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九)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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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九)

  某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九)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什项设备)。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两年以下,非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定)应以费用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第四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以 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公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负责管理,

  第五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样签。

  第六条移交。

  人员调动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十五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减表”(附件表3-1)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 ,第一联管理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的部门以电脑报表代替。

  第八条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盘存单”(附件表3-2)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两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和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节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附件表3-3)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一般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立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损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 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于企业财务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第三节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附件表3-4)一式三联会同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如果管理部门不同,要加印一联,会同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 (如果管理部门不同,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让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以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日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以后入厂,经点收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因故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承运商运送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作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杂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条出租名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诸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办理,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已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附件表3-5)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附件表3-6),拟定处理意见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的资产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让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附件表3-7)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第二联呈报(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物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入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交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地翌日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经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前备函写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第四节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杂项设备处理

  第二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半日”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条规定处理),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片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归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应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应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六)各公司必须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减损单应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工具处理。

  (一)本 项资产的购置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账。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项资产列为人个保管时应依个人分别(共同使用者以部门设立,经理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门(仓库),一份留存入各科保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该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 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者领料单须经总经理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经理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外管理。

  第二十二条事务性杂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由物料账处理,于验收以后直接以设备或 费用列账。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加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总管理部门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门转送管理部门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分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作的自订项目及保有的期限,超过保有期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的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五)移交时有关本资产的移交清册须一并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于“财产保管卡”。于不用或报废时,应编制保管清册视情况转呈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管理部门点收(报废部分免办点收)及转记于“财产保管卡”。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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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酒店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某酒店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公司应加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减少资金占用,高效率地使用公司资金,提高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物品的利用率,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一节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吕的区分及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永恒建筑、机器设备、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用的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固定资产。属于生产经营使用的各种设备,按使用年限确认是否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使用的各种设备,按使用年限和单位价值标准两个条件确认是否属于固定资产。

  1、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不足一年且单位价值超过100元的各种器具、用具和物品,即非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单位价值低于100元的物品,采购后直接计入费用。

  2、酒店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为以下五类:

  (1)房屋、建筑物;

  (2)机器机械及其他设备;

  (3)交通运输设备;

  (4)电子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

  (5)仪器仪表、家电、家具等。

  第二节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建、购置

  酒店一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均按预算计划执行。

  属于房屋建筑物购建项目,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提出专项报告(基建计划),经批准后纳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在项目构建期间,必须坚持按工程进度村款。工程项目竣工后,财务部根据项目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清单,办理固定资产的有关账务处理,建立固定资产有关账卡。

  凡购置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必须先办理申请报批手续,于购置前一个月填写酒店物品请购单,该单一式三份。经逐级认真审批后,按有关财务工作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申请报批手续者,未纳入财务收支计划者财务部有权不予安排,不予报销。

  第三节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维修

  一、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酒店财务部,负责对酒店固定资产及低植易耗品的价值管理,核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化及结算情况,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办理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的账簿调整。

  财务部建立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总分类账,二级明细分类账,三级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明细卡。明细卡片一式三份,财务部门一份,管理部门一份,使用部门一份,相互核对。

  酒店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生产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实物归口管理;办公室负责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增减事项必须经上述职能部门签证办理。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门,均需按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资产明细卡片账,防止资产的丢失和损坏。

  二、固定资产的维修

  低值易耗品通过情况在使用期不进行维修,不能使用即可办理报废手续。为更好地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用,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作好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一般中小修理应于报修前一个月,大修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财务的资金部门,纳入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各部门根据批准的资金计划进行维护修理。属于固定资产大修理、扩建、改建后应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交付使用部门。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计提折旧方法

  酒店的房屋建筑物以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玫的固定资产、酒店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应计提折旧。酒店未使用和不需要的设备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四、酒店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

  酒店的固定资产按以下类别和年限分别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不短于20年;

  2、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不短于5年。酒店固定资产残值率为10%。

  折旧率和折旧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1%-10%)/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内部调拨

