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规程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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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规程

  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规程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装置处于正常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引用文件

  3.1《设施设备综合控制程序》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4术语或定义

  计量确认:为了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需要的一组操作。

  测量设备: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5职责

  5.1工程部负责测量装置的管理、编号、设台帐、建立帐册。

  5.2保安部负责监控装置的管理、编号、设台帐、建立帐册。

  5.3维修组仓库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入库验收、领用、登记手续,并对储存在仓库的测量、检测装置作好防护工作。

  5.4工程部制定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期鉴定计划,并负责与外检、外修部门进行联系,作好标识,建立档案。

  5.5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6程序要求

  6.1监测仪器的分类

  6.1.1监控设备:摄像头、红外线监视器、烟感、温感、水喷淋等。

  6.1.2计量设备:电度表、自来水表、蒸汽流量表。

  6.1.3测量设备:压力表、温度计、电流表、电压表等。

  6.1.4单独测量仪器:万能表、兆欧表、钳型表等。

  6.1.5衡器:磅秤、电子秤、台秤等。

  6.2检测设备的周期校准

  6.2.1工程技术部每年十二月份根据设备使用年限编制下年度"年度检测设备周期校准计划"交工程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周期校准。

  6.2.1.1各部门的计量、监测设备均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到达标准期限的监测装置,除在有特别规定的检测单位外,均由市计量所或受其委托的单位进行校准。并由工程部负责联系外检。

  6.2.1.2凡属国家强检的监测设备,其周期受检单和周期合格率均应达到100%。

  6.2.1.3可进行内部校准的装置,由工程技术部按《内部校准规范》组织进行校准。

  6.2.2检定完成后,工程部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并标明有效期。

  6.3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6.3.1监视和测量装置在发放使用前,使用部门应在工程部指导下制定设备使用规范。

  6.3.2设备使用人员应严格按设备使用规范进行操作、日常维护和保养。

  6.3.3监视和测量装置在发放使用前,使用人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维护和保养。

  6.3.4对偏离准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在更换备用设备后停用、送修,校准后再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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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保管

  6.4.1在装置搬运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碰撞和跌落,防止设备受到损坏和降低精度。对移动位置的测量器具,使用前要重新校准。

  6.4.2对暂时不使用或备用的检测设备应贮存在工程技术部仓库并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库存清单",贮存环境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采取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6.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修理和报废

  6.5.1使用人发现所用检测设备损坏时,应评定检测的结果,并填写"维修单"报工程技术部,内部不能修复的由工程技术部送外修理,修理后的设备应送国家计量部门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详见《设备维修运行控制规程》。

  6.5.2装置报废

  经计量部门鉴定无法维修的测量器具,由工程部填写"资产报废审批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报废,工程部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上填写"已报废",并报财务部予以销帐。

  6.5.3装置的流转

  所有监测设备各部门不能擅自互换、互拆或拆卸,防止发生管理混乱。各部门遇到人员变动,涉及到持有监测设备的管理人员需按人事调动有关规定移交或办理退库手续,持有者或班组不能私自处理。

  6.5.4装置的失效处理

  6.5.4.1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计量、测量、监控装置失灵,操作者视情况对以前的测量和控制结果重新鉴定,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5.4.2在合格有效期内的监控、测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可疑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排除疑问后继续使用。

  6.6监测记录的归档保存

  所有检测设备的质量记录应根据其凯发一触即发的业务范围,分别由使用部门或工程部归档保存。

  7相关文件

  《内部校准规范》

  《设备维修运行控制规程》

  8记录

  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定计划

  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

  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证书

  资产报废审批单

  维修单

  监视和测量装置库存清单

篇2:物业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规程

  物业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规程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装置处于正常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引用文件

  3.1《设施设备综合控制程序》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4术语或定义

  计量确认:为了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需要的一组操作。

  测量设备: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5职责

  5.1工程部负责测量装置的管理、编号、设台帐、建立帐册。

  5.2保安部负责监控装置的管理、编号、设台帐、建立帐册。

  5.3维修组仓库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入库验收、领用、登记手续,并对储存在仓库的测量、检测装置作好防护工作。

