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接待日制度4篇 -凯发一触即发

5986

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接待日制度

  附件3:

  物业项目经理“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 实施目的

  为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提高物业项目服务能力,增进物业和业主的沟通,提升物业与业主之间的亲和力,共建美丽和谐幸福家园。

  第二条 实施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有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

  第三条 实施时间

  第四条 实施内容

  1.宣传物业政策法规和有关会议精神,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工作规范、流程和物业管理工作政府声音;

  2.宣传物业费的收入与开支范围,让业主了解什么事物业公司该办,什么事需要业主理解;

  3.倾听广大业主意见、建议及问题投诉,改进工作,落实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小区品质;

  4.告知物业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公共区域收支情况;

  5.介绍房屋维修资金动用情形和使用规范,取得业主理解支持;

  6.宣传、介绍、释疑、解决业主关心的其他问题。

www.pmceo.com-物业经理人

  第五条 实施要求

  1.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作为物业公司一项为民服务措施、制度,要按照“有访必接,有接必果”的原则,统一思想、解决问题、促进和谐,公司要高度重视。

  2.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开展要杜绝形式主义、敷衍了事,杜绝态度不端、语言粗俗,杜绝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不理不睬、不整不改等现象。

  附件4 :

  项目经理接待日信息登记表

  日期: 2022年 月 日

  编号: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房 号

 

来访类型

口投诉 口咨询

口建议 口其他

问题描述

记录人:

   

处理过程

指定责任人: 联系电话:

责任人签字:

   

处理结果

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反馈

口满意 口基本满意 口不满意

   

不满意原因:

     

篇2:工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原中工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畅通学校党委、行政与师生员工的联系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集中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文明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原中工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务实重效、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接待对象。校领导接待日工作接待的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

  (三)受理事项。校领导接待日工作主要受理的事项:涉及师生和群众利益的申诉和请求;对学校或部门制定的制度、政策及具体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对学校各部门或工作人员的投诉;其他与学校发展建设相关的事项。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原则上每两周安排一次。具体时间、地点提前一周在校园网公告栏面向全校公布。校领导轮流参加接待日工作值班,值班校领导应提前安排好日常工作,保证接待日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若遇开会、出差或临时有要事不能参加接待值班的,由党政办公室做出相应调整。

  (二)预约安排。校领导接待日工作一般采取预约制。来访人员原则上提前两天到党政办公室行政科现场登记或通过电话(z)、电子邮件(z)预约登记。如接待工作涉及书面材料,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材料提交党政办公室行政科。

  (三)接待要求。来访人员要服从接待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三、问题处理与督办

  (一)问题解决。值班校领导应积极解决师生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必要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接待,当面解决实际问题。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报复信访人。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主动配合,积极处理信访事项,会同党政办公室向来访人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确保校领导接待日工作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督办与归档。陪同人员负责校领导接待日的记录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督办和归档工作。

篇3:职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职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为了加强院领导和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学院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院长接待日为每周星期一下午,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

  二、接待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做到事事有结果。

  三、对来访反映的问题,值班领导能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院长办公会研究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部门或系部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四、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领导接待日记录》,由党政办妥善保管,年终归档。

  五、为来访者保密,不得公开来访者反映的问题。

篇4:职中校长接待日制度

  职中校长接待日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及时了解我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实行学校“校长接待日”制度。

  一、除假期外,每周四下午1:30至4:30为校长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校长办公室。

  二、校长接待日由校办承办。

  三、我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要求当面向校长反映情况的,可在校办预约,预约电话:8*****2。由办公室确定接待时间。

  四、校长接待日批示的事项由校办转相关部门办理,并负责催办,办理结果及时报告校长。

  五、凡遇到需向校长反映情况的学生及其家长,我校教职员工可告之校长接待日的安排。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