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标准
一、第一阶段工作(50分)要求在20**年12月31日前启动以下工作:
(一)成立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5分)
(二)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内容、措施具体,目标、任务明确。(15分)
(三)召开本院管理年活动启动会议,全面动员和安排,职工对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知晓率100%。(15分)
(四)通过横幅、板报、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形式开展管理年活动宣传。(5分)
(五)及时收集并上报本单位管理年活动的进展、成效和基本经验。资料齐全、归档管理。(10分)
二、第二阶段工作(900分)
要求在20**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展以下工作:
(一)公共卫生服务管理(160分)
严格执行《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
1、公卫办设置(10分)
按要求配置公卫办人员、业务用房和相关设备设施,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待遇。
2、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20分)
(1)设立传染病诊室,负责接诊、留验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5分)
(2)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和实验室检测(包括肺结核*线检测)结果登记本,各项填写清晰完整。(3分)
(3)及时收集、登记、核实并按法定时限进行疫情信息的网络直报。(5分)
(4)按照责任分工,落实霍乱、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措施。(7分)
3、免疫规划(40分)
(1)预防接种门诊有候种室、接种室,各室有明显的标识。(5分)
(2)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辖区内目标儿童预防接种相关信息计算机录入、管理率100%。(10分)
(3)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做好疫苗的接收、储运、分发和使用工作。冰箱、冷柜专人管理,疫苗按品种、批号、效期分类码放,温度记录完整。(15分)
(4)预防接种卡、证、册齐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大于90%。(10分)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0分)
(1)建立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值班和工作记录完整。(5分)
(2)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采样、处置,落实相关防控措施。(5分)
5、妇幼卫生工作(50分)
(1)每月召开一次村级保健人员例会,掌握本乡镇妇幼保健基本情况,专干下基层时间每月不少于15天,及时建立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手册,正确、完整填写工作相关表、卡、册,定期上报妇幼卫生工作信息报表。(11分)
(2)按规定完成孕情掌握、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落实高危孕产妇建卡、追踪管理和指导选择分娩地点任务。负责产后42—56天健康检查。孕情掌握率大于9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12分)
(3)做好新生儿访视、7岁以下儿童“4、2、1”定期体检或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对儿童体检中所发现的体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专案管理率达60%以上。(10分)
(4)开展住院分娩技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爱婴乡镇卫生院标准,其产科建设符合《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指导标准》要求。(6分)****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3)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推进素质教育小学生评价体系。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与完善,为学生确定个体化发展性目标。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判断学生存在的优势与不足,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通过评价,不但促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基础上提高,更要发现学生潜能,发挥学生特长,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以达到教育的培养目标。
二、评价原则
在实施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1、多元性原则。学生素质发展不是孤立的,而多元性的、整体的。根据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学习品质与能力、体育活动与健康等方面素质设计出多种因素,多层次评估体系,在单项评价的基础上实施整体性的综合评价,力求全面客观地评价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反映学生的实际。
2、主体性原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是评价对象,也是评价主体。评价整个过程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要发动、组织、指导学生进行自评、互评,调动学生参与评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评价活动成为学生自我评价、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动力。
