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集团公司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干部值班安全管理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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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集团公司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干部值班安全管理

  中石化集团公司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干部值班安全管理

  五、干部值班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干部值班是指直属企业及所属各级单位机关、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在夜间、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的值班工作。

  第二条 直属企业应建立干部值班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监督考核,切实履行干部值班安全职责。直属企业所属各级单位也要相应建立领导、技术干部值班制度,并落实监督考核制度。

  第三条 直属企业值班人员应为直属企业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具备值班行为能力的领导干部;基层单位值班人员应为基层单位领导和技术干部。

  第四条 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处理和协调值班期间发生的紧急问题,并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与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沟通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值班情况,对下属单位的干部值班、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3、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

  4、负责值班期间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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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负责值班期间紧急电话、电报的处理工作;

  6、负责解决值班期间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7、负责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

  第五条 在应急状态下,及时按程序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第六条 值班干部应按时上岗,不应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有事不能按时值班者,应提前请假并安排其他具备干部值班资格的人员代替。

篇2:pm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pm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制定各类安全规定,以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或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运作顺利完成。

  2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

  3 职责

  办公室和生产部共同制订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各部门落实有关安全规定,办公室对制度的的执行、落实进行监督。

  4工作内容

  4.1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4.1.1 公司成立以最高管理者或生产主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4.1.2 公司与各部门(各部门与下属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1.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各级生产主管是各级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4.1.4 安委会每月下旬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总经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安全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项目进行验收。本项与5-s作合并进行。

  4.1.5 保安主管负责每月对全公司的消防设备、器材检查一次,使其保持正常状态。

  4.1.6 严禁带火种进入生产区,生产区内严禁吸咽。

  4.1.7生产区动火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证》,必须进行工序安全操作。

  4.1.8 新工入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消防培训和进行工序安全操作学习才能上机操作。

  4.1.9 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上岗证。

  4.1.10 各部门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工序安全操作法。

  4.2 生产线各工序安全管理规定共同部分:

  4.2.1 严格执行本工序的安全操作法,保证生产安全。

  4.2.2 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闲谈、打闹、追逐和斗殴。

  4.2.3 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长发者必须把头发束好,不准穿高跟鞋及拖鞋、不准赤脚、不准穿裙子。

  4.2.4 不准私自带天拿水、酒精、柴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生产区。

  4.2.5 机器上不准摆放工具或其它物品,以免掉或带入机器内发生事故。

  4.2.6 机台上装置的安全罩、自停装置等安全设施要爱护和正确使用,不准随便打开,拆除和移动。

  4.2.7 机器运转时,不得靠近,接触危险部位。

  4.2.8电器设备或线路如有问题或损坏,不得擅自乱动,应请电工修理。电箱内外不准 放工具,杂物。不准打开电柜箱门。

  4.2.9 机器发生故障,不得强行开机,要及时通知检修工修理。

  4.2.10 上班时要思想集中,加强巡回,听到异响,嗅到异味要立即停机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问题。

  4.2.11 机器发生火警不要慌张要立即切断电源,指挥其他员工分头通知空调人员,向领导报告,疏散火警现场附近易燃物品,用灭火器灭火,将着火的棉花浸在水桶里。

  4.2.12 火被扑灭后,要经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同意,才能重新开机,且要开几分钟空机,得到其领导的同意,才能开始正式生产。

  4.2.13火警棉花要送到清花大门外,必须要有明显 的“火警回花”标识,并经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确认无火种,才能回用。

  4.2.14 处理故障或紧急情况和转动部位缠花、挂花等必须关车待机完全停稳后进行,且转动部位的缠花、挂花禁止用手处理,要用规定的工具处理。

  4.2.15 规定停机做的清洁工作必须停机清。清机时移动过的零件必须归位、复原。

  4.2.16 遇突然停电和紧急停机要关掉电源开关。

  4.2.17 机门未关好,防护罩未装好,机器转动部位有人,禁止开机。

  4.2.18 每一位挡车工都必须会使用灭火器。

  4.2.19 风沟口盖打开后,必须用桶或其它物件将风沟口围住,防止人掉进风沟里。且严禁人在沟里往上顶开风沟口盖。

  4.2.20 消防栓前及出口通道禁放任何物件。

  4.2.21 用刀割罗拉缠花时,动作要慢要轻,防止划伤手。

  4.2.22 禁止用刀割皮辊缠花。

  4.2.23 锁匙必须放在工具箱或小铁桌最下一格,禁止乱收乱放。

  4.2.24 停台开机前,必须先查看机器四周是否有人工作,无人无物才能开机。

  4.2.25 机器运转不正常必须通知保全工检修。

  4.2.26 禁止乱动本工序以外的机器。不准私自到其它工序帮忙。本工序挡车工要制止其它工序挡车工及外人乱动本工序的机器和私自到本工序帮忙。

  4.2.27与操作无关的电器设备,不允许随便乱动。

  4.2.28 打开机台的外罩、机门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脚踢,防止机 门变形 。

  4.3 清花工序安全管理规定:

  4.3.1 不准在抓棉轨道上行走。

  4.3.2 跟机拣杂时,人必须跟在抓棉机后面走,且要离开抓棉机1米远以上,严

  禁在抓棉机前面拣杂。

  4.3.3 禁止站在抓棉机打手下面或在打手下面通行。

  4.3.4 处理抓棉机打手塞花时,除手外,身体的其它部位禁止置于打手下面。

  4.3.5 抓棉机轴头缠花、挂花必须待机停稳后用竹签清。

  4.3.6 抓棉机空机停开时,必须将机臂降至腰部以下。

  4.3.7 遵守开机时从后到前、关机时从前到后的操作程序。

  4.3.8随时注意打手的状态,防止打手突然往回走伤人,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工、保全维修。