  5.4工程部制定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期鉴定计划,并负责与外检、外修部门进行联系,作好标识,建立档案。

  5.5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6程序要求

  6.1监测仪器的分类

  6.1.1监控设备:摄像头、红外线监视器、烟感、温感、水喷淋等。

  6.1.2计量设备:电度表、自来水表、蒸汽流量表。

  6.1.3测量设备:压力表、温度计、电流表、电压表等。

  6.1.4单独测量仪器:万能表、兆欧表、钳型表等。

  6.1.5衡器:磅秤、电子秤、台秤等。

  6.2检测设备的周期校准

  6.2.1工程技术部每年十二月份根据设备使用年限编制下年度"年度检测设备周期校准计划"交工程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周期校准。

  6.2.1.1各部门的计量、监测设备均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到达标准期限的监测装置,除在有特别规定的检测单位外,均由市计量所或受其委托的单位进行校准。并由工程部负责联系外检。

  6.2.1.2凡属国家强检的监测设备,其周期受检单和周期合格率均应达到100%。

  6.2.1.3可进行内部校准的装置,由工程技术部按《内部校准规范》组织进行校准。

  6.2.2检定完成后,工程部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并标明有效期。

  6.3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6.3.1监视和测量装置在发放使用前,使用部门应在工程部指导下制定设备使用规范。

  6.3.2设备使用人员应严格按设备使用规范进行操作、日常维护和保养。

  6.3.3监视和测量装置在发放使用前,使用人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维护和保养。

  6.3.4对偏离准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在更换备用设备后停用、送修,校准后再投入使用。

  6.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保管

  6.4.1在装置搬运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碰撞和跌落,防止设备受到损坏和降低精度。对移动位置的测量器具,使用前要重新校准。

  6.4.2对暂时不使用或备用的检测设备应贮存在工程技术部仓库并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库存清单",贮存环境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采取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6.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修理和报废

  6.5.1使用人发现所用检测设备损坏时,应评定检测的结果,并填写"维修单"报工程技术部,内部不能修复的由工程技术部送外修理,修理后的设备应送国家计量部门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详见《设备维修运行控制规程》。

  6.5.2装置报废

  经计量部门鉴定无法维修的测量器具,由工程部填写"资产报废审批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报废,工程部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上填写"已报废",并报财务部予以销帐。

  6.5.3装置的流转

  所有监测设备各部门不能擅自互换、互拆或拆卸,防止发生管理混乱。各部门遇到人员变动,涉及到持有监测设备的管理人员需按人事调动有关规定移交或办理退库手续,持有者或班组不能私自处理。

  6.5.4装置的失效处理

  6.5.4.1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计量、测量、监控装置失灵,操作者视情况对以前的测量和控制结果重新鉴定,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5.4.2在合格有效期内的监控、测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可疑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排除疑问后继续使用。

  6.6监测记录的归档保存

  所有检测设备的质量记录应根据其凯发一触即发的业务范围,分别由使用部门或工程部归档保存。

  7相关文件

  《内部校准规范》

  《设备维修运行控制规程》

  8记录

  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定计划

  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

  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证书

  资产报废审批单

  维修单

  监视和测量装置库存清单

篇3:xx鞋业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鞋业有限公司质量手册:

  主 题 第7.6章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7.6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

  1.目的

  确保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要求,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数据是真实的。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配置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3.2品管部负责产品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管理。

  3.3设备课负责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送检和维修,必要时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3.4行政部负责对测试人员定岗配置,人员培训安排。

  4.工作程序

  4.1产品检验和试验设备的申购

  4.1.1品管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检验和试验设备的申购,填写“设备申购表” ,报总经理批准。

  4.1.2设备课负责随同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并参加装置选型、考察和验收,在采购合同中,应注意设备的易维修性和经济性、测量准确度和要求一致。