3、过程性原则。使用中注重评价过程,使评价成为对学生的重要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规范自己的习惯与言行,注意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评价的指标
(一)思想品德素质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集体。
2、遵纪守法,遵守公德,诚实守信意识。
3、文明礼貌,关心集体,友爱同学,乐于助人。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生活俭朴。
5、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旷课。
6、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二)科学文化素质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注意力集中、有钻研精神。
2、学习习惯良好,作业细致认真。
3、有毅力,能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成绩不断提高。
4、兴趣广泛,爱观察,爱思考感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5、喜欢阅读课外书籍,不断丰富知识。
6、学习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实践能力。
7、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心理、审美素质
1、团结、合作精神和坚强的意志力。
2、情绪乐观,主动活泼,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3、胜不骄,败不馁,有了错误,勇于承认,勇于改正。
4、语言文明,热情大方,性格开朗。
5、对艺术有兴趣,并有一定欣赏美和表现美的能力。
(四)劳动技能素质
1、生活自理能力,动手能力。
2、劳动态度、劳动习惯。
3、爱清洁、讲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以上四项采用a、b、c、d四个等级评估记载。)
(五)学业水平
主要以“平时”、“期末”和“总评”三大方面评价,“平时”占40℅,“期末”占60℅,得出“总评”,以“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次评估记载。(其中85分以上为优,70~84为良,60~6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学生个人测试成绩只通知到学生本人,不在班级和学校公布。“学科课程成绩”还要评估学生的“爱好特长”、“参加兴趣小组活动情况”、“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以及“学得较好的科目”“学有进步的科目”等情况。这几项不能用等级评估的,则如实填写。
(六)身体素质状况
包括身高、体重、视力、体育达标等情况,如实填写,不用等级评估。
(七)教师评语
四、评价的方法
1、采用“四级制”评价方法。测评时由学生本人评、他评、教师评分别对照评价标准,按“四级制”(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心理审美素质、劳动技能素质采用a、b、c、d四个等级,学业水平
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确定等级。
2、采用记实评价测评方法。爱好特长、竞赛获奖、评优情况等项,要依据记载的实际情况评定。
五、评价步骤
1、自评。学生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按照相关的评价要素,依据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给自己写出评价性的语言——“自己的话”,并做出等级评价。
2、他评、师评。同学及教师依据学生的学习生活表现,给学生写出评价性的语言,并做出等级评价。
3、由教师汇总三方面的评价结果,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学生和家长反馈。
六、学生素质评定的组织实施
1、要充分认识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语评价目的,联系到教育观念转变、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引导社会、家长支持评价工作。
2、在评价过程中强调质性评价,全面、深入、真实的再现学生的特点和发展
趋势。强调参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增进了解和理解,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强调关注过程的形成性评价,面向学生的“未来”,重在发展。
3、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实施办法、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等。校长负责本校各领导班子成员,各领导班子负责本校教师的培训工作,通过层层培训,明确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实施办法,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程序化、规范化,提高评价的时效性。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开展一次。评价要重视自我评价和形成性自评为主;参
加评价人员一是班主任、科任教师;二是同学、家长。要充分发挥教师在评价中的作用。评定办法采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力求使每个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主动协调全面发展。学生的评价结果记载入《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中(分1-3年级、4-6年级两
个阶段),反馈给家长,并放进“学生成长记录袋”中,建立对学生评价的跟踪制度。
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
学年一学期
班
综合(学业、行为)素质评价表
等级
评价人
项目
自评
小组评
教师评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出勤情况
课堂表现
作业完成
提出问题
解决问题
课外阅读
文体活动
特长发挥
文明礼貌
卫生习惯
学业成绩
思品社会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信息
技术
音乐
美术
体育与
健康
综合实践
奖惩情况
家长寄语
教师寄语
考核等级:
指导教师:
时间:*年*月*日
.
