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入住手册:住户须知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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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入住手册:住户须知

  小区入住手册:住户须知

  第1章管理公司

  第2章物业管理

  第3章业主/住户的责任

  第4章登记物业租赁

  第5章安全护卫、防止罪案及防火

  第6章其它设施及服务

  第7章防风措施

  第一章管理公司

  一、小区公约

  根据“小区公约”中山市盈晖雅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盈晖雅苑的管理公司。每位业主均赋有全权拥有所属楼宇单位及可享用小区内各种公共设施。本公司有绝对的权利代表全体业主就有关盈晖雅苑之管理问题与政府及公共服务公司磋商,包括延聘律师或专业人士、承判商等。

  二、专业服务

  中山市盈晖雅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均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档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经验。公司依靠科学、完善的管理措施,制定各项工作程序、标准,竭诚为广大业户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以确保您的物业保值增值。

  第二章物业管理

  一、管理控制

  本公司为本物业的管理公司并提供全面性管理服务,包括楼宇结构、公共地方,如泵房、水、电表房等,住户若使用上述地方,必须遵照管理公司或其它代理人所定下之守则,任何业主及住户均不得擅自更改或干扰任何已安装之设备。

  二、管理人员

  本公司已聘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盈晖雅苑小区,服务以期达至高度水平,如蒙阁下鼎力合作,管理服务将更臻完善。谨请住户勿要求任何管理人员作私人服务,本公司所有员工会遵照公司指示工作,并严禁向业主或住户索取打赏或利是。

  三、投诉及建议

  贵业主/住户如有任何查询、投诉或建议,欢迎致电或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

  四、管理费缴付方法

  管理费缴付可采用中国银行划帐或交纳现金予物业公司的方式,住户需提供中国银行账户账号予物业公司。

  五、管理费

  综合管理费包含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日常运作、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六、维修基金

  购房者须按1000元/户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七、业权转换

  如有业权转换,业主应即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有关新业主姓名、地址等详细数据,以便把记录更新。

  八、小区守则

  为提供有效率的管理服务,管理公司或其代理人可按实际环境需要,经业主委员会审订,制定或修改小区守则,各业主及住户务请遵守,以达睦邻之道及保持优美的居住环境。

  八、公告栏

  小区内各项设备,例如水、电、煤气及升降机等,可能因例行检查或故障而需暂停服务或供应时,物业公司将尽速于小区内公告栏内张贴通告,请各业主及住户时常留意。

  九、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在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经选举产生之业主代表组成。委员会的目的在增进管理公司与住户之间的沟通,携手合作共创社群精神,从而促进各住户之利益。