  4.3.9 无论抓棉机是停止还是在运行中都不准靠在或坐在机器上、棉包上、小车轨道上。禁止扒在棉包上。

  4.3.10 跟机拣杂时发现长凳不稳时,要找班长或保全将凳脚垫稳。在长凳上行走时特别集中精神,脚下要走稳,小心踩空造成人伤事故。

  4.4 梳棉工序安全管理规定:

  4.4.1 挡车工禁止装梳棉机的皮带(通知保全工装)。

  4.4.2 机前清洁时要紧握工具,防止掉入卡伤针布。

  4.4.3 发生火警,尽快按紧急按钮。

  4.4.4 车肚内锡林、道夫有挂花,必须待机完全停稳后用棍清。

  4.4.5 生头时严禁一边开机一边用手挨着压辊往外引出棉条。

  4.4.6 清上下绒板花时,必须用规定的工具,禁止用手拿。

  4.4.7 清洁车肚时,必须待锡林、道夫停稳后进行。

  4.4.8 梳棉机任何部位禁止压气管。

  4.4.9 清棉网下面的尘杂时,左手必须紧按慢车鍵,待右手完全离开集合器范围后,才可松开左手。

  4.4.10 用手扶助棉层进入给棉罗拉时,手指要背向给棉罗拉卷曲推棉层,以免给棉罗拉伤手。

  4.4.11 做车肚清洁时,气管不能伸得太入(不能超过小窗边缘),以免锡林绕气管造成事故。

  4.4.12 做处理车肚漏底时,手要握紧竹签且竹签前端要向下或平放,以免竹签碰到锡林造成事故。

  4.4.13 开锡林时,要有保全工在场。

  4.4.14 做给棉罗拉三角区清洁时,要用气管吹,禁止用竹签清理。

  4.5 条并卷工序安全管理规定:

  4.5.1并卷机开机生头时,手不准触到导棉压辊,以免夹伤手。

  4.5.2 取小卷时将手动出卷控制器扭到“↑”位置,待夹盘松开小卷后再将小卷取出,然后将控制器扭到“ a ”位置,再开机。

  4.5.3并卷机换卷时,用右手将卷搭好后,必须待手离开才能开机,禁止边搭卷边开机,以免罗拉和皮辊夹伤手。

  4.5.4 清机头下面小窗的积花,必须在出卷动作完成后进行,以免棉卷掉下砸伤腰部。

  4.5.5 禁止用刀割棉卷。

  4.5.6 条卷机的牵伸部件机盖要轻放,防止机盖变形影响自停装置。

  4.6 精梳工序安全管理规定:

  4.6.1 禁止用刀割疵卷。

  4.6.2在机后车肚做清洁或处理问题必须将机前防护罩打开,关掉电源开关,防止有人不知情开机伤人。

  4.6.3 牵伸部分的机头盖降下来时,要注意头跟手要及时离开,避免机盖降下时伤人。

  4.6.4 处理导条台面喇叭口压辊的积花时,要用竹签清。

  4.7 并条工序安全管理规定:

  4.7.1 拉机头盖下来时,注意手要离开机头内部。

  4.7.2 卸压清牵伸罗拉下的积花时,严禁一边清一边加压,以免加压装置伤手。

  4.8 粗纱工序安全管理规定:

  4.8.1开机前要看清机台上是否有人工作,打招呼后确认无人工作方可开机,以免机械伤人。

  4.8.2 人不能站在踏脚板上开机,以免锭翼卷围群及锭翼转动伤人。

  4.8.3 满纱停机后,必须看清机前无人工作方可将龙筋复出。

  4.8.4 落纱后插完筒管必须将所有筒管完全按平后,才能将龙筋复位。

  4.8.5 龙筋复位困难时,只能用脚顶外排筒管辅助龙筋复入 ,严禁用手推,以免伤及手。

  4.8.6 落纱后拾锭翼挂花及纱尾时要按住邻近的停止开关或电眼。

  4.8.7 落纱后必须要在机头或机尾第一个开关处开机,且要看清机前或机后是否有人工作,必须明显打招呼后才能开机。

  4.8.8落纱后准备开机之前,要在机后清车肚地面一次,开纺半层后停机在机前再扫一次,平时不准在机前开着机扫地。

  4.8.9 落纱压完工号纸后由机台责任人开机。

  4.8.10 手动转动锭翼时要确认机前无人工作并打招呼后方可进行。

  4.8.11 禁止挡车工在机巷内用手遮挡电眼停机的动作,防止手伸得太入被锭翼打伤。

  4.8.12 禁止在机台运转时做所有传动部位的清洁。

  4.8.13 电工或保全维修机台时,挡车工必须经维修人员同意才能做传动部位的清洁。

  4.8.14 处理皮辊、前罗拉及前清洁棒的积花、锭翼挂花时,必须待机完全停稳后才可进行。

  4.8.15 车肚内的龙筋升降齿轮齿条的积花要用竹签清理,禁止用手拿。

  4.8.16 铁炮及主电机处的机门需打开时,挡车工必须要关电源后再清车肚。

  4.8.17 机台速度较快,且锭翼、压掌等机件高速回转,在机巷内巡回时更应注意安全,同时亦要加强机后巡回。

  4.8.18 疵品粗纱需要使用介子刀处理时要经班长、教练同意并小心使用,防止伤手。

  4.9 oe工序安全管理规定

  4.9.1 接头机正常行走或操作时,接头机前12锭,接头机后5锭范围内不允许处理断头,做锭位的清洁和手动落纱。

  4.9.2 做锭位内部清洁时必须待纺杯完全停稳后才可进行。

  4.9.3处理分梳辊缠花、积花时必须待分梳辊完全停止后,才能将分梳辊拔出,拔分梳辊注意勿伤手或跌落地伤针。

  4.9.4 拔给棉喇叭口从根部用力,以免喇叭口折断。

  4.9.5 槽筒、送纱罗拉、皮辊缠纱要由保全清理。

  4.9.6接头杆和皮辊脱落或纺箱盖弹出,要先停接头机,接头机不能够通过,及时通知保全立即维修。

  4.9.7 不能拉出纺箱盖又离开现场,以免接头机碰坏纺箱。

  4.9.8 纺箱有异响立即通知保全维修。

  4.9.9 清风箱花时,要利用拔门板先关内风门,不能用死力拉风门。

  4.9.10 接头时,用水湿阻捻嘴时,手指在接头机下面穿过。

  4.9.11 清理接头机挂纱,要先停接头机后清理。

  4.9.12 给棉罗拉自传要及时拉断棉条,打亮红灯,以防着火,以便维修。

  4.9.13 挡车工禁止拔或装纺杯,要求由保全工负责。

  4.9.14 皮辊脱落后,压力键弹出,要保全处理。

  4.10 细纱工序安全管理规定

  4.10.1 上班时要把头发束好,不能赤脚。

  4.10.2 机台运转时,不能随意打开防护门。

  4.10.3 细纱机开机时,一定要看清周围是否有无人。(如维修的请有关人员把电制关掉)

  4.10.4 清锭子回丝一定要刹车,以免碰伤手指。

  4.10.5 机台转动时,清洁一定要用工具清。

  4.10.6 清洁前罗拉花时,不能将手指伸得太入。处理较严重的缠罗拉必须停机。

  4.10.7 推单锭小车时,不能与流动风机碰撞,以免风管脱落伤人。

  4.10.8 上粗纱时一定要挂稳才能放手,以免粗纱打伤人。

  4.10.9 机台卸纱时一定要把粗纱抓稳。

  4.10.10 挑纱脚时,一定要注意使用钩刀的方法。

  4.10.11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挨傍机台,以免造成设备伤人事故。

  4.10.12 纱箱不能堆放过高(不得超过五个)

  4.10.13 物件按指定地方摆放好,不能乱摆乱放。

  4.10.14 运纱工运纱时不能拉两车,运完一车再运一车(每车只能运6箱)。

  4.10.15 落纱工推车一定要注意前方有无人,不能过急、不能用力过大,以免造成伤人事故的发生。

  4.10.16 清洁吸风口时盖板一定要及时盖好。

  4.10.17 听到机台有异响,闻到机台有异味,必须立即停机,并通知管理人员及保全工等。

  4.10.18 绒棍车用完一定要把电制关好。

  4.10.19 相邻两台风机不能并行。

  4.10.20 上班后必须注意力集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11 络筒工序安全管理规定

  4.11.1 车间内不准脱鞋工作,且头发要用帽束好。

  4.11.2 运输车不正常不准使用并要及时通知修理。

  4.11.3 纱箱(不超过4个)、筒管箱(不超过3个)不能堆放过高,要按规定位置堆放平稳。

  4.11.4 插纱、落纱时推车要注意前方有没有人且不能过急。

  4.11.5 到邻机取纱时,推纱要注意地面凹凸情况。

  4.11.6 取纸管时,不能堆放过高。

  4.11.7 清洁吸风口时,盖板一定要及时盖好。

  4.11.8 清纱条通道回丝捻接器积花时,大、小吸嘴要停止工作。

  4.11.9 槽筒绕有回丝,一定要停妥才能处理(用剪刀)。一定要将黄色按钮拉出扭转。

  4.11.10 换皮带时要停邻锭,两个锭位须拉出黄钮并扭转。

  4.11.11 处理纸管两端回丝、换纸管时,槽筒一定要停下才能处理。

  4.11.12 清锭脚时,小心气管、螺丝碰头。

  4.11.13 清输送带转弯位的花丝一定要停输送带。

  4.11.14 清输送带马达回丝,一定要停输送带并用钩刀清。

  4.11.15 拔纱果清洁时,锭位一定要停下才能拔纱。。

  4.11.16 吹机时先抓气管头后开掣,且不能吹身。

  4.11.17 听到机台有异响,闻到机台有异味,必须立即停机并通知管理人员、保全工等。

  4.11.18 上班后必须注意力集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 机修安全操作规程

  5.1钻床安全管理规定

  5.1.1 工作前要对钻床和工、夹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5.1.2 工件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钻削小工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拿

  钻。工作中严禁戴手套。

  5.1.3 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 逐渐增加压力或逐渐减小压力,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5.1.4 钻头上缠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理,用刷子或铁钩清除,严禁用手拉。

  5.1.5 精绞深孔、拔锥棒时,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手撞在刀具上。

  5.1.6 在刀具旋转时,不准翻转、夹压或测量工件。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5.2 铣床安全管理规定

