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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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四川大洋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四川大洋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scdy-gzzd-001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管理总则4

  第一条

  管理制度的目的4

  第二条

  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4

  第三条

  其他条例4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5

  第四条

  人事管理制度5

  第五条

  考勤管理制度7

  第六条

  会议管理9

  第七条

  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9

  第八条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1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九条

  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11

  第十条

  财务工作管理细则12

  第四章

  销售管理制度12

  第十一条

  销售计划的制定12

  第十二条

  销售价格的确定12

  第十三条

  销售合同的签订13

  第十四条

  销售货款的回收13

  第十五条

  库存商品出货管理13

  第十六条

  广告、宣传的管理14

  第十七条

  市场信息的采集14

  第十八条

  销售会议14

  第十九条

  统计及各项调查报告15

  第五章

  合同管理制度15

  第二十条

  合同管理总则15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文本管理16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签订17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审批18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履行18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19

  第二十六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20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担保22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22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22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22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分工22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制度23

  第七章

  附则23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

  管理制度的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公司全局管理,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其他条例

  一、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形象、声誉的行为;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二、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纪律,严于利己,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与声誉。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四条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以合法、平等为基准,以实绩导向、取优汰劣、赏罚分明为宗旨;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为核心目标。

  二、人员招聘与录用

  (一)本公司人员招聘皆采用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工作由综合办统一安排。各部门需招聘新员工,应首先尝试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在公司内无合适人选或无法调动时,由综合办统一向社会招聘。

  (三)新进员工入职前统一签署《试用期劳动合同》,并应缴验以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影印件,区级以上医院入职体检报告、资格证书等各一份,由综合办存档并管理使用。

  (四)本公司新进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表现优秀者,可提供书面申请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提前转为正式员工。试用期间,由综合办会同部门主管对试用员工进行考核,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者,随时解聘;通过考核达到录用资格者,方可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公司统一安排办理社会保险、福利等相关事宜。

  (五)员工人事档案统一由综合办建立、保存并管理,必须准确、及时和保密。

  三、员工职务的任免、迁调与离职

  (一)职务的任免

  公司各级员工之间的职务变化和工作调整,均以公司下发的《人事调令》或《人事任免通知》为依据。岗位调动,统一由综合办下发《人事调令》呈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各级人员职务调整,由综合办根据公司要求,起草《人事任免通知》,报总经理签发后执行。

  (二)职位的迁调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员工须服从公司安排,被迁调的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1、对员工的迁调,统一由综合办下发《人事调令》,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执行。

  2、奉调员工接到《人事调令》后,高级管理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方可就任新职。若因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情予以延长,延长期以5日为限。

  3、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领导或直属领导指定的其他人员暂为代理。

  (三)员工的离职

  1、本公司员工之离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免职或解雇五种,每位员工离职都应填具《员工离职申请表》。

  2、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3、员工自请辞职者,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经批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依停职、免职或解雇处理。

  (1)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可作停职或免职处理。

  (2)未经领导同意而擅自延长假期者,可作免职或解雇处理。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作解雇处理。

  (4)因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自停职之日起15天内未办妥移交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5)因故被命令停职者,在新任人员自其停职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到岗者可酌情处理。

  (6)一年内累计2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5、员工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计时中断。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不能办理交接手续者以外,其余人员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五条考勤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考勤管理实行打卡监管制。作息时间为:上班时间:9:30~18:30,每月轮休四天。

  员工在每一正常工作日,应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或早退。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到班者,视为迟到。迟到10分钟以内者,处罚10元;迟到20分钟以内者,处罚20元;迟到30分钟以内者,处罚40元,以此类推。员工迟到1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半天。公司如安排开会及活动的,与会员工应准时出席,不得迟到,如有迟到者按第一次迟到扣10元,第二次迟到扣50元,第三次迟到按缺勤半天处理。迟到的处罚标准除遵循本制度外,还将在员工绩效考核中做相应处罚。

  二、休假:公司一律实行轮休制,每月根据实际情况轮休四天。其他法定节假日结合政府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与休假。申请休假应于事前向本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并向总经理报批。

  三、请假: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事中补假。请假需严格按照请假手续的审批程序(请假人员提出申请→直属上级领导审批→所在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条交行政考勤处存档考勤)执行,请假手续原则上由请假人本人亲自办理,因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家人或同事办理。凡未经批准就私自休假、无故擅自延假、不按请假程序外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旷工、批评、通报、开除等处理。请假的处罚标准以员工基本工资为依据据实计算。