  若您想了解更多委员会的事宜,请与物业公司联络。

  第三章业主/住户的责任

  一、单位用途

  根据“买卖合同”,住宅单位只限作住宅用途。业主不得利用其单位作任何商业或办公室用途,小区内各处均不准张贴广告。倘若发现有人改变单位用途时,请立即通知物业公司。

  二、坐厕

  请勿将装修废料或垃圾抛进坐厕,倘因此而引致公众排水管淤塞,户主须承担所有的修理费用。

  三、灭火筒

  公共地方安装有灭火筒及其它灭火设备,请各业主/住户切勿擅自取用或阻堵塞有关设备。

  四、走火通道

  为保持走火通道畅通无阻,切勿在公众地方、走廊及楼梯放置杂物,如垃圾桶,花盆、单车、鞋架、雨伞架等。

  五、保险

  1、管理费已包含公共设备,公用地方楼宇结构及原有装置的财产保险及第三者意外损失保险。

  2、建议住户购买保障私人单位内设备及财产之家居保险。

  六、晾晒衣物

  1、单位内已预设固定的衣物晾晒阳台,请勿在楼宇观景阳台或窗页上晾晒衣物。

  2、请勿擅自拆除阳外之百页窗。

  七垃圾清理

  1、请用胶袋把垃圾包扎好,放置位于车库垃圾房,清洁工人将每日清倒垃圾二次。

  2、请勿在公众地方、走廊及后楼梯放置垃圾。

  二、保持小区清洁

  物业公司虽然有专业清洁队伍负责保持小区的公用地方清洁,但仍有赖全体居民的通力合作,才可确保小区内地方清洁。家长应告诫儿童,切勿随意乱抛废物,或将垃圾由高处抛下。

  三、饲养宠物

  假如于小区内同时有两名或以上业主/住户提出合理之投诉,则任何住宅单位均不得饲养狗只,家禽或其它动物。

  四、噪音

  保持环境宁静,请勿在晚上十一时至翌日早上九时在单位内喧哗或发出过量噪音,以免兹扰邻居。

  十一、公共地方

  请为自己及他人设想,切勿随意采摘花草,弃置垃圾或破坏公共设备,使大家都能享有美好的生活环境。如目睹任何人蓄意破坏公物,请立即劝阻或通知物业公司跟进。

  十二、打斋

  住户不得或容许他人利用其住宅单位作为开丧、殡仪、庙堂或佛堂之用,亦不得在单位内打斋。

  十三、神位

  请保持环境清洁和卫生,切勿在门外、阳台及公众地方摆设固定神位及燃点香烛。

  十四、防盗系统

  1、置了智能卡系统或密码锁的门禁系统。为安全起见,请保持地下大门常关,访客可透过可视对讲机联络单位住户,住户必须确定其身份后方可按掣开启地下大门。

  2、升降机内亦已装置闭路电视系统。

  第四章登记物业租赁

  第五章安全护卫、防止罪案及防火

  一、护卫人员

  物业公司二十四小时有管理人员当值,尽力保障各住户安全,防止罪案或意外发生。

  二、防止罪案

  1、当遇见任何可疑人士或听见可疑声音时,应立即向小区保安员报告。

  2、在未清楚访客的身份前,千万别随意开启入口大门。

  3、凡遇见自称为公共机构或政府部门职员,必须查验清楚其证件。

  4、搬进新居时,换上新的大门锁胆。

  5、封好冷气机及抽气扇的通风位,免致歹徒由此入屋。

  6、晚上外出时,把屋内一盏灯亮着。

  7、外出旅游前,取消订阅的报纸及其它派送的物品。

  8、勿在门外留下“住户外出”的字样,以免窃匪乘虚而入。

  9、尽量避免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饰物于家中。

  三、访客

  管理公司祈能提供住户一处安居乐业之地方,所有物业公司职员及保安员已受指令查询进入小区/大厅之陌生人士的身份,管理公司对于查询时所引起不便之处,表示致歉。谨望各住户理解此举纯为保安理由,并通知贵亲友此项措施。

  四、防火演习

  管理人员将定期举行防火演习和测试各类救火设备。

  五、防火须知

  1、请勿把太多电器接连同一插座令电线负荷过度,此举将引致电线过荷而发生。

  2、请勿在室内存放危险或易燃物品。

  3、打火机及其它有危险性物品应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4、任何时间内,均不应放置杂物堵塞通道及楼梯。

  5、请经常保持楼梯间的防烟门关闭。

  六、如遇火警应采取之措施

  1、保持镇定,立即致电"119"报警或通知物业公司。

  2、打破走廊之消防警钟玻璃,及通知邻居。

  3、在安全情况下可用消防栓及灭火筒灌救,如火势无法控制,则应及早逃生。

  4、关闭电力及煤气总掣。

  5、关闭所有门窗,检查防烟门是否已关闭,以免火势及浓烟蔓延。

  6、如遇到浓烟,应尽量贴近地面行走,并应以湿毛巾覆盖脸部。

  7、切勿乘坐升降机逃生,应使用楼梯逃离大厦。

  8、电器设备失火时,应即关掉电掣及用二氧化碳灭火筒扑救,切勿淋水,以免触电。

  第六章其它设备及服务

  一、月租停车场

  1、地库停车场只供业主和租户使用,外来车辆及闲杂人等不得擅进。

  2、请将车辆停泊在指定车位内,不得在通道上停放车辆,阻塞车辆流通。

  3、严禁两车同时停泊一个车位。

  4、车场内严禁修理车辆。

  5、泊车证必须统一贴于车头挡风玻璃左上角。

  6、泊车证不得覆制。任何车辆若无有效之停车证,将被禁止进入/使用月租停车场。

  7、违例停泊车辆一律可被拖离现场及予以扣留而无须事先通知。被拖车辆如有损失或损坏,物业公司恕不负责。拖车费、扣留费及一切费用概由车主或驾驶人负责。

  8、驾驶人士须遵守停车场交通规则及按指示路标、时速限制行车。

  9、不得在停车场内使用脚踏车及滑板。

  10、请保持车场清洁。

  11、倘若车辆导致停车场之结构或设备有所损坏,车主须负责一切赔偿。

  12、物业公司对停车场内车辆之财物或配件被盗窃、破坏或任何人士之伤亡,概不负责。

  13、为保安理由,物业公司职员有权要求驾驶者进/出停车场时出示出闸证或身份证明文件。

  14、物业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人士使用本停车场,而无须解释理由。

  15、其它守则在停车场内公布,敬请留意及遵守。

  二、时租停车场

  1、所有访客车辆必须领取车卡,按本车场规定缴费。

  2、时租泊车收费按本停车场出入口张贴之公告为准。

  3、车卡如有遗失,除按本车场记录收费外,另加查卡手续费人民币50元。

  4、访客车辆不可连续停泊过七十二小时。过期后仍未驶离之车辆,物业公司有权处置及拍卖而无须通知车主,并以拍卖所得抵偿任何欠付之泊车费。

  5、请将车辆泊在指定车位内,同时请遵守本停车场规则。

  6、车场内车俩如有被窃,失物或损坏,或因某种原因引致任何人员伤亡等,概与物业公司无关。

  7、物业公司有权拒绝任何车辆进入本停车场。

  8、停车场各项收费均依据中山市物价局批准办法条文收。

  9、其它守则在停车场内公布,敬请留意及遵守。

  以上数据将按需要时作出修改。

  第七章防风措施

  台风吹袭时,请采取下列防风措施:

  1、所有花盆及可以被风吹倒之物品应放回屋内。

  2、关紧所有门窗

  3、台风过后,应立即更换破裂之玻璃

  4、如需要协助请与物业公司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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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住户搬家须知(2)

