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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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物业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要求,为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现开展物业公司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请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

  一、清查范围

  1.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在册的仪器设备、家具

  2.没有登记在册的固定资产(账外资产)

  二、工作内容

  1.下载清查资产明细表(见附件),根据明细表核对本部门固定资产情况,领用人本人签字确认后,纸质版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2.对于现有固定资产使用人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领用人”一栏不符,或其他数据字段内容与实际资产不符,请在表格内直接修改补充,并将改动内容做好标记。

  3.对于发现有账无物情况,需填写《仪器设备、家具盘亏汇总表》(见附件);对于发现有物无账(账外资产)情况,需填写仪器设备、家具盘盈汇总表(见附件)。盘亏资产需在表格备注栏详细说明。

  请各单位于5月2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统计表上报到物业公司行政办公室,联系人:秦思,联系电话:8****9。

  附件1:仪器设备、家具盘亏(盈)汇总表

  附件2:各部门清查资产明细表

  物业公司行政办公室

  20**年5月**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物业财务专项制度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1、各管理处所有财产均必须定期清查盘点。清查盘点的具体内容包括:

  1.1、现金;

  1.2、各项银行存款;

  1.3、各项存货;

  1.4、各项固定资产。

  1.5、各项低值易耗品

  1.6、各项其他资产

  2、财务部负责财产清查盘点的组织工作。

  3、各项财产清查盘点的期限和方法:

  3.1、现金:必须作到日清月结,月末编制《现金盘点表》;

  3.2、银行存款:必须定期与银行对帐,月末必须按照各开户银行打印的银行对帐单分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3、各项存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存货的出、入库手续,月末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存货盘点表》;

  3.4、各项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的购买、领用手续,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卡片,月末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

  3.5、各项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健全各项低值易耗品的辅助帐,完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领用手续,月末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4、各管理处对于清查盘点后出现的各项资产的溢余或短缺情况,必须立即编制《资产溢余报表》及《资产短缺报表》,连同溢余或短缺资产的分析报告上报公司总部。经公司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

  5、总部财务经理必须定期抽查各项财产的清查盘点情况,监督、检查各项财产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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