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课件制作室、计算机资料室管理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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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课件制作室、计算机资料室管理制度

  1、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

  2、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教育。

  3、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机房。

  5、机房内严禁吸烟、焚烧杂纸等。

  6、应保持机房设备排列正规,布线整齐。

  7、保管好室内器材,如有遗失、被损坏,应照价赔偿。

  8、不得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更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光盘、软盘等上机操作。

  9、网络配置及重要数据的修改、生成、网络调整,不得随意擅自更改。

  10、正确使用设备,严格按正确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电脑运行状况,保证电脑安全有序,做好各类设备的开机、关机工作。

  11、经常进行外部清洁工作,保持设备整齐、干净。

  12、做好资料室的设备、电子资料的变更记录,建立设备档案和软件台帐。

篇2:(中学)资料室工作制度

>  中学(学校)资料室工作制度

  1、本资料室只对教师开放,逐步做到提供教学、科研、群体竞赛、设备更新等方面书、刊,为教师的业务提高服务。

  2、本室资料全部采取登记借阅的办法:

  (1)、凡借书刊(包括期刊合订本)一律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一周。

  (2)、凡借期刊、杂志类,只限当天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借阅,一律不准拿出办公室,(特殊需要经批准后方可借出)。

  3、爱护书刊,严禁勾、批、折迭和撕页等,一经发现按学校图书馆管理办法处理。

  4、资料员每天要认真办理登记借阅手续,资料室内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喧哗,要保持肃静,对于违背者,资料员有权制止,并报告主任进行罚款。

  5、罚款规定:

  (1)、凡未经批准拿走书刊者按天数累计罚款(一天罚款100元)。

  (2)、丢失书刊者,按原书刊价三倍罚款。

  (3)、对于在资料室内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对于不爱护书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5元。

  (5)、被罚款者要主动向资料员交款,否则由工资或奖金中如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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