  小区住户搬家须知(二)

  为了保障小区的公共秩序和业主(住户)的财产安全,敬请业主(住户)搬家时自学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住户)搬运家具,装修材料等进出小区须持搬运身份证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取得放行证后,方能搬运家具等到进出小区。

  2、若业主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持业主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管理处办理手续。

  3、在办理搬离手续时,要缴清水费、电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并交500元押金。搬完后由房管员检查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确认无损后,退回全部押金。如因搬所造成成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4、非上班时间及节假日,请到管理处值班室办理。

  以上规定,请广大业主(住户)给予支持和配合。

篇3:龙城小区住户手册:三防须知

  龙城小区住户手册:三防须知

  一、防火须知

  1、为避免火灾发生,请各住户注意以下事项:

  --小心处理燃烧中的烟蒂、火柴、香烛等火源,留意火种是否完全熄灭,及时清理灰烬;

  --接驳电器请勿超负荷使用,或接驳过多的电器在同一插座,不可将未做插头电线直接接驳插座;

  --切勿在室内贮存烟花、爆竹、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家庭成员应熟知电源总开关和燃气总开关的位置及操作方法,若遇紧急情况能及时关闭总开关;

  --使用管道或瓶装燃气时,应注意室内通风,使用结束后,应关闭燃气总阀;

  --定期检查、维修及更换电器开关和煤胶管;

  --公共楼梯及消防通道不可堆放杂物堵塞;

  --请勿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或蜡烛,以免引起邻里不安及发生火灾;

  --小区公共区域均安装有消防水喉等防火设施,请住户教育儿童不要玩耍;

  --请不要在非吸烟区域吸烟;

  2、发生火灾时,若情况许可,请尝试以下方法挽救或减轻灾害:

  --保持镇静;

  --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使用家庭灭火器扑灭局部小火或保护自己及家人安全;

  --打破就近的火险报警器玻璃报警,通知管理处并呼叫邻居;

  --关闭电源总开关、燃气总阀、所有门窗、防烟门,防止火灾蔓延;

  --烟雾浓密时,以湿巾遮面逃生,应尽量贴近地面,俯身或爬行,以免吸入烟雾;

  --切勿搭乘电梯逃生,应使用最近的出口撤离;

  --发生火灾时,应听从统一指挥,镇定的撤离楼区。

  二、防风措施

  每当强风吹临时,管理处敬请各位住户做好下列适用之防风措施,以保障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

  --缚紧容易被风吹倒之物;

  --扣紧门窗,免被强风吹开;

  --如窗户玻璃裂损,应将裂损玻璃贴上胶纸,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防止玻璃吹破后,碎片四散,引起危险;

  --检查室外植物并缚紧,把盆栽搬回室内;

  --把室外衣物及晾衣架等收回室内;

  --台风过后,若有玻璃破裂,须立即更换;

  --检查沟渠,清除杂物,防止堵塞;

  --若有需要时,可向管理处或市气象局咨询。

  三、防震须知

  --保持镇定,迅速寻找安全处身之地;

  --躲在桌子或坚固的结构下寻求掩护;

  --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悬挂的物件;

  --地震时不要躲在楼梯底下;

  --准备应付可能会接着发生的余震;

  --切勿散播谣言或夸大报告。

  四、应急处理

  当发生意外或紧急医疗问题时

  --在任何情况下,首先保持镇定;

  --拨打110或120报警或急救电话;

  --使伤者处于温暖及舒适的环境下,并加以安慰开导;

  --通知管理处,详述意外情况。

篇4:住宅小区住户须知范本(7)

  住宅小区住户须知范本(七)

  为了提高"**小镇"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为业主(使用人)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方便、文明的生活环境质量,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办法,结合"**小镇"的实际情况和《业主临时公约》条款,本着业主自治自律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特提醒住户注意遵守以下事项。

  一、维护公共安全秩序加强安防管理

  1、为了您及其家庭以及整个小区的安全,执勤安护人员会查询进出小区的陌生人员并要求登记,要求外来车辆说明进入小区的目的,查验有无违禁品、危险品后方可通行。为此,请向亲朋好友告知,若有失敬或不便,敬请谅解。

  2、为了加强小区安全防范和维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侵害,请您在进出小区、单元门时,请务必使用刷卡门禁并做到随手关门,进户后请不要把钥匙遗忘在门上,请注意是否有陌生人跟随,提防其尾随而入,如有可疑人员,请立即通知管理处或安护人员。

  3、不要给任何陌生人开门(尤其请教育好小孩),如需开门,请确定其身份后决定是否开门。如遇自称管理处工作人员或其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陌生人,应要求其出示证件,如有怀疑,请立即通知管理处。

  4、外出时请务必关好门窗,带好钥匙,请勿将幼儿单独留在家中,以免发生意外。

  5、为了加强小区安全防范,业主(使用人)搬家或携带大件物品离开本小区前,请您或您委托的亲朋好友(被委托人带上委托书)务必事前到管理处约定时间、办理必要的放行手续,这样可以避免您的财产损失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为安全起见,请不要在夜间搬家。