  四、出差或公出:

  1、公司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办备案。

  2、综合办将人员出差情况记入员工出勤情况表,出差期间之例行假期记入员工出勤资料表。

  3、业务人员外出执办公务,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并经主管核准后交综合办备案方可外出。

  五、公司考勤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办应根据员工每月考勤情况据实对员工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会议管理

  一、公司会议由综合办统一安排,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二、主会人会前一天需向综合办告知会议安排和会议内容;

  三、综合办应提前四小时以上通知与会人会议地址、时间及内容;

  四、综合办负责会场安排与整理;

  五、开会期间,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资料的整理,传阅或发放、归档等各项工作。如果召开的是紧急会议或临时会议,会议资料的整理与归档时间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会议资料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下发。

  六、所有通知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如因公不能参加必须填写外出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如因私不能参加者缺席一次处罚50元;缺席两次处罚100元;缺席三次处罚150元,并处以全公司通报批评;超过三次不参加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罚。会议中途接私人电话者罚款20元/次。与会人员迟到的,参见考勤管理制度。

  第七条

  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

  (一)办公设备管理

  1、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由综合办统一管理与使用。综合办应登记办公设备的相关情况,包括采购、使用、保管、维护等情况。

  2、综合办负责办公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

  3、综合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网络设备、电信设备及公司网站的维护工作。

  (二)办公用品管理

  1、综合办负责办公文具的采购与领用登记。注意随时检查复印纸、文本装订耗材及文件夹的存量,以保证公司业务程序的正常进行。

  2、综合办负责茶、水等日用品的采购与使用登记。定时检查饮用水、茶叶、水杯的存量,及时购买补充,以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

  (三)公司印章使用管理

  1、以公司名义对外的行文由综合办负责盖印。

  2、公司各部申请签章,均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存档,对于印章应坚持“即用即盖”原则,不得多盖以备后用。

  (四)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营销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总经理、行政主管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行政主管批准后方可摘录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行政主管批准后方可销毁。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五)访客接待

  1、来访宾客由行政管理部相关人员负责登记来访纪录,注明来访时间、具体单位、姓名、来

  意、有否约定等事项。

  2、公司行政方面的宾客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接待,必要时与相关领导联系;业务方面的宾客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接待。

  3、接待来访宾客讲究礼貌、礼仪,做到热情、周到。

  第八条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条

  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公司与各销售部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总经理。

  第十条

  财务工作管理细则

  详见《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销售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销售计划的制定

  销售部门根据公司当年营销战略计划并结合一般经济行情的预测和过去的销售实绩的分析、市场调查资料等,制定当年销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销售价格的确定

  一、产品的基价由销售经理提报总经理裁决。对于长期客户、进货量大的客户,如报价与基价有显著差异或交易条件特殊、对日后销售有重大影响者,应由部门经理请示上级批示后行事。

  二、报价的裁决基准。

  1、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15%-20%的售价,由总经理裁决。

  2、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10%-15%的售价,由营销总监裁决。

  3、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5%-10%的售价,由销售经理裁决。

  三、如果客户没有特别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报价表来进行报价。

  第十三条

  销售合同的签订

  详见《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销售货款的回收

  一、销售部根据已签订的销售合同建立客户往来台账,详细登记销售货款的到期时间并提醒销售人员及时向客户催收。

  二、收到客户回款,财务部及时与销售部门对接,确认应收账款的金额与客户名称,确保账务及时、准确。

  三、销售人员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期限及时收回销售货款,超过回款期限的,公司将做出相应处罚,具体处罚办法详见《销售提成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库存商品出货管理

  一、销售部门须及时发出销售单,并依照规定的顺序送交各关系部门。销售单在必要时尚须附上订货明细表、订货说明、包装细节等。

  二、销售单的记载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发出订正后的销售单。

  三、销售部门出货计划的控制、管理工作,应由销售经理负责。

  四、待出货商品

  如有质量检测的必要时,销售部门应填写质量检测委托单,委托技术部门进行。

  第十六条

  广告、宣传的管理

  一、广告、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商誉及产品的知名度,以此唤起需求,帮助销售计划的推行与完成。

  二、在实施广告或宣传活动时,由综合办配合销售部门制定广告、宣传计划,并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实施。