  4.1.3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验收:如为量具,由设备课试用,没有异常方可入库;如为物理性能的检测设备,则应由设备课进行验收、入库并填写《设备验收单》。随设备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验证。具体内容:

  1)外观及零部件、备件、备品清点齐全。

  2)安装调试后验收。

  3)测试人员的操作培训,包括设备性能、维护知识、操作方法和技能等,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测视和测量装置的内容: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包含

  4.2.1生产设备中与生产过程的监控参数有关的仪器、仪表,如温控仪。

  4.2.2检验和试验产品质量的设备,如测厚仪,各种尺。

  4.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

  4.3.1对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在使用前或按规定的时间间隔送检,检定部门应由与国际或国家承认的有关基准有已知有效关系的检定合格的设备进行检定、校准,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当未能溯源国际或国家基准,企业应建立自校规程,并记录按自校规程检定合格的记录。自校中使用的基准设备,必须送具备检定资格的计量检验部门强制检定。

  4.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和管理

  4.4.1设备课应对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包括进厂日期、型号名称、设备编号、使用部门、等级要求、检定周期、合格状态。

  4.4.2设备课每年初应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计划,并按时送检,合格的方继续使用,不合格的应采取措施(维修或报废),以防止不合格的设备投入使用。

  4.4.3凡报废的装置,设备课应提出申请,设备课长批准后报废,当设备价值较大时由总经理批准。设备课据此对设备台帐消帐。

  4.4.4设备课对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标识其检定合格状况,以利于使用者识别。

  4.4.5设备使用者应必须在懂得正确使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当使用过程较复杂时,应建立操作规程,执行者严格执行,以防止设备失准,同时对设备进行适当的维护保养。

  4.4.6在设备搬运和贮存期间,搬运人员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的损坏或失准。

  4.4.7当使用人员发现装置没有经校准或失准、损坏时,庆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设备课,设备课应组织人员及时维修、校准,需要外部计量单位校准和检修的,由设备课联系修理,检修后的设备应重新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发现失准时,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确定失准的范围,并对不确定的测量结果进行评定和记录,必要时重新测量和处置。

  5.质量记录 保存地点 保存时间

  5.1设备申购表 设备课/财务部 1年

  5.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设备课 2年

  5.3报废申请表 设备课 1年

  5.4设备验收单 设备课/仓库 1年

  5.5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设备课 长期

  5.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计划 设备课 1年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篇4:三标体系文件: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控制程序

  集团三标体系文件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控制程序,20**年9月**日生效

  0 目的

  对集团公司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购置、校准、使用和维护进行控制,保证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测量精度和准确度满足要求。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所有的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

  2 术语和定义

  2.1 本程序中的术语采用gb/t19000-2000标准、gb/t24001-1996标准、gb/t28001-20**标准中的术语。

  3 职责

  3.1 总经理批准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购置计划。

  3.2 企划部下达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购置计划。

  3.3 工程部

  3.3.1 审核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购置申请,督导购置并验收。

  3.3.2 批准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使用维护规程和年度校准计划。

  3.3.3 负责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监督管理。

  3.4 集团公司工程试验中心/测量总队

  3.4.1 提出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购置申请;

  3.4.2 建立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档案和台帐;

  3.4.3 拟制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使用维护规程、年度校准计划;

  3.4.4 实施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使用维护规程、年度校准计划。

  3.5 项目部

  提出监测活动要求。

  4 工作程序

  项目部结合工程项目情况,在开工前提出监测活动需求,并按有关管理规定确定是否成立工地试验中心/测量队,办理相关手续。

  4.1 购置

  4.1.1工程试验中心和测量总队根据需要提出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购置申请,报工程部;

  4.1.2 工程部审核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购置计划,并加盖公章送企划部;

  4.1.3 企划部汇总购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并下达购置计划;

  4.1.4 工程部督导购置并验收。

  4.2 工程试验中心和测量总队建立本部门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档案及台帐,并报工程部备查。

  4.3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校准

  4.3.1 新购置的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校准,确认其准确度和精确度合格,并记录。

