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物业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一、目的
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报销、付款程序,严格有关手续。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财务核算部统一办理公司所有财务结算,进行集中管理。
2、财务核算部门对分公司及各项管理部的开支情况进行总体控制,并执行董事的授权范围内办理公司内部往来结算及公司与其他单位的财务收支事项。
四、程序
1、审批权限
(1)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签批;(2)财务经理对所有的支付业务均应审查签字;(3)各部门负责人应对该项部门所发生的业务进行审查签字;(4)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审批流程图为:
2、报销程序
(1)取得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必须是公司经营业务中经正规渠道取得的合法、有效的凭据,经税务部门监章的正式发票,经物价、财政部门监章的正式收据,公司与业务往来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
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合法凭据的,须由经办人填写情况说明单,阐述原因,经证明人证实,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签字,方可作为报销冲账的依据。
(2)原始凭证的种类
全国联运、货运统一发票;餐饮、娱乐业定额发票;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其他服务业务票;商业零售发票;其他国家监制的合法发票。
(3)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购物发票、收据应有:
品名(收费项目),数量、单价(收费标准),金额,收款人签章(签字)。
合同应有:
有效数量、价款(酬金)、付款期限。
(4)填制报销凭证
对外付款审批单;费用报销单;
借款单;差旅费报销单;
(5)报销凭证粘贴
较小的票据,如停车票等,应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的方框内;较大的票据,粘贴在报销单的左边(左齐报销单边框,上齐报销单边沿)。
有附件(如:批文、说明、申请等),须将附件折叠、左上角对齐“报销单据粘贴单”
边框,整齐地粘贴在背面。
(6)报销原则及过失责任
坚持谁发生谁报销的原则,严禁代报。
坚持报销人、审批人分权原则,财务人员必须拒绝报销审批人和报销人同为一人的费用。
原始凭证要求整洁、清楚,不得涂改、伪造,对涂改过的金额的发票,应有开票单位加盖的更改章,否则无效。不得索取空白发票、收据自己填制。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在报销发票、收据时,经办人必须在其背面签字。金额为一万元以上的大额发票报销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经办人签字。
凡购物票据必须经实物责任人验收,库房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后方能报销。
经办人应在取得发票、收据等有效凭证的三天内,及时到财务核算部报销。
按合同支付款项的,在首次付款时,应将合同交财务核算部备查。今后需支付的款项,由财会核算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开支。
报销单的填写和签字,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否则可视为无效单据,出纳不予办理付款。
凡在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虚假费用、虚构业务报销费用等行为者,一经查实,除收缴报销人所报费用外,按虚报金额的两倍给予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公司作除名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审批签字同意报销的各部门(含管理部)经理给予同等处罚。
对于在费用报销中由于财务人员为坚持制度,审核不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处于不低于错报总额的20%罚款。
(7)报账流程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审查签字→会计(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出纳员支付款项。
3、各项退款
(1)装修公司退出入证押金,先由各级项目服务中心填写“装饰装修退款申请单”,再按:客户主管→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会计(财务负责人)→出纳退款。
(2)施工完成需退各装修保证金、外单位的进场保证金时,由各项目服务中心填写“装饰装修退款申请单”,再按:客户主管→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会计(财务负责人)→出纳退款。
(3)业主退物管费、车位费,应由各项目服务中心开据红字发票(收据)并填写退款单,经:
客户→客户主管→部门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经理)→财务审核→服务中心收银退款。
篇2: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为认真贯彻《新会计法》,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报销制度。
一、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1、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室付款。
2、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工程及购买材料、货物的款项,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 向财务室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
3、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室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报务室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4、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主管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5、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三个月不结帐者,财务室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二、费用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3、 报销程序:经办人财务室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财务室结算(5000元以下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5、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办公室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6、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予报销。
7、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8、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9、物品采购报销须按公司iso9002采购控制程序、库房管理程序、进货检验程序完备审批手续后办理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制度
1、报销标准: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
(3)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5)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3、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电话、电报费均予报销。
(7)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8)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9)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10)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1)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四、其他有关规定:
1、费用报销时间:每周星期五全天。报销材料货款及工程款不受此时间限制。
2、工资发放时间:每月五日的下午。
以上规定的时间,若遇节假日顺延。
3、公司财会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据和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违反本制度一律不予报销。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未尽事宜,由总经理受权财务室另行制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室。
篇3: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范本
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范本
1、经手人对需报销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在发票或收据背面由经手人、验收复核人、“一支笔”审批人三者签字,并按规定填写“集团经费结算本”,交财务部报销。
2、对需向财务部解释的有关事项、内容应负责向财务部经办人员解释,对财务人员退回需要补办手续的凭证,应及时按规定补办手续。
3、报销手续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审批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有关岗位职责规定。
4、经办人员所报销的发票或收据,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财政局监制的收据、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凭证,及校财务处、集团财务部印制的结算凭证。
5、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制度的凭证,财会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6、购置设备或大宗材料以及支付临工工资,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由购置或报销部门报批后提前一天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需要和集团内资金情况,按轻重缓急调集资金,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