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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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pm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pm集团固定资产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集团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购建

  第三条 购建固定资产,应由根据可靠的可行性分析,填制“请购单”,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pm集团计划财务部审核,经pm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 购建固定资产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价格最优、质量最好的供应商,对于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依据公司招标流程进行。

  第五条 外购设备、工器具到货,由购置部门会同管理部门组织开箱验收,填制“设备开箱(安装)验收单”,经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验收后,送财务部门转帐。对需要安装的设备经安装后,由购置部门会同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组织调试,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购制(安装)验收移交单”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属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由管理部门按装箱单清点。属设备附件的,移交操作人员负责保管;属工具类的,由仓库部门登记备案;属设备备品配件,送仓库入库;随机技术文件应交办公室存档。并相应填制“设备附件、工具、备件、技术资料签收单”。

  第六条 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时,必须严格核对合同、发票、请购单、验收单是否相符,必要时应索取招投标文件、上网询价等方式进行复审。

  第三节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七条 企业固定资产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其中生产类管理部门具体为:房产公司是指办公室、化工公司是指生产管理部、建材公司是指生产部;非生产类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为各单位办公室。

  第八条 使用部门职责包括:

  1、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

  2、建立台帐,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 帐、物一致。

  3、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操作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4、按季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第九条 管理部门职责包括:

  1、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2、办理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

  3、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帐(卡),做到分管、使用、财务三帐一致,帐、卡、物一致。

  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

  5、组织顺序编号钉牌。

  6、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

  第十条 财务部门职责包括:

  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

  2、正确计提折旧。

  3、组织并参与管理部门的清查盘点工作,并进行帐实核对。

  第四节 固定资产的分类、计价和折旧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计价和折旧政策参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节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报废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清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形成清查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完成,该项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参与,使用部门配合。

  第十三条 对于盘点情况以及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有负责保管和使用部门查明具体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企业负责人审查,财务部门把关,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及时进行处理。但应在决算前处理完。

  第十四条 对已办理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实物,应分类处置,做到公开透明。对仍有部分使用价值的应保留实物,单独列帐管理。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必须依据经pm集团审批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表”对于进行有关帐务处理。

  第六节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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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轻钢结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轻钢结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活动制定本规定。

1、范围

  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一)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

2、分类

  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可分为: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车辆运输工具;

  (4).工具;

  (5).器具备件。

3、管理机构

  由公司办公室(公司指定的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协助管理。

4、责任者

  (一)为了有效地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在部门内部,分别任命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者;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者为该部门的负责人,其具有对本部门所承担的固定资产管理业务进行统制,指示以及检查的责任和权限。

5、办公室职责

  综合计划部对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下列业务:

  (1).关于固定资产的取得手续;

  (2).固定资产的编号;

  (3).掌握设备的移动和使用状况,以及关于设备信息的手续;

  (4).关于固定资产的转让、出借、报废等的手续;

  (5).闲置设备的管理;

  (6).固定资产的采购;

  (7).固定资产的盘存;

  (8).其他必要的事项。

6、使用部门的职责

  使用部门关于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承担以下职责:

  (1).设备使用情况的掌握和维护管理;

  (2).设备的接收以及运出的确认和信息提供;

  (3).固定资产实地盘存;

  (4).其他必要事项。

7、财务部门职责

  (1).固定资产的取得价格、折旧等与固定资产会计有关的业务;

  (2).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出租的费用等的决定;

  (3).固定资产分类账的管理;

  (4).固定资产实地盘存;

  (5).随时对有关固定资产管理所必须的事项进行检查;

  (6).其他必要的事项。

8、添置

  (一)使用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添置固定资产的申请,注明所需固定资产的中英文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资料,报送办公室(后勤)。

  (二)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查核无法调配时,将其列入固定资产采购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生产需要和财务状况,检查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的可行性,然后决定是否批准。

  (四)固定资产采购计划批准后,办公室按照预算安排,提出具体的选型方案,下达采购通知书,交采购组具体执行,财务部门协同进行价格管理。

  (五)采购组根据通知书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办理固定资产采购。

  (六)采购组收到供货单位发来的固定资产后,通知办公室组织验收,检查到货固定资产是否与采购通知书及购货合同相符。核实无误后,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并由办公室开具用款申请书,交财务部门。

  (七)财务部门有关人员根据采购预算,对付款通知单以及所附的固定资产验收单、购货发票等凭证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作相应账务处理,并安排付款。

  (八)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交综合计划部批准后领出投入使用。需要安装、调试的,还需办公室组织安装、调试。