说明:1、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请在相应的栏里打√);
2、教师综合学生自评、小组评定情况,通过对学生的总体观察,给出一个综合考核等级;
3、学业成绩的呈现方式为等级制,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85分以上为优,70~84为良,60~6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每学期填写一次,并将填写的手册放入“成长记录袋”中;
5、教师评一栏由班任征求科任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
篇3:农垦实验中学行政后勤人员量化考核评价方案
农垦实验中学行政后勤人员量化考核评价方案
为推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各科室行政后勤人员考核评价方案。
一、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 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统筹兼顾,适当倾斜
三、考核评价对象
我校各科室行政后勤人员(不含校科领导)
三、方案制定办法
1、此方案要在总结上两年教职工量化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反复酝酿,充分听取教职工对方案的意见,并对考核方案进行修改。
2、各科室建立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并按规定每个学期要将考核结果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考核方法
每学期结束,学校依据本办法对考核对象进行学期量化考核,取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作为本学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各科室成立教职工量化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五、考核评价内容及权重
教职工考核的内容包括安全责任、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教研能力、考勤、教学效果四个方面,总分100分,其中安全责任5分、职业道德占5分,工作能力35分,考勤10分,工作效果45分。
(一)安全责任(5分)
一学期内所负责的工作无安全事故得5分,出现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视情形轻重分别扣1至5分(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职业道德(5分)
(1) 热爱本职工作,无学生、教师投诉。
(2)服从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及本部门交给的临时任务。
(3)上班时间不聚众打牌、不上网玩游戏,不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
(4)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
(5)讲社会公德,言行检点,树立良好形象。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其它违反道德行为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分应按记录计,扣完该项分5分为止。
凡学期内受到学校警告、记过、记大过,分别扣除考核得分的10%、20%、30%。
(三)工作能力(35分)
1、完成工作量(30分)
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量化考核得分,
a等(30分):全勤,经常加班加点;
b等(28分):能按时上下班,工作认真负责。。
c等(26分):有迟到、早退现象。
d等(24分):经常迟到、早退,或缺勤。
e等(15分):缺勤较多
2、工作计划(2.5分)
a等(2分):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计划并上交党政办备案。
b等(0分):没能按规定的时间内将计划上交党政办备案。
3、工作总结(2.5分)
a等(2.5分):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写好学期或学年工作总结,并交党政办备案。;
b等(0分):没能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写好学期或学年工作总结交党政办备案。。
(四)考勤(10分)。
(1)全学期满勤得10分。
(2)教职工每学期累计请事假2天以内不扣考勤分,超过2天至15天每天扣0.5分,超过15天每天扣1分;教职工每学期累计请病假3天以内不扣考勤分,超过3天至10天每天扣0.2分,超过10天至20天每天扣0.5分。被上级有关部门认定为大病号的教职工或病退教职工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绩效考核分1分。
①无正当理由上班、升旗、开会、劳动迟到或早退4分钟以内。
②上班、升旗、开会、劳动期间敷衍了事,随意离开本部门,或做无关的事。
(4)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绩效考核分2分。
①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位,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
②上课、升旗、开会、劳动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以上。
③因事假、病假或其他原因请假但又没有自先调好课的,把责任推给教导处。
(5)有下列情形之一全学期考勤为0:
①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或离开工作岗位的。
②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
③伪造假证,骗请病假,小病大养,无病借病,本应请事假却请病假,经发现查实的。
④未办理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
⑤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
(6)教职工擅自离职离岗的,取消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五)工作效果(45分)
(1)人事部门评分(10分) a、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效果突出。(得9~10分)
b、较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效果较好。(得7~8分)
c、一般: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效果一般。(得5~6分)
d、差: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有严重工作失误。(得4分以下)
(2)本科室领导评分(20分)a、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效果突出。(得19~20分)
b、较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效果较好。(得16~17分)
