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总工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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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总工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长沙市总工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保证机关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全国总工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省总工会机关财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登记、部门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四条 办公室设立资产管理员岗位,对机关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资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分为三类:房屋、一般设备和其它固定资产。

  1、房屋: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存量房、职工生活临时用房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电脑、照相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3、其它固定资产:指除上述资产设备外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写购置固定资产申请单,经办公室核准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机关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具体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相关事项。购入后应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发票、固定资产申请单等凭证,办理固定资产入库及领用手续。

  第七条 调出、变卖、损失、报废等减少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由资产使用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商定后依程序和有关规定共同办理。资产管理员根据批件和有关资料办理调出或注销固定资产减少手续。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审核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对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采购计划、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配置等进行具体管理。

  第九条 资产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十条 资产管理员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和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离职时,应在其办理所有资产交还手续,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 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和材料,参照本办法进行购、领登记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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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 则

  为了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学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保证和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学院固定资产是指由学院及其所属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有形经济资源(以下简称学院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土地、低值耐用品等。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达到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一是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学校占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一般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用房、教职工宿舍等;建筑物一般包括道路、围墙、水塔等;附属设施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内的电梯、通用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是专用设备。是指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分析测试仪器、体育器械等。

  三是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用于业务活动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的交通工具、家具等。

  四是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或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古物、字画、纪念品等。

  五是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和下属其他单位阅览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种类书籍。

  六是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种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

  二、管理原则和管理机构

  学院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国资处为学院一级管理机构,管理学院资产,并对学院的资产进行统一登记汇总。负责监督。

  学院各相关处室为二级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并对所管理的资产建立帐册进行登记,分别是:

  后勤管理处负责学院本部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家具用具和办公设备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后勤保卫二处负责医学院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家具用具和办公设备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教务处负责全院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及所有图书资料资产的管理。

  党政办公室负责小车及客车的管理。

  各资产使用部门均为三级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应指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所占用资产的登记、建帐、建库,统计报表报送、资产异动报批等具体管理。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三、资产登记与建帐

  凡属学院资产,不论形成渠道和经费来源均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归口部门凭第四联登记入帐并将第二联、第三联交报帐员到国资处办理验证签章,凭第三联到财务部门报帐。

  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院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院内各单位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单位所占用学院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四、资产使用与转移

  学院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并有权对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效益低下的资产进行调剂处置。

  为降低办学成本,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使用单位收取成本管理费。

  使用单位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院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资产管理部门安排专人(项)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使用单位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若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应主动报告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国资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报告院领导同意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平行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院财务。月末,将资产处理情况报国资处。

  学院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除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必须经分管院长审批,资产管理部门才能办理借用手续,调出学院时应如数归还,人事部门才能办理调动有关手续。

  五、资产报废(损)、报失

  学院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学院资产的报废,必须坚持“先报批,后报废”的原则。由具体使用单位先提出报告逐一说明资产报废原因,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报告单》,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实、确认。年终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呈报国资处,并报院领导审批。

  报废的资产一律由国资处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负责处置,取得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学院财务。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院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确因不可预见因素等造成的资产丢失和损坏,应由学院保卫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方可进行正常的报失(损)程序。

  六、资产清查与报告

  各单位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院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归口上报各二级管理部门。学院各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国资处。国资处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学院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呈报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国资处负责解释。

篇3:化工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化工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 办公用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置、管理和发放,坚持验收和按计划造册领发制度。

  2 购置物品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书面申请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由行政管理部办理,未经同意一律不得自行购置。

  3 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物品验收入库登记和发放登记,领发签字制度。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每月由内勤统计编制计划,并负责领取、保管和发放办公用品。

  4 公司的固定资产除经常查点外,每年要集中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篇4:pm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pm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pm集团固定资产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集团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购建

  第三条 购建固定资产,应由根据可靠的可行性分析,填制“请购单”,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pm集团计划财务部审核,经pm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 购建固定资产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价格最优、质量最好的供应商,对于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依据公司招标流程进行。

  第五条 外购设备、工器具到货,由购置部门会同管理部门组织开箱验收,填制“设备开箱(安装)验收单”,经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验收后,送财务部门转帐。对需要安装的设备经安装后,由购置部门会同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组织调试,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购制(安装)验收移交单”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属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由管理部门按装箱单清点。属设备附件的,移交操作人员负责保管;属工具类的,由仓库部门登记备案;属设备备品配件,送仓库入库;随机技术文件应交办公室存档。并相应填制“设备附件、工具、备件、技术资料签收单”。

  第六条 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时,必须严格核对合同、发票、请购单、验收单是否相符,必要时应索取招投标文件、上网询价等方式进行复审。

