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
3、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
4、对入库的所有疫苗要及时检查验收并填写入库记录,发现疫苗情况异常立即报告。检查验收项目包括:疫苗名称、外观、供应商名称、运输保温或冷藏措施、批号、有效期、数量、规格和保存条等。
5、所有疫苗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的保存条分类保存。
6、每周检查一次疫苗的库存情况,疫苗等兽用生物制品出库应进行质量检查,遵循“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先生产先使用的原则使用并填写出库使用记录。
7、每天上下午对冰箱等储存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温度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对相关设备进行养护,确保疫苗储存条符合要求。
8、发现停电或设备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同时考虑长期停电的补救措施。停电后对所有存放冻干生物制品的冰箱和存放油乳剂灭活苗的冷藏柜的门不得开启,若停电时间达12--24小时,要放置冰块进行降温、保温;
停电24小时以上或储藏设备出现异常时,所有疫苗等生物制品要设法转移到其他冰箱和冷藏柜中保存。
9、对废弃库存疫苗必须无害化处理(焚烧、高压灭菌、煮沸灭菌等)。
10、无关人员严禁开启冰箱等疫苗储存设备,疫苗储存设备中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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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杜绝使用、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12、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13、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14、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
15、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
16、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
17、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篇2:猪场饲料、饲料添加剂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猪场饲料、饲料添加剂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按照不同品种、不同生产阶段饲喂不同的饲料。
2、饲料添加剂应采购、使用农业部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批准文号的新品种。
3、饲料产品应是取得《饲料生产条审查合格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应是具有《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照饲料标签所规定的用法和用量使用。
4、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应严格遵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有关规定。
5、严禁采购或使用国家禁用、停用的饲料添加剂。
6、禁止使用假冒伪劣饲料。
7、禁止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草料及饲料原料。
8、建立完善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采购、使用、生产记录。
篇3:pm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pm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分为:计划采购管理、库房管理、供应管理和新药管理等项工作。
一、计划采购管理
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
(一).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
(二).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三).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
(四).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五).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二、库房管理
库房管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毒、麻、精神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等条件。
(二).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三).入库药品要认真验收,应注意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真伪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将所有库存的有效期药品公布于醒目处,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要特别注意虫蛀、霉变,应经常检查晾晒。
(五).中、西药品一般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六).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第三者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要三方签字,以示负责。
三、供应管理
供应管理指对药库供给调剂室、制剂室等有关科室药品过程的管理。
(一).领用科室向库房领药时,应填写请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药品会计出账,一联药库存查,一联领用科室留存,领药后库房保管员和领药人员应签字以示负责。
(二).若药剂科有计算机网络,则操作可直接在计算机网络上完成。
四、账目及统计报销
(一).药品应有实物、会计账,根据库房保管管物不管账的原则,药库应设药品会计管理账目,当月做出统计报表和出入库及库存总金额报表。
(二).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立即通知调剂室、制剂室等使用科室,督促各使用科室更改价格,清点库存数,做出增值或减值报表。
篇4:餐饮业食品的采购和贮存制度
餐饮业食品的采购和贮存制度
1、食堂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 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篇5:餐饮业食品索证、采购制度
餐饮业食品索证、采购制度
一、采购员要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采购员必须掌握一定的鉴别假冒伪劣食品及原材料知识。
三、采购食品、原材料要计划进货。
四、采购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检查食品质量。
五、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
六、采购原料必须新鲜、干净、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七、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饮料等;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八、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制度,防止食品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