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管理处内部管理工作规程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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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项目管理处内部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管理处内部管理工作,确保各部门内部管理高效有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各部门的内部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公司领导层负责审批管理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控管理处总体工作质量。

  3.2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与控制,并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3.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与控制,并对年度、月度工作进行总结。

  3.4各部门班组长及员工负责依据本规程按计划实施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工作职责:详见各部门标准作业规程。

  4.2工作计划的制定

  (1)年度工作计划:

  a、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主管应根据公司总体工作计划,结合本部门、本小区工作的实际特点编制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b、年度工作计划应以局面格式于12月20日前报管理处经理进行审核。管理处经理应当于12月25日前组织管理处主管工作会议进行专项讨论通过,并将各部门计划汇总后于12月25日前上报公司总经理,修订、批准;

  c、经批准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由管理处经理布置,各部门主管具体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管理处经理、各部门主管的绩效考评指标之一;

  d、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

  --主要工作实施说明;

  --保证措施;

  --工作计划完成时间表;

  --费用预算。

  (2)月度工作计划:

  a、每月月底前,各部门主管应根据公司批准后的年度工作计划、公司新的要求以及小区的实际工作情况具体编制出下月度工作计划;

  b、月度工作计划当月27日前报管理处经理审批,并将各部门计划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上报办公室备案;

  c、以管理处批准后的各部门月工作计划由各部门主管具体组织实施、监控,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主管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d、月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月度工作计划;

  --主要工作实施说明;

  --工作计划完成时间表;

  --费用预算。

  4.3工作总结的制定

  4.3.1年度工作总结:

  a、每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主管应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档案,编制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书报管理处经理,由管理处经理召开管理处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将通过的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室;

  b、总经理应在次年的1月15日前召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对管理处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审议,并作出审议结论;

  c、审议结论作为管理处经理、各部门主管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d、审议可以结合年度管理评一起进行;

  e、年度工作总结的内容要求包括:

  --计划目标的逐项完成情况、完成数据;

  --主要工作措施的实施情况;

  --员工绩效考评结果;

  --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附录各种原始证据。

  4.3.2月度工作小结:

  f、每月27日前,各部门主管应当依据月度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档案,对上月工作进行小结;

  g、工作小结应以书面形式报管理处经理进行审核。管理处经理应当在每月28日前将各部门月度工作小结汇总后上报办公室备案;

  h、管理处经理对工作小结的审核结果作为各部门主管月度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i、月度工作小结的内容包括:

  --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附统计数据);

  --员工绩效考评结果;

  --附录的原始证据。

  4.4日常工作组织、布置、实施

  4.4.1工作例会、专项会议、协调会议:

  j、管理处经理或各部门主管每周就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工作例会是为日常工作安排、工作协调、工作小结的会议,以下要求召开:

  --通报各方面、各班组的主要工作实施情况;

  --布置下一周的各项工作;

  --总结上一周的工作实施情况;

  --依据各部门《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和《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奖优罚劣。

  k、专项工作会议是由管理处经理或各部门主管临时组织召开的为解决某一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应当按以下要求召开:

  --有明确的解决问题目标;

  --事先以书面通知形式知会相关人员;

  --有相关人员主要发言记录;

  --有结果。

  4.4.2协调会议是由管理处经理或各部门主管为协调各部门或班组之间的工作而召开的联席会议。会议应当按以下要求召开:

  --有书面通知;

  --有相关人员的主要发言摘要;

  --有结果。

  l、各类会议均应有详细的会议纪要。

  4.4.3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处经理、各部门主管应当严格依据管理处所有标准作业规程以及公司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组织实施专项工作。

  4.5工作日常检查、监控

  4.5.1管理处经理、各部门主管、班组长应当依据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对下属的工作进行日常例行检查。

  4.5.2检查频次及检查人:

  m、管理处经理每天应对辖区的工作状况、下属表现进行不少于1次的工作检查,并将结果记录于当日《工作日记》中;

  n、各部门主管每天应对辖区的工作状况、下属表现进行不少于2次的工作检查,并将结果记录于当日《工作日记》中;

  o、各部门班组长每天每班应当对辖区的工作状况、员工表现进行不少于4次的工作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当天的《工作日记》中;

  p、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规定次数的检查,应当在《工作日记》中加以注明。

  4.5.3检查方式:

  q、检查可以采用抽检的方式,但主管、班组长每天至少应有一次以上是合同检查;

  r、检查的原则:

  --重点部位、重要工作要重点、重复检查;

  --在会议上列出来的问题要重点检查;

  --对工作的执行结果要重点检查;

  --检查时注意原始证据的保留。

  s、检查以纠正违规、提高工作水准为目的,因而在检查出违规现象时,应当场予以纠正,示范指导。严禁只查不帮的行为。

  4.6员工培训

  管理处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各种内部培训和参加公司相关知识、技能培训。

  5.0记录/管理

  (2)经审核批准后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公司归档长期保存。

  (3)月度工作计划、工作小结由管理处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5年。

  (4)各部门各种会议纪要由各部门各自归档保存,保存期2年。

  (5)主管《工作日记》每半年归档由管理处办公室保存,保存期5年。班组长《工作日记》每半年归档由各部门各自保存,保存期两年。

  《日检》、《周检》和《月检》统一在每月26日前交经理助理处审核后交办公室归档长期保存。

篇2: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处罚规定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根据国务院1991年2月19日《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精神和省地有关行政法规,结合全市电信企业情况,特制定《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积极整治内部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以保障稳定,为电信通信生产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第三条 对扰乱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危害通信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较轻的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员工在公司内或公司外发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外部人员在公司内违反本规定也依照本规定处罚。