  5.2.1 工作时应穿手袖;女同志要戴防护帽;高速铣削时要戴防护镜;铣削铸铁件时应戴口罩;操作时,严禁戴手套,以防将手卷入旋转刀具和工件之间。

  5.2.2 操作前应检查铣床各部件及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检查设备电器部分安全可靠程度是否良好。

  5.2.3 机床运转时,不得调整、测量工件和改变润滑方式,以防手触及刀具碰伤手指。

  5.2.4 在铣刀旋转未完全停止前,不能用去制动。

  5.2.5 铣削中不要用手清除切屑,也不要用嘴吹,以防切屑损伤皮肤和眼睛。

  5.2.6 装卸工件时,应将工作台退到安全位置,使用扳手紧固工件时,用力方向应避开铣刀,以防扳手打滑时撞到刀具具或工夹具。

  5.2.7 装拆铣刀时要用专用衬垫垫好,不要用手直接握住铣刀。

  5.2.8 在机动快速进给时,要把手轮离合器打开,以防手轮快速旋转伤人。

  5.3 刨床安全管理规定

  5.3.1 工作时应穿手袖,女同志应戴工作帽,头发塞在工作帽内。

  5.3.2 工作时的操作位置要正确。不得站在工作台前面,防止切屑及工件落下伤人。

  5.3.3工件、刀具及夹具必须装夹牢固。否则会发生工件“走动”,甚至滑出,使刀具损坏右折断,甚至造成设备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

  5.3.4机床运行前,应检查和清理遗留在机床工作台面上的物品,机床上下不得随意放置工具或其它物品,以免机床开动后,发生意外伤人。并应检查所有手柄和开关及控制旋钮是否处于正确位置。暂时不使用的其它部分,应停留在适当位置,并使其操纵或控制系统处于空档位置。

  5.3.5机床运转时,禁止装卸操作者工作、调整刀具、测量检查工件和清除切屑。机床运行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3.6不准用手支抚摸工件表面,不得用手清除切屑,以免伤人及切屑飞花入眼内。

  5.3.7装卸大型工件时,应尽量用起重设备。工件起吊后,不得站在工件的下面,以免发生意外事故,工件卸下后,要将工件放在合适位置,且要放置平稳。

  5.3.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机床电器系统和切断电源。然后再做清理工作,并润滑机床。

  5.4 车床安全管理规定

  5.4.1 工作时应穿手袖,袖口不要敞开,长发要戴防护帽,操作时不能戴手套。

  5.4.2 在机床主轴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取下上盘。

  5.4.3 夹持工件的卡盘、拨盘鸡心夹的凸最好使用防护罩,以免绞住衣服及身体的其它部位。如无防护罩,操作时应注意距离,不要靠近。

  5.4.4 用顶尖装夹工件时,顶尖与中心孔应完全一致,不能用破损或歪斜的顶尖,使用前应将顶尖和中心孔擦净。后尾座顶尖要顶牢。

  5.4.5 车削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长出车床部分应有标志。

  5.4.6 车削形状不规则的工件时,应装平衡块,并试转平衡后再切削。

  5.4.7 刀具装夹要牢靠,刀头伸出部分不要超出刀体1.5高度倍,垫片的形状尺寸应与刀体形状尺寸相一致,垫片应尽可能的少而平。

  5.4.8除车床上装有运转中自动测量装置外,均应停车测量工件,并将刀架移动到安全位置。

  5.4.9 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应把刀具移动到安全位置,不要让衣服和手接触工件表面。加工内孔时,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速度不宜太快。

  5.4.10 不准用无把柄的锉刀打磨工件表面,并尽量用左手握把柄,右手扶锉刀前端。

  5.4.11 禁止把工具、夹具或工件放在车床床身上。

  5.4.12 无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能操作车床。

  5.4.13 开车床前要检查各手柄要处于正确的位置。

  5.4.14 工作结束要及时清理和保养车床,各部位加油,检查各部位状态,各工件、工具、夹具妥善放置,以免跌落伤人。

  6. 废棉处理安全管理规定

  6.1 废棉间严禁吸烟,生火,修理工作中如确需动火必须有安全部门的动火许可证,并做足保护措施才可动火。

  6.2 严格按照顺序开关车。

  6.3 对设备进行维修检查时要先关闭电源并挂告示牌。

  6.4 工作时必须带防尘口罩。

  6.5 严禁用手触摸运转部件。

  6.6 对齿轮,链条,镙杆等危险部位加油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6.7 严禁将头,手,脚伸入未停定的机器内。

  6.8 打包机压板下行时,必须在压板距栏板20cm以外将扶棉花的手离开。

  6.9 开打包机门时要确认机门旋转半径无人时才能拉开把手。

  6.10 用梯时要做好防滑措施。

  7 空调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7.1 运转机械未停定,禁止人员进入检查或维修。

  7.2 凡对运转设备进行检查或维修时,要先关电源开关,再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7.3 高空作业一定要使用安全帽 ,安全带。

  7.4 空压机未停定,禁止用手触摸检查皮带,皮带轮。

  7.5 空压机未停定或有压力时,禁止拆机检查,维修,加油。

  7.6 安全阀要经常检查,空压机在工作中如发现安全阀动作,要立即停机检查。

  7.7 使用台式砂轮机时要注意安全,禁止穿针织手袜进行工作。

  7.8 使用钻床时,不能穿针织手袜,不能用手固定工件,一定要把工件固定在台钳上,才能进行工作。

  7.9 严禁把头.手.脚伸入未停定的机器内。

  7.10 竹梯要有防滑装置才能使用。

  8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8.1仓库内外要有明显的禁火禁烟标志。

  8.2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库内不准进行明火作业,如须明火作业,要办理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