  4.3.2 校准计划:工程试验中心和测量总队每年11月份制定年度检测设备校准计划,分清国家规定的强检设备和自检设备,包括设备型号、出厂编号/管理号、地点、校验方法等报工程部;

  4.3.3 工程部批准校准计划;

  4.3.4 工程试验中心和测量总队分别组织实施批准的校准计划:

  a) 在设备仪器箱上标明其校准状态;

  b) 将校验证书存入设备档案。

  4.3.5 凡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和经检定不合格的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一律不得使用。

  4.3.6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在检定周期内发现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工程部。

  4.3.7 凡工作中使用了未处于校准状态的或失准的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时,应对已监/检测的过程/产品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时应追回重新监/检测。

  4.4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使用与维护

  4.4.1 工程试验中心/测量总队拟制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报工程部批准,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所有使用人员都应该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

  b)搬运、保养和贮存应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其准确度和精确度;

  c) 进行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

  d)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4.4.2 工程试验中心拟制自检设备校验规程报工程部批准。

  4.4.3 工程试验中心/测量总队组织实施。

  4.5 工程试验中心和测量总队每年12月份将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台帐和动态报工程部。

  4. 6 工程试验中心/测量总队按照体系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对项目部工地试验中心/测量队的业务管理。

  4.7 工程部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对对本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记录。

  4.8 设备档案、设备校准计划、校准记录、设备的技术资料、标识记录等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

  5.1 《记录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6.1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计划(二级)

  6.2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档案(一级)

  6.3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校准计划(二级)

  6.4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校验证书(二级)

  6.5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技术资料(一级)

  6.6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台帐(一级)

  7 附表/附录

  7.1 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台帐

篇5:电信业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文 件 名:电信业程序文件范例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仪器、仪表管理提供程序准则,保证仪器、仪表的精确和测量能力。

  2.0适用范围

  公司内使用仪器、仪表及相应的技术资料、附件。

  3.0职责

  ●专用仪表(指由各室使用的)由所需部门领用并由专人负责 管理。

  ●公用仪表(指全公司使用的)由技术发展部专人统一管理及 调配使用。

  ●公司的集中监控系统由运行维护部负责管理。

  4.0工作程序

  ●所有检测用仪器、仪表由技术发展部统一从仓库中领取并登 记在册。使用部门到技术发展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领出使用。

  (1)短期使用:由使用部门到技术发展部办理领用手续,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2)长期使用:由使用部门说明情况,并且应是不影响全公司调配使用的仪器、仪表。 使用部门到技术发展部办理领用手续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计量仪器、仪表需每两年送到市通信计量站进行年审一次 。由技术发展部负责组织实施。并保存年审记录。

  ●专用仪器、仪表由使用部门做常规保养,保养内容为经常加 电、除尘。并建立相应的使用档案。

  ●公用仪器、仪表由技术发展部做常规保养,保养内容为经常 加电、除尘。并建立相应的使用档案。

  ●集中监控系统所涉及的软件与硬件,如监控终端、摄像头等 ,由运行维护部负责操作维护。

  ●交换机计费准确率检测,由交换传输室负责,每月检测一次 。如发现问题,报企业管理部进行追溯处理。

  ●使用要求及标识

  (1)仪器、仪表的使用应按照本身附带的操作说明书和有关规定使用。

  (2)只有贴有准用证的仪器、仪表才允许使用。

  ●仪器、仪表的报废

  仪器、仪表超过使用期限或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经权威部门判定无法修复者,使用部门报给 技术发展部,由技术发展部验证并报请有关领导审批报废。

  ●仪器、仪表故障处理

  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时应送指定专门部门修理,不得擅自修理。

  ●仪器仪表的交接

  仪器、仪表使用人如有工作调动,必须到技术发展部办理移交或归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 续。

  5.0支持性文件

  无

  6.0相关记录

  ●《仪器、仪表入库登记表》

  ●《仪器、仪表使用登记表》

  ●《仪器、仪表年计量状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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