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5篇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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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0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保安部当值班组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非收缴工作。

  3.3当值保安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住户、本公司职员及前来辖区内消费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保安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

  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保安员应要求车主出示交费收据,并翻查《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核实后允许停放;

  b)其他车辆依照《车位使用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填写收费收据交车主,并在《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1.6填写《小区车位使用牌》并贴于车辆明显处。

  4.2车辆离场

  4.2.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场;

  c)检查业主证/租户证或员工证。

  4.2.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或主管前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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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车辆离场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

  4.3巡视

  4.3.1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史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组长处理。

  4.3.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卫生。

  5.0记录

  5.1 《车辆停放登记表》

  5.2 《小区车位使用牌》

  5.3 《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

  6.0相关文件

  6.1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2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

篇2:小区车辆停放不规范管理方案汇篇

  小区车辆停放不规范管理方案汇篇

  小区停车管理问题∶

  按照小区停车场的使用对象来分大致可分为两大类∶

  1.只提供给业主内部停车;

  2.半对外开放停车。

  业主内部停车时专门提供给小区的业主使用,他们针对的使用对象都是小区内部的业主,这类车辆的管理相对来说会比较容易,停车场设备的选择上也相对轻松单一,只需要管理内部车辆。

  而对于半对外开放的小区停车场来说,停车场管理设备就要复杂些,每天进进出出的车辆不仅有业主的,还有外来车辆。

  面对小区停车场的两种不同管理方式,对于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要求也存在不同的需求。而对于停车管理系统的选择还得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小区的停车管理是很多物业公司非常头疼的问题,这一方面是有先期车位规划不足的原因,但更多的是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或一套有用的停车管理系统。

  比如,车位不足导致业主抢占车位,业主之间产生矛盾,轻则发生口角,重则出现车辆被划、被扎轮胎等恶意破坏行为;停车收费明显不合理,导致许多业主干脆不交停车费,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严重;为增加收入,物业把小区车位向社会开放,造成安全隐患;车辆遭到损坏的,往往责任无法确定;等等。

  因此,要想解决住宅区停车问题,合理规划停车位、专业化的管理和系统性的停车管理系统都是十分必要的。

  《小区车辆停放不规范管理方案 一》

  为保证本小区内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出入安全,保障广大业主人身和消防安全,对小区业主自有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出入的车辆进行管理规定如下∶

  1、所有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持车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出入。

  2、驶入小区内的车辆限速行驶、按车位停放、确保安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小区业主内部车辆管理∶

  (1)各有车业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时间,到倾城小区物业管理处二楼客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领取通行证。交纳车位占用费,划定车位、编号、车牌号。(2)由于小区消防通道不能占用及楼前人员通行的“需要,所划车位不可能满足所有业主车辆停放。物业处通知公示时间,先来先办车位划完为止,对有争议的车位双方协商解决。(办理车位凭∶业主购房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行车证、驾驶证登记办理,)(3)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有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后停放在车位上,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4)车主(司机)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负责。对无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一律不办理通行证。

  4、外来车辆出入管理∶(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2)外来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3)当日18∶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5、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6、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7、停放小区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停放好车辆后,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8、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9、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

  《小区车辆停放不规范管理方案 二》

  露天停车场∶

  1、设置固定停车场,白砖镶出停车位(3×5.7),画出车位号;

  2、每个车位安装锁车器(两把钥匙∶车主一把、物业一把);

  3、停车场设置标识牌;

  4、停车场设置电子巡更器,保安每2小时巡检一次;

  5、露天停车场免费停车,可避免因被盗、碰撞或刮伤等纠纷;或实行收费30元/月,缴纳公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丢失、被盗、撞坏或刮伤予以保险赔偿;

  6、与车主签定停车协议。

  地下车库∶

  1、只限实华园小区业主存车,建立业主车辆电子档案(门牌号、姓名、工作单位、车名、车号、颜色、联系电话、实车照片)

  2、地下车库24小时存取,车库出入口、通道口设置门禁系统;车主凭卡通行通道或存取车辆。

  3、设置升杆式门禁系统,车卡、门禁卡、通道卡一卡三通;

  4、收费标准∶200元/月,预交半年;

  5、人员管理∶三班倒,每班2人(24小时连倒)负责监控系统、消防系统、

  6、与车主签定停车协议。

  《小区车辆停放不规范管理方案 三》

  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蓝牙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

  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该按序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

  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

  6、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

  7、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8、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9、停车场保安人员应对停放车辆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

  10、车辆停放后,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业,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11、车主要爱护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照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有固定车位的车主要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

  13、若车主不慎丢失车辆蓝牙卡,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纳办卡成本费,由物业公司补发出入卡。

  14、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保安员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5、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为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xx小区车辆停放不规范管理方案 四》

  为了更好的解决小区的停车问题,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通过对小区去年停车管理的总结,近两个月来客服中心不断的与业主、居民委员会相关部门沟通和讨论,拟定了一下停车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小区出入口安装智能刷卡系统。固定车位车辆直接刷卡出入小区,在进入地面固定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时需要再次刷卡。临时车辆进入小区,需领取智能卡,刷卡计时,缴纳临时停车费方可驶出小区。