  8.3 仓库内物品堆放要符合有关规定,保持适当的墙距、堆距、顶距、灯距,灯泡下不准堆放易燃物,仓库的通道及出口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

  8.4 仓库内不准用可燃材料装修或作隔墙。

  8.5 时刻保持仓库办公室、仓库内和相关区域的清洁和整齐,时时保持天花无蜘蛛网、墙上无灰尘、灯管干净、地上无杂物。

  8.6 仓库内不准使用碘乌灯、日光灯、电慰斗、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使用可燃材料作灯罩,灯泡功率不准超过60瓦,电源开关应设在库外,不用后切断电源。

  9 棉检室安全管理规定

  9.1 必须严格遵守所有试验机台操作规程。

  9.2 注意原棉抽样(包括外出抽样)安全:

  仓库堆放的原棉堆得高,有些棉包还堆得不稳实,因此要尽量在地面上抽样,必要时,也要选择在堆得实在、稳妥的棉堆上才能进行抽样。

  9.3 杂质分析机的安全操作

  必须严格按照此机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清洁工作和除杂后的杂质收集都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否则,运转的刺辊容易巻入毛刷,以致伤人及损坏针布。

  9.4 落棉试验

  环锭纺梳棉落棉取样,前后车肚门风压较大,开关时应注意力度,以免夹伤手。在清洁、收集落棉试样时,要注意车肚里面随时有落针尖,以防刺伤手。

  精梳落棉取样:在清洁落棉通道时,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以防运转的锡林伤手。严格按机台操作规程取样操作。

  9.5 原棉分析:在梳棉机台上进行此项试验,特别要注意给棉罗拉上的给棉操作,必须有比较熟练的人操作才可进行,操作不当可导致巻入人手。严格按机台操作规程操作。

  9.6 试验仪器的安全操作:

  9.6.1试验仪器的安全操作必须按各试验仪器的操作规程进行,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和仪器的损坏。

  9.6.2 含糖试验是唯一用到火源(电炉)的试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不能走开。在试验过程中应注意杯中水的溢出,以免电炉漏电等。

  9.7 下班时必须关灯、关一般仪器的电源,关排气扇、水阀及门窗。

  10 皮辊室安全管理规定

  10.1 车间装拆皮辊时,必须确保在停机、关电源状态下才进行。皮辊装上后由挡车工开机。

  10.2 室内皮辊室相关操作工作,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包括磨皮辊机、套、卸皮辊机、皮辊加油机、皮辊光照机及其它相关工作。

  10.3 皮辊室内机器开机前,要认真检查机器及电源情况,正常才开机。

  10.4 皮辊室内机器开机启动后,必须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机器正常运转操作后,人不能离开机器。防止设备事故的产生及工艺部件的损坏。

  10.5 磨皮辊时,身体不要对正砂轮,精神要集中,注意磨床横向装置的走动。

  10.6 砂轮修整时,要戴眼镜,预防砂粒损伤。

  10.7 室内油料要摆放好,废气油交回仓库。

  10.8 下班时必须关灯、关一般仪器的电源,关排气扇、水阀。并关好门窗。

  11 试化室(中试)安全管理规定

  11.1中试、试化在取样时要严格按机台操作规程,特别是粗细纱两工序。精梳机及并条机改齿轮时,拿放齿轮要小心,慎防砸伤手脚,损坏齿轮。风扇、插座及仪器容易挂花,要做到常清扫。注意防火安全。

  11.2 中试的测长机必须小心操作,慎防夹伤手指。

  11.3 使用烘箱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仪器安全。

  11.4 试化室的乌斯特条干仪及纱疵仪器需24小时供电(特殊情况除外),必须注意仪器的安全。

  11.5 试化室小络筒机操作时注意安全,严防损伤手等。

  11.6 试化摇黑板操作时,需上稳、上牢,防止所摇黑板的飞出。

  11.7 下班时必须关灯、关一般仪器的电源,关排气扇、水阀,并关好门窗。

篇3: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qb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

  q/aepc-m aq18-20**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06-3o发布 20**-07-01实施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发布

  目 次

  前 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明火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3

  前 言

  为了明确和规范现场施工中明火作业活动的职责、活动过程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活动。

  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德贵

  本标准审核人:刘晓波

  本标准批准人:陈金弘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范围内明火作业的管理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各工程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0**年01月21日国家电力公司发布实施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原电力部电综[1997] 669号文 《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

  1999 年2月省电力公司发布 《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及考核检查表》

  dl 5009.1- 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j gj 59- 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

  指导、监督、检查各项目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3.2公司武装保卫部

  指导、监督、检查各项目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3.3项目部总工程师

  a)负责审批本项目有关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b)组织明火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c)监督检查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3.4项目工程科

  a)负责审核本项目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b)负责监督明火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c)负责监督检查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3.5项目安全科

  a)负责审核本项目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部分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b)参加明火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c)监督检查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3.6项目保卫科

  a)负责重点部位施工动火作业票的审批;

  b)负责组织检查重点部位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施工条件;

  c)负责检查明火作业过程中安全控制情况;

  d)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对火灾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3.7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

  a)负责编制本专业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和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b)负责按已批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交底,并有交底记录和受交底人签字;

  c)负责明火作业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正确实施。

  3.8专业工程处安环员

  a)参加本专业明火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b)负责检查与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正确配备及使用;

  c)监督检查本专业明火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情况。

  3.9班长

  a)负责带领班组人员按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进行施工;

  b)负责对班组人员进行分工交底和作业过程的检查。

  4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1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由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根据作业的项目和工程设计图纸编写危险区域明火作业清单及作业指导书。