  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酒店可以进行内部使用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和转移。固定资产内部调拨手续,由调入部门填写财产内部调拨单一式四份,分别由调入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主管经营副总经理、调入部门签章,然后由调入部门将一联留存,第二联送管理部门,第三联送财务部。管理部门据以办理固定资产明细卡片变更手续,最后调入部门凭第四联去调出单位领用固定资产,调出单位留存第四联,并据以发出调拨的固定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调用、挪用、外借、变卖固定资产、低植易耗品。

  五、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盘盈盘亏以及报废的处理

  酒店各使用部门每半年应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酒店年终组织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年终清查盘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加。如清查时发现账实不符或毁损严重时,应于半个月内查明原因,并查清责任人,由财务部门填写盘盈盘亏报告单,一式三份,经酒店有关部门签署批示以后,一份留存,一份送财产管理部门,一份送使用部门,然后进行有关财务处理,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监督处理意见的落实。

  对因各种原因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单一式三份报酒店审批。经酒店组织专门技术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并由总经理及各有关部门在资产报废申请单签署审批意见,一份送管理部门,一份留存申报单位据以实施报废处理,一份送财务部据以进行有关账务处理。

  六、固定资产投资、出租、出借;低值易品的借用

  酒店固定资产主要用于本酒店生产经营、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如因需要固定资产向外投资、出租,须按酒店财务制度规定,由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写出可行性分析报告,经酒店组织评估,有关部门批准,签订投资和出租合同方可实施。

  酒店固定资产原则不予外借。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出借时,应由总经理批准,借用单位出具正式借据,并按规定收费。

  酒店内部各部门借用固定资产,借用一方应向出借方开收据,并按期归还。酒店固定资产不得给私人使用。个人领用、借用的低值易耗品,应由借用人出具借条方可借用,并应如期归还,逾期不还,应按朱价赔偿。个人借用的低值易耗品,如遇使用人发生人事变动或工作高离,应由领用人向财产管理部门办理交还手续或变更手续,经财产管理部门盖章以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篇3:某酒店流动资产管理细则

  某酒店流动资产管理细则

  第一节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使用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资金;

  4、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俱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中华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现金使用管理

  1、酒店员工因正常业务需预支差旅费或报销各种费用的,需提前将金额报财务部。总金额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内的需提前一天,壹万元(含壹万元)以上需提前二天。如未按规定提前将本部门所用金额通知财务的,财务有权拒绝办理。所有借款单据,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报各酒店授权审批人批准,方可办理。

  2、报销单据上应有经办人的签字,部门负责人的签章,财务主管、酒店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审批人)的签字方可办理。

  3、财务审批坚持支出的合理性,单据的合法可信性。手续不全者不予报销。

  4、现金报销时间为周二至周五的上午9:30-12:00(可根据酒店具体情况制定)。

  三、支票使用管理

  1、支票使用要设置支票领用登记簿,按序号使用。

  2、各部门领用支票,由领用人填写支票申领单,经部门负责人、授权审批人批准后,方可领取支票。

  3、支票自领用之日起,不管用否,十日内必须到财务报账。如逾期未报,写申请报告,请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审批人)批准。如逾期不能提供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审批人)签署的申请报告,将按申请表上所填金额或实际支出额,记入个人名下,算作个人借款,必须在一个月内结清,逾期仍未结清的将上报酒店财务部从工资中扣款。数额较大的提交酒店行政部门处理。

  4、一切支出均需要有预算,逐级批准后,方可支出。

  5、预算外出需写申请报告,请酒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出。

  四、其他业务

  1、每日下午四点之前所收到的支票、汇票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2、办理外埠汇款或自带汇票,应填制付款通知单,详细填写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金额,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审批人)批准后,方可交与财务部办理。

  3、酒店库存现金储备不足时,需经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到银行提取。

  五、内控制度

  1、出纳员不得保管酒店在银行的全部预留印鉴。

  2、库存现金要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不得白条抵库,所有收入必须全部入账,不得挪用酒店现金。

  4、各账户内的银行存款余额要及时上报财务负责人,以便合理安排资金。

  5、出纳员不得负责记录除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之外的有关涉及货币资金的账簿。

  6、主管会计要按月同出纳核对库存现金金额及银行存款余额。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后,交由主管会计审核。

