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设备房、水、电管井门钥匙管理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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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设备房、水、电管井门钥匙管理制度

  小区设备房、水、电管井门钥匙管理制度

  1.所有水、电管井、设备房、电梯轿厢门等钥匙不准外借。

  2.外来人员施工中需要开设备机房、水、电管井、生活水箱盖、电梯厅门等,需要在办理完相关手续(有管理处联系单,并经主管批准)后,由值班人员去打开门。施工完成后,经值班人员检查合格后再关上门,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

  3.管理处内部各班组之间需要借用钥匙,值班人员在借出后,应做好相应记录。但各配电室、电梯机房、电梯厅门、生活水箱盖等钥匙不准借出,应由值班人员陪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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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各班组钥匙应标示清楚,集中统一放在钥匙箱内,不得乱扔、乱放,钥匙箱应加锁。

  5.所有钥匙未经主管同意,不准私下配制或利用工作之便转借他人。

篇2:维修设备房钥匙管理规定

  维修设备房钥匙管理规定

  为加强**设备房钥匙管理,维护公司财产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在办理各种钥匙移交手续时,必须有明确的《钥匙移交清单》,移交方和接收方必须有代表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正式移交。

  2、所有强弱电房、水泵房由当班水电维修技工各保管1条,水电主管保管1条,剩余的钥匙由维修服务部经理保管。若擅自配钥匙者,所有责任由其承担。

  3、所有电梯房当班电梯维修技工各保管1条,水电主管保管1条,剩余的钥匙由维修服务部经理保管。若擅自配钥匙者,所有责任由其承担。

  4、钥匙保管处(专人)必须建立《钥匙总台帐》,钥匙的种类和数量必须与台帐相符。

  5、钥匙实行专人保管,必须做好分类、编号、有序指定存放,不得乱挂乱丢或混杂存放,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将钥匙借出。

  6、本公司相关部门(包括家居广场、监理部、系统工程部、环境工程部等)借钥匙时,必须有正当而充分理由或凭“工作任务单”或“维修单”并出示工作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7、电视站、供电局、保安公司和电信局工作人员到本小区施工作业,在借钥匙时需出示有效的工作证件及相关单元的开户或维修通知单,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8、钥匙被借出后,当事人将钥匙弄丢,更换锁的成本费、人工费及相关单元内发生其它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9、涉及钥匙管理问题所致的各种损失,若查找不出责任人时,由相关部门经理、主管及钥匙管理专人承担责任,所有损失由部门经理负担20%、主管负担30%和钥匙管理专人负担50%。

  10、凡属接管后的钥匙,每月必须按《钥匙总台帐》进行检查清点;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按《钥匙违规收发及遗失处理流程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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