  6、聘请保姆时,请对其身份、来历及健康状况进行考证,督促其到公安部门核实身份证,将有关身份资料报管理处存档备查。请对保姆进行本小区有关管理制度、安全知识教育。

  7、居住在高层或小高层楼上的业主,请提醒和教育孩童千万不要高空抛物, 窗台、阳台摆放的花盆、果篮应固定牢靠,台风暴雨时应搬离,防止砸人砸车造成后果责任,高空抛物,天怒人怨。

  8、家中应避免存放贵重财物、大量现金及不记名证券等;请勿在家中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您在出门或不使用住宅内水、电、气时,请检查并关好水、电、燃气开关,以免发生意外。

  9、不得在小区内聚众滋事、酗酒、斗殴、扰乱公共秩序;不得损坏公共设备设施和他人财产;不得制造噪音影响他人休息。无火灾火情严禁动用消防设备及工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友情提醒:

  1、为了大家的安全,业主(住户)有义务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对雇佣、邀请非亲属长期来小区暂居者主动到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

  2、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应主动进行登记,配合管理人员按规定要求回答必要的询问。

  3、夜间业主遇有紧急情况或可疑人员时,请及时联系管理处或当地派出所。

  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5-84192027

  麒麟门派出所电话联系:025-84128110

  二、公共卫生清洁、绿化环保管理

  1、请不要在本小区公共绿化区域内践踏、砍摘、移植、取土、攀爬和乱搭乱建;不得在树木上钉钉子;请勿在公共场所及绿化地带拉绳晾晒物品。未经物业管理处允许,严禁擅自在本物业范围内张贴海报、启事,禁止在小区内上门推销商品、乱发广告传单,乱立广告牌。严禁乱涂鸦、乱刻乱划,违者报政府有关部门按法规处罚。

  2、请勿擅自改变小区内的绿化植被,不得在小区内种植蔬菜、饲养家禽、家畜,也不能在绿地喷洒粪肥,以免污染环境。

  3、本小区内禁止饲养高大凶猛犬只,也不得在小区公共场所敞放犬只。出门遛狗,一定要有人牵链绳并及时清除宠物粪便。饲养宠物要按规定要求定期注射狂犬疫苗,饲养宠物请勿扰民。

  4、请勿随地吐痰,生活垃圾、掐灭的烟头、纸屑、果壳、果核请您放入垃圾桶。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公共卫生环境、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5、请您将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分类袋装后置于垃圾桶内,尤其注意不要将生活垃圾中的污水滴洒在楼道楼梯等公共部位造成环境污染。

  6、为了保证良好的居住环境、和谐的邻里关系,请您切记:"远亲不如近邻"请不要噪音扰邻。

  友情提醒:

  1、主人对自己的宠物犬咬伤他人造成的伤害须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2、为了防火安全请勿在走廊、楼道、道路以及其他公共部位堆放各类物品。

  3、请教育好儿童不要在公共场所涂鸦、粘贴等,如造成污损其家长应负处理责任。小区内共用部位及业主窗户外、阳台上禁止悬挂广告、招贴画以及其他有碍环境美观、公共利益的行为。

  4、一楼花园不得随意改变。拥有一楼花园使用权的业主,请您定期对花园的绿化进行养护,如果您没有时间料理,也可委托物业公司派专业人员为您养护,收费标准双方议定。

  三、共用设备、共用设施维护管理

  1、请勿擅自动用小区内消防、监控、报警、有线电视、背景音乐、单元门铃对讲等智能化设备、污水处理、机(泵)房、公共照明、停车设备设施、给排水、供水供电设备等公用设备设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请按照小区管理处规定的电梯用途,正确使用客梯、货梯。搬运油漆等易燃物品以及其他易污染环境、超大、超宽、超高、超重的货物请走楼道,严禁利用电梯搬运上述货物;一般货物搬运请走货梯,不得通过客梯。

>  3、电梯内严禁吸烟、敲打电梯按钮或面板,也不得在电梯轿厢内乱写乱画;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各类宣传广告、标语等;严禁拆卸电梯内的设备或任何有损电梯以及人身安全、环境卫生的行为。

  4、住户搬家前请与管理处联系,以便为您提供方便。

  友情提醒:

  1、电梯轿厢内乘客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通过电梯轿厢内的报警电话或其它通讯方式与管理处联系(情况紧急可拨打110报警),以便我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切不可惊慌失措,违章处置。否则,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

  2、共用设备设施属全体业主共有财产。请您爱护和珍惜,不可擅自更改、移动、破坏和私自占用。

  3、为了保障小区内的智能化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请按照规定要求使用。如遇故障请及时与管理处联系,切勿私自拆卸、修理。

  请您与物业公司配合,共同维护好此类设备设施,共同维护好小区的安全祥和环境。我们对大家的协助与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四、房屋安全使用及维修养护管理

  1、请您按规定用途使用房屋;严禁私拆、私改房屋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原有防水层,不得在其室内进行违法活动、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或易污染的物品以及其他违禁品,严禁干扰其他住户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承担,最终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2、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住宅改为商业用房以及其他用途。