  六、票据的管理

  1、票据审批程序

  (1)凡直接支取货币资金(包括现金、转账支票)的单据均由授权审批人签字。

  (2)冲减个人借款及领用支票后的报销单据也要由授权审批人批准。

  2、票据的传递

  所有财务票据经各部门审核签字(票据停留期限不超过一日)转至财务部,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签字后,转送授权审批人签字后(票据停留期限不超过两天)退回财务部,由财务部通知各部门办理各种会计手续。所有票据需将每个项目填写清楚,并将领款人或经办人的姓名详细填写在摘要栏中,领款人及经办人处暂不签字,待办理报销手续时再行填写。

  第二节应收应付款账目管理

  1、公司对应收、应付、预付、预收账款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对该科目的管理人员须定期核对清账,特别对应收、预付账款要严格管理,每季末要作出账龄分析,加速资金回流速度。具体应收账款管理见销售管理制度。

  2、对公司有关单位往来账目,要定期对账,每季度对账一次。防错记、漏记(单腿账)。对借款应于每月制作“其他应收款统计表”用于核对借款数额。

  3、对公司大额应收款款项,财务有责任了解款项的去向,并定期进行核查。

篇4:会计学院信息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会计学院信息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校园网及信息中心所属范围内包括所有设备及办公物品归属信息中心管理。

  2、严格执行院设备管理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中心管理的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完善、准确的台帐。

  3、购进设备时,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必须与供货人或调入人共同启封,核对设备规格、型号、数目及软件和文字资料,并进行质量检验。核对无误,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并办理有关手续。

  4、实行设备领用人责任制,谁领用,谁使用,谁保管。

  5、对网络中心所属重要设备,要建立档案系统,保证技术资料完整。

  6、非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关闭、动用、迁移各种网络设备。

  7、从网络中心调出设备,必须经中心负责人认可,经院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出。

  8、每学期末,对全院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

  9、每年末,网络中心对固定资产清查一次。

  10、每年对机房设备保管和使用环境评估检查一次,看是否达标,并及时采取积极措施。

  11、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的设备、淘汰设备或毁坏设备,按院固定资产设备报废规章制度办理,并履行有关手续。

  12、网络中心设备使用和管理人员,应本着对国家财产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操作和管理程序。对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失的,要追查责任,给予相应处罚,故意破坏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于工作认真负责,避免损失的,给予一定奖励。

篇5:ts企业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ts企业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定义

  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设备、交通工具、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家用电器、家具等。

  二、固定资产购置

  1、实行申报审批制度:使用部门将所需固定资产的购置书面报告报送公司领导审批,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产地、品牌、价格标准、购置目的、质量要求等。审批后报财务部。

  2、采购固定资产时,由行政部按批准后的采购计划购置固定资产。电脑网络设备等专业技术性强,价格弹性大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技术部与行政部共同负责选货、洽谈签收及验收等事宜。经办人员凭购货发票、固定资产登记卡到财务部申请付款或报帐。

  三、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行政部是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调配和监管工作。分公司、办事处等派出机构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负责。

  2、固定资产的登记记录。除由财务负责管理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外,行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员要按各固定资产设置固定资产登记卡。固定资产登记卡要详细记录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年终盘点、清理维修、报废、售让等情况以及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

  3、固定资产的出租、报废、售让等,由行政部出具书面报告,公司领导审批,交财务部门作帐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和管理责任人,应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对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和遗失,应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和管理员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应由行政部负责进行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监管移交,并做相应的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人有义务、责任对资产进行保养维护,对丢失损坏负直接责任,资产出现问题,及时向行政部门汇报。公司职员要爱护公共财务及设施。职员个人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和各类公用物品,如计算机、桌椅、柜、等,使用者必须登记,并精心使用和保管。

  5、年终,由财务部门、行政部会同有关管理责任人对本公司固定资产作全面清理盘点,确保帐帐、帐卡、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做书面报告,查明发生的原因、责任,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及其他文件作相应帐务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报废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因使用人操作不当等非正常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应追究责任人责任。

  2、固定资产出现破损和故障应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报公司领导同意,组织修理,并对维修情况作出记录。

  3、行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对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待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财务部审核、行政部经理批准后,可办理报废手续。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出具书面报告,经财务部审查,领导批准作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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