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关于生活区被盗事件的处理通报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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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关于生活区被盗事件的处理通报

  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 件

  --物报字[20**]19号 签发:yy

  物业公司关于生活区被盗事件的处理通报

  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

  8月10晚生活区发生多起被盗事件。19幢104室住户晚上睡觉门窗未关,被盗手机1部,现金一百多元;19幢101室住户被盗手机一部,经现场查看,阳台上有一个脚印,估计盗贼爬阳台进入;6-504住户电动车停放在楼梯口被盗,丢失时间在8月10日晚21时---11日早6.30时。

  上述几起被盗事件,后勤服务管理处主任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保安队长未能起到督促的作用,当班保安**当班期间,未能尽到随时巡逻的责任,工作失职。经公司研究决定,现作如下处理:

  一、后勤服务处主任**对生活区安全负有第一责任,根据《员工手册》(乙类过失)处200元罚款。

  二、保安副队长**负安保主要责任,根据《员工手册》罚款100元,班长**负连带责任,罚款50元。

  三、当班值班员:**在中班值勤过程中,巡逻不到位,属工作失职,各罚款50元。

  四、 夜班值班保安员**、未能做好防范,属工作失职,各罚款5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基础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www.pmceo.com-物业经理人

  特此通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年*月**日

篇2:关于城市花园小区两起被盗事故的处理通报

  pp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 件

  yy物报字[20**]16号 签发:y

  关于城市花园小区两起被盗事故的处理通报

  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

  20**年7月12日凌晨1点30分,城市花园1幢2单元1303业主家中失窃,经了解:业主在7月11日晚上5点多钟离开家,凌晨1点多钟回来发现失窃,丢失银行卡、美金、首饰等物品,业主自述约7千余元,小偷是从走廊窗户翻进业主阳台进入房间内,银行卡内1000元现金已在当晚8点20分提走。

  20**年8月1日下午5点左右,城市花园管理处接1号楼东单元804业主报案:家中被盗。经警察现场勘查,丢失首饰、珠宝等物品,价值4万余元,1204业主在8月3日晚上回来发现家中也被盗,被窃现金7000余元

  上述两起事故,城市花园管理处主任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事故发生后未能引起重视,加强防范,从而给犯罪分子有机可趁,接连作案。当班保安**当班期间,未能尽到随时巡逻的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城市花园被盗;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现决定作如下处理:

  1、经公司研究决定,城市花园管理处主任**由三级二等管理处主任降为三级三等管理处主任,考核7月份开始执行,并根据《员工手册》(丙内过失)处以300元罚款。

  2、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乙类过失(严重过失)第十一条规定,对7月12日事故处理,当班保安**、**各罚款100元,保安员**罚款50元;对8月1日事故处理,保安领班**处150元罚款,当班保安员**、*2、*3各处100元罚款。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基础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pp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年*月*日

篇3:物业关于近期对各管理处夜间安全检查的通报

  zjdf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 件

  df物报字[20**]21号 签发:yy

  物业关于近期对各管理处夜间安全检查的通报

  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

  近期,公司组织综合部、保安部、工程维修部、财务部对公司所辖管理处进行了夜间突击安全大检查,通过连续一周的检查,使各管理处保安员提高了夜间执勤的警惕性,此次检查也基本达到预期的目的。尤其是“pp”管理处,面对情况复杂的施工工地,所有队员自始至终都保持着一个良好的警惕性与责任心,队长dd在保障夜间值班的正常运作下及工地的安全下,利用夜间时间组织新队员进行队列训练。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不好的一面,单项服务处“旺角城”jj睡岗的现象,“城市花园”管理处保安员散漫的工作作风与态度,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品牌形象。

  综上所述,经公司研究决定:

  1、给予“pp”管理处保安队zhe等11名员工通报表扬一次,给予人民币300元的经济奖励。

  2、给予单项服务管理处“旺角城”保安员lz辞退。(已另行通报处理)。

  3、给予“城市花园”管理处保安队严重警告一次,本月等级考核为三级处理。

  希望公司其他管理处向pp管理处保安队学习,加强安全防范,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同时我们更要认真对照差的现象,来自查、自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报。

  zjdf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年八月**日

篇4:如何妥善解决小区业主被盗事件

  如何妥善解决业主被盗事件

  看过很多的这方面文章,此文写的很详尽,可操作性强。

  物业小区作为社会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其公共秩序和治安环境必然受到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而由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具备行政管理权和行政执法权,只能是在自己服务的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公共秩序的维护和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一些治安防范工作,并不能完全杜绝、防止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当发生诸如业主被盗等治安事件时,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应以积极的态度、正确的方法应对,相互协助配合,坦诚沟通交流,妥善及时处置,是保证事件能顺利解决的明智之举。