  三、广告、宣传活动必须依据统一的计划,重点实施,使经费能够得到最有效的运用。

  第十七条

  市场信息的采集

  一、销售部门应收集过去的销售实绩、市场动向及其他资料,进行调查与分析;不断了解其他同行业公司的估价状况及自己的订单接获情况,及时掌握最新市场动向,适时地向总经理报告。

  二、销售部门必须不断努力掌握顾客的信用状况。尤其是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应特别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应向总经理报批。

  三、销售经理室必须不断收集产品价格表、库存品一览表及其他定价、报价、受理订货时的必要资料,设法使其完备,帮助销售部门的销售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

  销售会议

  一、销售部门应定期

  举行销售总结会议,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定期举行销售工作会议。

  二、销售会议由销售经理主持,总结前期销售任务完成情况,对过去的销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为后期的销售工作做出调整或安排。

  第十九条

  统计及各项调查报告

  销售部门应制作下列统计及调查报告,并作为销售业务的经营资料。其中,必须定期制作的,包括销售日报、销售月报及销售年报。

  1.销售日报必须每天制作,并依照销售划分区域及经办销售人员、销售产品类别及收款种类(现金、支票、人民币、外汇等)记载前一天的销售业绩和收款实绩。

  2.销售月报应于每月上旬制作,记载内容包括订货、出货及上个月的收款实绩、本月份预定收款及订货、赊欠、订金、佣金、各项应收账款额明细等。

  3.销售年报于每年1月制作,记载内容包括各销售部门、专卖店、特许经营店各商品上一年度的订货受理、出货及收款实绩等。

  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合同管理总则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三、公司所有合同均由综合办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综合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五、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的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2、综合办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2.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2.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2.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2.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2.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2.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2.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文本管理

  一、本公司合同文本统一由综合办负责制定、管理。

  二、销售合同的文本,须依照下列规定:

  1.在销售合同号码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产品销售的国家或地区。原则上需依照销售合同来进行。

  2.前项销售合同文本的交换发生困难时,也务必设法取得足以证明的文书。

  3.销售合同若由顾客一方做成,则须注意对其记载的内容是否与本公司所提的报价内容相符,并做好详细的检核工作。

  4.销售合同文本统一由综合办负责保管。综合办必须备有合同登记簿,记录合同的领用情况。

  三、其他合同的文本,由综合办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制定。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二、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三、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四、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五、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七、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八、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审批

  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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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审查通过。

  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二、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三、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二、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三、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四、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五、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六、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七、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的免责情况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八、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二十六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三、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五、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六、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七、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八、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九、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如下: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销售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两年以上。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

  固定资产价值的构成是指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如价格、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等。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分工

  (1)财务部综合管理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和提取折旧。

  (2)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调进调出实行财务监督。

  (3)财务部督促各使用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工作。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帐务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处理。

  (4)固定资产各使用部门要搞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

  (5)

  综合办应做好对使用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制度

  每季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可进行自行清查与盘点。每年终,技术部会同使用部门、财务部、综合办共同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时间安排在每年终的前三天,方法可由技术部门制订。对于查出的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填写记录,并按存货的清查与盘点制度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大洋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四川大洋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篇2: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总会计师。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

  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九条

  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条

  对外投资等资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实施顺序

  1、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实施步骤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由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新筹建单位的前期开办费如在公司核算,由总经理授权给新设单位负责人后,各项费用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单,财务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支付,并进行单独记帐、结算。

  第十一条

  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第十二条

  公司与非独立二级核算单位往来结算款项,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十三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1.应收款的发生:各子公司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2.所有应收营业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各单位财务经理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营业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帐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编制帐龄帐目分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3.各单位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坏帐准备,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该项准备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每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恰当。

  4.各单位销售部门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的催收,财务部门予以监督。

  5.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涉及坏帐核销,各单位应将核销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可核销

  第四章存货管理

  第十四条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第十五条

  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第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2000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八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第五章长期投资

  第十九条

  长期投资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

  第二十条

  公司作为投资中心,行使投资功能,对所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参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资规划部负责公司长期投资的管理,并负责拟制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项目投资需经董事会讨论决议或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

  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政策的,由公司审批,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

  符合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中方投资和建设、生产经营条件齐备、外汇需求自行平衡解决,投资总额(或增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由公司自行审核,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机构审批。超过上述规定投资额的对外投资、中外合资项目,及所有境外投资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审核,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属公司权限内的投资额,由公司审批,超限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公司审批。

