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五险管理办法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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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五险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五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 ”或“公司”)“五险”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集团 公司《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这五种国家规定必须参加的险种,同时涵盖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保险)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合同制职工,即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五险”具体业务的办理及日常管理。社会保险的政策制定、 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等宏观管理工作应按照社会保险机构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 账户建立与异动

  第五条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公司必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 保险登记。

  第六条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应当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四章 缴费基数的确定

  第七条 应如实核定员工年度收入,确保员工“五险”缴费基数的真实准确。

  第八条 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一)员工个人“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 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 下支付的劳动报酬等所有工资性收入。

  (二)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所属社保机构公布的最低缴费基准时,按照最低缴费基准计算。

  (三)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 五险”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

  第九条 新增、转入及特殊情况下“五险”基数的核定:

  (一)初次参加“五险”的,按照其当月基本工资加奖金核算当年缴费基数,且不低于全省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保险关系由外单位转入的职工,应按照转出单位当年核定的缴费基数继续缴纳,次年 开始重新核定;

  (三)保险关系由外单位转入的职工参与当年年审的,缴费基数按照不高于同级别(同岗位 )人员基数最大值、不低于同级别(同岗位)人员基数最小值的原则进行核定。

  第十条 “五险”基数的年度审核:

  “五险”基数由公司所属的社保机构统一审核,当接到年度缴费基数审核通知后,社会保险 管理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准备相关材料、核算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报送至社保机 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应及时补缴本年度以前月份新旧基数差额部分,完成结账工作。

  第五章 社会保险的征缴与转移

  第十一条 “五险”个人缴费部分,每月由综合办公室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不计征个人所得 税。

  公司综合办公室于每月10日前进行“五险”缴费核算,编制缴费明细表,审核无误后,由财 务资产部按照核定数额转账至社保机构结算户。

  第十二条 “五险”按照缴费基数与征收比例相乘进行计算,征收比例按照延安地区社保规 定进行计算。

  第十三条 新增和调入的职工,自发放工资当月起办理“五险”参保、转移、缴费等手续, 医疗保险为当月变更,次月缴费。在保险管理机构规定的每月变动申报时间以后入职的员工 ,从次月起办理参保或变更手续;职工社会保险无法及时转移的,应在账户转入公司后及时 办理缴费手续,并补缴自发放工资当月至转移当月的应缴费用。

  第十四条 职工调离、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按照规定及时停缴或转出“五险”。

  第六章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提取

  第十五条 职工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携带人事档案并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前往劳 动部门办理退休预审,核定退休信息,并对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核查,确定无欠缴情 况,可于退休当月进行结账,报养老保险经办处计算退休待遇,办理支付手续领取退休工资 折。

  第十六条 职工发生疾病,可持医疗保险本在定点医院医保办进行医疗保险登记办理住院手 续。康复出院时,可报销医疗费由医保办按照医疗费用报销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从全部住 院医疗费中扣除。

  第十七条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到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在发生工伤后,需于48小 时内报工伤保险处进行登记,并在30日内携带职工诊断证明、病历、旁证等材料在劳动局办 理工伤认定,并在身体康复后,办理工伤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报工伤保险处办理费用 报销。

  第十八条 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生育,可进行生育保险费用报销。生育保险报销需在出院15 天内,携带出生证、准生证、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出院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配偶 还需提供无业证明或非城镇户口证明)交公司综合办公室,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审批表 》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报销费用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后支付给职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2: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 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根据(陕油工贸发【20**】160号)及国 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驻站。

  第三条 人力资源配置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控制总量。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经营管理实际需求,做好“四定”工作(定编、 定岗、定责、定员),盘活人力资源现有存量,严格控制人员增量。

  (二)优化结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实际,应继续坚持“面向生产一线、稳定生 产一线、充实生产一线”的原则开展人力资源配置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专业技术和职 业技能水平。

  (三)广开渠道。按照人力资源规划和岗位要求,通过院校招聘、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引 进等多种渠道不断改善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的素质水平。

  第四条 新增新设部门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工贸公司审批后,确定所需岗位,再进行人员配 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是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人事专员负责具体 事宜。

