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财务公开监管制度
一、财务人员在大楼投入管理运行前,必须进行综合测算,并接受业主单位审查监督。
二、财务人员每年年初,在确保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上,制订财务收支预算。
三、财务负责联系相关银行,代办银行托收服务,并负责各项费用的收缴。
四、工程部负责制订零星维修收费标准,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公开执行。
五、管理费的收支状况报表,由分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每季度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布。
六、每年的管理费总收入扣除相应的税费、综合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转入下年度作储备金。
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管理费的收支项目产生质疑。
篇2:房地产外派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
房地产公司外派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派驻到下属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财务总监的管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外派的财务总监(以下简称"财务总监"),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对派驻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
第二章 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1、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好学上进;认同**公司经营理念,对公司忠诚;
2、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原则性强,廉洁奉公;
3、具有扎实的企业财会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经济、财务、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在大中型企业(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熟练操作电脑;
5、会计、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上;具有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之一。
第五条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具备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1、与任职公司有关联关系,即其父母、配偶或子女为任职公司的员工,或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所在或开设的公司与任职公司有经济贸易关系;
2、曾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的;
3、职业道德较差。
第六条 **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由**公司财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认定。
第七条 财务总监一般应设专职,不得由公司正副总经理兼任。
第三章 财务总监的职责
第八条 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能:
1、基本财务职能,主要包括:
⑴ 确定公司财务管理体制,负责组织日常的财务会计核算;
⑵ 负责公司财会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
⑶ 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⑷ 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内控制度,以防范有关风险;
⑸ 日常税务管理;
⑹ 监督检查**公司及所在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⑺ 负责与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沟通等;
⑻ 每月就所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盈亏情况等写出书面的工作总结并在**公司财务部召开财务月例会前2天用电子邮件报送**公司财务部,本条规定也适应于外派的财务主管。
2、重要财务职能,主要包括:
⑴ 筹融资及资金管理;
⑵ 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⑶ 参与生产经营管理(包括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物流);
⑷ 参与产品定价;
⑸ 组织税务筹划或工作研究;
⑹负责公司管理会计报表体系的设计及组织报表编制,并据以进行相关的财务及经营活动的预测、分析和控制;
3、高级财务职能,主要包括:
⑴ 组织制定公司预算(逐步过渡到全面预算),切实加强预算的执行和偏差控制分析;
⑵ 强化财务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 财务总监的主要权限:
1、组织并监控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
2、参与或组织拟订有关公司经营的重大计划、方案,包括年度预、决算方案、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筹资融资计划、弥补亏损方案等;
3、参与审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和经营决策;
4、参与公司资金使用和调度、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
5、对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制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7、对董事会核定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事项与总经理进行联签;
8、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确认其准确性,并报送**公司财务部;
9、审核公司有关税务报表,规避税收风险;
10、及时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国家财经政策、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股东损失的经营行为,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财务部报告;
11、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报告派驻公司的资产运作、资产的内部管理情况和财务情况;
12、董事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条 财务总监的主要责任:
1、对**公司财务部负责,保证所在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的健康运行,确保
所在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2、对公司财务报表、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3、对参与拟订的计划、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4、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一定责任;
5、董事会规定的其它责任。
第十一条 建立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公司所有货币资金的支付都必须办理联签批准方为有效。
**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应组织制定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的具体规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四章 财务总监的聘任、解聘、任期和轮换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的人选由**公司财务部领导提名,对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要求的,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做出聘任或解聘决定。
第十三条 财务总监的任期,一般与总经理任期相同。
第十四条 经**公司考核合格的财务总监,原则上每2年进行一次**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内部任职单位轮换;特殊情况下每年轮换一次;新成立的公司的财务总监每年须轮换一次。
第五章 财务总监的考核和奖惩
第十五条 对财务总监实行定期和任期考核,由**公司董事会或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发,考核结果作为财务总监续聘、解聘和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篇3:集团股份公司财务总监管理规定
集团股份公司财务总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集团(下称“集团”)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广控及**投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称的财务总监指由集团派往下属公司履行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 集团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集团负责对各下属公司财务总监的招聘、委派、任免、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所在公司董事,向所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集团财务总监负责及汇报工作。
第五条 财务总监必须熟悉并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不以权谋取私利。
第六条 财务总监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财务、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并有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有不少于五年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 财务总监职责:
1、负责组织所在公司的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筹划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2、参加所在公司的经营会议,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问题的分析与决策,提出财务凯发一触即发的解决方案;
3、按时向集团及各有关单位报送财务资料,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合法;
4、监督所在公司财产的占有和使用,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5、制止、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6、定期、不定期向所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集团财务总监汇报工作,报告财务及经营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以及公司执行法规、制度、年度预算等的情况;
7、承办所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集团财务总监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财务总监实行三年一轮换制。集团对其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对财务总监任免和奖惩的依据,对优秀人员进行嘉奖,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辞退。对其不作为,致使集团及公司造成损失或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引起严重后果的,应负直接责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 财务总监任期待遇:
财务总监任职期间,人事及工资关系隶属集团,享受集团部门总经理待遇,医疗费用等按集团人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移岗移薪制。
本规定由集团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解释,从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