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计算机管理规定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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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公司计算机管理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提高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管理员及操作员

  1、各部门各项目指定专人作为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或项目)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2、各部门(项目)应规定本部门(项目)计算机操作人员范围。

  3、计算机管理员、操作员必须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计算机操作及维护培训。

  4、每台计算机由计算机管理员设置权限密码,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密码。

  5、非操作人员严禁动用、操作计算机设备。如因工作需要需使用计算机设备,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二、计算机软件的安全防范

  1、计算机管理员必须对重要数据定期备份,并妥善保存。

  2、计算机管理员定期按常规方式对计算机进行系统维护,清理临时文件。

  3、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盘、看娱乐光盘、上网聊天、登陆不健康网站,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4、外来磁盘或光盘文件,一定要先进行病毒检测,证明确实无病毒方可使用。

  5、开启、关闭计算机电源前要注意将软盘退出,防止破坏数据信息。

  6、下班时要全部关闭计算机及用电设备。

  三、计算机设备的硬件保护

  1、计算机专用电源(ups/w)不得使用其它用电器。

  2、计算机上不准放置任何物品,特别是在散热孔周围。

  3、严禁在操作台上放置水杯或其它散发水份的物品,防止设备受潮、生锈或损坏硬件。

  4、每天清洁计算机周围环境,用潮湿软布擦拭计算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ups等),防止机箱内部件灰尘积压,造成短路,烧毁内部硬件。

  5、各类设备的电源线数据线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动。

  要求各部门各项目严格遵守本制度,一旦出现问题,追究部门经理、计算机管理员及当事人责任。

篇2: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

  **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计算机用户管理,明确对计算机新增、维修、报废流程,控制计算机用户增长对现有计算机网络资源的负面影响,确保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使用的安全稳定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计算机使用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 管理部是对整个**公司所有计算机用户统一管理的信息技术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参见事业部计算机硬件管理办法文件《关于子公司二级管理体系规定》。

  第二章 二级维护体系的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适用二级维护体系,第一级为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员,第二级为各部门经过相关培训的二级维护员,实行逐级服务的方式。计算机用户在请求维护时,必须先向本部门的维护员联系,如其不能解决,由其负责联系公司系统管理员。维护员原则上在没有多个部门同时发生需求维护冲突时,在2天内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情况特殊或不能解决应向用户讲明原因。

  第五条 二级维护员主要负责所在部门的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系统、外接设备、常用软件的简单安装和维护,以及计算机系统简单故障的排除,并负责本部门电脑资产的转移、增置的申请、oa、电子信箱、上网账号的申请等。

  第六条 系统管理员可以组织、调动二级维护员进行维护服务,同时有义务对二级维护员进行不定期的计算机技术知识培训,提供凯发一触即发的技术支持。

  第三章 新增用户的管理

  第七条 公司内部各部门新增计算机用户(含更换电脑用户)时,申办人需填写《电脑设备增置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部门维护员提交系统管理员对申请表进行核对,并由管理部部长签字后方才有效。

  第八条 系统管理员根据申请用户对应的工作职责,规定该用户的计算机系统中需要安装的软件,由该部门二级维护员填写《计算机用户使用权限表》(见附件3),执行安装,并保存该表。

  第九条 如果申请不被批准,系统管理员负责将申请表转回申请部门,并解释原因。

  第四章 计算机用户使用规范

  第十条 计算机用户在离职或调离时,需要转移电脑的,申办人需要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见附件4),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系统管理员进行核对,然后进行拆装转移。

  第十一条 计算机用户在网络中统一以"空调**"为群组(开发部和cad室除外),由各部门二级维护员管理。

  第十二条 每台计算机必须有登录密码,win98用户必须在bios中设置开机密码,win2000用户必须设置登陆密码,若因计算机问题不能设置密码的,可以安装其他安全保护的工具,若因未按规定设置密码而造成计算机使用问题的,其责任由用户承担。

  第十三条 对计算机用户的一般要求:

  1.严禁擅自安装非工作需要的软件,违者罚款100元以上;

  2.严禁随意拆卸计算机,或未经允许添加硬件,违者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罚款500元至2000元;

  3.严禁随意删改计算机系统的系统文件,违者罚款200元;

  对于以上行为,除使用者负担罚金外,部门负责人同时受罚罚金的20%,二级维护员受罚罚金的10%。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章条例的用户由系统管理员开《罚款通知单》(见附件6)执行罚款并作全公司通报。

  第十五条 对经过系统管理员确认需要外修的电脑设备,送修部门必须由二级维护员填写《电脑设备维修确认单》(见附件5),到财务部取《出厂物资申请表》后办理手续外修。待维修完毕,各部门二级维护员必须告知公司系统管理员。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根据二级维护员服务情况对二级维护员进行考核,考核纳入到个人工作绩效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管理部制定并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附件1《维护人员名单》

  附件2《**部 电脑增置申请表》

  附件3《计算机用户使用权限表》

  附件4《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

  附件5《电脑设备维修确认单》

  附件6《罚款通知单》

篇3:医院网络与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网络与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网络、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管理。

  3、网络运行管理

  3.1网页浏览

  3.1.1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文件下载与传送

  3.2.1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网络安全

  3.3.1禁止随意更改ip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禁止在医院www.pmceo.com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计算机设备管理

  4.1计算机配备

  4.1.1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计算机使用

  4.2.1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计算机外部设备管理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4.3.2不得随意使用刻录机刻录光盘,光盘刻录机由专人使用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需备份数据应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与设备管理员取得联系。

  4.3.3禁止设备保管人将医院的计算机外部设备擅自移作他用或移作私用。

  5、罚责

  5.1为了保证此制度的实施,院办(人事行政部)、网络管理员及部门(科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2对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非法活动或外泄医院机密者,医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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