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二次装修保安部监管范围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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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二次装修保安部监管范围

  二次装修保安部监管范围

  1.0目的:确保装修单元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0适用范围:保安员对装修单元的监管。

  3.0基本内容:

  3.1证件管理:

  3.1.1证件有效期、真伪。

  3.1.2证件使用范围。

  3.1.3证件的规范佩戴。

  3.2装修工人及车辆进入小区的管理和进入小区后的管理:

  3.2.1查验进出人员、车辆的证件。并询问相关情况。

  3.2.2指引工人或车辆防止人员乱窜及车辆乱停放。

  3.3装修垃圾、材料搬运堆放过程的管理:

  3.3.1不允许占道堆放,和不按规定堆放。

  3.3.2作好防护措施、防止碰撞,划损公共设施。

  3.3.3垃圾、材料堆放于指定地方,从指定的通道进入,使用指定的电梯运送并严格遵守《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3.4装修垃圾、材料堆放现场的监管及清除管理:

  3.4.1材料堆放整齐。

  3.4.2清除剩余材料。

  3.4.3不能长时间堆放。

  3.4.4按物品性质分区堆放。

  3.4.5房屋中间(下无梁)位置不得堆放过重物品。

  3.5装修单元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

  3.5.1 避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及工作。

  3.5.2 形成统一管理统一进行施工管理体系。

  3.6有没有配备足够灭火设施:

  3.6.1灭火器。

  3.7装修期间的监管:

  3.7.1门、窗要关上。

  3.7.2阳台不能堆放装修材料。

  3.7.3室内不能堆放过多材料、及不允许在施工现场吸烟。

  3.8施工期间有无违规操作及生明火或暗火:

  3.8.1 执行严禁吸烟规定。

  3.8.2 使用与装修无关的电器。

  3.8.3 对装修单元进行按时抽查,看是否使用非本单元的水电。

  3.9对空置房屋的门锁,阳台锁及其它异常情况的监管:

  3.9.1防止在别的单元堆放材料或使用场地进行施工,造成损坏。

  3.9.2使用水电。

  3.9.3或做其它一些违规行为。

  3.10不得使用5磅重的铁锤等硬件砸墙:

  3.10.1防止楼体受损。

  3.10.2声音过大,影响他人。

  3.11装修项目跟图纸及许可证上是否相符合或违规施工,造成损坏。

  3.12有无占用公共地方施工和在走火通道堆放装修材料,及堆放过多的材料在房间里。

  3.13 检查房间的线路有没有埋引线管及其它的防护作用。

  3.14 防盗网、空调、防盗门有无审批及不按规定位置安装。

  3.15 运输车辆的管理。

  3.16 防止易燃、易爆、腐蚀性和辐射性、异味物品带入小区进行施工。

  4.0基本要求:

  4.1不出现无证或过期不及时补办证件现象。

  4.2不出现运输材料车辆乱停放现象。

  4.3不出现装修房间有违规明火作业现象。

  4.4不出现进场装修还未配备灭火器材及未做好防火措施。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5.1《装修单元巡查签到表》

  编写: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装修监管工作规范

1.0 目的
规范业主和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确保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楼宇单元室内装修监管工作。

3.0 职责
3.1 物业部负责本规范实施的巡查、监管与验收。
3.2 客户服务部负责装修申请的受理与装修复验合格后的退款。
3.3 工程维护部保安部负责协助客户服务部监管装修工作。

4.0 工作内容
4.1 受理
4.1.1 除法定节假日外,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每日在工作时间内受理业主或委托人的装修申请书,负责核实业主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业主委托书。
4.1.2 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指导业主或委托人填写《装修项目申请书》,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业主或委托人签字确认,并交申请表工本费(申请表工本费以各楼盘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4.1.3 业主或委托人提供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附电脑绘制的施工平面图和水、电分布图。
4.1.4 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核实手续无误后,客户服务部负责人与业主或委托人签署"装修承诺书"。
4.1.5 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核对、收集业主或委托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工人身份证复印件。
4.1.6《装修项目申请书》获得批准后,交纳装修保证金,开具装修许可证。交纳装修垃圾污染费;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出入证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各楼盘标准执行,施工人员须上交1寸照片1张,办理工人出入证,前台人员在《装修台帐登记表》予以详细记录。