  第三章 招聘

  第六条 招聘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用人需求所开展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一定工 作经历的技术型、技能型人才或者面向相关院校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 。公司招聘须将招聘方案上报工贸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 社会招聘

  社会招聘应优先从公司内部进行人员选调,在不能满足需求时方可向社会招聘,但需向工贸 公司审批备案后,得到工贸委托招聘之后实施。社会招聘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适用情形

  1.因员工辞职、调动、转岗、晋升而出现日常性岗位空缺需进行人员补充的,部门经分管领 导批准后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提交用人申请,公司综合办公室报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2.因新建或扩建项目需增加人员时,依据立项报告批复编制用人计划,经公司相关会议研究 同意并上报工贸公司批准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用人部门予以配合,按照社 会招聘规定程序开展社会招聘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拟定方案:根据用人计划拟定招聘方案或方式,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实施。

  2.发布信息:利用报纸媒介、招聘网站、公司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资格审查:综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进行审核,初 步筛选出应聘人员。

  4.人员甄选:通过笔试、面试、行为测试、综合评价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人员甄选。

  5.健康检查:通知拟录取人员到相关防疫机构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明。

  6.公布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意见经理比准后予以公布,并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录用 手续。

  (三)录用程序

  1.经招聘录用人员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

  2.与新入职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组织新入职人员进行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安全教育等岗前培训。

  4.试用期满,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工作考核鉴定,考核合格,正式履行劳动 合同,经考核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聘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院校招聘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驻站根据本单位情况拟定年度需求计划报公司企业发展部,经公司审核汇 总后上报工贸公司。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批复,在工贸公司的统一组织下,按批复方案开展院 校招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将招聘结果上报工贸公司审核备案。

  第三章 调动、借调

  第九条 调动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在公司内部跨部门进行的人员流动、或向公司 外调出、向公司内调入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

  第十条 公司内部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一)由本人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经调出和调入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部门章提交综合 办公室人事员处。

  (二)公司综合办公室依据编制余缺、岗位资格、素质要求等因素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 经理审批。

  (三)经经理批准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手续。

  (四)若向单位外调动按《工贸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调入公司人员审批程序

  急需人才或因特殊原因需要从公司以外调入职工时,由部门上报意见,经公司研究同意报公 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调出公司人员审批程序

  (一)本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调出书面申请。

  (二)调出人员所在单位审定同意后,报公司人力

资源部。

  (三)拟调入集团公司系统内操作型单位人员,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研究同意后填写 《员工调动审批表》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四)拟调入集团公司系统内非操作型单位或系统外单位人员,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研究同意后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 借调人员审批程序及办法:

  借调指为满足临设机构、专项工作、新建单位、筹建项目等短期用人需求的人力资源配置方 式。借调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用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提交公司综合办公室 。

  (二)公司综合办公室对用人申请审核同意后,向需借调人员出具《员工借调审批表》履行 相关程序。

  (三)经经理批准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办理借调手续。

  第十四条 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原则上不再办理工作调动。

  第四章 退出

  第十五条 公司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职工,应及时 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六条 公司应加强职工绩效考核管理,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要及 时转岗培训,对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及时予以解除。

  第十七条 公司对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按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应严格遵行年度用工总量计划。对于突破用工总量计划的单位,将在月度 、年度经济目标考核时扣减相应的考核分数,如影响到工贸对公司的经济目标考核,将进一 步追责。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篇3: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公务车管理制度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公务车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行费用,以安全服务为宗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根据工作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第三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三条 车辆必须集中停放管理,不出车时统一停放办公楼下,凡因工作外出应停放在停车场,并有保安人员看管;禁止将车停放在别处和私人住处,否则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第四条 杜绝私自修车,私自购买车辆用品必须严格填写车辆维修单,报办公室经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购买,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

  第五条 公务车驾驶员出车由办公室统一指派,并开派车单,遇特殊情况时出车,应电话请示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回办公室补开派车单。

  第六条 非公务用车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派车,原则上即送即返。

  第七条 实行专人专车制度。随时掌握车辆动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使车辆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行车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第八条 统计人员做好车辆运行记录及公里数工作,配合办公室主任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 如因公务用车,不需要驾驶员同行,必须报公司经理批准,驾驶员做好出车、收车记录,否则发生违章等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条 驾驶员在法定长假和事、病假期间,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楼下,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名义和利用工作之便带公车回家,严禁公车私用。