c、一般: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效果一般。(得13~14分)
d、差: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有严重工作失误。(得12分以下)
(3)全校教职工测评得分(15分)
a等(15分)教职工评价满意度达90%以上。
b等(13分):教职工评价满意度达80%-89%以上。
c等(11分):教职工评价满意度达60%-79%以上。
d等(9分):教职工评价满意度达50%-59%以上。
e等(7分):教职工评价满意度达40%-49%(含40%)。
f等(5分):教职工评价满意度低于40%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一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无理缠访、闹访等违反职业道德、法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不尽职造成的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教职工自己的疏忽大意、工作互相推诿、不负责任、处理事情水平低劣而导致的学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的。
5、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工作质量低,一直不受教职工欢迎,且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教职工评价满意度低于30%的。
6、凡学期内受到上级组织部门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不结扎、不上环、不参加定期妇检的。
六、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1、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如90分以上人员超过优秀指标(本单位工作人员的13%),则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优秀人选。
2、评先评优:依据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选出各级先进人员。
3、岗位聘用:依据考核结果,实施下一年度的岗位聘用。
七、附则
1、建立和完善学校绩效考核中争议的调解制度和调解小组,及时公正合理地调解、裁决绩效考核中的争议问题。教职工与学校在绩效考核中发生争议,可以向学校绩效考核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要求,在学校调解无效时,可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单位人事部门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局教育处、人事政工处申请调解。
2、本方案由z农垦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与本方案不符的,按本方案执行。
附件:绩效考核评价表(套)。
篇4:农垦实验中学教师量化考核评价方案
农垦实验中学教师量化考核评价方案
为推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教学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效果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量化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统筹兼顾,适当倾斜。
三、考核评价对象
我校在岗在编教师
四、方案制定办法
1、此方案要在总结上两年我校教师量化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反复酝酿,充分听取教职工对本方案的意见,并对考核方案进行修改。
2、各年级建立教师量化考核细则,并按规定每个学期要将考核结果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考核方法
每学期结束,学校依据本办法对考核对象进行学期量化考核,取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作为本学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各年级成立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六、考核评价内容及权重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教研能力、考勤、教学效果四个方面,总分100分,其中安全责任占5分,职业道德占5分,教育教学教研能力35分,考勤10分,教学效果45分。
(一)安全责任(5分)
一学期内所负责的教育教学工作无安全事故得5分,出现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视情形轻重分别扣1至5分(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能评为优秀)。
(二)职业道德(5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无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师德问题。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
(4)在教学过程中坚持德育渗透,主动做好培优转差工作。
(5)按学校要求参加学生家长会(以记录为准)。
(6)上班时间不聚众打牌、不上网玩游戏,课堂上不使用手机,不坐着讲课,不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
(7)周考、月考、期中、期末监考、评卷工作认真负责,无违纪违规作弊行为。
(8)为人师表,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
(9)不搞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书或各种物品。
(10)讲社会公德,言行检点,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其它违反师德行为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分应按记录计,扣完该项分5分为止。
凡学期内受到学校警告、记过、记大过,分别扣除考核得分的10%、20%、30%。
(三)教育教学教研能力(35分)
1、教学工作量(5分)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绩效考核得5分,周工作量每超1节绩效量化加0.25分,周工作量每少1节绩效量化减0.25分。(由于学校有其他安排或因身体健康问题,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同意减工作量的除外。)
按新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师课时周工作量为:
1、专职教师系列周课时:语文、数学、英语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及专业班美术、音乐12节,非专业特色班的图音体14节,计算机、心理、劳技每周16节。
2、行政兼课系列周课时:正校级2节,副校级3节,正科级5节,副科级6节,其它属教师系列的行政人员7节。(语、数、英相应减1节)
2、班主任工作(3分)
a等:优秀(3分);b等:良好(2分);c等:中(1.5分);d等:及格(1分);e不及格:0分.