  任何一个物业服务企业,不论管理服务工作做得多么细致到位,也不可能保证在所管区域内不发生一起治安事件。一旦发生了诸如业主被盗等治安事件,物业服务公司应该怎么办呢?笔者在20**年9月7日与物业同行朋友聚会时,偶闻朋友公司急电,后知发生被盗事件,颇有所思试对发生被盗事件后,物业服务公司、业主两方面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展开论述,请同行交流指正。

  一、当在物业服务公司服务的区域内发生业主被盗事件时,通常业主的第一反应是找物业服务公司,并且认为应该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被盗责任。

  此时,业主的情绪都比较激动,对待物业服务公司的行为、言语都会比较激烈,会使许多物业服务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产生畏惧,从而回避、推脱、敷衍。但这种态度只能拖延事件妥善解决的时间,加大业主的不满,甚至激化矛盾。因此物业服务公司应采取积极介入、正面对待的态度,管理人员应责无旁贷、挺身而出,切实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控制事态发展,尽快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1.当发生业主被盗情况时,除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外,还应迅速组织人员检查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情况,在管理服务区域内检查有无可疑、陌生人员,及时调阅安全监控录像记录,查清巡逻人员即时位置和最后经过被盗地点时间,或经过被盗地点附近区域时有无异常情况等,既为破案争取有利时机和提供可靠证据,又可及时做到对案情基本情况心中有数。

  2.当发生业主被盗情况时,物业服务中心(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安排专门人员保护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前来勘察案发现场和取证。

  3.当业主被盗时,业主找到物业服务公司其实通常是要求有个说法。而物业服务公司积极的态度、真诚有效的沟通、耐心的安抚、快速地进行相关处理,就是对业主最好的“说法”。对因被盗而承受财产和精神方面双重打击的业主,物业服务公司应尽可能地予以安抚和帮助,争取业主的理解、接受、认可。

  4.应及时了解被盗业主财物的损失情况,掌握当事业主的情绪、态度和其他业主对被盗事件的反应,要积极、耐心地引导业主理智、冷静地解决被盗事件。

  5.面对业主的各项质询、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各级工作人员应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回答,但对于涉及确认业主被盗的责任归属等原则问题,应按公司和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意见审慎回答。在公安机关没有破案或在公司没有明确指示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中心(项目部)任何人均不能擅自确认业主被盗的责任归属。

  6.当物业服务公司根据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或公安机关对被盗事件的侦破结果对业主各项质询、要求做出正式答复时,最好以书面的形式行文答复并应取得业主的明确认可。在业主对书面答复确认后,物业服务公司应毫无保留地执行。在业主仍有异议时,可与业主进一步协商后再次书面行文,必要时建议业主通过仲裁、司法途径解决,绝不能让业主觉得没有解决的办法或物业服务公司不愿面对事实、无解决诚意,避免为日后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埋下隐患。

  7.物业服务公司对于业主被盗财物的损失结果,应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物业服务公司任何人员在没有获得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的专业指导意见或公司的明确处理意见前,绝对不允许毫无根据、凭主观判断或擅自表态认定责任和损失结果。这样不但会招致业主更大的不满,增长业主的对立情绪,还会使物业服务公司处于由主动变为被动、由被动变为更加被动的局面。

  8.当发生业主被盗情况时,物业服务公司除了对业主采取积极的态度、真诚的沟通外,对媒体的反应也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当被盗事件本身成为一起公众事件时,物业服务公司已成为这一公众事件的主角之一,新闻媒体介入采访报道是其正当的权利。此时物业服务公司最明智的做法是积极合作、实事求是地介绍自己掌握的案件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要注意有效地引导新闻媒体记者正面报道、客观报道、建立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同样,对涉及确认业主被盗的责任归属等原则问题,也应按公司和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意见审慎回答。物业服务公司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引导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报道。有条件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建立类似新闻发言人的制度,由公司层面来负责应对新闻媒体。

  二、当发生被盗情况时,从业主方面来说,因为被盗将承受财产和精神方面的双重打击,容易产生一些激动的情绪、激烈的言辞行为,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业主也应意识到此时理智、冷静地对待、处理被盗事件,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被盗发生时,业主应抱着找物业服务公司解决问题的态度,以积极、坦诚、理智的方式来与物业服务公司共同处理被盗事件,不要认为交了物业服务服务费就理所当然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责任。业主要争取获得物业服务公司的积极支持、配合,从而更加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此外,当发生业主被盗事件时,业主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清理核实被盗财产损失时,要注意妥善保留被盗财物的证据,这是以后当判定确因物业服务公司失职造成被盗时,业主索赔的法律依据。

