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维修用品采购制度
1、应有所有设备的维护、操作、使用说明书。
2、根据说明书内所指定的易耗、易损配件清单,结合物业区域所配备的设备的数量,提出至少应保证三至五日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
3、国内可以采购到或能加工的,技术含量较低的备品备件,无须进口。
4、国内采购不到,技术含量较高必须进口的备品备件,应考虑到资金的占压,提出合理的最低限额。
5、同型号、同品牌的备件应控制在合理的最低限额。
6、考虑到进口配件共货周期长的因素,一些重要设备的备件必须有一定量的库存。
编辑:www.pmceo.com篇2:电梯采购安装改造维修报废管理制度
电梯采购、安装、改造、维修、报废管理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生产安排和材料需用量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报公司采购部门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2、作业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部件存在老化、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联系管理人员采购、更换及安装部件;
3、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电梯部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安排采购计划,进行更换及安装,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
4、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5、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电梯,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产权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电梯的使用功能;
篇3:职学院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招标的规定(试行)
职学院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招标的规定(试行)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的招标投标管理与监督,使招标工作走向规范化,提高学院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院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纪检、监察、工会、计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负责全院所有招标项目的宏观领导和协调。
2、成立招标工作监督小组,由纪检负责人任组长、监察、工会、计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是对各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3、成立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招标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国资处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各1人、有关处室或用户单位专业人员1-2人和评委库存中随机抽出若干名评委代表组成。评委库人员名单由国资处根据相关规则提出,并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一次性储存。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编制招标文书和标底,制订具体操作方案。国资处根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本文的相关规定,负责招标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并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管。
二、招标范围
1、凡批量和单件采购1万元以上各类设备和物资包括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实验器材、办公用品、图书资料、印刷品、药品器械等,必须实行招标采购。
2、凡估价在5000-10000元以下批量或单件的采购,应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询标采购,5000元以下的采购必须严格按采购规定和程序进行采购。
3、总费用2万元以上维修包括房屋改造、装修、设备安装等项目均要作好造价预算,按照定额下浮比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并严格结算审计。
4、5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应报市招标办实行招标。
5、5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采取:①作好造价预算,合理确定造价。②向投标人发售以合理造价为主要内容的招标文件。③投标人响应并按规定参加投标。④招标工作小组对投标书逐个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的评标定标方法。
三、招标程序
1、规范招标流程
1)申请招标。用户或请购单位将项目向相应的招标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填写招标申请表。
2)受理审定招标项目。招标工作小组受理招标,研究和拟定招标方案,并报招标领导小组审定。
3)接受投标。招标工作小组在校内和向社会公开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并发出招标文书,由供货或建筑单位报名投标,并提供投标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及情况。
4)初选投标入围单位。招标工作小组与招标监督小组对报名投标人或单位的资料等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初选3家以上投标入围单位。
5)考察入围单位。由招标小组、监督小组、用户单位或请购单位有关人员对入围单位逐个进行全面考察,进一步了解入围单位的情况,并对物资采购进行必要的市场行情调研。
6)确定招标方式。根据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金额及入围单位的考察情况,由招标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一起确定招标方式。
7)实施招标。招标小组严格按招标程序实施招标,招标监督小组实施监督。
8)公布招标结果。中标单位确定后,在学院内公示中标单位和结果。
2、凡属招标范围的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都必须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实行招标。
3、落实全程监督,所有招标应做到公开透明,由招标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
4、每月定期组织招标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进行的,由相关处室提出意见,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组织。
四、招标原则及要求
1、各类招标工作必须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结果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标议标的程序和规定。