班主任工作评分年级长给出分数。
3、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2分)
a等:优秀(2分);b等:良好(1.5分);c等:中(1分);d等:及格(0.5分);e不及格:0分.教研组长兼备课组长只给一项分。
4、教案(3分)
期中、期末检查各占1.5分:
a等(1.5分):①有教学计划教学时数;②有教学目标(含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有教学重点难点;③有教学内容、步骤、方法;④有教学反思;⑤书写工整。
b等(1分):达到a等其中3项。
c等(0.5分):达到a等其中2项。
5、作业(4分)
a等(4分):①批改及时;②批改具体;③作业量适当,作业次数达到学校要求;④针对性强。
b等(3分):具备a等其中3项。
c等(2分):具备a等其中2项。
d等(1分): 具备a等其中1项。
e等(0分): 未能达到d等要求。
6、测试(3分)
a等(3分): ①批改及时;②批改具体;③测试次数达到学校要求,全批全改;
b等(2.5分):达到a等的①项和③中的要求。
c等(2分):测试次数达到学校要求,批改不及时或批改量只达。
d等(1分):测试次数没达到学校要求,批改马虎,或批改量只达一半。
e等(0分):不测试或测试没批改或批改未达到半数。
7、听课(一学期完成听课节数)(2分)
(1)学校领导: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20节,其他校级领导16节。
(2)学校中层领导:
a等(2分):15节以上;b等(1分):12节;c等(0分):11节以下。
(3)科组长: a等(2分):12节;b等(1分):10节;
c等(0分):9节以下。
(4)教师: a等(2分):10节;b等(1分):5-9节;
c等(0分):4节以下。
8、公开课(或专题讲座)(2分)
a:优秀(2分);b:良好(1.5分);c:中(1分);
d:合格(0.5分);e、不合格(0分)。
任课教师一学年至少上一节公开课,由级长、蹲点领导和备课组长或科组长、组员按照课堂教学评价表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确定教师公开课的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9、工作计划(2分)
a等(2分):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填好学期工作计划并上缴教导处备案。
b等(0分):没能按规定的时间内将计划上缴教导处备案。
10、工作总结和论文(2分)
a等(2分):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写好学期或学年工作总结和论文,并交教导处备案;
b等(0分):没能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写好学期或学年工作总结和论文交教导处备案。
11、期中、期末试卷分析(2分)
a等(2分):能按学校的要求写好试卷分析交教导处备案。
b等(0分):没交试卷分析。
12、学生评教(5分)
a等(5分):学生评价满意度达90%以上。
b等(4分):学生评价满意度达80%-89%以上。
c等(3分):学生评价满意度达60%-79%以上。
d等(2分):学生评价满意度达50%-59%以上。
e等(1分):学生评价满意度达40%-49%(含40%)。
f等(0分):学生评价满意度低于40%以下。
学生评教必须是一个班内95%以上学生参加方为有效,由考核小组实施。凡校科领导级长巡堂发现课堂纪律差,出现5人以上睡觉等现象3次,每次经领导找科任教师谈话后仍无转变的全部扣除学生评教分。
【注】教育教学教研能力项考核由教导处会同科组长对教师进行测评。不任课的职员、教师或中层领导取任课教师的平均分作为此项绩效得分。
(四)考勤(10分)
(1)全学期满勤得10分。
(2)教师每学期累计请事假2天以内不扣考勤分,超过2天至15天每天扣0.5分,超过15天每天扣1分;教职工每学期累计请病假3天以内不扣考勤分,超过3天至10天每天扣0.2分,超过10天至20天每天扣0.5分。被上级有关部门认定为大病号的教职工或病退教职工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量化考核分1分。
①无正当理由上课、上班、晚修、升旗、监考、劳动迟到或早退4分钟以内。
②上课、上班、晚修、升旗、监考、劳动期间随便进出、敷衍了事,或做无关的事。
(4)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量化考核分2分。
①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位,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
②上课、上班、晚修、升旗、监考、劳动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以上。
③因事假、病假或其他原因请假但又没有事先调好课的,把责任推给教导处。
(5)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量化考核分3分。
①未经请假批准擅自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期初期末会议、学校各部门组织的会议、年级会议、班主任会议、教研组备课组会议。
②由学校外派参加业务培训、学习,返校后一周内不向相关科室、科组、备课组传达学习内容,不按培训文件完成规定任务,不上交学习总结,有其中之一者。
(6)有下列情形之一全学期考勤为0:
①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或离开工作岗位的。
②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
③伪造假证,骗请病假,小病大养,无病借病,本应请事假却请病假,经发现查实的。
④未办理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
⑤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
(6)教职工擅自离职离岗的,取消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五)教学效果(45分)
(1)平均分(20分)
平均分达到平行班级的的平均水平,量化考核分得20分,平均分超过平行班级的平均水平,平均分每超过1分,量化考核分增加0.5分,平均分低于平行班级的平均水平,平均分每低于1分,量化考核分减0.5分。
(2)优秀率(20分)
优秀率达到平行班级的平均水平得20分,优秀率超过平行班级的平均水平,每增加1个百分点,量化考核分增加0.5分;优秀率低于平行班级的平均水平,优秀率每低1个百分点,量化考核分减0.5分。
(3)巩固率(5分)
一学期内所教班级无学生流失的(学生流失,指不经我校同意,学生自动不在我校读书)得5分,每流失1人,扣班主任1分,扣任课教师0.5分。
【注】
教师教学效果所得分=任教班级各项所得分数相加÷所任教的班数。
(六)嘉奖分
1、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课改,加1分至10分(含班主任,语数英,文科班、艺术班政史地、理科班理化生等教师,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不重复计)。
2、教师撰写论文:国家级奖项或国家级刊物发表5分,省级奖项或省级刊物发表4分,市级(教育处)奖项或市级刊物发表3分【省级及以上刊物要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凯发一触即发的版权局)备案的正规刊物为准,可登陆查询)】,区级奖项2分,校级1分。
【注】同一项目的嘉奖分不能累加,只取最高奖项加分。以上两项只取其中最高一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一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无理缠访、闹访等违反师德、法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不尽职造成的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教师旷工、旷课或自己的疏忽大意、工作互相推诿、不负责任、处理事情水平低劣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教师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4、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的。
5、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教学质量低,一直不受学生欢迎,且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学生评价满意度低于30%的。