  2.业主如怀疑被盗属于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失职造成,可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当日所属物业区域监控录像、保安巡逻记录、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等资料。如物业服务公司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时,业主应要求业主委员会出面要求提供,或寻求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介入协调解决。

  3.业主在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被盗事件的处理时,应注意做好相关书面文字记录,以备不时之用。如物业服务公司以回避、推脱、敷衍或拒绝的方式不愿意解决问题,业主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要求以仲裁的方式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业主应要求业主委员会出面,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就此被盗事件的调查结果、解决办法、整改措施等出具专项报告,必要时业主也可以向政府物业服务主管部门、新闻媒体投诉,借助政府和社会的力量解决问题,但应实事求是,如实提供事件真相。

篇5:商学院公寓建设学生寝室通报制度

  商学院公寓建设学生寝室通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商学院宿舍卫生及安全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及安全意识,根据《**工商学院学生手册》和《**工商学院国际商学“三位一体”模式学生管理手册》,特制定国际商学院寝室管理通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国际商学院全体学生。

  第二章 寝室卫生

  第三条 生活部每周进行不定期抽查,各年级辅导员及生活部组织检查各寝室卫生。卫生成绩低于85分的寝室断电一天,每人次减个人综合测评2分,班级综合测评1分。

  第四条 寝室管理员每周两次检查寝室卫生。卫生成绩95-100分的,每人次加综合测评1分,班级综合测评0.5分;卫生成绩60-84分的,每人次减个人综合测评1分,班级综合测评0.5分;卫生成绩1-59分的,每人次减个人综合测评2分,班级综合测评1分;卫生成绩0分的,每人次减个人综合测评3分,班级综合测评1.5分。卫生成绩每周公布一次。卫生成绩连续两次均低于85分的,给予寝室成员通报批评处分,寝室断电一天;卫生成绩连续四次低于85分的,给予寝室成员警告处分,寝室断电三天;卫生成绩连续两次0分的,给予寝室成员警告处分,寝室断电一周,不能参与本学期的评优评先。

  第三章 寝室纪律

  第五条 1、对有以下行为者,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学习,如大声喧哗,大声播放音响,经劝阻不听从。

  (2)在公寓楼道内或向公寓楼外乱扔垃圾。

  2、对有以下行为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1)在寝室内聚众吸烟、喝酒(包括发现烟头、烟盒、烟灰缸、酒瓶等);

  (2)除工作原因外,进入异性寝室;

  (3)在周一至周五的上课时间下棋、打牌或打麻将,利用电脑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玩游戏,看影碟等;

  (4)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

  3、对有以下行为者,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在宿舍内燃放鞭炮,从楼道内偷电,使用违禁电器或违禁物品(如电饭锅、电热器、电热毯、酒精炉等);

  (2)在宿舍及宿舍周围寻衅滋事,聚众哄闹;

  (3)在寝室内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

  (4)不服从管理,随意辱骂、殴打学生干部或管理人员。

  第六条 使用违禁电器的宿舍,未引起安全事故的,除没收工具并按本条例处理,还将给予宿舍断电三天处罚;引起安全事故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构成违法犯罪的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不得从其他宿舍引电,一经发现,对两方宿舍进行断电三天处罚,并按照相关制度,给予个人处分;引起安全事故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个人承担,构成违法犯罪的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宿舍里留宿客人。

  第九条 放假期间学生不回家,可向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申请,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第十条 学生宿舍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后,进出宿舍楼一律凭有效证件,无证不得入内。禁止男女互访,有特殊情况需向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申请,批准后访客进入并登记。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如情节轻微,主动承认错误,认错态度较好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十二条 如学生干部违反以上规定从重处罚;

  第十三条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拒不承认错误的、对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 凡断电宿舍,须持恢复供电申请经生活部签章后方可恢复供电。

  申请恢复供电步骤:

  (1)被断电寝室对卫生进行整改后,联系班级管理委员会生活部,该部门将对其进行检查。

  (2)检查结果合格的寝室,由寝室长向生活部申请《国际商学院寝室恢复供电表》,成绩未达标者,生活部有权延长检查期限及断电时间。

  (3)寝室长填写《国际商学院寝室恢复供电表》,由生活部部长签字确认并盖章;

  (4)寝室长将恢复供电表交给寝室楼长,方可恢复供电。

  国际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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