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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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秩序维护工作,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制定《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一、班长的基本职责

  1、负责执行管理处与公司工作制度。

  2、负责监督各岗位工作,并对队员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负责队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及业务技能培训。

  4、负责处理管理区域值勤时发生的一般性问题。

  5、负责与管理处各班组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6、负责质量记录的监督与管理。

  7、负责本班疑难问题及投诉的处理。

  8、熟悉本辖区的车辆及人员基本情况。

  二、秩序维护员职责

  1、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执勤记录,认真履行职责,不无故离岗,维护好本区域内安全,交通安全有序。

  2、举止文明,熟悉环境,维护秩序,防范到位。

  3、严格执行昼夜24小时执勤制度。业主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间,确保交通畅通无阻;夜间加强巡逻,流动岗要及时处理管理区域内所发生的问题。

  4、熟悉小区地形、楼宇位置、门牌号码、业主姓名及特征,熟练掌握和规范使用技防设备,学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一般救护知识。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

  5、对所管理区域执行巡逻任务,严格按照规定巡逻路线行走,采集好每一处信息,不折不扣、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逻任务。

  6、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凭卡通行,业主暂未办理通行卡的,应督促办理,非本小区内的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小区。

  7、来访客人进入小区,必须说明来访对象,最好征得业主同意后放行。坚决禁止任何以推销为目的人员与盲流人员进入小区。

  8、值勤时,按季节着制式服装,衣着干净整齐、姿态端庄大方,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形象。

  9、加强对装修施工人员及拾荒者的出入管理。禁止在小区内摆摊做生意,严禁行乞者和形迹可疑者进入小区,防范和制止各种不利于社会安定和人身安全的违法乱纪行为。

  10、巡视时,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和责任心,凡小区内出现的异常情况均应及时报告,及时阻止,确保一方平安。

  三、工作规范

  (一)、值班安排

  白天二人值班,夜间三人值班,保证全天24小时不断岗。

  (二)进出道口

  1、负责进入车辆的甄别、登记管理。凡不确认的车辆,值班员应以车辆停止手势示意车辆减速停下,立正询问、登记,然后指挥车辆到指定车位停放。

  2、负责进出口公共交通秩序。

  3、负责对进出口设施的使用与管理。

  4、负责现场环境及值班室环境的管理。

  5、伸缩门启闭时间:冬季6.30.00-22.00夏季5.00-23.00

  (三)、巡逻

  1、对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汇报。

  2、对火警、匪警的确认与及时汇报,配合抢救与保护现场。

  3、对物业区域内闲杂人员的控制与驱赶。

  4、负责装修现场、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巡查。

  5、检查车辆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现异常,要及时记录,并报告车主。

  5、夜间巡查时间要求:夏季22.00-5.00、冬季21.00-6.00;频率要求:帝景花园每小时一次;丽景花园、绿城花园、锦城二期、华夏世纪城、中成花园、绿色家苑等,每2小时一次。

  (四)、监控设施运用

  1、能正确使用监控设施设备,掌握监控、挡车仪录像回放程序。

  2、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记录、汇报、处理。

  3、负责岗位器材的管理。

  (五)、纠正违反公共秩序行为

  发现违反公共秩序,秩序维护员应立即制止,具体操作如下:

  1、秩序维护员主动上前,向当事人敬礼后,有礼貌的向其指出所违反的行为,并引导其纠正。

  2、如当事人不服从制止,值班员应有礼貌的耐心劝解,必要时可向管理处报告,直到合理解决为止。

  (六)、规范填写记录

  1、记录应填写在有效的登记本上,填写力求字迹清楚、真实准确、内容完整、不能使用铅笔与红色笔填写。

  2、不得随意涂改记录,如需修改,修改人应签名,并注明时间。

  3、记录表格不能空项,空格处划“杠线”。

  四、监督检查

  各管理处主任夜间每月要有一到二次检查;公司质量检查部每月要抽查一到二次,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物字[20**]05号文件《**物业公司员工工作奖罚办法》给予处罚。

篇2:成都市物业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2006年)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物业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成物协[20**]11号)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物业管理企业、协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物业秩序维护员队伍建设,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维护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维护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成都市物业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附:成都市物业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

  二oo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

  成都市物业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

  一、职责:

  (一)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礼仪规范:

  (一)举止文明,态度和蔼;

  (二)着装统一,标识齐全;

  (三)尊老爱幼,服务到位。

  三、工作纪律:

  (一)不得饮酒睡觉;

  (二)不得离岗脱岗;

  (三)不得打架斗殴;

  (四)不得粗言秽语;

  (五)不得索要钱物。

  四、规范用语:

  您好、请进、请讲、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五、基本要求:

  (一)经物业秩序维护专业培训,能掌握与物业秩序维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职业规范,正确使用防护器械和正当防卫、现场保护等技能。

  (二)具有物业秩序维护所需的智能、体能和技能,能应急处置安全防范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和危险事件,协助维护现场和救护求助,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礼仪规范,规范用语。能正确使用普通话,听懂成都市地方主流方言。

  (四)能运用物业秩序维护基本知识、火灾扑救的基本原理、技术防范的作用特点等常识,规范和指导日常物业秩序维护工作,岗位职责明确、环境熟悉。

  六、岗位规范:

  (一)门卫

  1、按时到岗,交接后换岗,坚守岗位不脱岗。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

  2、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依据物业服务合同阻止小商小贩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乱设摊点。

  3、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整洁和畅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达到一级标准的,要规范实行机动车凭停车证、卡进出的管理制度。

  (二)巡逻

  1、按规定时间、路线巡逻,多看、多听、多问,发现疑点追查到底并及时报告和记录。发现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和报告项目经理,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

  2、对物业管理区域设置的消火栓箱、窨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3、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的,要予以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三)监控

  1、坚守岗位,不间断注视监视屏及控制柜的运行状况,记录准确和完整。发现周界报警、探头等监控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采取措施消除故障,保持正常使用。

  2、按规定保存监控录相、设备运行、排除异常情况等记录资料。

  3、发现异常情况或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同时报告项目经理和相关处警单位,并监控处理过程。

  (四)车管

  1、正确引导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行驶和停放,对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车主进行劝导并协助整改。

  2、保持车库、车棚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发现车辆门窗未关,漏油、漏水等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对漏油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好防范措施。

  3、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费用,出具正规票据,不得乱收费。

篇3:秩序维护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

  秩序维护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

  1. 目的

  规范秩序维护员仪容仪表,提升物业品牌,更好为业住服务。

  2. 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员仪容仪表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秩序维护员应遵照"仪容仪表要求"执行,并使用规范用语。

  3.2 秩序维护部主管、班长、巡逻队负责督促和检查秩序维护员的仪容仪表和规范用语。

  4. 工作内容

  4.1着装规定

  4.1.1 秩序维护员统一着装,服装整齐、干净、大方;

  4.1.2 秩序维护员执勤着装统一,戴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节日或重大接待)、腰带、穿皮鞋、配戴工作证;

  4.1.3 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1.4 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和赤脚。

  4.2 行为举止

  4.2.1 秩序维护部上岗时,举止文明、大方、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4.2.2 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倒西歪;

  4.2.3 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入衣袋;

  4.2.4 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吃零食、看书报、哼歌、吹口哨、听收录音机、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等;

  4.2.5 不得随意吐痰、乱丢杂物;

  4.2.6 不挖耳、抠鼻孔、不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它物品;

  4.2.7 仪容仪表整洁,不准留长发(帽檐下头发不得超过1.5厘米)蓄胡子留长指甲(指甲不超过指头1厘米)。

  5.质量验收标准

  5.1 秩序维护部队员在执勤中或参加集体活动时,统一着制服,整队集合,动作迅速,跑步入列,着装按规定穿戴;

  5.2 按执勤着装要求,所有上岗执勤人员必须扎腰带,戴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节日或重大接待)、腰带、穿皮鞋、配戴工作证等,凡一样不齐备不得上岗执勤;

  5.3 制服必须整烫,保证裤线挺括,服装整洁,不准少钮扣,衬衣应扎进裤管,下摆不得外露;

  5.4 制服口袋不得装过厚物品或穿着臃肿,外衣不得佩带与工作无关的饰物;

  5.5 执勤时不得戴戒指、手镯、项链、耳环等;

  5.6 手套保持洁白,制式皮鞋保持锃亮;

  5.7 执勤时只充许穿黑色皮鞋,必须穿袜子;

  5.8 秩序维护人员不准留长发,不准留胡须,不准留长指甲;

  5.9 执勤中,不准摘帽,脱手套,不准背手,抄手或将手插入口袋;

  5.10 文明执勤,保持面部表情生动,微笑服务,不得表情怪异,冷漠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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