6、凡学期内受到上级组织部门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不结扎、不上环、不参加定期妇检的。
七、考核结果使用
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1、教师职称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如90分以上人员超过优秀指标(本单位工作人员的13%),则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优秀人选。
2、教师评先评优:依据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选出各级先进教师。
3、教师岗位聘用:依据考核结果,实施下一年度的教师岗位聘用。
八、附则
1、建立和完善学校绩效考核中争议的调解制度和调解小组,及时公正合理地调解、裁决绩效考核中的争议问题。教职工与学校在量化考核中发生争议,可以向学校量化考核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要求,在学校调解无效时,可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单位人事部门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z农垦局教育处、人事政工处申请调解。
2、本方案由z农垦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与本方案不符的,按本方案执行。
附件:量化考核评价表(套)。
篇5: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考核评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结合起来,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
第三条
综合企业实际,运用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
综合考评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三年;年度考核评价方式适当简化。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
领导班子指由中央或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组成的团队。领导人员包括:
(一)设立董事会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下同),总经理(总裁,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
(二)未设立董事会企业的总经理(总裁、院长、所长、局长、主任,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
(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
第六条
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第七条
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共11项指标。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方向、社会责任、企业党建;经营业绩包括业绩成果、财务绩效、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合力;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见附件一)。
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评(见附件二)。
第八条
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经营业绩占50%,政治素质、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共占50%(所含8项指标权重相同)。经营业绩中,业绩成果、财务绩效分别占50%和25%,直接采用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财务绩效评价的结果;科学管理占25%(见附件三)。
第九条
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素质、能力和业绩,共8项指标。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廉洁从业;能力包括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业绩包括班子业绩、个人贡献(见附件四)。
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核(见附件五)。
第十条
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业绩占50%,素质和能力共占50%(所含6项指标权重相同)。业绩中,班子业绩占70%,直接采用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个人贡献占30%(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对领导人员的个人贡献实行分类评价:
(一)对董事会成员重点评价制定战略规划、科学民主决策、实施风险管控、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二)对经理班子成员重点评价执行董事会决议、组织生产经营、自主创新、管理效能、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完成经营效益目标等方面的情况。
对未设立董事会企业的经营班子成员,还应当评价本条第一款所列内容。
(三)对党委(党组)成员重点评价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和凯发一触即发的文化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企业稳定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章综合考核评价方式
第十二条
*中央组织部(以下简称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党委成立考核评价组集体实施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组成员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
准备工作。由考核评价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被考核评价企业的相关信息,与被考核评价企业党委(党组)沟通协调评价相关事宜,发布考核评价工作预告等。
被考核评价企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根据要求分别撰写述职报告,并配合做好综合考核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取得成绩和存在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
第十四条
多维度测评
(一)企业内部民主测评。召开由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参加的测评工作会议,企业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领导人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与会人员分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职工代表主要包括先进模范、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骨干等有代表性的人员,人数不少于参加测评会议总人数的10%。
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的企业,考核评价期间,由企业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测评。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测评的,职工代表不再参加测评工作会议。
(二)上级管理部门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构代表上级管理部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评价。