  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由公司形成意见,通过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各全资子公司(工厂)及其受托管理企业和下属企业可自行决策的投资范围为:总投资在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的技术改造、零星土建、对外投资、新办三产企业的项目。立项时,需报公司备案。总投资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决策确定。项目计划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项目可行性的论证评审,评审意见作为公司决策的依据。

  对合资项目和外地投资的项目,其所占的股份发生变更前,均需由项目单位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变更的有关手续。

  第六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应有可行性分析。购置之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办公室、规划部、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核算,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物管理部门,一份交财务部门,实物管理应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规划部或设备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公司规划部统筹安排。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

  第二十七条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1、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数量,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

  2、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发生的净损失超过10万元应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进行会计处理,数额较大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

  4、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帐的要入帐,该报废的要报废。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二十八条

  经公司决策批准执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规划部和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项目经理负责制。

  在建工程项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经报批后,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经报批后,在筹建期内,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正式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七章信贷管理

  第二十九条

  银行借贷

  银行借贷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此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开立(注销)银行户口

  2、长短期借款

  3、应收票据贴现

  4、公司债券

  5、财产抵押

  6、融资租赁

  7、担保

  重大融资项目的每个会议,均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每个会议记录应提交公司财务部备查。融资合同签字前,应有公司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意见。合同签订后,合同由公司财务部存档。对外担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规定,由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

  第八章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三十条

  资本金

  公司应设资本金帐户,该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公司应给出资人出资证明。

  第三十一条

  资本公积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住房周转金转入、资产评估增值、投资准备五个项目。

  公司按规定可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资本公积中的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价值、资产评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等部分,不能转作股本。

  第九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务

  公司应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各单位税务执行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十章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应编制计划,费用总额与营业收入挂钩,奖金总额与利润挂钩,在计划内,各部门可在相应的权限内开支,超过预算的,应履行特别审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于年度结束前编制下一年度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每月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应于每月25日前报总会计师审批,经审批后,应严格执行。

  费用开支预算变动10%以内的,由公司总会计师审批;预算变动达10%以上的,修订后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该审批权限适用于本章所有费用)

  第三十五条

  费用开支的审批规定

  1、公司办公经费各项费用都应列入公司全年预算计划,各部门根据全年

  工作规划编制当年预算计划,经公司平衡批准后,按月限额使用。

  1)公司各项董事会费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归口管理。

  2)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学会、协会的会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医药费报销,电话费,小车各项维护保养费用等均由办公室根据规定归口管理。

  3)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用、教育培训费由人事干部部归口管理。

  4)出国经费及出国人员费用由规划部归口管理。

  5)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退休人员补助费部分分别由组干部和退管会归口管理。

  6)财产保险、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评估、会计报表审计等费用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7)业务活动经费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公司领导掌握使用,记卡限额并用专项报销单报销。

  8)各项广告费均由总经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费、各项会议费均应事先向各归口部门的公司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市内出差费用由各部室领导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2、审批、报销权限

  上述各项各类费用发生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归口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报销。超过1000元的均由总会计师核准,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三十六条

  各项管理费用的规定

  1、差旅费用开支应纳入公司年度成本、费用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章办事。公司财务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必须按计划在预算范围内开支,超预算开支按规定审批。差旅费应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出差时间。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总经理出差,应事先请示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差旅费用预支单”,由公司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预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所借款项结清,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为:由出差人员据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再由财务部门审核签字,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由公司总会计师加签方为有效。

  2、交际应酬费

  因开展业务的需要,交际费用应每月制订预算,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超过预算的经由总经理审批。

  3、新品开发项目费用:

  (1)根据新品开发项目编制用款明细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由总经理授权指定专人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2)其他非独立核算经费:根据经费发生部门,由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授权部门领导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4、工资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区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规模、业绩、各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和承担责任;奖金与各单位的利润挂钩。

  5、职工福利费用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按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费、

  退休养老金、医疗经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基金等费用。国家规定变更时,将按变更后规定执行。

  6、保险

  公司的保险事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包括投保险种,选择保险公司,索赔等。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办理财产保险等事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因公死亡及负伤保险。

  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协助保险合同的执行,遇有保险事项发生时,应及时通知公司,以便及时办理索赔。

  7、董事会费

  1、每年的董事会费用总额由董事会决定。

  2、预算内的董事会费用开支,由公司总会计师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3、每年的董事会费用开支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并于每年末向董事会汇报。