  4.2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项目部工程科、安全科、保卫科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3单项技术员根据已批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4施工时,由班长给施工人员分工并进行作业项目、地点和安全要求的交底。

  4.5施工人员到达作业地点开始作业前,确认作业环境合格,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完善后,方可作业。

  4.6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武装保卫部门及专业工程公司安环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项开具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和处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明火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明火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进行电火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火花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并应防止灼伤。

  2、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常检查并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积极防护措施。

  3、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米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

  4、明火作业点周围5米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5、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电火焊等明火作业。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止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6、盛装过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应先用蒸汽冲洗,冲洗时间不应少于10分钟。直至容器表面温度高于100℃后,再用小苏打或烧碱溶液冲洗。在确认容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行电火焊作业。施焊或切割时,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工作人员严禁站在容器的封头部位。

  7、在充氢设备运行区进行明火工作,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及运行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前,必须先测量空气中的含氢量,低于0.4%时方可进行。

  8、在已贮油的油区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9、电火焊等明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篇4:某区边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区边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1、总则

  1.1为规范边坡施工安全,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区边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2 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的规范和规程。

  2、一般规定

  2.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根据工程特点、水文地质条件、现场环境等因素,制定满足边坡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垂直高度大于6米的高边坡施工技术方案应聘请技术专家对高边坡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报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备案。

  2.2 施工区和生活区应严格分离,生活区与施工区的有效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严禁在边坡施工区下方半径h*10米(h为边坡垂直高度)、角度30度的扇形范围内搭设生活区和其它任何临时建筑。

  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得进入施工区。

  2.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4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

  2.5临边、危险区域、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2.6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2.7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2.8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气候(暴雨、台风)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施工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施工准备阶段

  3.1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前对施工区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影响边坡施工安全的危害因素有:

  3.1.1开挖线上部不稳定岩体、松动岩块,直接影响下部作业安全,应进行清除或加固支护处理。

  3.1.2岩石性质的影响:包括岩石的坚硬程度、抗风化能力、抗软化能力、强度、组成、透水性等。

  3.1.3岩层的构成与结构的影响:节理裂隙的发育程度及其分布规律、结构面的胶结情况、软弱面和破碎带的分布与开挖坡面的关系。

  3.1.4水文条件的影响:主要是地下水的埋藏深度及动态变化,地表水的作用情况。

  3.1.5地貌的影响主要是边坡的高度、坡度和形态。

  3.1.6风化作用的影响:主要体现为风化作用减弱岩石的强度。

  3.1.7气候影响因素,暴雨、台风。

  3.2施工布置

  3.2.1 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应遵循保证安全、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的基本原则。

  3.2.2 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地基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胁。

  2、交通道路畅通,区域内通行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干线交叉。

  3、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4、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区并满足相关规定布置。

  3.3施工道路布置

  3.3.1 施工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5%。

  2、道路最小转变半径不得小于15m,因自然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应有足够的回车场地和安全墩)。

  3、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且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7.0m,单车道不宜窄于4.0m。单车道在可视范围内应设有会车位置。

  4、路基基础及边坡保持稳定。

  5、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涵洞口应设有相应警示标志。

  6、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7、应设有排水设施,排水设施不得占用有效路面。

  3.3.2施工现场临时性桥梁,应根据桥梁的用途、承重载荷和相应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修建,并符合以下要求:

  1、宽度应不小于施工车辆最大宽度的1.5倍。

  2、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护栏杆。

  3.3.3 施工现场架设临时边坡人行栈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基础稳固、平坦畅通。

  2、人行坡栈桥宽度不得小于1.2m。

  3、手推车便桥宽度不得小于1.5m。

  4、临边、临空处应按规定设有挡脚板、防护栏杆等。

  4、开挖

  4.1覆盖层开挖

  4.1.1在覆盖层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清理完边坡的风化岩块、堆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并在适当位置修筑拦渣坎,保证下部施工安全。

  4.1.2在覆盖层开挖前按设计要求完成截水、排水沟的施工,验证排水效果,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

  4.1.3覆盖层开挖应按设计边坡坡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坡面按设计要求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

  4.1.4坡面随开挖下降及时进行清坡,按设计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支护,保证施工安全。支护主要采取锚固、护面和支档几种形式。

  4.1.5作好汛期防水、边坡保护措施,防止边坡坍塌造成事故。

  4.1.6对于边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若开挖面不能及时支护时,应预留保护层,在有条件支护时,再进行保护层开挖。

  4.1.7需人工开挖的坡面覆盖层,应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对于块体较大、人工无法撬动的孤石,宜爆破后清除。

  4.1.8在覆盖层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4.2边坡石方开挖

  4.2.1边坡石方开挖采取自上而下的开挖方式,同时应作好边坡开口线上下一定范围内的锁口和锚固工作。对于需要支护的边坡,采用边开挖边支护的方法,永久支护中的系统锚杆和喷混凝土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一个梯段高度,永久支护中的预应力锚索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两个梯段高度。

  4.2.2边坡开挖时,不得采用对坡面产生破坏的爆破方法,可在坡面3-5米以内预留保护层;也可先进行坡面预裂爆破再进行主体石方开挖爆破,一般采用梯段加预裂爆破一次开挖。严格控制一次最大单药量,质点振动速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2.3对于边坡易风化破碎或不稳定的岩体,应先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边开挖边支护。在有断层和裂隙发育等地质缺陷的部位,应在支护作业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层的开挖。

