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方案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谈到钱,那是关系到个人利益最敏感的地方。所以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也是难度比较大的工作,必须做出收取计划。
目录:
一、楼宇基础居住情况分析
二、收取物业管理费难点分析
三、xx物业管理费收取关键节点分析
四、xx物业管理费收取具体办法和步骤
五、应急事件处理办法
一、楼宇居住情况基础数据分析
一号楼总计196户
二号楼总计216户
三号楼总计208户
四号楼总计192户
二、物业管理费收取难点分析
1、部分业主以问题较多为理由,不愿意缴纳或者要求降低收费标准。业主目前投诉较多的问题有:
过道电梯监控没有安装
电梯、过道手机信号不通,家中手机信号时断时续或者不通。
燃气不通,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特别是许多家中装了燃气热水器的,冬天来了洗澡也不方便,一直在洗冷水澡。
电梯响声较大,运行平稳性差
窗户把手问题多,把手脱落、把手松动、关不上、锁不上。滑轨稳定性不好,特别是高层,风大业主不敢开大窗。
门的质量比较差,钥匙转不动、卡死、打不开门、反锁不了等现象多。
进门口过道处墙面环境较差,是否能够重新处理。
噪声太大,楼层之间说话声音,吵闹声音都能听到。楼底下叫卖声音也能听到。
2、部分业主特别是三号楼的,不怀好意,妄图鼓动其他业主一起不交物业管理费或者少交。
3、没有入住的业主和没有装修的业主以没有入住为理由,不愿意缴纳
三、物业管理费收取关键节点分析
1、及时跟踪、了解部分别有用心的业主动态,及时做好沟通与说服工作。避免这部分别有用心的业主窜连、鼓动其他不明真相的业主,造成事态恶化。对于顽固不化的不讲道理的业主要孤立和打击、揭露这些业主。一定不能让这部分业主得逞。
2、对业主反应比较大和突出的问题,这段时间要集中整理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知会各位业主。争取得到大多数业主认同。
3、对业主提出的一些常见问题和要求开会研究,能解决解决,不能解决要统一口径,对业主做出合理解释。争取得到大部分讲道理的业主支持。
4、将业主进行分类,支持我们物业管理的和明大理的业主分为一类,不明真相,对我们存在误解的分为一类,经济困难的分为一类,胡搅蛮缠的,捣乱闹事的分为一类。按类别进行分类自然就有了突破口。
5、不断规范和提高我们团队物业管理水平,给业主看到希望。同时也提高自身的社会竞争力。不断学习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可以帮助我们如何回答业主的一些刁钻问题并保护自己。
四、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1、收取前的准备工作
1.1提前沟通告知业主
1.2对业主进行分类,并在业主档案中体现。
1.3制定并计算出各户业主物业管理费明细表,准备好收据。制作催缴通知单、缴费通知单、最后催款通知单等单据。
1.4对楼宇存在的可以解决的如窗户修理、门修理、漏水问题、门禁问题等要在收取前就开始集中解决。保证在物业管理费收取期间电梯正常运行。不给想投机的业主以任何理由和借口。
1.5对业主的一些困难可以帮助解决。感动业主。千万不可和业主发生口角。对业主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及时回答和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
1.6熟练掌握物业管理费相应法律法规,知道什么是物业管理费,它包含哪些内容。熟悉业主手册(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熟悉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
2、收取工作
2.1由楼宇管家和后方支持人员男女搭配,两人为一团队上门进行收取。要做到有礼有节,不能粗鲁。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回答和解决。
2.2能当场收取的当场收取,不能当场收取的千万不能强求,但必须告知业主物业管理费收取金额和时间限制。以及法律规定相应滞纳金规定。发催缴通知单后半个月未缴纳的业主按千分之三开始收取滞纳金。
2.3对于不在家中业主择适当时间再上门或者在大厅中遇到时收取。
2.4对于长期不在的业主和未装修、未入住的业主电话通知并告知相应信息。
2.4第一次上门收取完毕后,应该根据业主分类信息对一二类业主进行跟进和电话跟踪。以取得突破。
2.5对于通知后超过一个月未缴纳的业主发催缴单。发完催缴单半个月后仍然未缴纳的发最后催缴单。如果还是不缴纳可走法律程序。
2.6当天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当天由物业管理人员上交财务。
五、应急事件处理办法
1、收取半个月后,效果不好,只有少部分缴纳。
1.1采用刺激政策。如规定时间内缴纳送礼品、免除一个月物业管理费等。具体附件制定。
1.2如果采用1.1刺激政策仍然不能起到效果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和业主进行谈判。由公司高层出面收缴。
1.3如果谈判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就采取停止物业服务办法再次谈判。
篇2:预缴物业管理费收取及催缴程序
预缴物业管理费收取及催缴程序
(有关滞纳金比例以该项目《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合同》为准)
业户收楼时需将计费时间终止到每自然季度末最后一日
一、预缴半年管理费
1.1 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年6月1日及12月1日起向各业户发出次年〈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一个半年的管理费。
1.2 每年的1月1日及7月1日起,财务部对尚未交纳本年度应付款的业主发出《催款通知书》,列明欠款明细项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清欠款。《催款通知书》列明如未按规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将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滞纳金的提示。
1.3 《催款通知书》发出后,业主逾期未清缴欠款的,管理公司将于第8日起发出《最后缴款通知书》,通知其必须于收到《最后缴款通知书》5日内缴清,并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的滞纳金(从1月1日或7月1日欠款的第一天起算)。
1.4 在《最后缴款通知书》发出后逾期欠款仍未清缴的,管理公司将按 《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做出其它追讨行动,及对欠款者提出法律诉讼。
