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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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内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正常运转效率,减少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安全生产故障和事故,保障公司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选煤厂、职能部室、与承包商。

3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4号)

4管理主体及职责

  4.1安环部负责对各单位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4.2主要负责人对本厂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监督组织落实建立本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台帐。

  4.3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具有合格厂家的合格燃气和电器设备,负责燃气和电气设备存放和发放管理工作。

5管理规定

5.1检查和管理制度

  5.1.1认真贯彻落实燃气安全规程,建立健全燃气设备“点检制”,除当班应进行常规性重点部位检查外,还应进行月、季、年度大检查,对设备的严密性、管道的壁厚、腐蚀老化,燃气、空气的高低压报警及泄爆装置、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防护仪器的反应灵敏性、准确性、可靠性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1.2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格的气密性试验和强度试验。

  5.1.3燃气管网、设施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设施的管辖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燃气操作、运行、检修、维护等有关规程,对各种主要的燃气设施,各类切断装置,放散装置,排水器、补偿器、支架等附属设施编号,号码应写在明显的地方。

  5.1.4燃气管理室应挂有“燃气工艺流程简图”,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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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5燃气管网、设施的管辖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检修报告、竣工说明书等完整资料,并归档保存,对设备大、中修及重大情况的设备故障、设备缺陷、事故隐患及工艺变更作好详细记录。

  5.1.6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5.1.7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5.1.8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5.1.9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1.10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1.11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5.1.12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5.1.13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5.1.14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5.1.15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5.2防静电装置

  5.2.1储罐、输送管理道必须根据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做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可兼做静电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

  5.2.2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即使修复和更换。

  5.2.3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建立档案,编号并登记。

  5.2.4在爆炸危险区内进行接地装置电阻值测量时,所使用的仪表必须是防爆、隔爆或安全火花型的。

5.3防静电危害“八不准”

  5.3.1不准在原料输送过程中,进行储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

  5.3.2不准使用导体和绝缘体两种材质组(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包括绳索)进行作业。使用导体材料时应与罐体跨接,且操作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应不大于0.5m/s,下落速度应不大于1m/s。

  5.3.3不准喷溅式灌装甲醇物料,并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作的容器盛装甲醇物料。

  5.3.4不准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等外衣(内衣不应穿两件以上涤纶、腈纶、尼龙等材质衣物)、非防静电鞋以及丝绸或人造纤维袜子进行作业,上罐时不准戴手表或戒指等有关金属物。

  5.3.5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梳头、穿脱任何服装、拍打衣服和互相打闹。

  5.3.6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5.3.7不准用压缩空气清扫输送管线和储罐。

  5.3.8不准用表面电阻率大于106电阻/cm的材料铺设爆炸危险场的地面通道。

5.4避雷管理制度

  5.4.1避雷设施的设计、安装及电阻值要求,检测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5.4.2避雷接地装置应由专职电工进行管理与检查,每年至少检测两次,并做好记录。

  5.4.3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新,避雷装置应建立档案,并编号登记。

  5.4.4遇有雷雨天气,应停止收、发作业,使设备复位。登高作业人员应立即清理现场,返回地面。

6检查与考核

  6.l各单位应每月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各岗位负责人对重点设备及日常使用设备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及定期安全检查,安全管理部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6.2对于违犯本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和损失程度进行处罚。

7附则

  7.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7.2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篇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现场检查和验收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现场检查和验收

  1、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2、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3、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交接当天注意事项

  一、物业承接查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2、移交有关图纸资料;

  3、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4、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

  5、确认现场查验结果;

  6、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7、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二、现场查验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 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三、水、电表进行抄底记录

  将公共区域所有的涉及物业的水表、电表的表底进行抄底记录,以交接时点为据,之前的由前任物业缴纳,之后由新进驻物业公司缴纳。

  四、物业费、停车费

  两费用均以交接时点为据,之后的各项费用由新任物业开始计收,如有业主所欠前任物业费用,该物业必须依法依约进行收取,不能干扰新任物业的收费工作。

  五、对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及燃气公司办理相应的用户变更名称手续,将小区能源使用用户变更为新任物业公司名称。