  第十一章财务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条

  财务分析工作是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与财务预算相结合,以达到公司各项财务工作的控制。财务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差异分析及控制报告;

  3.对销售收入、经营计划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对各项费用定量分析,将费用支出控制在额定指标内;

  6.利润分析报告;

  7.现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分析,随时监控公司财务状况。

  9.新产品开发,投资决策分析;

  10.资本运作分析。

  财务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财务分析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和管理部负责统一指导;

  2.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完成基本的财务分析;

  3.凡各部门涉及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各个子公司帐簿体系的设置及会计核算应符合为财务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财务分析要随同月度、季度、年度的会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属子公司财务分析后,结合下属子公司会计报表及其他信息,及时完成综合财务分析工作,报公司领导阅批。

  第三十八条

  公司考核的财务指标为税前利润、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第十二章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第四十条加强对子公司筹资行为的管理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条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第四十二条

  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减少投资损失,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第四十三条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1、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第四十五条控制担保风险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第四十六条

  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第四十七条

  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修订稿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法规发生变更时,以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制定,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进行修改和补充,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篇3:公司服务人员规章制度

  服务人员规章制度

  1、上下班准时,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矿工,如有违反,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2、请假需要提前向领导报告,报告方式电话或者当面,星期五/六日禁止休息尤其是管理层人员,矿工或者休息请假的当天工资没有再罚款200元。病假需要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到人事部。

  3、上班必须按规章着装,着装整齐干净,不得留长指甲,男服务员不得留长发和留胡子,女服务员不得搽指甲油。

  4、站岗其间不得靠墙壁或者音响和台,不得打闹,争吵。

  5、要时刻用好礼貌用语,必须“请”字当头,“谢”字收尾,遇客人或者领导要主动打招呼。

  6、任何时间除管理层人员工作需要时可以进入吧台,其他都不可以进入吧台和收银台,私自进的导致事情严重者无薪解雇。

  7、不可以擅自接触客人的随身物品,要清理或者整理台面时要和客人说。

  8、楼面部所有人员必须熟悉现阶段的酒水和小吃价格和优惠套餐。

  9、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总经理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公司财物,事态严重者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10、员工及值日人员必须检查好灯,门窗,排风,水电及卫生,做好每晚的杯具损耗,由主管登记。

  11、严禁谣言,一经发现无薪当即解雇。

  12、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为公司利益着想的情况下,要有层次管理概念,不得顶撞,争吵。

  13、工作时间不可以吃零食,任何时候必须维护自身形象。

  14、公司员工严紧在酒吧内外打架斗殴。

  15、服务员,收银在上班时间不可以喝酒,

  以上没有标明的或者没有做到的全罚款50元,有标明的按制度罚款!

  20**-3-11

篇4:某公司质检科管理制度

  质检科管理制度

  为验证采购物料、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质量,确保只有合格物料才投入生产,合格半成品者能流入下个生产环节,合格的成品才能入库或销售出厂,预防和控制不合格品的出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范围

  质检科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

  二、工作程序

  1、质检科负责编制并实施质量检验计划。

  2、质检科在质量负责人的指导下,独立行使质量判定权,对因错检、漏检、错判、不及时及其他违背有关检验规定产生不良后果负责。

  三、检验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本厂外购材料的检验要求,适用于本厂进货检验的控制。

  (一)进货检验和试验

  1、检验范围

  对采购物料进行检验,保证只有合格物品才能投入使用或加工,预防和控制不合格物料流入生产加工环节。

  2、职责

  (1)质管科负责进厂原辅料、包装物的检验、验证。

  (2)供应科和有关科室予以配合

  3、工作程序

  (1)外购货物进厂,由供应科、仓库管理员通知质检科进行检验,并对其数量、规格品种做好登记。质检科依据相应检验标准实施进货检验。由原材料检验员按标准和检验规程抽样。检验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添加剂包装物等物品,由质检员,按检验计划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并对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单等)进行验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由仓库保管员负责核对并检查到货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和本公厂采购合同一致,有无运输损害,验证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4)质检科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由检验人员填写完整,明确判定合格与否。检验报告经质检科科长签字后有效。

  (5)检验报告送相关部门,仓库据此办理入库手续对不合格品,仓库不予入库,不允许投入生产使用(让步接收物料除外)。对特殊情况下,先入库,后检验的物品,仓库要做出待检标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置。