  第二章 处罚中和运用

  第五条 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下列三种:

  1、罚款:50--3000元;

  2、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开除公职;

  3、赔偿损失:没收非法所得;

  第六条 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人赔偿损失或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负担的,应有其监护人承担。

  第七条 1、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屡次违反本规定的,加重处罚;党员、干部违反本规定的加重处罚。

  2、职工违反本规定的,除给予必要的处罚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岗、辞退、直至开除公职处理,需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 有下列违反内部治安秩序行为之一的,给于50-3000元的罚款和行政纪律处分,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1、蓄意制造事端,扰乱生产、工作及其它内部治安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并处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下岗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处200--500元罚款。

  2、无理取闹,就缠党、政领导的,给予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与警告以上的处分,直至下岗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打人致伤或损坏公、私财物的并且造成一定损失的(含伤假工资、医疗费、生产奖)概由肇事者承担。

  4、电信员工在单位内部或外部打架斗殴、盗窃公、私财物而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单位在处罚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屡教不改的给与警告以www.pmceo.com上的行政记处分直至下岗、解除劳动合同。

  5、利用电信通信器材,运输工具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的,除按规定征收费用和没收非法所得外,每次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下岗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电信通信工作人员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而影响正常通信或由于渎职给企业或用户造成损失的,每次处罚责任人300--500元罚款,同时处以下岗培训。

  7、电信通信要害部门工作人员严禁利用通信工具办理私人事务的,违犯者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造成后果的一切损失自负,应调离本岗位执行下岗、转岗、培训,并给与行政纪律处分。

  8、捎带易然、易爆、易腐物品进入生产场所的,每次罚款300--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后果的,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下岗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偷盗、诈骗、侵占公、私财物的,除追回全部赃物外,使其情节轻重给予500——2000元罚款,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电信员工发生吸毒、贩毒的,每次处罚1000--3000元,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下岗、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有下列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给于5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初照价赔偿外,给于50--300元罚款。

  2、贪污、挪用单位票款,除追回该票款外,每次处罚3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3、财物管理人员因不执行安全防范规定而造成损失的,概有责任人赔偿,并200——500元罚款。

  4、拒绝、阻碍公安、保卫、门卫守护、消防人员执行公务的,每次处罚50--200元。

  5、安全保卫、行政机关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尽职尽责,发现异常情况不请示、汇报、处理而造成后果的,每次处罚100--300元。后果严重的,给与行政纪律处分。

  6、门卫人员不落实门卫制度和有关规定的,每次处罚50--100元。

  7、严禁在通信要害部门会客,每次处罚责任人50--100元。

  8、不爱护消防设施,私自拆除、挪用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外,并处以100--300元罚款。


>  9、不重视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防卫防范工作或玩忽职守导致通信事故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0、私自将秘密文件、通信数据、光盘借与他人者,每次处50--300元罚款,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造成失密、泄密的时间的依法(保密法)从重处罚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11、隐匿、毁弃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的每次处100-500元罚款,情节恶劣造成后果的,处200--1000元罚款,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开除公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所列条款,由安全保卫部会同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共同查处。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罚,由安全保卫部正式书面裁决,裁决书一式三联。一联交处罚人,第二联交处罚人所在单位(部门),第三联留存备查,给与行政纪律处分的,因肝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撰稿人:

篇3: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内部检查工作规程

  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内部检查工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能满足业主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处属下人员服务质量的内部检查。

  三、职责

  1、管理处各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各项工作的日检。

  2、各区域主管负责分管工作的旬检。

  3、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处每月工作的月检。

  四、工作规程

  1、日常管理

  (1)管理处每日按要求对责任区至少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a、公用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b、辖区内各装修施工队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c、有无私占用、使用公共场地现象;

  d、辖区及楼宇内环境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e、园区绿化植物完好情况。

  小区主任根据栋数、人员配置及工作侧重点情况合理分工巡楼任务、(包括主任、管理员、机电、收款员、保安队长)。管理员每日将巡检结果记录在日巡楼记录表、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内。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管理员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反映,由相关部门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2)、工程机电维护

  机电人员每日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和记录,工程机电主管对其进行检查后签名,对记录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进行处理。

  (3)、保安

  保安队长每日对保安员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如实记录在《保安一日工作记录表》内。对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旬检

  各区域主任、机电组长、保安队长每旬分别对各范围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对应记录表上作出相应的小结和评价。

  3、月检

  (1)、管理处主任会同机电主管每月最后一周周末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房进行检评,以设备的保养完好及设备和房屋的清洁为主要评比内容,并进行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等考评记录。

  (2)、管理处主任会同保安大队根据《保安员考核规程》对保安队进行月检,并在《保安工作月检表》上作出相应记录、评价。

  (3)、管理处主任会同质管部每月底对管理员的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并进行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4、对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由检查人员按标准要求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记录的归档和保存

  (1)、日检旬检记录由管理处各岗位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2)、月检记录由部门主管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

  五、相关记录

  1、《日巡楼记录表》

  2、《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

  3、《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

  4、《设备运行记录表》

  5、《设备保养记录表》

  6、《设备维修记录表》

  7、《一日工作记录表》

  8、《保安工作月检表》

  9、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编 制审 核

  批 准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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