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中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案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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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一中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案

  可能导致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

  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需要保安人员协助学校紧急疏散校内师生,并检查大楼内电器、阀门等设施设备的开闭情况,避免造成校内师生的伤亡和学校财产的损失。

  启动条件、具体应急措施及详细凯发一触即发的解决方案

  (一)启动条件

  物管处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地震等自然灾害预(警)报,需要物管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协助检查校内的设施设备、排除隐患,全力配合各项防震抗震工作,疏散大楼内人员的情况,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

  (二)具体应急措施及详细凯发一触即发的解决方案

  1、项目负责人实时关注当地气象台、中国地震网发布的地震消息,同时掌握相关地震知识。

  2、项目负责人召开应急工作会议,要保安人员做好预防措施,地震时各岗位员工应保持镇定,坚守岗位,在附近寻找坚固的结构部位寻求掩护,地震时切勿在楼梯下躲避,远离窗户、玻璃、不牢固的支架或悬挂的物件。

  3、地震级别较低时,一般是5级以下的地震。发生地震后,室内工作人员在震发瞬间不知道地震强弱的情况下,应迅速按预先选定的较安全的室内避震点分头躲避。震后快速撤到室外空旷地区,以避余震。震后注意收听、收看电视台、电台播发的有关新闻,做好防余震准备。

  4、如发现有受伤师生时应及时拨打120送至当地就近医院救治。

  5、保安人员协助学校水电维修人员迅速切断生活水泵、供水,关闭其附属设备,切断非应急电源及煤气阀门。

  6、协助学校有关领导应组织师生镇定而有秩序地沿应急疏散通道撤离学校区域的危险地区,并在安全空旷场地集合。

  7、协助学校维护疏散秩序,安慰师生,检查所有可能的火源是否熄灭,防止火灾发生。

  8、所有保安人员严禁散播谣言或夸大校园的损坏情况,切勿引起师生恐慌。

  9、若发生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应及时上报学校总务处,根据学校总务处的统一部署,协助做好相关预防与抢险工作。

篇2:第二小学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基本处置方案

  第二小学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基本处置方案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暴雨雷电、大风、大雪、浓雾和地质灾害等。本方案主要对洪水、地震的处置程序作出基本规定,其他各类事件可参照执行。

  一、防汛抗洪

  (一)预警。接到上级预警时,应加强值班,保证通信畅通。安全管理员昼夜观察天气变化情况,并及时通报。不间断地发出预警或报警。检查、补齐、落实所有应急装备,保证应急需要。向事故易发地段、危房等重点部位发出警报,要求做好撤离准备。

  (二)救灾步骤。

  1.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就各位,各负其职,领导、组织、动员村民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2.组织应急分队,将危房对象撤离到安全场所安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3.各应急分队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危房及地势低洼区域)的疏散、撤离和监控。

  4.迅速按预案要求征召应急车、抢险工具等抢险装备,统一调度使用。

  5.组织应急分队在全校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实施救援。

  二、抗震

  (一)有警地震

  1.及时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到操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动员师生带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组织各应急分队逐室检查,确保不漏室、不漏人。

  3.组织联防队设卡,阻止师生回流。

  (二)无警地震

  1.灾情突发,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在所在责任区配合各小组长动员学生紧急撤离疏散。

  2.情况危急,师生就近撤离到比较安全的地点。

  3.能撤离至操场的,要撤离到操场。

  (三)震后自救

  1.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及相关单位报告灾情,请求支援。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搜救。(1)以各应急分队为单位,逐班点名、搜索,确认失踪人员,尽可能搜救。(2)应急分队(联防队)对重点地段进行搜救。(3)组织救护队抢救转移伤病员。(4)坚持设卡,阻止无关人员回流。

  (四)余震防范

  1.组织临时生活安置领导小组,设法组织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应师生,共度难关。

  2.多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待灾情稳定后,组织自救。

  3.设卡把关,设法阻止无关人员返校寻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寻遇难人员,配合上级,妥善处置,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工作。

篇3:x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某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增强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原生性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问和空间,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引发、诱发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学校教育教学产生的影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三级(i级-iii级)。

  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i级):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地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本地区工作、秩序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重大自然灾害(ii级):是指学校内或相邻区域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并对本校和相邻区域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一般自然灾害(iii级):是指对学生、教师个体或局部造成的损害,对教育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构成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1、灾情信息采集和分析

  (1)上级政府防灾、减灾主管部门发布自然灾害信息或本校掌握灾害事故信息后,学校进行分析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2)出现无预见的突发性灾情,学校和教师有义务迅速通过电话、互联网或其他通讯手段向"110"报警和向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反映灾害事故信息。

  2、自然灾害预报后的先期处置

  有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根据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决定,进入预备应急状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测、收集和分析灾情信息;根据自然灾害发展的趋势,结合本区域内学校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进行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置

  (1)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迅速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做到责任人到位,工作队伍到位,后勤保障和抢险队伍到位;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等抢险救灾工作;一旦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救治;及时调请属地民防、公安、医疗、防疫部门的支持;及时向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校灾情、险情和伤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2)学校要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维护秩序。

  (3)当学校遭受i级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危害时,可通过区教育局向区政府请求部队增援;根据事态的变化与发展,必要时在适当范围实施学生停课、停学的措施;根据区教育局、区政府的指令,提供必要的人力、技术、场所,以备抢险救灾的急需。

  附件: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名单

  组 长: z

  副组长:z

  成员:z

  责任人:学校领导总务处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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