  (6)本厂不具备检验条件的我购物品,供应科负责索取质量证明及使用指南等有效文件,作为进货验证依据。

  4、相关文件

  (1)检验计划。

  (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3)原辅料、包装物质量验收标准。

  (二)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程序

  对生产过程中半成品进行检验,确保只有符合要求的半成品,才能转入下一工序。

  1、检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产过程中半成品检验的控制要求,适用于本厂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

  2、职责

  (1)质检科负责半成品检验和试验的控制。

  (2)各生产车间予以配合。

  3、工作程序

  (1)过程检验包括解冻、清洗、腌制、烘烤、冷却、包装等车间各生产工序中半成品的检验。由各车间按检验计划要求,由检验人员按取样规则进行现场取样检验。

  (2)半成品的检验由质检科质检员按检验计划和检验规程执行。

  (3)在所要求的检验未完成或检验不符合,生产车间不得将被检验产品流出本工序,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将产品例外处理,但该产品仍要检验,若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处置。

  (4)设备容器清理后的卫生指标检验,按《检验计划》的有关要求进行。

  (5)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由质检科做好标识和记录,并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自置。

  (6)各种检验报告由质检科报送相关车间和人员,并做好检验记录的保存。

  4、相关文件

  (1)检验计划

  (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3)半成品质量标准

  (4)检验规程

  5、质量记录

  对生产过程的半成品、产成品记录检验报告。

  (三)成品检验和试验程序

  对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是为了保证只有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出厂销售。

  1、检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成品检验或试验的控制要求,适用于本厂的成品检验。

  2、职责

  (1)质检科负责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2)车间、成品库予以配合。

  3、工作程序

  (1)成品的检查和试验必须在所有规定的进货检验、过程半成品检验均已完成,结果满足规定要求后才能进行。

  (2)包装车间在调入散装产品前和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通知检验人员,由质检科成品质检员按检验计划和各类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进行抽样检验。

  (3)检验人员每天对产品的感官质量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报告生产车间,杜绝因漏检而出现的质量问题。

  (4)成品检验后,质检科应及时将检验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合格产品按照《不合格品管制度》执行。

  (5)只有检验计划中规定的各项检验都已完成,有关检验结果符合要求,数据、文件都得到审批认可后,产品才能发出。

  4、相关文件

  (1)检验计划。

  (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3)产品标准。

  5、有关质量记录

  (1)成品检验报告。

  (2)质量合格通知单(合格证)。

篇5:上市地产集团宁波公司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目录

  1.目的………………………………………………………………………………………2

  2.适用范围…………………………………………………………………………………2

  3.术语和定义………………………………………………………………………………2

  4.工程样板引路制度………………………………………………………………………3

  4.1成品样板引路制度……………………………………………………………………3

  4.2工艺样板(施工过程样板)引路制度………………………………………………5

  4.3材料部品样板制度…………………………………………9

  4.4工艺样板间建立标准………………………………10

  4.5相关支持文件…………………………………………11

  5.本标准用词说明…………………………………………………11

  1.

  目的:为了使项目各期、各楼栋工程在整体、细部要求、工艺做法、功能要求上达到统一的质量标准,对大面积施工起到示范作用,降低渗漏、开裂、货不对板、几何尺寸偏差等质量风险及房屋交付风险,特制定本标准,在宁波**项目工程管理中强制推行样板引路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宁波**各住宅项目的工程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成品样板(交房样板)

  在满足规范、施工图纸要求、销售附图要求、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在工程进入到模拟验收前,由总包负责总体组织实施,以一个或几个完整建筑使用单元作为施工单位,达到**要求入住标准的施工成品样板,由项目部和客户关系中心、物业部门联合确认,作为模拟验收和所有同类住宅单元最终交付标准。除水暖电的配套工程暂时不能使用外,其他工程全部达到交付业主的标准。

  3.2工艺样板(施工过程样板)

  在施工过程当中,对于客户重点关注的质量缺陷所涉及的工艺节点和施工工艺的做法,包括防渗漏、门窗安装、墙体砌筑、内墙抹灰、外墙保温做法、水电安装等重点部位,在每一道工序前,应对该工序进行相应的方案论证,根据确定的方案实施的现场实体,作为指导同类工序大面积施工的标准。

  对于涉及到建筑外墙、景观铺装等重要外观效果的材料铺贴和拼装方式应由设计部提出详细要求,项目部负责制作材料部品的拼装和铺贴工艺样板,由设计部组织项目部、监理共同进行样板验收和封样。