  第三节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七条 企业固定资产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其中生产类管理部门具体为:房产公司是指办公室、化工公司是指生产管理部、建材公司是指生产部;非生产类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为各单位办公室。

  第八条 使用部门职责包括:

  1、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

  2、建立台帐,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 帐、物一致。

  3、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操作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4、按季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第九条 管理部门职责包括:

  1、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2、办理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

  3、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帐(卡),做到分管、使用、财务三帐一致,帐、卡、物一致。

  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

  5、组织顺序编号钉牌。

  6、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

  第十条 财务部门职责包括:

  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

  2、正确计提折旧。

  3、组织并参与管理部门的清查盘点工作,并进行帐实核对。

  第四节 固定资产的分类、计价和折旧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计价和折旧政策参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节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报废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清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形成清查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完成,该项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参与,使用部门配合。

  第十三条 对于盘点情况以及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有负责保管和使用部门查明具体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企业负责人审查,财务部门把关,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及时进行处理。但应在决算前处理完。

  第十四条 对已办理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实物,应分类处置,做到公开透明。对仍有部分使用价值的应保留实物,单独列帐管理。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必须依据经pm集团审批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表”对于进行有关帐务处理。

  第六节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轻钢结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轻钢结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活动制定本规定。

1、范围

  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一)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

2、分类

  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可分为: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车辆运输工具;

  (4).工具;

  (5).器具备件。

3、管理机构

  由公司办公室(公司指定的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协助管理。

4、责任者

  (一)为了有效地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在部门内部,分别任命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者;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者为该部门的负责人,其具有对本部门所承担的固定资产管理业务进行统制,指示以及检查的责任和权限。

5、办公室职责

  综合计划部对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下列业务:

  (1).关于固定资产的取得手续;

  (2).固定资产的编号;

  (3).掌握设备的移动和使用状况,以及关于设备信息的手续;

  (4).关于固定资产的转让、出借、报废等的手续;

  (5).闲置设备的管理;

  (6).固定资产的采购;

  (7).固定资产的盘存;

  (8).其他必要的事项。

6、使用部门的职责

  使用部门关于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承担以下职责:

  (1).设备使用情况的掌握和维护管理;

  (2).设备的接收以及运出的确认和信息提供;

  (3).固定资产实地盘存;

  (4).其他必要事项。

7、财务部门职责

  (1).固定资产的取得价格、折旧等与固定资产会计有关的业务;

  (2).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出租的费用等的决定;

  (3).固定资产分类账的管理;

  (4).固定资产实地盘存;

  (5).随时对有关固定资产管理所必须的事项进行检查;

  (6).其他必要的事项。

8、添置

  (一)使用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添置固定资产的申请,注明所需固定资产的中英文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资料,报送办公室(后勤)。

  (二)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查核无法调配时,将其列入固定资产采购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生产需要和财务状况,检查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的可行性,然后决定是否批准。

  (四)固定资产采购计划批准后,办公室按照预算安排,提出具体的选型方案,下达采购通知书,交采购组具体执行,财务部门协同进行价格管理。

  (五)采购组根据通知书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办理固定资产采购。

  (六)采购组收到供货单位发来的固定资产后,通知办公室组织验收,检查到货固定资产是否与采购通知书及购货合同相符。核实无误后,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并由办公室开具用款申请书,交财务部门。

  (七)财务部门有关人员根据采购预算,对付款通知单以及所附的固定资产验收单、购货发票等凭证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作相应账务处理,并安排付款。

  (八)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交综合计划部批准后领出投入使用。需要安装、调试的,还需办公室组织安装、调试。

  (九)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时,办公室应同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记录该固定资产的去向与用途等,并经使用部门签章。

  (十)使用部门接收固定资产后,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卡(账),落实保管责任,由专人保管使用该项固定资产。

  (十一)自制设备应先作可行性分析,责成制造部门负责生产。

9、转移

  (一)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应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交办公室签字后,送移入部门签字。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二)移出部门和移入部门在综合计划部的协调下,负责办理好固定资产的拆迁、运输、安装、调试等,保证资产的正常运转。

  (三)财务部门根据资产移交单,办理相关固定资产账目调整。

  (四)公司综合计划部和财务部门也应根据“固定资产转移单”登记账卡,核实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五)固定资产转移若须移出或转入公司的应办理相关出入公司的手续。

10、固定资产的改良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随时注意保养并善尽保管之责,因技术、生产效率等原因需对固定资产进行改良,应把改良支出作为固定资产价值增加固定资产余额。