  第四章 车辆使用制度

  第十二条 定向服务车辆。该部分车辆确保公司领导的公务用车。定向服务车辆的形势范围由用车领导确定,未批准驾驶员擅自超出正常服务范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驾驶员自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机动车辆。该部分车辆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公司各科室公务情况调派使用,办公室主任根据用车的时间、线路、人员情况和应急程度科学合理调配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做到公平、公正、合理,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办公室主任每天应在第一时间掌握当天车辆使用状况,以便统筹安排。

  第十五条 各科(室)因公务需要用车,需填制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根据服务对象、任务,统一安排用车。驾驶员本人不得私自出车。

  第十六条 公司车辆原则不外借,确定需要借出的,由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

  第十七条 夜间设值班车,仅限在交口河镇服务,负责晚间的公务用车。如有特殊情况需长时间出车,应在下班前通知车队单独安排车辆。夜间值班车辆一律不上长途,夜间值班司机不得为外单位任何人员出车,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十八条 如有范围在往返200公里以上且外出3天以上的,必须在出车前对车辆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等方面做全面检查,禁止问题车辆跑长途。

  第五章 车辆安全制度

  第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顺利的完成任务。

  第二十条 严禁酒后驾车,一经发现酒后驾车,处1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务合同。因酒驾造成事故者,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造成事故者一切经济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者,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500元,另做出书面检查,二次发现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违章操作,违章行驶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单位不予支付。驾驶员应及时缴纳罚款,不得影响车辆正常审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限速要求,没有要求的,高速公路、地方道路、山区公路、油区道路行驶,时速分别控制在100公里,80公里,60公里, 40公里以内。连续驾驶两小时,要强制休息20分钟,驾驶过程中不得接打手机,超过规定时速,接打手机,驾驶时间超过两小时不休息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并停车学习3--5天。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完成任务后,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以便掌握车况,适时安排车辆运行。

  第二十五条 雨雪天气,原则上不许动车,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任向公司经理汇报批准后方可动车。要低速行驶,防止路滑,必要时安装防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在执行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并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协助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处理善后工作,如擅自处理,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

  第二十七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需向受害者赔偿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可按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大小由驾驶员或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 对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的处罚决定

  (一)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致死人命或损失达五万元以上(含五万)

  1.负主要责任的:

  (1)按免赔部分的20%予以罚款。

  (2)解除劳务合同。

  2.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

  (1)停车学习30天。

  (2)按免赔部分的20%予以罚款。

  (二)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含2万)五万元以

下,

  1.负主要责任的;

  停车学习15--30天。2按免赔部分的30%予以罚款。

  2.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

  (1)学习10--20天,并写出书面检查。

  (2)按免赔部分的20%予以罚款。

  (三)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含5000元),2万元以下

  1.负主要责任的:

  (1)写书面检查;

  (2)按免赔部分20%予以罚款。

  2.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

  (1)写出书面检查。

  (2)按免赔部分的10%予以罚款。

  (四)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的

  1.负主要责任的;

  (1)写出书面检查。

  (2)按免赔部分10%予以罚款。

  2.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

  (1)写出书面检查。

  (2)按免赔部分的10%予以罚款。

  (五)对于驾驶员发生事故不报者,一经发现,处以停车学习一月,以观后效。

  第六章 车辆保养维修制度

  第二十九条 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报修,并填写准修单,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三十条 车辆维修必须到具备修理资质和专业技术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司机必须全程跟踪,严把维修质量关,维修后的百元以上零部件交回办公室。出车途中出现故障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后经公司经理请示认可后,就地修理。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应定期做好车辆保养工作,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车辆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每日要清洗,以防生锈。

  第七章 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对乘车人员一视同仁,要热情、礼貌,车内客人谈话时,应关闭或关小音乐;接送来宾或客人,应具备基本礼节,主动打招呼。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二十四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便于工作联系。管理员因公务无法与驾驶员取得联系的,首次批评教育,两次以上处以50元现金处罚。

