、公司领导班子的考勤每月呈集团董事局主席阅。

  7、公司领导确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同时经董事长审批并立即到行政人事部报备,行政人事部须于报备后一小时内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外出报备手续者,须于当天8:00前经董事长电话同意,并电话通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须在8:40前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否则视为未打卡,按未上班处理。

  第十四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报请假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时间如有变更或提前销假的,应及时提交销假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备。

  5、员工每次请事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如未完成相关手续,请假则视为无效;在员工假期结束后返回上班时,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部办理手续,由财务部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6、请假打卡规定:当天请小时假者须在返回公司时打卡。

  第十五条 外出、出差手续的办理

  1、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报外出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2、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报出差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3、外出、出差打卡规定:员工因工作需要全天外出、出差无需打卡;员工因工作需要非全天的外出、出差,须在返回时打卡 ;对于打两笔卡的情况,出差、外出返回公司的时间早于下班时间时,仍须打下班卡。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六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带薪假期。

  ①元旦一天

  ②春节三天

  ③国际劳动节一天

  ④国庆节三天

  ⑤清明节一天

  ⑥端午节一天

  ⑦中秋节一天

  2、女员工在妇女节(3月8日)可享受半天带薪休假(周六、日除外)。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七条 加班规定

  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以公司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财务部门等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将经董事长签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报备。

  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次月之前完成,调休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及时报备。

  4、对于法定节假日值班的员工未按公司发文的考勤时间进行打卡的,由部门按失职问责办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周(含一周)以内的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一周以上的须再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九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须严格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公司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行政人事部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指定,考勤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考勤工作严谨、公正,并认真学习和熟悉公司考勤制度,严格按制度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备考勤资料。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部门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行政人事部。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员工在假期结束后未能按时到岗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应在员工缺勤当日上午向行政人事部报备,说明员工未能到岗的原因;如因所在部门未及时报备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部门负责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5、部门考勤员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考勤截止日17:30前向行政人事部报备本部门本周的出勤异常情况、提交已审批的外出登记表、请假申请单、出差申请单等考勤资料。

  6、每月考勤截止日仍未及时提交已审批的考勤资料或因考勤员工作失误导致相关员工考勤数据出错的,给予部门考勤员失职问责的处分。

  7、员工各类考勤资料务必据实填报,对考勤数据弄虚作假所涉及的员工及考勤员,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职责

  1、行政人事部考勤员须将公司领导班子及集团二级部驻地员工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次月2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应报未报,给予相关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2、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2日下午17:3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薪资专员。

  3、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考勤软件里的数据须每月进行备份,原始考勤资料(含考勤机导出的所有格式的考勤记录文件)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 所有员工入职时一律使用指纹考勤,指纹录入由各工作点的考勤员负责,严禁密码考勤、代录指纹考勤。其中物业公司班子成员及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的指纹由地产行政人事部考勤员及地产各三线项目行政专员负责录入。

  第二十四条 指纹考勤机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人事部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公司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违规考勤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篇4: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

  关于印发《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支行、机关各部室:

  现将《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

  某某某某有限公司

  20**年8月1日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国家劳动法规及省联社干部员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对象为银行所有(除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离退休人员、内部退养人员外的)在岗在册员工,包括总行机关工作人员、借调及上挂锻炼员工、城区各支行在岗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制工勤人员。

  第三条银行员工考勤及休假的管理和考核由总行综合人教部组织实施,机关各部室及城区各支行负责落实。

  第二章正常工作日考勤

  第四条正常工作日系指每周一至周五以及因国家法定假日调整休息日而照常上班的周六、周日。

  第五条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由总行综合人教部按照不同机构、不同岗位、不同季节统一发布,城区各支行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不违反总行统一作息时间规定,又能改善服务、确保正常营业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作息时间。

  第六条全行均实行考勤登记制度,考勤登记表由总行综合人教部统一制定并下发。每个工作日分上、下午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到岗时间、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等。

  第七条城区各支行考勤登记实行专人专责,考勤登记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总行机关部室人员考勤统一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