  二、小区固定停车场(1号、3号、4号、6号)采取抽签方式分配,另外601——603号楼前西段停车位划入3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614—616号楼前停车位划入4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地面车位分配方式基本延续之前的分配方案,同时为了固定停车场停车有序,在停车场出入口安装智能刷卡系统,一车一位,刷卡进入。

  三、根据消防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调整原路两侧固定车位(包括2号、5号停车场),不再纳入抽签分配范围,改为临时停车位,供搬家、来访、业主临时停放及特殊车辆使用,并采取计时收费办法。

  四、由于地下车库机械二层车位的启用,保障车辆停车规范及地下车库车辆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取消地下车库临时停车位。

  五、对已办理地下车库停车位的私家车,可以参与地面固定停车位的抽签,对抽中地面停车位并自愿放弃地下车位的车主,可以办理终止地下车库停车位租赁协议,停车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月进行退费。

  六、地面车位收费依据标准∶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2】194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位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计时单位的通知》(京发改【200495号文件)、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备案标准执行。

  地面固定停车位收费标准∶小型车——月租150元,年租1600元;大型车——月租210元,年租2300元

  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1元/2小时,大型车——1元/1小时;均为1小时内不收费。

  《xx小区车辆停放不规范管理方案 五》

  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车位确定的方法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二、车辆日常管理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三、附则

  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

  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小区车辆停放不规范管理方案 六》

  1、物业区域采取全封闭模式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行人,采取不同的出入通道和出入方式。机动车设置车辆管理系统,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内。2、内部车辆出入物业管理区域,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填写临时出入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3、小区内部的业主车辆,停放要在规定位置停放。就是在其所购买的停车位,按照规定停放。

  4、非业主车辆,未经登记。不得在停放在小区公共停车区域,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临时车位。接受小区保安管理。登记信息必须要有联系电话,以便于随时挪车。

  5、任何机动车辆严禁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在关键的消防通道设置临时的,可移动的交通锥,避免乱停乱放。

  6、非机动车辆需停放在指定位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车同样严禁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

  7、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8、出租车不得驶入小区,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及携带过重物品的,可视情况放行。但须及时驶离,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过夜。

  9、业主搬家时的租用车辆驶入、驶离小区,需提前通告物业。有相应证明,方可放行,不得长时间滞留。

  10、小区安装消防中控设备,除了监控安保,消防以外,随时监控小区内部的车辆管理状况,随时调度保安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证没有乱停乱放的现象,保证道路畅通。

  11、当停车位不能满足于业主的需求时,应及时通过当地规划部门,合理规划增设停车位。例如:可通过整合小区内闲置区域、内部道路,划线增设部分停车位或增设立体停车位。

篇3:小区外来车辆停放收费管理办法九

  小区外来车辆停放收费管理办法九

  为加强小区车辆管理,规范停车服务,保障本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关于停车服务费的解释

  本办法所称停车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对车辆提供有序停放和管理服务、保障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防护及道路畅通所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包括地面共用停车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配套设施、设备的运行能耗费用,公共环境清洁卫生费用。

  二 小区外来车辆收费实施细则

  1、本小区房产持有人(指在本小区购买正规商品房住宅,取得或正在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等相关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件的业主;不包括将车库改建为住所的居住人以及商铺的产权人和承租人)及配偶可享受每套房子登记2辆免费停车车辆(即本小区商品房的不动产证、房产证为认定免费登记的唯一凭据,商铺和用作居住的车库不予登记免费车辆)。

  2、非本小区业主(指未在本购买正规商品房住宅,取得或正在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等相关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件的业主)车辆临时进入小区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至1小时的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的按每小时3元递增,24小时以内,30元封顶;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早晚高峰,不接受未注册车辆进入小区停车)。

  3、小车的特约保管服务费暂不收取,敬请车主投保车辆遗失险和损坏险等。

  4、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服务费:

  (1)进入住宅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含武警车辆)等特殊车辆免收服务费。

  (2)为业主服务的搬家车、送货车、装修等车辆凭借出入证免收服务费。

  三 小区外来车辆管理细则

  1、小区内禁止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车辆带货(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驶离小区必须由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2、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等特殊情况,视情况可以放行,但20分钟内必须离开。

  3、进入小区内的车辆要接受保安员指挥,按规定行驶、停放。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禁止鸣喇叭,严禁超车,注意往来车辆及避让行人,保证安全行驶,避免剐蹭。

  4、进入小区时车辆必须停放在车位上,停放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要锁好门窗,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否则后果自负。

  5、停车位使用者应保持场地清洁,无油渍。禁止在小区内修理车辆、洗车、试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本小区环境卫生的活动,不得侵占草坪,非机动车道及消防通道。

  6、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但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7、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征收主体为雅典城业主大会,所收费用扣除物业管理成本,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并定期公示。

  四、本办法于2020年8月1日起实行,如国家、省、市有新政策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篇4:lc物业车辆停放管理作业规程

  lc物业车辆停放管理作业规程

  1 目的

  确保车辆、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车辆停放管理。

  3 职责

  3.1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 保安班组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纠正工作。