  4.2.4在开挖面靠近马道或平台设计高程时,各级马道及平台预留1.5~2m的保护层,保护层开挖严格按照保护层开挖技术要求进行,并在马道或平台外侧,分别设置马道护栏及其它挡渣措施,以免石渣滑落。

  4.2.5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风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应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

  4.2.6边坡开挖的分层厚度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两马道间的高差、钻孔设备和装载机械的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

  4.3锚杆、锚索及爆破钻孔作业:

  4.3.1钻机司机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4.3.2钻机的工作地面应平整,在倾斜地面作业时,履带板下方应用楔形木块塞紧。不得在斜坡上横向钻孔作业。

  4.3.4开钻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爆破钻孔应检查有无盲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作业。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残空中钻孔。

  4.3.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4.4爆破作业。

  4.4.1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破作业前应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并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级别的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4.4.2爆破方案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部门审批,按审批后的爆破方案作业。

  4.4.3爆破作业应符合《爆破安全技术规程》(gb6722)的规定。

  4.4.4预防爆破毒气中毒的措施:作业人员避炮应选择上风方向的安全位置;使用合格的炸药;爆后15min内不得进入爆区。

  4.5土石方挖运

  4.5.1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应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不得带病作业。

  4.5.2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区前,应对经过线路进行检查,确认路基基础、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4.5.3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工作范围内停留;机械运转中人员不得上、下车;严禁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超载,出渣车车厢内严禁载人。

  4.5.4挖掘机械工作位置要平整,工作前履带要制动,挖斗回转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得装车。

  4.5.5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基上。

  4.5.6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载人。

  4.5.7推土机在作业时,应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操作规程的规定以内。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拖拉大型钻孔机械下坡时,应对钻机阻滑。

  4.5.8运输车辆应保证方向、制动、信号等齐全可靠。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箱,严禁超速超载。

  4.5.9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平地,严禁在斜坡上停车,临时在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

  4.5.10施工设备应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不得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5、支护脚手架

  5.1脚手架搭设

  5.1.1脚手架搭设前,应明确脚手架的设计及使用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

  5.1.2脚手架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规定进行设计、施工;严格履行方案的设计审批、验收程序;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和管理。不准随意修改和变动其结构。

  5.1.3脚手架宜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设计施工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规定,应编写设计计算书,对脚手架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等进行计算,并按规定审批。

  5.1.4坡度大于60度以上的边坡支护脚手架应采用垂直整体防护脚手架,坡度小于60度(含60度)高度大于6米的应采用分级斜支撑防护脚手架。

  5.1.5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施工前应对现场搭设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没有参加交底的人员不得上架作业。

  5.1.6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严禁交叉作业。

  5.1.7因施工需要,增设临时悬挑式平台(如悬挑式操作平台等)时,应对脚手架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重新进行复核计算,在确保安全并经批准后执行。

  5.1.8脚手板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人员经过的地方脚手板应满铺、铺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2、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

  3、对头搭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其间距不大于20cm,不得在跨度间搭接;

  4、在架子的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

  5、脚手板的铺设应平稳,绑牢或钉牢,脚手板垫木应用木块,并且钉牢。

  5.1.9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联合验收,合格后办理签证手续。搭设高度大于25m(含25m)或有特殊要求的脚手架,还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满足搭建结构、安全防护和承载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1.10 施工脚手架的验收以设计和相关规范为依据,逐层、逐段进行,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1、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 脚手架的立杆、横杆、剪刀撑、斜撑、间距、走道、爬梯、栏杆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测各杆件连接和结构固定部分是否牢固。

  4、大型脚手架的避雷、接地等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有效。

  5、脚手架的基础处理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5.2脚手架的使用及维护

  5.2.1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未经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完成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的,严禁投入使用。

  5.2.2应在脚手架醒目的位置悬挂警示牌,注明脚手架通过验收的时间、使用期限、一次允许在脚手架上的作业人数、最大承受荷载等。

  5.2.3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班前检查。如遇大风、大雨、撞击等特殊情况时,应对脚手架的强度、稳定性、基础等进行专项检查,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未经处理、验收合格,严禁人员上架作业。

  5.2.4作业层上的施工载荷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超载。

  5.2.5下雨天气施工,应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滑措施,遇6级以上大风、暴雨天气、能见度很低时应暂停在脚手架上作业。

  5.2.6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或从事吊装作业时,应采取防火和防撞击脚手架的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5.2.7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固定连接件,不准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用途,如必须改变排架结构,应征得原设计同意,重新设计。

  5.2.8在施工中,若发现脚手架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确认脚手架的安全稳定性后方可使用。

  5.3 脚手架的拆除

  5.3.1 脚手架拆除前,应编写拆除作业指导书,按该脚手架的设计报批程序进行报批。无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严禁拆除作业。

  5.3.2拆除作业前,应将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拆除施工方案向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检查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5.3.4脚手架拆除按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要求,统一指挥,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不得上、下层同时拆除。

  5.3.5拆下的材料、构配件等,严禁抛掷。应用绳索捆绑牢固缓慢下放,或用吊运方法运送到地面。

  6、边坡支护施工

  6.1边坡支护前,应根据地质条件、结构形式、工艺要求、岩体暴露时间等因素编制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6.2作业人员应根据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支护。