  工艺样板是工程过程检查和工程分项验收的重要标准。

  3.3材料部品样板(部品封样)

  施工前对于所有甲供、甲指定材料由设计部组织工程采购、项目、成本、监理对用于建筑单体、景观铺装等材料部品的确认和封样过程。所有封样部品应由参加人共同签认,并将封样封存于样品库中。部品封样作为材料进货验收和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

  3.4工艺样板间

  在各项目销售展示期间,为使未来客户能够清晰地了解本项目工程的实体工程细部作法、工艺标准、材料使用标准在公共展示区建立一套标准单元的实物样板。

  3.5销售附图:专指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图。

  4、工程样板引路制度

  4.1成品样板引路制度

  过程控制中严格执行先成品样板后大面积实施的控制原则。

  4.1.1各部门工作职责

  4.1.1.1项目部职责

  1)负责制定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样板房交工标准。

  2)负责选址,并确定样板的具体数量。

  3)按照交工样板标准组织总包、分包、监理进行样板的实施。

  4)监督交工样板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和反馈。

  5)参与销售附图缺陷和缺陷反馈的整改评审,并按照评审结论安排整改。

  6)负责交工样板的验收与封样。

  7)参与销售附图核对工作。

  8)负责组织建筑实体和施工蓝图的核对。

  9)负责交工样板实施期间的日常指导。

  4.1.1.2工程及采购部职责

  1)负责工程样板引路制度的修订与解释工作。

  2)负责检查项目现场样板引路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

  3)参与材料部品的定样与封样工作。

  4)参与工艺样板、工艺样板间及交房样板的核定与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

  4.1.1.3客户关系中心职责

  1)参与核定样板房交工标准。

  2)参与销售附图与实体核对。

  3)提前进行现场实体的缺陷反馈。

  4)负责组织销售附图缺陷和现场缺陷反馈的整改评审。

  5)参与交工样板实施期间的日常指导。

  6)参与组织交工样板的验收及封样。

  4.1.1.4设计部职责

  1)负责销售附图与施工图纸的核对工作。

  2)参加客服组织的销售附图缺陷和缺陷反馈整改的评审,并进行整改完成变更审批。对于缺陷反馈所体现的内容应避免在本项目后期及其它项目再次发生。

  3)参加交工样板验收并提出部品实物和工艺样板的差异。

  4.1.1.5销售部职责

  1)参加销售附图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4.1.1.6监理部职责

  1)参加现场销售附图检查和缺陷反馈检查工作。

  2)按照交工样板标准要求监督总包、分包进行实施。

  3)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项目部。

  4)对缺陷整改在样板中的符合性进行确认。

  5)按照分户验收标准进行室内测量,并形成检查表格。

  6)参与交工样板的验收和封样。

  4.1.2工程成品样板确认流程

  项目部选址

  各部门商讨工程选址

  项目部负责成品样板实施监督

  成品样板实施

  设计部门

  项目部

  客服部门

  成品样板验收封样

  反馈

  通过

  反馈

  封样后交工样板

  封样后交工样板

  4.2工艺样板(施工过程样板)引路制度

  4.2.1工艺样板范围

  土建: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砌体工程、屋面工程、内墙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地面工程、卫生间及露台、屋面防水工程、门窗口防水、外墙保温工程等。

  装修:吊顶、涂料、墙纸与墙布铺贴、墙地砖铺设、石材铺装、木地板、踢脚线等。

  水电:电闸箱安装及接设、开关面板、厨厕间上下水管安装、厨卫设备安装等。

  建筑外墙、景观铺装:栏杆样式、面砖拼贴方式、面砖拼缝方式、涂料涂刷花纹式样、景观石材拼贴方式、景观地砖铺贴方式等。

  详见附件《工序样板清单》:

  工艺样板区

  工艺样板区

  外墙面砖样板

  屋面卷材防水样板

  4.2.2各部门职责

  4.2.2.1项目部职责

  1)负责确定工艺样板的清单及具体数量。

  2)按照工艺样板标准组织总包、分包、监理进行样板的实施。

  3)监督工艺样板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于各部门进行沟通和反馈。

  4)负责工艺样板的验收与封样。

  4.2.2.2设计部职责

  1)提出涉及建筑外墙、景观铺装工艺标准的清单及实施标准。

  2)对涉及建筑外墙、景观铺装工艺标准制作过程的监督指导。

  3)负责工艺样板(涉及建筑外墙、景观铺装等效果的样板)验收与签认。

  4.2.2.3监理公司职责

  1)负责审核承包商制作样板的方案,并组织评审。

  2)按照工艺样板标准与方案要求监督总包、分包进行实施。

  3)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项目部。

  4)参与工艺样板的验收和封样。

  4.2.3工艺样板的选定与确定

  4.2.3.1工艺样板选定:对于各总包、分包单位在其施工范围的标段选定一个区域作为工艺样板的施工范围,该样板每一道工序随着现场工程施工的进度提前两周进行。或对于现场狭小的场地没有可能选定的范围,可在现场某一个栋号的某一个单元作为施工的样板,该样板每一步施工应进行裸露不可进行隐蔽,需保留至样板在各个工序竣工验收前。

  4.2.3.2工艺样板的确定:工艺样板施工应遵循规范、图纸、使用功能、设计部提出的效果要求为原则进行施工,工艺样板的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方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各

  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方案可行性的论证。论证的过程应有文字性的叙述,对提出的问题以及如何调整最后采取的方式应有全过程的记载。

  样板引路工作流程表:

  4.2.3.3工艺样板确认流程

  详见下页:

  项目部、设计部提出工艺样板的范围

  总包编制工艺施工方案

  监理单位审批工艺方案

  项目部、监理组织会审、研讨

  设计部门

  工程部门

  监理部门

  总包单位

  工程部门推进现场工艺样板施工

  工程工艺样板施工确认

  工程部门

  监理部门

  总包单位

  单项工艺样板确认形成

  反馈

  4.2.3.4工艺样板交底:工艺样板完成后,项目部负责组织施工各班组在样板现场进行技术交底,每一名工人都要参加;对新到岗工人上岗前均须进行工艺样板技术交底。

  4.3材料部品样板制度

  4.3.1材料部品的送样计划:对于甲供、甲指定材料由设计部组织与各部门确定部品计划,采购部与项目部具体落实样品及时报送。

  4.3.2材料部品的确认:工程管理部门、设计部门、成本部门、采购部门、总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对所上报的部品进行多方确认、封样。若所报送的样品不能满足相应的要求,则部门工程师继续跟踪总分包单位重新上报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4.3.3材料部品的封样:部品封样由工程采购部门牵头,设立专门的部品室以存放多种部品。部品封样应在每一个部件的醒目处做出封样的相关内容:封样人员、日期、部品名称、产地、送样单位、使用部位、规格、型号及相关的性能等项内容。部品区需建立相应的台帐,以便于更好的现场管理。

  4.3.4材料部品样板的流程:

  设计部组织确定部品封样计划

  采购部和项目部进行封样跟踪

  项目程师督促承包方上报部品

  各相关部门对承包方上报的部品进行确认

  工程部

  采购部

  设计部

  成本部

  承包商

  监理部

  部品按照相关内容进行封样存库

  反馈

  通过

  4.4工艺样板间建立标准

  4.4.1土建部分

  4.4.1.1内墙墙体:裸露的墙体砌筑、抹灰、挂网、内墙腻子分层制作层层外露。

  4.4.1.2外墙墙体:裸露的墙体砌筑、抹灰、挂网、外墙保温各层做法、外墙涂料分层制作层层外露。

  4.4.1.3外墙门窗:安装节点、节点防水处理、门窗主副框玻璃内部做法进行分层制作层层外露。

  4.4.1.4主入户门:以单体实物为主,有条件时可进行断面剖切展示。

  4.4.1.5屋面:裸露的砼结构板、保温各层做法、找平层、找坡层各层做法、防水层各层做法、屋面面层等层层外露。制作标准:1.5米×1.5米。

  4.4.1.6室内地面:地采暖施工断面、垫层施工断面、防水施工断面、保护层施工断面,制作标准:1.5米×1.5米。各类展示部分配备说明展板。

  4.4.2水电部分

  给水、排水管线预埋及收口方式,电气管线墙体中预埋方式及线盒、设备箱体安装方式。各类管线标准样板配板。各类管件、管线指标说明展板…

  4.5支持文件

  4.5.1集团毛坯房住宅交付质量和观感标准

  4.5.2集团工程材料设备应用指引

  4.5.3集团装修房工序管理指引

  4.5.4集团装修房交付验收指引

  5.本标准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5.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5.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不得”。

  5.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5.4表示可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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