(三)监事会评价。国务院派驻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根据监督检查了解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评价。
任期届满当年只进行任期民主测评,不再进行年度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
将多维度测评的结果,通过加权汇总的方式计算出得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和任期考核评价等级的重要根据。
领导班子多维度测评主体的权重:领导班子成员占25%、领导班子副职占15%、中层管理人员占25%、职工代表占10%、上级管理部门占20%、监事会占15%(见附件七)。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民主测评最终得分,分别由前两个年度民主测评得分和任期民主测评得分加权汇总确定,三次测评得分的权重分别是30%、30%、40%。
第十七条
个别谈话。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建设状况和领导人员素质能力、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和退休不超过两年的原领导班子成员。
第十八条
听取意见。听取监事会主席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
第十九条
调查核实。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调查核实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走访相关部门、机构;
(二)查阅相关资料,核实有关数据;
(三)专项调查
(四)实地考察
第二十条
提出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建议。考核评价组根据考核评价总体情况,结合行业特点、企业实际和岗位职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建议,撰写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报告,报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综合考核评价等级、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等。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领导人员总体评价、优缺点分析、综合考核评价等级、提高能力素质和改善业绩的建议等。
第二十一条
审定与反馈。考核评价结果经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审定后,由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构进行反馈。其中,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人反馈。
第二十二条
归档。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档案,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和相关考核评价材料归档。
第二十三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评价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可以根据要适当缩小。
第四章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及运用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评价,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个别谈话情况形成考核评价意见。
第二十五条
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其中,得分较低、问题突出的,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问题严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
第二十六条
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领导人员任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第二十七条
领导班子任期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力的、未完成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财务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因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等级。
第二十八条
领导人员任期内除因不可抗力为未完成主要工作目标的、对重大决策失误或者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级。
第二十九条
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授予“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的,进行勉励,并指出不足,分析原因,促其进一步改进。
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的,限期整改,并进行适当调整。
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进行改组。
第三十条
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表扬。
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称职”的,进行勉励,并指出不足,分析原因,促其进一步改进。
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再继续聘任或者免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地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可以参照本办法根据当地情况另行制定有关办法。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结合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考核,应当根据岗位责任和目标,逐步建立健全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政治方向
企业党建
社会责任
整体合力
发扬民主
团结协作
政治素质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经营业绩
业绩成果
财务绩效
科学管理
作风形象
诚信务实
联系群众
廉洁自律
附件二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要点及标准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考评要点及标准
政治素质
政治方向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自觉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各项要求;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社会责任
注重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大力促进社会就业,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不断提高市场服务水平,客户满意度较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社会美誉度较高。
企业党建
党组织坚强有力,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力促进生产经营;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落实到位,活动开展正常,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积极推进凯发一触即发的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
经营业绩
业绩成果