  6.3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施工区的边坡稳定情况,需要时应先进行安全处理。

  6.4对不良地质地段的临时支护,应结合永久支护进行,即在不拆除或部分拆除临时支护的条件下,进行永久性支护。

  6.5 锚喷支护

  6.5.1 锚喷作业的机械设备,应布置在安全地段。

  6.5.2 喷射机、注浆器等设备,应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6.5.3 岩石渗水较强的地段,喷射混凝土之前应设法把渗水集中排出。喷后钻排水孔,防止喷层脱落伤人。

  6.5.4 砂浆锚杆灌注浆液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检查注浆罐、输料管、注浆管是否完好。

  2、注浆罐有效容积应不小于0.02m³,其耐力不应小于0.8mpa(8kg/c㎡),使用前应进行耐压试验。

  3、注浆工作压力应逐渐升高。

  4、输料管应连接紧密,不得有回折。

  5、 喷射机、注浆器、水箱、油泵等设备,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破损或失灵时,应立即更换。

  6、施工期间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喷头、注浆管等管路的连接部位,如发现磨薄、击穿或连接不牢等现象,应立即处理;

  7、带式上料机及其他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应设置保护罩;

  8、 施工过程中进行机械故障处理时,应停机、断电、停风;在开机送风、送电之前应预先通知有关的作业人员;

  9、不得在喷头和注浆管前方站人;喷射作业的堵管处理,应尽量采用敲击法疏通,若采用高压风疏通时,风压不得大于0.4mpa(4kg/c㎡),并将输料管放直,握紧喷头,喷头不得正对有人的方向;

  10、 应适当减少锚喷操作人员连续作业时间。

  6.5.5预应力锚索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设置专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锚索造孔采用潜孔锤风动钻进时,应采取必要的除尘措施。开孔时,对孔口松动岩块应进行清除,以避免冲击钻进时岩体掉块伤人。

  3、钢铰线通过特制的放料支架下料,防其弹力将人员弹伤,往孔内安装锚索时,应由专人统一协调指挥。

  4、锚索张拉时,在千斤顶伸长端设置警戒线,以防张拉时出现异常伤人。

  5、锚索施工时,高压风管、高压油管的接头应连接牢固;造孔、张拉机械的传动与转动部分均需设置完备的防护罩。

  7、安全监测

  7.1为了确保施工期的安全施工,施工企业应组织安全监测。监测的部位包括开挖结构面和开口线上部岩(土)体,通过人工巡视检查和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掌握边坡岩(土)体内部作用力和外部变形情况,评估和判断边坡的稳定状况。

  7.2施工期巡视检查:定期进行边坡的巡视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边坡是否出现裂缝,以及裂缝的变化情况(裂缝的深度及宽度)、是否出现掉渣或掉块现象,坡表有无隆起或下陷,排、截水沟是否通畅,渗水量及水质是否正常等,并做好巡视记录。

  7.3边坡外部变形监测:在边坡重点部位,布置变形观测墩,施工期的变形观测应结合永久观测进行。通过大地测量法监测边坡变形情况,包括平面变形测量和高程变形测量。有条件的宜采用较为先进的全球定位(gps)变形测量系统。

  7.4表面裂缝监测:主要监测断层、裂隙和层面的变化情况,通过在边坡裂缝表面安装埋设监测仪器,来反映边坡裂缝的开合情况。

  7.5深层变形监测:通过在边坡内部深层安装埋设监测仪器,来反映边坡内部变形情况。主要采用测斜仪、多点位移计、滑动测微计等。

  7.6支护效应监测:主要是对锚杆、锚索应力监测,通过在典型部位锚杆、锚索上安装监测仪器,对锚杆、锚索的应力进行监测,反应锚杆及锚索的支护情况及支护效果。主要采用锚杆应力计及锚索测力计进行监测。

  7.7爆破振动及声波测试:在边坡开挖过程中,由于爆破震动影响,有可能造成边坡失稳,通过爆破振动监测及声波测试以控制爆破规模。

  7.8边坡渗流监测:通过对地下水位和渗流量的变化情况来判断边坡的稳定状态。采用的设备为渗压计及测压管等。

  7.9应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成果的整理、反馈工作,以指导施工,边坡的变形数据的处理分析,是边坡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中一个重要内容,用于对边坡未来的状况进行预报、预警,并对边坡的稳定现状进行科学的评价,预测可能出现的边坡破坏,应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成果的整理、反馈工作,以指导施工。

  8 施工临时用电

  8.1 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要求编制方案,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总工、监理企业审批。

  8.2 临时用电工程须经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组织联合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8.3 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8.4 施工机具用电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漏。

  9 施工现场监理

  9.1 监理企业必须配备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监理机构,其中必须配备一名岩土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监督,根据边坡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

  9.2 监理企业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临时施工用电方案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合格的方案及时督促施工企业从新编审。

  9.3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防护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现场支护、施工施工用电的验收,对施工整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及时上报监督机构。

篇5:星级酒店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前厅制度与程序

  front office policy & procedures

  制度

  policy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

  ref.no.

  执行职位

  position responsible 商场全体员工 涉及部门

  dept.

  concerned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1、 营业员坚持每个柜台上锁,售货时才打开;

  2、 每个晚班都必须有一至二位经理当班,督导营业员做好安全工作;

  3、 下班前由督导检查柜台安全,收好出样商品,清除所有垃圾桶,防止失火;

  4、 上班时现金柜由经理和营业员当面点清并签名后才放入保险柜,第二天由主管和营业员按单点清后才上柜;

  5、 下班后由当值经理负责检查门窗,熄灯锁门;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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