4.2 施工期间监管
4.2.1物业助理按《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2.2 物业助理应告知巡逻队,巡逻队应配合物业助理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2.3 物业助理或保安部巡逻队每日负责对各装修房号、商铺号、装修许可证、工人出入证是否按规定张贴、佩带进行巡查,并填写《装修巡查日志》。
4.2.4 物业助理或保安员检查是否按照装修许可证批复的内容进行施工,有无超出施工内容以外的施工项目。
4.2.5 物业助理或保安员检查装修垃圾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堆放在公共区域。
4.2.6 商铺装修完成之后(来自:www.pmceo.com),消防工程师须检查消防整改是否合格,并在《装修巡查日志》予以详细登记。
4.2.7 物业助理或保安员每日监管装修施工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装修,有无扰民现象。
4.2.8 物业助理或保安员监管公共设备设施是否受到人为破坏,有损坏情况,应及时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4.2.9 工程维护部负责装修期间的技术监管和隐蔽工程的验收等。
4.2.10发现装修违章项目,在《装修巡查日志》登记,并派发《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给业主或装修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毕后予以验收。

4.3 验收
4.3.1 施工完毕后,物业助理陪同土建工程师上门对施工内容进行初验,初次验收合格后,物业助理在工人出入证押金收据背面填写初验合格,并签名确认后让业户携带工人出入证原件交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收回;若证件丢失按各楼盘实际情况予以扣罚相应押金,并在《房屋装修验收表》填写“初验合格”

篇3: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装修进行监管案例

  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对业主的装修进行监管案例

  案例回放:

  20**年,某小区业主来访反映,小区管理部在未经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派员进入其尚在装修的房屋内,将业主自行安装的窗框拆除并拿走,安装部位的外墙在拆除的同时也遭到破坏。业主认为:小区管理部虽出具了书面整改通知书,但无权擅自闯入私人住宅强行拆除,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利益,管理部人员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同时要求小区管理部对在该事件中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注:1、经有关部门认定,业主安装的窗为违章搭建的构筑物;

  2、小区物业管理部之前已向业主发出《违约行为整改通知书》,但业主表示拒不整改。

  案例分析:

  一、小区管理部有没有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必要限制的责任?

  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约定的一项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必要的限制。

  首先,小区管理部应当审查业主的装修方案,将住宅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通过《住宅装修须知》的形式告知业主和业主委托的装修公司,并与业主签订《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值得注意的是:在签订协议时,小区管理部应当告知业主在装修时的禁止行为。例如: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改变房屋外部颜色;应考虑楼层楼板承载力;不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使用;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等等。其次,小区管理部应当按照协议,加强对日常装修现场的巡视和检查,监督业主或装修公司履行装修协议条款内容。如果发现业主或者装修公司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小区管理部应当及时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最后,装修完毕,小区管理部应当进行现场验收,凡有违反装修协议的行为,应要求业主或装修公司恢复或赔偿。

  二、小区管理部是否应对业主的违约(违章)行为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托实施管理的公司,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民事主体而非行政管理机关,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它所能做的仅仅是在发现问题时向业主及使用人提出改进意见,而不能直接采取行政制裁手段。因此,只要小区管理部向业主提出了整改意见,应当说就已尽到了依管理合同而履行的义务,对于业主的违约行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根本没有履行监督管理义务,没有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也没有及时告知有关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就违背了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此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可知,本案中业主违章搭建的行为影响了小区这个整体商品的整体外观,且没有履行对业主自身行为规范的约定,物业公司是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管和限制的;但物业管理公司拆除窗框的做法,也超越了其管理权限,且不利于矛盾的解决。物业公司应把握好尺度,使用较为委婉的方法,融管理于服务中,设法得到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篇4:物业公司应对业主装修进行监管


案例回放:

20**年,某小区业主来访反映,小区管理部在未经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派员进入其尚在装修的房屋内,将业主自行安装的窗框拆除并拿走,安装部位的外墙在拆除的同时也遭到破坏。业主认为:小区管理部虽出具了局面整改通知书,但无权擅自闯入私人住宅强行拆除,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利益,管理部人员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同时业主要求小区管理部对该事件给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注:

1、经有关部门认定,业主安装的窗为违章搭建的构筑物;

2、小区物业管理部之前已向业主发出《违约行为整改通知书》,但业主表示拒不整改。

案例分析:

一、小区管理部有没有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必要限制的责任?