2、每项招标应有3家以上投标单位参加竞争,要严格依据报价合理、质量信誉可靠、技术先进、凯发一触即发的售后服务优良等指标,综合进行评标,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3、中标单位确定后,要当场签订合同,监察室、国资处、计财处必须掌握一份合同,作为监督合同执行及付款的依据。
五、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
1、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招标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招标规定和程序操作。
2、严格招标工作纪律。①各级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插手设备与物资采购、建设工程承包,不准利用职权指定施工(供货)单位。②参加招标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不谋私利。③各级领导干部和采购人员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应自觉回避竞标。④严禁利用招标考察、物资采购之机游山玩水或向对方索拿卡要、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⑤严禁明招暗定,泄露标底,招标走过场。⑥凡属招标范围不按规定实施招标的,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对不按程序操作的,监督小组有权介入,招标领导小组有权责令纠正,计财处有权拒绝付款。
4、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特别是造成学院资产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4:学院水电维修物资采购管理和发放办法
学院水电维修物资采购管理和发放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水电维修物资的采购计划、库存及领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保证学院水电正常运行,使全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得到可靠保障。同时,为保证供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按需申购、按需领用,节约能源,控制不必要消耗、耗损,防止公共财产浪费及流失,根据分口管理、层层落实的原则,加强监管,严格控制,规范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设备备品、备件的储备原则,以及采购、入库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各项管理要求。
第三条 物资采购计划管理总纲
1.全年水电维修物资费用,严格按照学院下达指标,并结合后勤水电实际情况,按计划使用,由学院统一定点采购。根据本中心维修计划、作业条件、设备状况等,编制本年度所需配件计划。
2.计划编制需把所需配件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配件生产厂家、供货时间等标注清楚。既要满足日常维修所需,又不要造成配件严重积压。
3.专项报告、贵重物品及紧急需求品(仓库无库存),由使用人员(部门)临时补报计划,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采购询价,再呈上级审批,确定是否购买。
第四条 出入库及验收管理
1.对入库的配件,应认真核对配件名称,规格、合格证书、数量等进行核准和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2.物资入库前发现问题,由采购方联系供货方负责处理或由验收方提出退货处理。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发现问题,由采购方负责协调处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规格型号与要求不相符又不能代用的配件不准入库,更不准发放,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物品及时退货处理和汇报。
3.物资验收后要登记建账,并由验收人员办理入库验收单。
4.验收后将物资放到指定位置,并摆放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第五条 发放和领用管理办法
1、领用配件对象仅限定于本部门各负责区人员,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领取。
2.领用限定:
2.1 领用类别限定:按照负责区实际需求领用,未经保管员同意的或无维修任务的,不得申请领用无关物品。
2.2 领用数量限定:凡是领用物资都要填写出库单和用途;一次性领取数量超过50个(单价在15元人民币以下)者,经保管员核对用途后,方可出库,并认真填写领用登记表。
2.3 领用金额限定:单件物品金额超过100元或总金额超过
200元者,须由维修部门填写报修单,按维修任务领用,由保管员认真填写用途和出库登记表。
3. 使用人员在领用备品备件或配件的,填写领用登记表,领用登记表须写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及使用时间、地点,并标明具体数量,最后确认签名。书写要求详细、工整,规格、型号、数量等事项要填写清楚,书写不规范者,管理员有权要求重写或拒绝发放。
4. 严格按出库登记表所填写数量、规格型号发放,并仔细检查所发配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发现损坏物品不得发放,并将其做好标记。
5. 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谁领取谁签名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共同使用共同负责,负责区人员之间相互监督。
6. 各负责区维修材料费用应严格监控每月使用数量及金额,及时跟踪材料使用情况,并建立相关材料领用、消耗明细、汇总账目。
7. 各负责区所需配件原则上现领现用,不得囤积,杜绝建立“小仓库”,维修完毕,未使用物资经保管员验收入库。
8. 各负责人员所领取配件,只能在学院规定、指定的范围内进行维修维护和使用,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9. 管理人员需经常深入各负责区,定期收集报修单、汇总表,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了解库存数量及配件质量,防止积压和过期耗损,保证配件的正确使用及使用途径合法合规。发现有不正当理由领料或严重囤积或私自挪作它用等违规违法行为者,按学院相关文件制度处理,部门负责人需如实做好记录并送交后勤办公室。
第六条 物资库房管理
1.库房内的货物要码放整齐、分类清楚,贵重的备件必须妥善保管,按规定存放(入柜加锁)。
2.保持库房卫生,不得将包装材料乱扔乱放。
3.对库存备件要注意防潮、防锈、防变形、磕碰和破损、防腐、防火,并定期检查。
4.熟悉备品备件及配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存放地点,出入库必须手续齐全且有记录。还必须做到备品备件及配件入库多少,出库多少,还剩多少等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保证备品备件或配件用到实处。
5.库房保管员要了解配件缺口,查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
6.加强配件的保养,每周检查一次配件的品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每天将出入库数据录入计算机(如有条件),做到日清月结。并对配件消耗进行分析;为配件管理提供依据。易耗品要有足够的储备,合理安排进货时间和数量避免影响,也防止积压。
8.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备品备件及配件消耗和需动态补充的(备件)配件。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发之日试行,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