  第三十四条 不准私自动用公司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须办公室主任同意;严禁利用公司车辆谋取私利。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必须在办公室等侯工作;需要离开单位时,除履行公司的请假制度外,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将车辆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下班或收车后车辆停在指定位置,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由司机负责,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 各种行车记录要认真填写,备考。

  第三十八条 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服从领导的指挥。

  第三十九条 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准交给它人学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罚款500元,或解除劳务合同。造成事故者,责任全部由该驾驶员负责,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第四十条 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领导讲话内容,违者造成影响,分别给予批判教育及严肃处理。并解除劳务合同。

  第八章 车辆及驾驶员费用报销制度

  第四十一条 油料开支,根据不同车型、使用年限,特制定以下车辆油耗:捷达:10公升/百公里、帕萨特12公升/百公里、皮卡:14公升/百公里。超出费用自理。

  第四十二条 过路过桥费,按车次对车辆费用结算,一趟一报。

  第四十三条 单次出车往返二百公里以上每天差旅补助65元,不单独补助伙食费。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及随行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及差旅补助,由用车部门核销,驾驶员单独出差服务,每人每天住宿费不得超过160元。

  第四十五条 每月驾驶员应将当月票据交由办公室,经核实派车单无误后核销。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篇4: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企业发展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z省档案管理条例》、上级单位相关管理办法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油品调运分公司在从事基本建设、科研、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包括外部合作,各类项目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各项工作的利用。

  第四条 公司要把档案工作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把档案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计划,保证档案工作所需经费,逐步加强设施设备等必备条件,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保存利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第六条 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档案法》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办法,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制度、标准和实施细则。

  (二)具有公司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档案安全保管的职能。制定公司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四)集中管理公司各种活动中形成的所有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和开发利用。

  (五)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

  (六)负责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有关档案和资料。

  (七)负责公司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重要活动的归档材料的验收。

  (八)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网点的业务指导、检查和人员的培训。

  (九)负责公司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档案计算机管理的应用工作。

  第七条 各部门应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档案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做好各部门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 归档范围

  第八条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一)公司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各部门移交公司的文件材料。

  (三)各部门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附带的文件材料。

  (四)公司参加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向公司呈交文件材料。

  (五)公司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

  第九条 公司在筹备、成立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列入归档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条 归档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照片及感光底片、胶片、光盘、磁带、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四章 立卷归档要求

  第十一条 文件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档。

  (一)管理性文件材料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二)产品、科研课题及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在其项目鉴定、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后3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三)外购设备仪器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后归档。

  (四)职工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15日内归档。

  (五)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资产部门保管一年后移交归档。

  第十二条 电子文件逻辑归档适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第十三条 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第十四条 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一)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二)企业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保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三)企业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其他临时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十五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要求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六条 各部门向综合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协助各职能部门,对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及保存价值进行确认,经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审后归档。

  第十八条 科研成果鉴定、产品定型、基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重要外购设备仪器开箱验收及项目引进、对外协作项目等有关活动,要有档案工作人员参加,按照规定对所形成的档

案资料进行验收。坚持“三纳入、四参加”制度。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以及项目没有归档,不能申报成果或评奖;不能最后通过验收或鉴定;所有经费不予结算。

  第十九条 立卷归档的总体要求:

  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系统,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二)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办理完毕的各种形式和载体材料的文件及实物材料,都必须按照规定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其电子档案应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

  (三)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和系统化整理。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五)卷内文件材料应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六)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内。

  (七)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八)当年办结的文件放在当年,跨年度的文件放在结案的年份里。长期不能结案的文件,可根据情况分阶段归档。

  (九)归档时要注意办结情况,避免未结案归档及已结案的长期不归档。

  第五章 档案的移交

  第二十条 档案移交前须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交移交清册,详细填写档案的门类及数量,并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

  第二十一条 档案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所移交档案的案卷质量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档案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档案移交时,经交接双方核实后在移交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 移交的档案在运送过程中,移交部门应由专人负责,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六章 档案保管期限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档案管理部门结合公司情况制定各类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为10至50年左右,短期为10年以下。