  友情提醒:

  1、任何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行为,任何人都有义务出面劝阻、制止。行为人对由于违反政府法律法规以及本小区物业管理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物业公司欢迎大家共同监督、共同参与小区的物业管理。

  五、给排水、供电、供气使用及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本小区供水、供电以及燃气管线均由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负责管理,物业公司配合其管理。为了您及其家人的安全,物业公司提醒住户注意:

  1、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和表具经科学设计、安装,住户切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改动,须事先书面报告相关单位,经过其审核批准后,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

  2、您离开家之前,请您务必检查关闭室内水、电、气开关,煲汤和烧开水时,家中一定要留有人以免发生意外。

  3、若遇突然断电,请将电器开关断掉,以免突然送电时因过载烧毁设备造成火灾或其它不良后果。要恢复请先行检查室内电源开关,如不能恢复,请及时通知管理处或供电单位。

  4、切勿超负荷用电。不要在同一时间使用太多大功率电器;不要在同一插座上使用太多电器,以免插座或电线超负荷发生危险。

  5、业主对水表、电表、燃气表以后的管线使用、维护负责;水表、电表、燃气表以前的管道管线及设备设施由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负责管理,物业公司协助其管理。

  6、请您在装修改造给排水管时,一定要选用合格的符合小区供水压力要求的管材、配件及设备,装修前请按规定压力标准检查给水管是否渗水;

  7、请勿将涂料、水泥、以及其他容易堵塞管道的固体或液体废弃物倒入下水管内。

  业主(使用人)要加强防火、防盗意识,注意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安全用燃气以及其它公共设施,配合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做好维护公共秩序及安全防范工作。

  六、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停放管理

  为保障小区内的车辆安全和道路畅通,尤其是您的人身财产安全,本小区实行人车分流刷卡进出。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易污染环境、危险有毒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务必请您配合。

  1、非小区住户车辆进入小区时,驾驶员应主动停车、出示有关证件,接受物业管理人员的询问、查验货物,主动接受其检查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领取或交还出入证、缴纳停车费。

  2、小区住户车辆驶入本小区内道路时,驾驶员应自觉遵循道路、交通标识以及车辆管理员的指挥,必须按规定方向、要求、减速行驶,将车辆有序停放在车场车位,请勿将车辆停放在交通道路口、消防通道、绿地或侵占人行道路面。

  3、任何进入小区内的机动车辆不得任意鸣笛,请不要在本小区内道路、停车场修车、试车、学习驾驶;不得损坏区内公共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本小区内的停车场内的停车位供业主、住户或外来车辆泊车使用,请使用人提前与管理处联系签订有偿使用车位协议。管理处按照政府规定标准收取车位管理服务费;请使用人按期交纳车位管理服务费(注:管理服务费不包含车辆保险费,车辆防盗险由车主自行购买,管理处不承担保险责任)。

  5、任何车辆均须获得管理处书面同意(具有停车证)方可使用停车位,未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车主请勿私下调换、转让、出租停车位,违者造成后果由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6、停车场内所有车位只可用作泊车,车辆应泊于车位线内,请勿一车占两位;因停车不当导致他人人身安全、车辆财产、停车纠纷、停车场结构或设备损坏,由责任人(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7、载货车辆驶离本小区前应持有管理处发放的携物放行证并经登记后方可离开。为了您的财产安全,未经管理处同意,夜间搬家车辆禁止驶离本小区。进入小区停车场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其它车辆实行集中停放制度;请自觉将其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内并锁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后应锁好并取走电瓶。对于乱停乱放车辆,管理处有权将其移到指定位置并对乱停放非机动车辆的车主提出批评。

  8、地下停车场内严禁吸烟、修车、加油和堆放货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9、小区开通的公交巴士车是为住户解决目前出行难问题,请您乘座时刷卡交费,定期充值以保证小区巴士车正常运营的费用。

  友情提醒:

  1、为了您的车辆安全,请您安装车辆报警系统并选购合适的车辆保险;在您停放车辆时,务必将车门窗和后备行李箱锁闭;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车内,以免因此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为了搞好车辆停放服务,请您及时到管理处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管部门有关规定、自觉

遵守小区道路、交通管理和停车服务有关规定,主动配合管理处工作人员服务工作。

  3、小区出入口发放的车辆出入卡是该车辆进出小区唯一的有效凭证,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车辆离开小区时,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切勿丢失或放在车内,也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果由此引起其它不良后果,管理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房屋装修服务管理

  1、业主(使用人)装修应自觉遵守政府的法令法规及房管政策,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装修指南》以及**小镇的各项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和清洁卫生,维护**小镇小区的社会公德和秩序。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物业管理人员的询问、登记,并经业主(使用人)同意,方可进入本小区。

  2、业主(使用人)入住后,在对其房屋装修二次前,应仔细阅读并按照《装修指南》要求办理装修手续、缴纳装修管理服务费并取得《装饰装修施工证》后,方可动工。装修人应严格遵守《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教育好、管理好施工人员。

  3、装修人不得任意改变房屋原设计结构和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引接和改变各种管线。进行房屋装修前,装修设计施工图须报管理处审核,施工人员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装修。