  第八条总行综合人教部每月对全行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各单位考勤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报综合人教部。

  第九条考勤结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员工基本薪酬与考勤结果挂钩,凡员工出现迟到、早退、旷工及超假不归等情况,要扣除相应比例的薪酬工资。

  第十条总行综合人教部不定期到各单位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并对各单位考勤登记进行监督。

  第三章休息日及节假日考勤

  第十一条员工在国家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原则上不进行考勤,但下列机构及人员在休息日、节假日视同正常工作日进行考勤:

  1、各营业网点在休息日、节假日照常开门营业,营业人员按正常工作日考勤;

  2、总行机关运营管理部、视频监控中心和信息科技部门在休息日、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按正常工作日考勤;

  3、遇重大工作任务,经组织单位通知要求相关人员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的,上班人员均按正常工作日考勤。

  第十二条员工在休息日需要加班并经批准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确需加班或必须正常上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或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第十三条总行机关部室负责人、各支行负责人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第四章员工请假管理

  第十四条所有病(事)假、婚丧产假及年休假都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手续,逐级按权限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五条病(事)假批准权限:

  1、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病(事)假1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2、机关各部室一般工作人员病(事)假半天的,由部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

  3、支行主要负责人病(事)假1天以内的,由总行分管劳动人事工作领导批准;1天以上必须报董事长审批;

  4、支行其他工作人员病(事)假半天的,由支行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报综合人教部备案并由分管劳动人事工作领导审批;

  5、员工请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5天,年度内累计事假超过10天继续请假的,一律由董事长审批,一年内请事假不得超过5次。员工请病(事)假应出具书面请假条,待审批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同时,员工请病假,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并由主治医生签署意见(重症急诊住院的除外),员工休假期间应在考勤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十六条所有事假一律按每半天50元、每天100元的标准扣发其绩效,所有病假均按半天40元、每天80元的标准扣发其绩效,同时按日均标准扣发事(病)假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相关津贴待遇。当月累计请病(事)假10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同时按日均标准扣发事(病)假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相关津贴待遇。

  第十七条婚、产、丧假管理

  (一)婚假按法定年龄结婚(含再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给予产假128天。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难产女员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4、女员工在产假(正常生育、难产、流产)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计划外或意外怀孕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产的,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不享受以上产假待遇,生产期间停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三)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3天丧假;

  2、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公婆婆、兄弟姐妹)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给予1-3天丧假;

  3、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

  第十八条凡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总行组织的会议及各类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或相关活动组织部门分管领导请假,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旷工情况按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扣除相应绩效或考核分值。

  第五章年休假管理

  第十九条我行依照国家及省联社有关规定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年休假假期如下: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5天假期;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10天假期;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每年15天假期。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1、本年度请事假天数累计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4、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第二十一条年休假时间一般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第二十二条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照发。

  第二十三条年休假的审批

  1、总行机关部室负责人、支行负责人由董事长批准,机关部室其他工作人员由分管人事部门领导批准,并报综合人教部备案;

  2、支行其他员工由支行主要负责人批准,报综合人教部备案,并报分管人事部门领导审批;

  3、休假应由本人填写休假申请表,经审批人签字批准后,报总行综合人教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年休假要有计划执行,根据每个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年初由综合人教部提出休假意见,机关部室、基层支行在确保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统筹安排。

  第六章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正常工作日(含假期值班,下同),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并自觉配合考勤登记,严禁迟到、早退、非因公中途外出、旷工等现象,并时刻注意安全,确保自身上下班途中的安全。

  第二十六条总行机关工作人员、基层支行临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严禁聊天、相互串门、上网(工作需要除外)、办理私事或进行娱乐活动。

  第二十七条基层支行客户经理在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收贷、揽存时间抹牌赌博、旅游休闲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第二十八条全行所有工作人员中餐不得饮酒;任何情况都严禁酒后驾车,特殊岗位人员如驾驶员、守库值班人员、专职保卫人员等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制度,凡发现考勤登记不真实或越权准假的,对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0元。