  3.3 保安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4 作业规程

  4.1 车辆管理

  4.1.1 各辖区视情况设立专职车管员,对辖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行全面管理。

  4.1.2 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品牌、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

  4.1.3 辖区管理处负责对需要租用泊位的业主进行登记,并设法解决他们的需求。

  4.1.4 业主或使用人应自觉将车辆停入自己的车库或泊位,及时关好车(库)门、窗,并随身带走贵重物品,接受车管员的管理。

  4.1.5 所有车辆均不可随意占道停放或占位停放。

  4.1.6 车管员和巡逻岗应适时巡检停放车辆的状况,发现车门、窗没关好,车内有贵重物品,漏水,漏油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1.7 若巡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通知班长或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前来处理,并做好记录。

  4.1.8 大型客车、5吨以上的货车、易产生污染及噪音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辖区,以免压坏道路或堵塞辖区的交通和污染环境。如确需要进入时,应提前申请并经辖区管理处的同意。

  4.1.9 辖区的道路和停车场不可用于学习驾驶或试车,不可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或随意鸣喇叭。

  4.1.10 辖区停车场只向业主(车主)提供有偿使用的停车泊位,但不负责车辆的保管。

  4.1.11 外来车辆进入辖区时,须经确认、登记后放行。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辖区(特殊情况除外)。

  4.2 泊位的收费方式和标准(适用于住宅小区,可视情修改)

  4.2.1 对已出售的车库或泊位,由管理处负责向业主收取相应的管理费。

  4.2.2 对租用地面泊位的私家车主,每月收取100元的租费;对租用地面泊位的公车,每月收取150元的租费,不另外收管理费(可根据物价部门规定进行调整)。

  4.2.3 在辖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算,每辆每4小时收费2元;每天(24小时)每辆停车服务费超过6元的,按6元收费(可根据物价部门规定进行调整)。

  4.2.4 对需长期租用停车泊位的业主,辖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协议。

  4.3 各辖区应设置减速条(路拱)、单向行驶、限速、限高、禁鸣、禁止通行等交通设施及标识。

  4.4 业主应自觉遵守辖区的交通及停车管理制度,出入辖区(大门)时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4.5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

  4.5.1 辖区的停车场所应有明显标识,业主应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4.5.2 外来人员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可进入辖区。

  4.5.3 辖区的车管员、巡逻岗要认真履行职责,整理停放不齐的车辆。

  4.5.4 辖区内的楼道、走廊等公用部位不可乱停车辆。

  4.5 车管员和巡逻岗应确保辖区道路、消防通道的畅通。发现闲杂人员要及时劝离,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

  5 记录

  5.1 《值班情况记录表》

  5.2 《外来车辆登记表》

  6 相关支持文件

  6.1 《交通管理作业规程》

  6.2 《门岗(大堂岗)管理作业规程》

  6.3 《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篇5: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

  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处按照车辆管理的规范要求,认真地履行职责实施**小区的车辆管理工作;

  第四条:禁止载有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并均应遵守交通规则、礼貌和安全行车,听从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五条:凡是进入小区的任何车辆需停放时,须按照车辆管理要求停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确保小区道路畅通;

  第六条:物业管理处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一车一证一位)。对小区内已登记交费的车辆发放停车证并固定停车位;对临时进出小区 1小时以上的车辆先交费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对夜间临时过夜的车辆先交费后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第七条:凡停入车库的非机动车辆(助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均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规定缴纳停车费。未停放在车库的,应自觉摆放整齐,并禁止乱停,乱放,禁止停放在绿化部位,人行道等公共道路设施,确保小区道路畅通和行走方便;

  第八条:车辆行驶、停放的注意事项

  1.任何车辆均须按照物业管理处根据小区道路情况,制定的路线行车;

  2.禁止各种车辆乱停乱放;

  3.机动车辆限速 5 公里/每小时以下,确保行人安全;

  4.禁止车辆违章行驶,严禁损坏公共设备、设施及小区的公物;

  5.停放于小区的车辆,必须自行保险,小区物业管理处不负责财产、人身的损失和伤害;

  6.禁止货车停放在小区内;

  7.凡需停放车辆的业主或使用人均需与物业管理处签订《车俩停放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车辆收费

  第九条:物业管理处根据小区公共设施的具体情况,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制订《沧源小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并报物价局备案,明示公布;

  第十条:车辆收费标准:

  1.2 吨以上的机动车(含厢式、大巴士等) 200 元/月、辆;

  2. 小型车辆 150 元/月、辆;

  3.摩托车 20 元/月、辆;

  4.助动车 12 元/月、辆;

  5.自行车 6 元/月、 辆;

  6.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超过 1 小时 5 元/小时;

  7.临时过夜的车辆 10___15 元/天;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一条:违规的处罚

  1.车辆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若乱停乱放处以10-50 元罚款;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 5 公里/小时,禁止在本区内鸣号,违者罚款 10 元

  3.凡进入小区车辆,要爱护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等公共部位,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4. 凡未按时缴费的车主,除须交滞纳金外,车辆管理单位有权拒绝该车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本车辆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xx小区业委会和上海xx物业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本车辆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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