业绩成果突出,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运用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结果)。
财务绩效
财务绩效良好,企业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处于较好水平(运用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财务绩效评价的结果)
科学管理
注重企业发展战略研究,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重视人力资源开发,注重员工职业生涯设计;注重管理创新,决策机制健全,方法科学,执行有力;风险管控机制健全,运作规范;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自主创新,注重品牌建设,突出主业,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团结协作
发扬民主
坚持民主集中制,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民主意识强,善于发挥班子成员作用。
整体合力
领导班子内部分工合理、职责明确、配合默契、沟通顺畅;善于总揽全局,工作效率高,整体合力有效发挥;积极建设学习型团队、创新性组织。
作风形象
诚信务实
遵守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恪守职业道德,重合同讲信誉,不做假账,不搞欺诈,不急功近利;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勤勉尽职。
联系群众
坚持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厂务公开,全面落实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建立与企业效益挂钩的分配机制,建立于企业效益相匹配的职工收入增长机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廉洁自律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附件三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权重
廉洁自律
联系群众
诚信务实
整体合力
发扬民主
企业党建
社会责任
政治方向
科学管理25%
财务绩效25%
业绩成果50%
政治素质、团结协作、作风形象50%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评价
得分
经营业绩50%
附件四
中央企业领导人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政治素质
廉洁从业
职业素质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个人贡献
班子业绩
创新能力
执行能力
决策能力
业绩
能力素质
附件五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要点及标准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考评要点及标准
素质
政治素质
政治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注重学习,与时俱进,牢固树立***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党性理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强。
职业素养
勤勉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精神和创业激情;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敏锐的市场意识,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廉洁从业
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自觉维护股东权益;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
经营业绩
决策能力
思路清晰、有前瞻性,善于把握国际国内经济趋势和行业发展规律,具有战略意识和发展眼光;决策科学民主,能够针对形式变化,及时调整思路和对策;对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反应敏捷,判断准确。
执行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具备驾驭全局、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点问题的能力;大胆管理,敢于承担责任;善于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各方力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创新能力
学以致用,不断推动企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用于创作,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核心竞争力。
团结协作
班子业绩
直接采用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
个人贡献
董事会成员重点评价:制定战略规划、科学民主决策、实施风险管控、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情况。经理班子成员重点评价:执行董事会决议、组织生产经营、自主创新、管理效能、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完成经营效益目标等方面的情况。对未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经理班子成员,还应当评价对董事会成员评价的内容,党委(党组)成员重点评价: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际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稳定等方面党委情况。
附件六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权重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任期考核
评价得分
素质、能力50%
业绩50%
职业素质
廉洁从业
决策能力
执行能力
创新能力
政治素质
班子
业绩70%
政治素质
个人贡献30%
班子
业绩70%
附件七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正职多维度测评主体权重图
监事会评价
15%
领导班子成员
测评25%
上级管理部门
25%
中层管理人员
职工代表测评
25%
10%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多维度测评主体权重图
监事会评价
10%
领导班子正职
测评20%
上级管理部门
评价20%
领导班子副职
测评
附件八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表
企业名称:年月日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评价分值
政治素质
政治方向
社会责任
企业党建
经营业绩
科学管理
团结协作
发扬民主
整体合力
作风形象
诚信务实
联系群众
廉洁自律
注:10—9分为优秀,8—7分为良好,6——5分为一般,4分一下为较差。请在
各项指标后您认为合适分值的对应“[]”内划“o”。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表
企业名称:年月日
姓名
考评内容
素质
政治素质
职业素养
廉洁从业
能力
决策能力
执行能力
创新能力
[10][9][8][7][6][5][4][3][2][1]
[10][9][8][7][6][5][4][3][2][1]
[10][9][8][7][6][5][4][3][2][1]
[10][9][8][7][6][5][4][3][2][1]
业绩
个人贡献
[10][9][8][7][6][5][4][3][2][1]
[10][9][8][7][6][5][4][3][2][1]
[10][9][8][7][6][5][4][3][2][1]
[10][9][8][7][6][5][4][3][2][1]
注:10—9分为优秀,8—7分为称职,6——5分为基本称职,4分一下为不称职。请在各项指标后您认为合适分值的对应“[]”内划“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