  第三十条因迟到、早退、脱岗或其它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导致客户投诉、严重影响工作质量的,按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扣除相应绩效或考核分值,一年内因考勤违纪或被扣发绩效3次的,取消个人和所在单位评先资格。

  第三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视同旷工1天;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脱岗一次视同旷工1天。员工旷工按每次按当月绩效考核5分的标准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脱岗的除扣发工资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连续旷工超过15天(含)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5天(含)者,按国家劳动法规规定予以辞退。

  第三十三条对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给单位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泄露单位内部和有业务关系客户的商业机密,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省联社干部员工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银行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内部发送:行领导。

篇5:大学班级纪律委员工作总结

  20**年纪检委员工作总结

  20**年9月6日,我开始踏上大学的征途,毫无疑问,大学是一个小社会,不仅仅是学习高等知识,更重要的是提升个人能力,所以我开始了新的计划.在大学里,我要不平凡的走过,无论是学院还是班级,我都尽力的争取.正是这样,我成功的当成了班级干部。当辅导员宣布我是纪律委员的时候,我是既兴奋又感到任重道远,因为我知道纪律委员这个干部不好当,因为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同学们的高度配合和我与辅导员的合作无间。

  作为纪律委员,顾名思义,就是管理好班级的纪律工作。一支好的军队需要严明的纪律,同样,一个好的班级也需要有良好的纪律.班级有了良好的纪律,才会有好的学习氛围,才会有较强的凝聚力,同学间才会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回顾过去的半个学期,我的责任是记录考勤情况和维持自修的纪律,这也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尤其是在与人打交道这个方面上获益非浅.因为我不能也不会用强硬的口气对别人说,别讲话了!毕竟,我们都是大学生.都有一定的处事原则和自我约束能力.

  但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所说的规矩与我所提到的尺度是一致的。无论是“规矩“还是“尺度“都需要有人去操执和把握,只有正确的操执,合理的把握,才能达到“成方圆“之目的。

  自修的纪律在同学们的配合和他们的高度自觉性下维持的比较好,学习氛围良好,学习情绪高涨。课堂考勤却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协调问题。同学们请了假没有及时上交请假条,口头请假的同学没有及时补请假条,我也没有及时跟老师反应情况,导致考勤情况混乱,无法与辅导员的记录对上。最终在与辅导员和同学们的协调下,一致认同“请假只认假条”,问题才得以解决。

  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面对这些困难时,也产生过放弃的念头,但我一次又一次的说服自己不要放弃,因为放弃,就意味着以前的努力都白费了,我不甘心。所以,到了今天,我已经能够坦然面对各种困难,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解决它们。在管理的同时,要严格要求自己,因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同学们看在眼里,如果连自己都管不好,如何去管别人?当然,管理时一定要有耐心,要顾及同学们的感受。

  今后,我打算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学风建设上去,配合班级的各个干部将班级的学风工作做好。对我们学生来说,学风是指在一定的人生观和学习观的支配下,在学习态度、学习目的、学习纪律、学习方法和意志品质等方面的综合体现。优良的学风可以保证和促进学生高质量圆满地完成学业,而且还可以使学生养成许多终身受益的习惯。可以说优良的学风是造就人才的前提和基础。在加强班级学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在课余时间都努力地向同学传递着一种乐观人生的态度。无论是为了目前的学习,还是为了今后事业的成功和生活的幸福,我们要建立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每一天,使我们每天都拥有良好的心情。因为成功的唯一阻碍就是自己的心态。培养同学们建立一个乐观的心态,能够克服学生在当今社会的种种诱惑面前丧失一种圣洁的信念、奋斗的理想,保证我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而能够使我们在大学阶段达到一种高尚人格的修炼。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班级的学风大大地加强,同学们的学习热情也十分的高涨,这对我们的工作是个肯定也是个鼓励。

  作为班干部,我们应带动全班学生齐心合力,共同打造出学习氛围更加浓厚的、团结互助的,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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