1.5 《付款通知书》、〈催款通知书〉及〈最后缴款通知书〉均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统一经客服部发出。
二、预缴三个月管理费
2.1 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年3月1日及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起向各业户发出下一季度〈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一季度的管理费。
2.2 每年的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及10月1日起,财务部对尚未交纳本季度应付款的业主发出《催款通知书》,列明欠款明细项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清欠款。《催款通知书》列明如未按规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将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滞纳金的提示。
2.3 《催款通知书》发出后,业主逾期未清缴欠款的,管理公司将于第8日起发出《最后缴款通知书》,通知其必须于收到《最后缴款通知书》5日内缴清,并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的滞纳金(从当季度欠款的第一天起算)。
2.4 在《最后缴款通知书》发出后逾期欠款仍未清缴的,管理公司将按 《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做出其它追讨行动,及对欠款者提出法律诉讼。
2.5 《付款通知书》、〈催款通知书〉及〈最后缴款通知书〉均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统一经客服部发出。
三、预缴一个月管理费
3.1 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月15日起向各业户发出下月〈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月的管理费。
3.2 每月的1日起,财务部对尚未交纳本月应付款的业主发出《催款通知书》,列明欠款明细项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书〉7日内缴清欠款。《催款通知书》列明如未按规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将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滞纳金的提示。
3.3 《催款通知书》发出后,业主逾期未清缴欠款的,管理公司将于第8日起发出《最后缴款通知书》,通知其必须于收到《最后缴款通知书》5日内缴清,并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的滞纳金(从当月欠款的第一天起算)。
3.4 在《最后缴款通知书》发出后逾期欠款仍未清缴的,管理公司将按 《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做出其它追讨行动,及对欠款者提出法律诉讼。
3.5 《付款通知书》、〈催款通知书〉及〈最后缴款通知书〉均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统一经客服部发出。
篇3:物业公司管理费收取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管理费收取管理规定
一、目的
本管理规程规范服务收费管理,确保业主(住户)满意。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对兴业新邨管理服务费、水费、公共分摊水电费。
三、职责
1.财务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或委托银行收费的有关手续。
2.保安员协助财务人员向业主(住户)派发收费凭据或催款通知单。
四、工作要求和内容
1.收费方法,可分为两种:
a)现金收费:车位使用费(临时停车)、装修管理有关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及公共分摊水电费、维修服务费、家政服务费;
b)委托银行收费: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水费、住宅公共分摊水电费;
2.委托银行收费的开户手续: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凭物业公司开的帐户,到指定银行存入一定金额,以便每月结算划帐。
3.对小区内业主(住户)的收费
(1)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
a)兴业新邨两个月收一次管理服务费,逢单月收费。逢双月30日前,财务人员通知指定银行在业主(住户)帐号上扣除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应收费用。财务人员在收到银行扣费成功通知后,应在5天内把收费凭据交管理处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组织分发给业主(住户)。
b)若业主(住户)帐户中金额不足以支付当期费用时,由财务人员用电话通知或发出催款通知单向业主(住户)催缴。
c)若连续三个月欠缴,由财务人员发出限期缴款通知单,限其3天内缴清欠款及滞纳金,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d)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计算公式:
服务管理费=住宅的销售面积×住宅管理服务费标准 购买的机动车车位面积×住宅管理服务费标准×50%
(2)住宅水费的收取
a)每双月25日前,由管理处工程组人员读取水表值,并计算每户应交水费(包括公共分摊)。住宅水费同住宅管理费一起收取,收取程序跟住宅管理费一样。
b)水费计算公式:
业主(住户)的每月水费=该户水表读数(吨)×住宅水费单价 公共分摊水费摊r:
(3)小区内住宅公共分摊电费的收取
a)每双月22日前,由管理处工程组人员读取小区内公共部分电表值,并计算每户应分摊值;每双月30日前,财务人员通知指定银行在业主(住户)帐号上扣除公共分摊电费及其它费用。
b)公共分摊电费和管理费一起收取。
c)公共电费分摊原则:
1)每一座走廊、楼梯、电梯运行、水泵运行等每座楼宇内公共电费,由该座业主(住户)分摊;
2)小区道路、中心公园等小区公共区域的路灯、草坪灯的电费,由小区业主(住户)及区内商铺租户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