  4、为了维护本小区建筑物外立面的整体美观,未经业主大会通过,装修人请勿擅自在阳台、露台及窗户外安装防盗栅栏、封闭阳台、露台以及安装遮阳蓬、雨蓬;禁止擅自在露台、庭院内违章搭建、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5、装修时请不要在楼梯走道、屋面及公共地方堆放材料;未经物业管理处批准,请不要在共用部位乱接乱拉电线和占用本物业范围内道路;装修工人请不要在阳台围栏及窗台上晾晒衣物。

  6、装修施工人员应按照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路线将装修垃圾袋装清运到物业公司指定地点以便物业公司集中清运到垃圾处理场;如果施工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物业公司一经查实,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者,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直至按照本规定要求整改到位为止或由物业公司派人将装修垃圾清运到中转站,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负连带责任。

  7、装修时,应做好成品保护;不得损坏共用设施设备,不得占用共用部位进行施工或堆放材料等影响公众利益和公共环境的行为。

  8、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规定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办理有关动火申报手续,在取得动火许可证并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9、请按装修规定期限、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范围、按照物业管理要求进行施工;不要噪音扰民。

  友情提醒:

  1、装修前,请务必提前到管理处进行咨询和办理必要的手续。我们将派有

  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为您排忧解难,使您的装修更加安全、科学、经济。

  2、装修施工前,请业主、施工人员仔细阅读《住户手册》、《装修指南》、《业主临时公约》等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严格履约。

  3、装修施工中,应注意不要将油漆、涂料、垃圾等物品倒入下水管道,也不要在水池或下水管处清洗水泥桶,以免堵塞下水管道,造成污水漫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业主对自己的装修违规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装修动工前,为了不影响邻里关系,请您别忘了告知左邻右舍,以求得大家的谅解和配合。

  八、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为了共同创造一个祥和、美丽的居住环境,业主有责任向**小镇物业管理处交纳前期物业管理有关费用。

  1、入住房、空置房、空关房收费标准按照《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条款约定执行。

  (1)空关房物业管理费的收取:

  收取标准:如业主连续半年以上没有居住该房屋、房屋内空关没有用做其他用途且已经提前半年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公司并经物业管理公司核实无误,业主方可享受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和公共水电费按70%标准收取。

  收取办法:业主事先提前半年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仍然按照全额标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半年以后,经物业管理公司核实无误后,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

  (2)开发企业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的收取:

  收取标准:按照标准,全额收取。

  收取办法:由产权人(开发公司)按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收费时间、地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全额交纳。

  释义:空关房--已办理入住手续的、连续半年以上未使用的商品房。

  空置房--开发公司未售出的商品房。

  2、收费用途和说明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取根据:南京市、江宁区物价局、房管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主要用途:

  (1)物业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注:a.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基金列支;

  b. 特约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为满足业主(使用人)需要并受其委托而提供的其它个别服务所需费用,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3、交费时间:

  (1)从您办理合法入住手续(书面入住通知书上的日期)之日起算。请业主(使用人)预缴第一个半年/年的物业管理费、公共水电费分摊费、生活垃圾清运费(代收)等。

  (2)每月下旬业主(使用人)应该交纳下一个月、季、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按照管理处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业主(使用人)向管理处预缴下季度的公摊水电费。业主室内自用的电费、燃气费,由业主自行按供电部门、燃

气部门规定交纳;业主自用的水费,由业主按管理处抄表后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处交纳。

  4、交费地点

  请业主按时到小镇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前台交费处交纳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5、违约责任

  如果您不能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规定,您不但要补交欠费,还要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欠费总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若拒交,物业公司将视情节采取上门催收、公示、暂停提供服务、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进行追缴直至业主缴纳为止。

  6、业主将房屋产权转让,原业主有责任向新业主声明,并及时到管理处结清各项欠费、办理转户手续,新、老业主双方了结各自责任和义务。否则,由此产生各项经济、法律责任后果由原业主承担。

  7、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期满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如有变动,由双方在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

  友情提醒:

  1、 如果您收到入住通知书,请您在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验收入住手续,并按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标准从入住通知书约定交房的时间开始预缴物业管理费、公共分摊水电费、生活垃圾清运费(代收)等。

  2、 如果业主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将其房屋交给他人使用,其物业管理相关费

  用最终仍然由业主承担。

  如果您因故不能前来交费,请提前通知管理处,管理人员将按约定时间主动上门服务,为您节省时间减少麻烦。

  注:物业管理费中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费用和不承担住户房内私有财产保管责任。

  九、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为方便小区内住户的生活和工作,管理处在做好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的同时,将尽可能的为您排忧解难提供日常特约服务;您在日常事物上有何需求,随时欢迎拨打管理处联系电话。物业公司对您的服务需求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将尽可能做到有求必应。

  本小区物业管理处实行全天候服务,您如果遇紧急事务或发现可疑情况,均可向管理处报告,管理处会尽快给予尽可能的援助或解决。

  遇紧急情况请勿慌张,可立即通知管理处。管理处会派人提供应急服务。

  友情提醒:

  为便于管理处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物业公司管理规定:物业公司员工不得私自提供任何私人性质的服务,禁止收取和索取小费及任何个人利益。敬请您予以合作和监督。

  十、住户报修、投诉与建议

  1、 保修期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报修,由其联系开发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负责维修;

  2、 保修期满以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凡室内部分的维修,均由业主(使用人)自己负责,也可委托管理处上门维修,管理处将为您提供便民维修服务,并按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收取费用。您在交纳维修费用后,请向管理处索取统一票据。

  3、 凡楼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费用从物业管理费中开支,大中修理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开支。

  4、 住户须遵守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规定,不得阻碍相邻共墙、共楼板房屋的维修,否则,物业公司和受损业主有权依法投诉、诉讼,并按法庭制度强制维修。

  5、 欢迎您随时对管理处的服务提出意见、建议、批评和投诉。您如有垂询,可以口头或书面通知管理处或物业公司。对于您的每一个意见、建议、批评和投诉我们都将认真对待,将其视为学习、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机会。同时,也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十一、常用联系电话

  1、报警电话:

  (1)治安报警中心 110(2)火警119 (3)交通事故 112

  (4)急救中心120 (5)**门派出所84**10

  2、常用电话

  (1)电话查询114(2)报时服务117 (3)天气预报121

  (4)邮政服务185 (5)电话故障10000(6)电力抢修**8

  (7)自来水公司 52**0(8)煤气公司 9** (9)有线电视 **

  (10)镇卫生院 **

  3、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2)服务投诉电话:**

篇5:花园小区入住须知住户公约

  花园小区入住须知及住户公约

  此手册旨在使业主及住户能于收房入住时,对**花园的各项设备及管理措施有所认识及自律,从而加强合作,营造**花园良好的安定的居住和经营环境。

  一、入住须知

  1、管理员

  **花园由成都蜀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园管理处管理,管理处所有管理人员,将协助业主解决居住或使用中的任何疑难。

  2、收房事项

  (1)业主在收房前的数日内会接到公司销售部的致电或书面或公告形式的关于收房的通知,为此管理公司员工乐意告之其收房须知;

  (2)业主带上购房相关手续到公司销售部、财务部完结收房前的相关手续;

  (3)业主凭公司财务部完款通知书在**花园管理处办理收楼手续后领取单位钥匙;

  (4)业主领取钥匙后,应立即检查楼宇设备及装置,如发现损坏地方,应立即向交楼员报告或于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管理处;

  (5)如发现漏水及其它建筑毛病,则必须于收楼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处。

  3、管理协议

  业主在办理收楼手续的同时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以便对双方的行为规范加以约定。

  4、管理费

  管理费须由公司通知交房之日起缴纳,以后应于每半年的15日前交清下半年物管费,不论其空置、自住或出租,管理费一律由业主负责。一切收费必须以管理公司发出的正式收据为凭。

  5、房屋功能

  本区住宅为私人寓所,管理处将禁止一切非法活动,以免给全体业主带来麻烦。

  6、产权转让

  业主在转让楼宇单位时,应以书面形式将新业主姓名、地址、电话通知管理处更正。在管理处未接获通知之前,原业主仍须负责缴纳管理费。

  7、房屋租赁

  业主在转租房屋时,须事先通知管理处,并向管理处提供租方的相关个人资料,经管理处允许后,方可转租。业主仍须负责交纳管理费。

  8、客户服务中心

  管理处专设客户服务中心,凡对业主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和业主投诉均由客户服务中心完成与解释。

  9、员工禁止收受利益

  员工受雇于管理处工作,绝对禁止收受住户任何赏赐。敬请各业主及住户合作,避免私自用员工作任何私人服务,以免导致该员工疏于日常职守。员工擅自索要钱物,请向客户服务中心投诉。

  10、纠纷及诉案

  管理规则必要时可作适当的修改,届时将另行通知。业主如不遵守管理规则,管理处有权依例执行,由此而引致的一切法律费用及其它开支,则由违约业主负责。

  二、住户公约:

  (一)环境管理

  1、建筑装修

  (1)楼宇外貌

  为保持楼宇外貌美观,业主或租户不得装设窗外铁笼、帐蓬、帐幕、花架或任何广告招牌标志,违者将予以拆除。衣物不得晾于窗外或私家花园里。

  (2)违例建筑物

  禁止加建任何临时或永久性违例建筑物。如有不明,先征询管理处。

  (3)楼宇装修

  各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必须遵从单位内原来的建筑物功能,切勿影响楼宇结构及公共设备,如水喉、电器设备、对讲机、天线等,楼宇外墙及窗户切勿更改。如果因客户装修及空调机安装而导致其他单位或公共设备损坏时,则由业主负责赔偿。

  商店如欲安装任何招牌、蓬帐、抽气扇槽或抽风系统于店外,或作室内装修,必须先获管理公司批准,方可进行。

  业主如欲于其单位内进行施工及装修工程,在于施工前向管理处申请并由施工单位为其装修工人申请工作证,遵守管理处有关施工装修工程管理规则,缴纳有关施工装修工程保证金或其它费用。