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约定的一项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必要的限制。

首先,小区管理部应当审查业主的装修方案,将住宅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通过《住宅装修须知》的形式告知业主和业主委托的装修公司,并与业主签订《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值得注意的是,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改变房屋外部颜色;应考虑楼层楼板承载力;不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使用;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等等。

其次,小区管理部应当按照协议,加强对日常装修现场的巡视和检查,监督业主或装修公司履行装修协议条款内容。如果发现业主或者装修公司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小区管理部应当及时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最后,装修完毕,小区管理部应当进行现场验收,凡有违反装修协议的行为,应要求业主或装修公司恢复或赔偿。

二、小区管理部是否应对业主的违约(违章)行为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作受托实施管理的公司,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民事主体而非行政管理机关,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它所能做的仅仅是在发现问题时向业主及使用人提出改进意见,而不能直接采取行政制裁手段。因此,只要小区管理部向业主提出了整改意见,应当说就已尽到了依管理合同而履行的义务,对于业主的违约行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揽责任。但是,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根本没有履行监督管理义务,没有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也没有及时告知有关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就违背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此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可知,本案中业主违章搭建的行为影响了小区这个整体商品的整体外观,且没履行对业主自身行为规范的约定,物业公司是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管和限制的;但物业管理公司拆除窗框的做法,也超越了其管理权限,且不利于矛盾的解决。物业公司应把握好尺度,使用较为委婉的方法,融管理于服务中,设法得到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篇5:物业公司有权对业主装修进行监管吗?


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业主的装修进行监管属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一项义务,一般来说,此项义务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均有体现。基于此,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

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审查业主的装修方案,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业主委托的装饰装修公司,并与业主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管理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应注意的是,在签订协议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告之业主在装修时不得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应考虑楼层楼板承载力;装修材料应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不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使用;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

其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协议加强对装修现场的巡视和检查:监督业主或装修公司将施工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运到指定地点;监督业主或装修公司按规定允许的装修施工时间施工,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的生活和休息;指导业主或装修公司接电、接水,并随时检查装修施工是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消防措施;监督业主或装修公司是否擅自变动涉及房屋整体安全的部位和设施。如果发现业主或者装修公司有违反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业主或者装修公司违反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最后,装修结束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进行验收,凡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应要求装修恢复或赔偿;没有违反协议的,应及时退还装修押金。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收取装修管理费吗?

目前,当业主进行装修时,很多物业管理公司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总体看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可以退还的,主要是装修押金,金额一般为1000元至4000元不等;一种是不可退还的,往往被称为装修管理费,一般为几百元。大多数的业主都认为这两笔钱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收取。因为这个问题产生的纠纷在现实中不乏少数。那么,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这样做吗?收取这两笔费用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装修是否收取装修押金问题,一方面,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另一方面,装修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私拆承重墙、堵塞下水管道、施工扰民、装修人员随意进出造成治安混乱等问题都会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用电梯运水泥、沙子也会对公共部位造成磨损。物业管理公司在此过程中确实要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管理和约束。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装修押金是合理的。如果业主在房屋装修中违反规定,给小区内的其他业主造成损失,该业主应予以赔偿;如果装修完成后经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没有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退还已收取的装修押金。

对于装修管理费的问题,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委托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当收取装修管理费以及收费标准首先要看物业管理合同中是否有对此项的约定,合同中若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公司是不能收取上述费用的。

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额外的服务,并被业主接受,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有理由要求相应的报酬。反之,如果并没有额外的服务,就不可巧立名目收费。物业管理公司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所以只有当装修行为可能会对整个物业、共同部位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时,才需要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一般说来,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无故扣押业主的装修押金,也不应当向业主收取诸如装修管理费等类似的费用。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对业主的违约行为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由于个别业主在小区内的行为违反规定,而对小区内的其他业主或公共设施造成损失,此时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违约行为是否要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呢?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托实施管理的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民事主体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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