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员培训:奖惩制度5篇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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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保安员培训:奖惩制度

  小区保安员培训:奖惩制度

  第五章 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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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 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 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 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 不使用礼貌用语。

  7、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 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 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 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 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三节 行政处分

  一、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或撤职、停职停薪、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扣以(30—50元)的处罚。

  3、记过: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记过处分,除扣以(50—100元)的处罚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位于10%末位范围及员工违规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停职停薪。员工违规除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6、末位淘汰。采用5%的末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7、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由各部门经理书面提出,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8、 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二、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三、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四、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五、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本册第二十一条第3点“丙类过失”)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主任级以上员工(含主任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六、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篇2: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5)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合作共赢,制定本员工奖惩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物业公司员工,旨在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奖惩机制,激励员工不断进取,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奖励

  第一节 奖励的对象

  优秀员工:表现突出,工作出色,以及对公司做出重要贡献的员工。

  第二节 奖励的类型

  一、经济奖励:

  1. 个人奖金: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程度,额外发放奖金,具体金额根据员工的绩效评定来确定,不超过员工月薪的20%。

  2. 团队奖金:根据团队的协作表现和成果,额外发放奖金,个人获得的奖金金额根据贡献程度来确定,总金额不超过团队工作总成本的10%。

  二、荣誉奖励:

  1. 最佳员工奖:每月或每季度评选出业绩突出、工作优秀的员工,授予最佳员工称号,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2. 优秀团队奖:每季度或每年评选出表现出色、协作高效的团队,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三、工作调整:

  1. 晋升:对业绩优秀、具有潜力和能力的员工进行晋升,提供更高层次的职位和薪资待遇。

  2. 职位调整: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兴趣,将其调整至更适合的工作岗位,提供更大发展空间和挑战。

  四、专项奖励:

  1. 创新奖励:对员工提出的创新方案、改进措施或优化建议予以奖励,奖金金额根据方案的实际效益和重要性来决定。

  2. 学习进修奖励:对员工参加培训、学习课程,提升个人能力和职业素质予以奖励,报销学费或提供额外津贴。

  第三节 奖励的评定标准

  一、工作绩效评定标准:

  1. 任务完成质量:评估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的精确度、准确性和符合要求的程度。

  2. 工作效率:评估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时所花费的时间和所使用的资源,并与预期目标进行比较。

  3. 个人贡献:评估员工对团队和公司工作目标的贡献程度,包括提供创意、解决问题、协作能力等方面。

  二、创新能力评定标准:

  1. 独特见解:评估员工对工作问题的独特看法和见解,体现出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2. 提出创新方案:评估员工能否提出具体的创新方案,并且这些方案是否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和认可。

  3. 创新成果:评估员工的创新方案是否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包括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业务结果等方面。

  三、职业操守评定标准:

  1.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评估员工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包括考勤纪律、服从上级指挥、遵守保密规定等方面。

  2. 团队合作:评估员工在团队合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包括与同事和领导的合作态度和协作能力。

  3. 积极参与公司活动:评估员工是否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员工培训、志愿活动等。

  第四节 奖励的程序

  一、提名推荐程序:

  1. 员工可以通过自荐或团队推荐的方式申请奖励。

  2. 员工在申请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事实依据,例如工作成绩报告、客户好评等。

  3. 提名推荐需要向奖励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

  二、部门评审程序:

  1. 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初步评审申请。

  2. 评审委员会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创新能力和职业操守等评定标准对申请进行评审。

  3.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终审建议,并将评审报告提交给公司高层领导。

  三、终审决定程序:

  1. 公司高层领导对评审委员会的终审建议进行审查和决定。

  2. 高层领导将终审决定结果通知评审委员会,确保决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四、公示通报程序:

  1. 对获得奖励的员工进行公示,例如在公司内部发文、公告栏展示等方式。

  2. 公司可选择在公司会议、活动中宣布获奖名单,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

  第三章 惩罚

  第一节 惩罚的对象

  1. 违纪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员工。

  2. 工作不合格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多次差错,严重影响公司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员工。

  第二节 惩罚的类型

  1. 警告:对违纪员工进行书面警告,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2. 罚款:对工作不合格员工按照相应标准进行罚款,不超过月薪的10%。

  3. 岗位调整:将工作不合格员工调整至适合的工作岗位。

  4. 解聘:对违规严重的员工进行解聘。

  第三节 惩罚的评定标准

  一、违纪员工的评定标准:

  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1)违反公司的禁止性规定,如盗窃、贪污、受贿、泄密等。

  (2)违反公司的纪律性规定,如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等。

  (3)违反公司的安全规定,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隐瞒等。

  2. 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负面影响程度:

  (1)损失金额的大小。

  (2)损害公司声誉和形象的程度。

  (3)影响公司核心业务运行的程度。

  3. 是否以严重违纪行为导致公司声誉受损:

  (1)是否导致公司蒙受处罚、罚款或诉讼。

  (2)是否导致公司失去客户信任或遭受负面媒体报道。

  二、工作不合格员工的评定标准:

  1. 出现多次差错的次数和严重程度:

  (1)工作中的错误频率和重要程度。

  (2)是否重复犯同一类错误或不听指导。

  2. 影响公司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程度:

  (1)错误导致的任务滞后、其他员工工作受阻等。

  (2)是否导致公司客户投诉、损失或流失。

  3. 是否经过过程改善和指导后仍无法达到工作要求:

  (1)公司是否经过一定时间和资源的投入来改善员工工作表现。

  (2)员工是否接受过必要的培训和辅导。

  第四节 惩罚的程序

  1. 举报投诉:员工可以匿名或实名进行举报投诉。

  2. 调查核实:公司将对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核实,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性。

  3. 惩罚决定:由公司高层领导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惩罚决定。

  4. 通知告知:对受到惩罚的员工进行书面通知,并解释相应的理由和依据。

  第四章 其他事项

  1. 奖励和惩罚可以同时进行,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综合考虑。

  2. 员工可以提出申诉,公司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并给予及时反馈。

  3. 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公司管理部门制定和修订,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五章 附则

  本员工奖惩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成为员工工作的有关依据。如有需要,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并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员工。

篇3:物业小区秩序人员奖惩制度

  物业小区秩序人员奖惩制度

  为鼓励秩序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秩序人员奖惩细则: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

  4、为搞好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以及工作成绩突出者。

  5、拾金不昧者。

  以上行为视情况奖励20—200元。

  二、惩罚细则: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进行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发现一次罚款30元。

  2、工作期间接待客人,谈笑聊天,玩忽职守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在岗期间有吸烟、喝酒、吃零食、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对小区业主及来访者态度恶劣、粗言秽语、不理不采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执勤时着装不整齐,仪表不洁净端正(剃光头、留怪异发型、染发等)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无故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款100元;满三天开除部籍。

  8、如有业主投诉,对业主态度恶劣、粗言秽语,经核查后情况属实,每出现一次罚款20-100元。

  9、在值勤期间,不得监守自盗,如发现将处以案件款3倍或3倍以上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上岗期间,门卫岗见到来宾和领导要行举手礼,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不得有摇头晃脑、交头接耳等动作;引导车辆正常进出。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1、巡逻时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不得聚众聊天,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2、在岗期间必须保证物业公司办公室、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所有围墙、围墙灯、路灯、大门、草坪灯、音乐箱、电子监控等的全方位安全,不得出现任何失盗事故,若发现失盗等不安全事故,明确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秩序人员奖惩制度》第7条执行。

  14、严格执行培训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5、认真搞好宿舍卫生保洁工作,每出现一次卫生不合格,处罚责任人20元。

  16、秩序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顶撞领导,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7、秩序人员要精诚团结,互相配合,相互之间不准讽刺打击,不准相互诋毁拆台,不准乱加猜疑,不准在背后议论领导和同志,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出现打架者,每人处罚100元,先动手者加罚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者,开除部籍。

  18、秩序部长要认真履行《秩序部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19、秩序组长要认真履行《秩序组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20、秩序部长对全体队员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具有处罚权,经公司领导查实批准后实施。

  21、集团、公司领导在工作期间发现秩序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首先处罚秩序队长20—100元,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篇4:集团公司职工奖惩制度(2)

  集团公司职工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励:

  一、 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 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罚:

  三、 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 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 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 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 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 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 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 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篇5:幼儿园教师奖惩制度(3)

  幼儿园教师奖惩制度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班主任费、全勤奖30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3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50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1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30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殊,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创编指导的幼儿作品(舞蹈、美术、书法或其他),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级比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00到500元不等。

  9、参加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举办的上课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200到1000元。

  10、在园内举办的庆六一或庆元旦演出中,以班级为单位评奖,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1、在园内举办的上课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2、班级控流保学达100%奖励班级100元,达90%奖励50元,90%为达标,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级50元。

  13、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期末教师公开投票,评出一名优秀教师,奖励50元/人,优秀保育教师1名,奖励30元/人。

  14、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15、在非规定时间内给幼儿看电视,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每人30元。

  16、离园时经检查发现幼儿手脸不净,衣裤未扎好(无任何借口),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被家长投诉,一次性扣除当月教育津贴。

  17、幼儿尿湿裤子,不及时更换的或者裤子内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儿尿湿裤子,或裤子上有污物,被家长投诉,扣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

  18、幼儿穿反鞋、反衣裤或穿错他人衣裤,班级教师各扣10元,屡次出错,加倍扣。

  19、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21、不参加集体会议(不允许请假)扣20元,开会、培训时玩手机,打电话,私聊,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师不得打电话、做私活、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间不得反锁教室寝室门,发现一次扣本室教师每人10元。

  三、师品师德部分

  1、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4、一学期班级无家长投诉,奖励班级50元。

  5、教师上班时间不化浓妆,不涂夸张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盖5厘米以上短裤短裙,发现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

  6、与家长发生争执,责任人扣10元,并做书面检讨。

  7、负责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种理由不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0至20元。教师之间因工作或私事在园内吵架扣20元/人。

  8、上班时间看课外书,打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岗,串班聊天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并做书面检讨。

  9、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10、体罚、变相体罚,打骂幼儿(用恶语辱骂、打手板、用书拍头等),把幼儿放到别的班级或关小屋等,一经发现责任人扣20元,被家长投诉扣50至100元,后果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午睡床单和被褥要间周暴晒,发现脏的或尿床的要及时更换,午睡后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责任人10元。五、卫生及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10元。对每次抽查都是优秀的一学期奖励100元。标准参照《卫生检查标准》执行。

  2、室内公物由各班老师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无人为损坏奖班级30元。人为损坏或丢失将根据程度由本班教师给予赔偿,不准将责任推给家长。

  3、公共用品(如玩教具、木马、桌凳、音响、清洁工具等)谁使用谁管理,用完后由本人负责归位。

  4、借用物品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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