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收费站档案管理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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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收费站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站部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管理处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机构组长:z副组长:z

  成员:zzzz及各班班长

  二、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站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站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文秘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管理处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站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1、集中统一管理本站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站部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四、档案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归档工作,认真执行档案法。

  2、负责档案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3、负责主持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落实。

  5、为单位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认真做好借阅、登记工作。

  五、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室管理的档案,主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站相关人员使用。

  2、机密档案借阅,需经站领导批准,就地查阅,不得带出档案室。

  3、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负责保管、保密、爱护所借档案,发现遗失及时报告,并追查处理。

  4、未经批准的档案,不得随意抄录,拍照原文。

  5、所借阅的档案,不得任意转借他人,如需要转时,必须到档案室办理手续。

  6、借阅人员所还回的档案,档案管理员必须检查是否齐全。

  7、档案资料借阅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要延长,可按规定办理手续。

  8、负责借阅人员如有调动工作时,在离职前必须将所有案卷归还档案室。

  六、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七、档案保密制度

  1、保密范围,主要限于不宜扩大阅知范围的文件资料。

  2、档案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准携带文件档案回家、探亲、访友和去公共娱乐场所。

  3、机密档案应放在档案柜中。

  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抄、传播机密事项。

  5、借阅机密档案和资料,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在指定场所阅读。

篇2: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1.0本部门的主要户档案管理任务

  本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服务”。只有健全客户档案才能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服务。

  2.0本部门客户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2.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2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跟进;

  3.0客户档案管理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3.1收集客户资料

  3.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押金

  3.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3.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3.5客户资料补充

  3.5.1客户证件资料

  3.5.2客户联络资料

  3.5.3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3.5.4管理人员在日常职务常与客户人事变迁资料

  3.6客户与物业公司往来文件

  3.7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3.8客户报修记录

篇3: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须留在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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