  (4)装修承造商(由雇用业主监管)

  装修承造商在工程上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楼宇损毁,业主必须负责赔偿损失。承造商不得留下建筑材料、设备、垃圾或泥土石头在任何公共地方,否则业主须负一切清理费用。

  (5)住户铁闸、窗花、空调机

  业主如欲安装铁闸时,必须符合消防条例。任何铁闸开启时如影响走廊、防火通道的阔度或影响邻户及损坏走廊装饰时切勿安装,铁闸、窗花安装由管理处统一规定式样及安装部位。业主/住户空调外机安装位置由管理处指定,不得随意定位。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已设有公共有线电视线路,为使电视机有最佳的接收效果,在各单位外,请勿安装个别天线。未经许可,住户不得任意更改线路。

  2、清洁及环境

绿化

  管理处负责保持小区内的公用地方清洁及环境绿化,但仍有赖全体住户通力合作。家长应告诫儿童,切勿攀折花木、践踏公共草坪、随意抛掷废物、或将物件由高处抛下。不可涂污墙壁、公共地方。各住户请勿在走廊及楼梯通道弃置任何家具或废物,更不能阻塞防火通道。

  3、动物豢养

  请住户不要饲养有伤害性的宠物和有碍环境的家禽。如果住户所饲养的动物妨碍或干扰他人,住户应立即将动物送离本区,对动物所造成的他人伤害和损失,应由该动物主人承担经济责任。

  4、噪音

  晚上十时后,请将所有乐器、电视、收音机、音响设备、卡拉ok或游戏机等声量尽量减低,以免扰人宁静及抵触法例。

  5、废气、废油

  请不要向住宅区施放有毒或有色的气体和液体,更不要在住宅区内修理漏油的汽车或其他物品。

  6、自行车停放

  各业主/住户使用的非机动车辆统一停放于地下专用车场。地面及楼梯通道等公共地方,任何时候不准停放任何非机动车辆。停放于地下室车辆均须遵守停车场规定,违例者将按机动车辆违例措施实行。

  7、机动车辆停放

  为住户准备了充足的地下和地面车位。车主使用车场时,应遵守管理处及停车场管理规定。全部车位,不论购买或租赁,只可作泊车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作商业用途或作储存货物及摆放杂物等。

  车主/司机应将车辆停泊于车位指定界线范围内,车身任何一部份均不得伸展于指定界线范围外,违例车辆将按有关规定由管理处管理员拖走,而无需事先通知车主/司机。任何人不得在小区内道路上学车驾驶。

  任何违例泊车将被拖移,领回车辆时须缴交拖车费用。任何被拖移的车辆停留于扣留车场逾二十四小时领回者,除缴拖车费外,每日需另加若干费用。

  管理处及停车场管理人有自行决定的绝对权力,要求或规劝车主移去被认为具有危险性、残破不堪或因失修而有损本区环境的车辆,不论此等车辆是否停泊在自购或出租的车位上。

  8、严禁推销

  住户不得利用公共区域做任何形式的广告推销和商品展示活动,如有类似需求,须经物业公司同意并按照指定地点进行有偿使用。

  (二)安全防范

  1、访客对讲机

  如有客来访,保安员将与住户联系,客人在得到住户允许并在填写好访客登记表后,方可进入小区。所有访客必须依照大门对讲机指示控制与所欲探单位通话,住户在清楚识别后,才可按动大门开关,让客人进入楼宇。

  2、防止罪案

  (1)小心门户,如发现可疑人或事件请立即通知管理处或保安部门。特别提示一楼、二楼和七楼的业主,离家时请关闭好门窗;

  (2)发现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同时通知管理处保安,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3)管理处对任何损坏公物而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人士,将视情况轻重,送警追究或采取其它适当的法律行为,以保护业主的利益。

  3、防火措施

  (1)切勿使电掣负荷过大,如需增加电力则应向电力局申请或向管理处咨询,以免出现不安全事故;

  (2)切勿贮存过量的燃料,火源及石油贮气等应放置在远离炉具的地方;

  (3)切勿在单位内放置任何危险或易燃易爆物品;

  (4)火柴及打火机等应放置在儿童不能攀及的地方。火灾会害人累已,必须注意防治;

  (5)教育家人,树立安全防火意识,发现险情,请及时拨打火警119。

  倘若发生火警,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关上电力总掣;

  ②拨打电话(119)报警及通知管理处或值班保安员;

  ③用灭火喉或灭火筒将火扑灭,如火势无法控制,应及早逃生;

  应从楼梯离去;

  ④电器设备失火时,即关掉电掣及用灭火筒扑救,切勿淋水,以免触电。

  4、水

  住户外出时,必须检查是否将水喉关妥。若因漏水而导致的公共设备或其它单位蒙受损失时,该单位的业主须负一切赔偿责任。

  5、电

  各单位都有充足的电灯及插座位。为安全着想切勿随意增设电线路,引致火警。如公用水电设备发生故障,请立即通知管理处,管理处将及时通知工程人员检查抢修。如属私人设备,由业主自行雇用有政府认可牌照的技工修理。各单元的用电量如需增容,应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处申请,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增容改造,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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