  六、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及其他合同的交接或重新签订相关合同。

  七、交接当天工作可按照“部门对部门”的方式进行,即可考虑先进行保安的交接,由秩序部安排好各岗位人员在交接当天陆续接下各个岗位,随后可分别进行客服、工程、保洁、绿化等相应交接,均可采取交接方部门对应接替方的部门进行交接,双方对应交接部门均有负责人,由第三方进行监督,交接完毕要有三方签字确认的交接资料。

篇3: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检查记录表

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控制器部分检查记录

控制器

基本配置

控制器数量

 

型号

 

现场设备数量

 

回路

 

基本功能

启机

 

显示

 

声音

 

打印

 

黑匣子记录

 

备电

 

设备定义

 

联动公式

 

通讯

 

报火警、故障

 

手动盘

灯检

 

启动及显示

 

多线制盘

灯检

 

启动及显示

 

输出电源

显示

 

输出电压

 

crt显示

通讯测试

 

信息传输

 

消防广播电话检查记录

消防广播

基本配置

卡座型号

 

功放型号

 

cd机型号

 

送话器

话筒()

手柄()

基本功能

显示

 

放音

 

消防电话

电话主机型号

 

通话器

分机()

手柄()

显示

 

功能

 

线路检查记录

回路电阻

1、正常();2、异常(),其中回路电阻偏低或短路。

线间电阻

1、正常();2、异常(),其中线间电阻偏低或短路。

线地电阻

1、正常();2、异常(),其中线地电阻偏低或短路。

  注:在选定对象的括号内打“√”或“╳”。

篇4:物业消防设备检查标准

  物业消防设备检查标准

  项目 标准

  消防主机 1.前端设备报警显示正常。

  2.无显示末端设备断线、短路异常。

  3.报警记录查询正常。

  4.报警记录打印正常。

  5.报警联动输出/停止正常。

  联动柜 1.联动输出/停止正常。

  2.手动/自动启动设备正常(风机、风阀、卷帘门、消防泵、喷淋泵、电梯迫降)。

  3.背景音乐/消防广播切换正常。

  报警系统 1.温感、烟感、手报、消火栓破玻璃按钮报警正常,显示地址与实际相符。

  2.报警后联动设备启动正常。(楼层温感、烟感、手报报警后上下三层警铃、风阀启动,风机启动;地下室温感、烟感、手报报警后所处防火分区警铃、卷帘门启动;消火栓破玻璃按钮报警后消防泵启动)

  co2系统 1.两回路温感、烟感报警正常。

  2.报警后警铃、蜂鸣器指示牌启动正常,启动电磁阀电压正常。

  3.co2主机手动紧急按钮启动正常,手动/自动切换正常。

  4.co2管网无腐蚀。

  5.co2瓶称重正常。

  6.co2驱动瓶压力正常。

  7.co2瓶失重、喷放信号引至中心消防主机。

  喷淋管网 1.消防、喷淋管网油漆正常、无腐蚀。

  2.消防、喷淋管网压力指示正常。

  3.消防、喷淋管网、阀门无泄漏。

  4.消防水箱的使用与检查。

  报警阀门 1、消防、喷淋泵盘车、点动是否正常。

  2、消防管道阀门开启是否正常。

  3、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模拟报警是否正常。

  记录 消防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严格按体系文件要求填写。

  消防预案 预案流程的合理性;

  义务消防队人员队岗位职责的了解;

  消防设施 灭火器是否正常;

  消防水带是否有压力测试;

  消防工具是否齐备;

篇5:sy物业变电所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sy物业变电所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对运行和备用(包括附属)设备及周围环境,按运行规程的规定,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

  2、在遇有下列情况由值班长决定增加巡视次数:

  (1)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缺陷有发展,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大雪等天气变化时;

  (5)根据领导指示增加的巡视等。

  3、巡视后向值班长汇报,并将发现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4、值班长每班至少全面巡视一次,变电所长、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每周应分别进行一次监督性巡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夜间熄灯巡视。

  5、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同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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