  (九)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时,办公室应同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记录该固定资产的去向与用途等,并经使用部门签章。

  (十)使用部门接收固定资产后,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卡(账),落实保管责任,由专人保管使用该项固定资产。

  (十一)自制设备应先作可行性分析,责成制造部门负责生产。

9、转移

  (一)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应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交办公室签字后,送移入部门签字。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二)移出部门和移入部门在综合计划部的协调下,负责办理好固定资产的拆迁、运输、安装、调试等,保证资产的正常运转。

  (三)财务部门根据资产移交单,办理相关固定资产账目调整。

  (四)公司综合计划部和财务部门也应根据“固定资产转移单”登记账卡,核实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五)固定资产转移若须移出或转入公司的应办理相关出入公司的手续。

10、固定资产的改良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随时注意保养并善尽保管之责,因技术、生产效率等原因需对固定资产进行改良,应把改良支出作为固定资产价值增加固定资产余额。

11、保管

  (一)办公室按照固定资产目录,为该项固定资产按类分项统一编号。

  (二)使用单位以喷定或其他方式将办公室编妥的号码印记于该项固定资产上。

  (三)谁用、谁管、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落实到使用人。

  (四)各部门负责人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维护保养负全面的责任。

  (五)建立保管卡,以部门为单位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卡,在保管卡中,为每台固定资产开立卡片,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等。并随时与财务部门核对,保持资料的一致性。

  (六)综合计划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固定资产的保管、保养等进行检查。

12、固定资产的维修

  一般要求厂商上门服务维修,维修时,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在场负责。

  固定资产须送厂商维修时,应依照一定的程序,由办公室办理相关维修及出入公司手续。

13、投保

  (一)综合计划部在取得固定资产后,对于应投保的项目应提出投保申请,经部门主管核准,送财务部门审核后,呈公司总经理审批。投保申请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部门。

  (二)办公室接到审批后的投保申请后,填具“投保书”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三)办公室在订立保险合同之后,保单自存,保单副本两份连同收据送财务部门核对后,保单副本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连同收据由财务部门凭以做付款依据。

  (四)投保的固定资产因增设、减损等原因而发生变动时,办公室应依据“固定资产变动单”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投保变更。经有关人员复核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依审批权限审批后,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部门办理另订合同、变更合同或解约等手续。

  (五)办公室于投保物保险期限届满之时,如需续保,应办理续保申请手续,财务部门应办理续保手续。

14、出租或外借

  出租或外借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制订出租或出借合同等相关资料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将合同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合同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固定资产出入公司应办理相关出入手续。

15、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公司内部由于生产任务变动,由在用固定资产转为未使用等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处理;另一种形式是由于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丧失的报废。

  (一)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生产任务变化或固定资产运行状态等情况,需要将在用固定资产退出生产过程的,提出固定资产退出申请,列明退出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退出原因、设备运行状况等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

  (二)办公室接到使用部门的退出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申请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经济和技术鉴定,确定是否必须退出,查明退出原因。如认为可以退出,由办公室将固定资产退出申请转呈公司负责人审批。

  (三)公司负责人认真审查处理固定资产理由是否充分,对生产经营有无影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办公室根据经批准的处置固定资产退出申请,编制固定资产调拨凭证,详细列明固定资产处置后的去向、原值、已提折旧额等资料,交财务部门作相应账务处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退出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保管。

16、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及毁损。

  (一)固定资产损耗无法修理或修理不合经济原则,以及废弃不用的固定资产,为盘活资产,办公室应填“固定资产报废(出售)单”,拟定处理意见送财务部门核查,再呈公司领导核准后,会同各部门指定的负责人共同出售。

  (二)出售时应开具发票办理发货手续,并在第二联上附记注明报废单号,以便核对。

  (三)出售后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将该项固定资产出售单,送财务部门存查。

  (四)报废的资产无法出售时,对拆分下来的有用的零部件应入库作原材料,其他不能用的应当清理。

17、盘点

  (一)使用部门应于每月底,据电脑资料定期盘点,并查对编号,如有错误,应即更正。

  (二)年底,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应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

  (1)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依据固定资产目录确定盘点计划。

  (2)稽核人员随同财务部门及使用部门人员依据固定资产目录实地盘点。

  (3)财务部门依各部门的盘点结果报告编制盘点差异汇总表,送请公司有关部门及负责人批示。

  (4)盘点有数量差异,应填写专题报告,经相关审批后,对其进行处理。

18、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帐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认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七)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低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认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认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②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本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的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19、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