11、保管

  (一)办公室按照固定资产目录,为该项固定资产按类分项统一编号。

  (二)使用单位以喷定或其他方式将办公室编妥的号码印记于该项固定资产上。

  (三)谁用、谁管、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落实到使用人。

  (四)各部门负责人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维护保养负全面的责任。

  (五)建立保管卡,以部门为单位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卡,在保管卡中,为每台固定资产开立卡片,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等。并随时与财务部门核对,保持资料的一致性。

  (六)综合计划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固定资产的保管、保养等进行检查。

12、固定资产的维修

  一般要求厂商上门服务维修,维修时,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在场负责。

  固定资产须送厂商维修时,应依照一定的程序,由办公室办理相关维修及出入公司手续。

13、投保

  (一)综合计划部在取得固定资产后,对于应投保的项目应提出投保申请,经部门主管核准,送财务部门审核后,呈公司总经理审批。投保申请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部门。

  (二)办公室接到审批后的投保申请后,填具“投保书”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三)办公室在订立保险合同之后,保单自存,保单副本两份连同收据送财务部门核对后,保单副本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连同收据由财务部门凭以做付款依据。

  (四)投保的固定资产因增设、减损等原因而发生变动时,办公室应依据“固定资产变动单”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投保变更。经有关人员复核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依审批权限审批后,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部门办理另订合同、变更合同或解约等手续。

  (五)办公室于投保物保险期限届满之时,如需续保,应办理续保申请手续,财务部门应办理续保手续。

14、出租或外借

  出租或外借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制订出租或出借合同等相关资料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将合同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合同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固定资产出入公司应办理相关出入手续。

15、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公司内部由于生产任务变动,由在用固定资产转为未使用等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处理;另一种形式是由于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丧失的报废。

  (一)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生产任务变化或固定资产运行状态等情况,需要将在用固定资产退出生产过程的,提出固定资产退出申请,列明退出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退出原因、设备运行状况等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

  (二)办公室接到使用部门的退出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申请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经济和技术鉴定,确定是否必须退出,查明退出原因。如认为可以退出,由办公室将固定资产退出申请转呈公司负责人审批。

  (三)公司负责人认真审查处理固定资产理由是否充分,对生产经营有无影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办公室根据经批准的处置固定资产退出申请,编制固定资产调拨凭证,详细列明固定资产处置后的去向、原值、已提折旧额等资料,交财务部门作相应账务处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退出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保管。

16、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及毁损。

  (一)固定资产损耗无法修理或修理不合经济原则,以及废弃不用的固定资产,为盘活资产,办公室应填“固定资产报废(出售)单”,拟定处理意见送财务部门核查,再呈公司领导核准后,会同各部门指定的负责人共同出售。

  (二)出售时应开具发票办理发货手续,并在第二联上附记注明报废单号,以便核对。

  (三)出售后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将该项固定资产出售单,送财务部门存查。

  (四)报废的资产无法出售时,对拆分下来的有用的零部件应入库作原材料,其他不能用的应当清理。

17、盘点

  (一)使用部门应于每月底,据电脑资料定期盘点,并查对编号,如有错误,应即更正。

  (二)年底,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应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

  (1)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依据固定资产目录确定盘点计划。

  (2)稽核人员随同财务部门及使用部门人员依据固定资产目录实地盘点。

  (3)财务部门依各部门的盘点结果报告编制盘点差异汇总表,送请公司有关部门及负责人批示。

  (4)盘点有数量差异,应填写专题报告,经相关审批后,对其进行处理。

18、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帐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认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七)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低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认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认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②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本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的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19、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

  (一)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2)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3)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

  (5)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6)国家规定的不能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1)房屋及建筑物:20年;

  (2)机器设备:10年;

  (3)车辆运输工具:5年;

  (4)工具:5年;

  (5)器具备件:5年。

  (五)固定资产月折旧的计提:

  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20、固定资产维修的会计处理:

  (一)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二)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21、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处理:

  (一)由于出售、报废或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固定资产净值加上清理费用减去残料价值、清理收入后的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二)盘点盘盈的固定资产,经查明原因后,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董事会或总经理会议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三)盘点时发现的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经查明原因后,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董事会或总经理会议批准后,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在减去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期末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处理

  固定资产具体的会计核算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24、在建工程核算内容

  在建工程核算公司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的设备的价值。

25、在建工程入账价值确认

  在建工程按照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实际产生的支出确定其成本。

26、在建工程会计账务处理

  在建工程具体的会计账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27、固定资产编号的要求

  (一)固定资产编号的第一位,以固定资产类别的第一个英文大写字母编号;

  (二)固定资产编号的第二位,以固定资产的使用(隶属)部门编号,以部门名称的第一个字的汉语大写字母编号;

  (三)第三位、第四位及第五位为固定资产的数量的连续编号。

  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添置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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