  (一)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2)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3)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

  (5)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6)国家规定的不能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1)房屋及建筑物:20年;

  (2)机器设备:10年;

  (3)车辆运输工具:5年;

  (4)工具:5年;

  (5)器具备件:5年。

  (五)固定资产月折旧的计提:

  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20、固定资产维修的会计处理:

  (一)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二)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21、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处理:

  (一)由于出售、报废或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固定资产净值加上清理费用减去残料价值、清理收入后的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二)盘点盘盈的固定资产,经查明原因后,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董事会或总经理会议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三)盘点时发现的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经查明原因后,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董事会或总经理会议批准后,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在减去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期末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处理

  固定资产具体的会计核算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24、在建工程核算内容

  在建工程核算公司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的设备的价值。

25、在建工程入账价值确认

  在建工程按照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实际产生的支出确定其成本。

26、在建工程会计账务处理

  在建工程具体的会计账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27、固定资产编号的要求

  (一)固定资产编号的第一位,以固定资产类别的第一个英文大写字母编号;

  (二)固定资产编号的第二位,以固定资产的使用(隶属)部门编号,以部门名称的第一个字的汉语大写字母编号;

  (三)第三位、第四位及第五位为固定资产的数量的连续编号。

  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添置时间:

  年     月     日

篇3:资产管理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实行轮流值日制,部门主管负责安排好人员轮流值日制度.值日人员自觉履行职责,保持办公室全天卫生清洁。

  第三条环境卫生及员工要求 1、个人衣着整洁,仪表端庄。

  2、办公区域内禁止抽烟。

  3、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残渣剩水,不乱丢纸屑。

  4、个人办公地面洁净无垃圾,无灰尘,不堆放杂物。

  5、墙面无污迹,悬挂物保持整洁美观,禁止乱贴乱挂。

  6、办公桌面整齐干净,物品摆放有序。个人物品需放到柜子或抽屉里,长时间离开座位,椅子要放入桌子下面。

  7、公共区域的招待用品仅供招待客户用,任何员工均不可使用(如一次性水杯、水果、茶叶或咖啡)。

  8、定期整理自己的桌子抽屉、柜子。

  9、各部门定期组织擦拭门窗,保持干净明亮。

  10、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减少流行性疾病发生。

  第四条 区域的区分与保洁

  1、本着各部门所在的办公区域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的原则。

  2、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

  3、各部门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4、总经理办公室由前台文员负责打扫。

  5、公司会议室的环境卫生需要大家的维护,各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五条 值日人员职责

  1、值日人员负责本办公室当天的保洁工作。

  2、值日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卫生清理,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负责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

  3、保持办公室全天卫生清洁。如雨雪天气人员走动污染地面应及时进行清理。

  4、做到地面、桌面、柜上、空调、饮水机、窗台上清洁、整齐、窗明几净。

  5、室内不许存放垃圾,每日垃圾需及时清理,垃圾篓满后需及时倒掉。

  第六条 奖罚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人事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20-50元经济处罚,部门负责人有连带责任,将受到与员工同样的处罚金。

  1、在办公场所抽烟的。

  2、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3、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4、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5、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6、办公桌上有灰尘、物品未摆放整齐者。

  7、违反卫生管理条例细则的。

  第七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公司员工义务提醒外来人员遵守。

  第八条 行政人事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所有的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规公司总经办,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篇4:资产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资产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复印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指定交接人员,不准随意移交给其他无关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锁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篇5:资产管理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印鉴的管理,保证印鉴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防止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以公司名义印发的公文(包括红头文件和非红头文件),不论上报上级机关,还是下发各部门,根据公文格式要求加盖印章。

  第三条 各市场部门报送上级的各类报告、报表、表格等需要加盖印章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后,由经办人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签盖相应印章。

  第四条 凡财务部与银行签订的各类协议和业务单据,由财务主管签字确认,公司行政人事部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出具其他各种授权书、介绍信、证明信,先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盖章。(如涉及到财务金额证明需使用财务部的财务专用章确认后方可加公章。)第六条 出具其他各种授权书、介绍信、证明信,先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联系工作、因公出差,需要出具固定制式的行政介绍信,需由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

  第七条 不得在空白表格、证书、信笺等空白件上盖章。

  第八条 行政公章不得带出公司外,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用印,必须经公司行政人事主管指定专人前往办理,并做好使用登记

  第九条 公司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使用、严格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手续用印,凡不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的,一律不得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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