  第二十五条 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七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六条 档案管理部门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二十七条 档案鉴定工作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主持,由业务部门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部门人员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二十八条 档案鉴定小组审定后,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原则上三年进行一次档案销毁工作。

  第二十九条 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进行,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八章 档案的借阅

  第三十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

  第三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依据档案级别判断是否需要审批。当为不受限制档案时直接办理借阅手续。

  第三十二条 档案借阅要坚持严格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

  (一)凡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阅档案,档案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档案。

  (二)凡社会有关方面需要借阅档案,必须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查,由公司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批准。

  (三)外单位人员调阅档案,一般要求在档案室内查阅。同时需持单位介绍信,经有关专业职能部门批准,并登记利用档案清单。

  (四)借阅涉密档案必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三条 若借阅涉及公司机密的受限制档案或为外单位人员借阅时,需经公司研究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三十四条 不得任意扩大借阅范围,对需要出据档案证明的,要认真核对摘抄内容,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 借阅档案者,不得泄密、涂改、拆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六条 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三十七条 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三十八条 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调离工作岗位时,必须上缴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和借阅的档案,档案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章 档案库房管理

  第四十条 档案库房是保存公司档案的重要地点,档案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四十一条 档案部门应集中统一地保管好全部档案,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场所,并配备符合档案管理标准的保管设备、设施。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物品进行定置管理,档案柜统一编号,并定期对库房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库房的“八防”要求,保证库房安全。

  第四十三条 库房内的档案资料定期(半年)清点,保证帐实一致。

  第四十四条 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第四十五条 认真贯彻安全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安全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档案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第十章 档案信息保密与利用

  第四十六条 产生重要档案的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法》

,忠于职守,严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

  第四十七条 加密档案应按规定在文件上标注密级和时间期限,注意重点保管。

  第四十八条 整理档案应在专门地方(室内)进行。档案整理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馆(室),以防失密、丢失。

  第四十九条 建立完善档案利用制度,严格履行利用档案手续,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十条 公司对所保存的重要、珍贵档案,应当用复制品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原件应妥善保存。

  第五十一条 严禁私自复制及对外提供档案资料,尤其对外协作项目、研究课题等活动中利用档案,必须签订利用保护协定。

  第五十二条 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人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采用编制参考资料,制发档案证明,印发档案汇编和编研成果等有关索引服务方式,为利用者提供方便,提高服务质量。利用者分别采用查阅、借阅、复制、电话、网络查询档案信息。

  第五十三条 利用者应严格遵守“阅卷规则”,注意爱护档案,损坏档案按规定惩处。严禁拆卸、勾画、调换、污损、转借、短失和私自复制档案。

  第十一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四条 根据《档案法》规定,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着成绩的。

  (二)对保护档案和档案现代化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赠给企业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五十五条 凡违反本办法,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部门领导做出检查外,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十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泄露秘密的,按保密工作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抽换、损毁丢失、盗窃倒卖或未经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十七条 凡违反本办法,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第五十八条 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按保密工作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五十九条 对违反《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油品调运分公司档案分类规则

  为规范工贸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及上级单位《档案分类规则》,结合本企业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本规则明确了油品调运分公司档案的分类原则、类目设置及基本范围;

  二、油品调运分公司档案分类原则是以公司全部档案为对象,充分反映企业的职能划分,并结合档案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科学管理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油品调运分公司档案分类共设置9个一级类目,即党群管理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管理类、产品生产类、项目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业务类、特殊管理类。其类目名称、排列顺序统一使用油品调运分公司分类表(附后)标记,代码可根据企业分类情况以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顺序标记。

  四、油品调运分公司档案分类二级类目按照企业管理职能和档案形成特点设置、档案分类表中的二级类目是企业进行档案分类的基本类目。二级类目的代码和排列顺序不作统一规定。

  五、声像、事务等非纸质载体形式的档案,可按其载体形式的不同组织建立案卷目录,其保管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附件2:

  油品调运分公司档案分类表

  一级类目二级类目基本范围

  代 码名 称代码名称

  a党 群 管 理 类01党务工作党总支综合性工作、党总支会、党员代表大会及党党支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02组织工作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党费管理,干部管理等工作。

  03宣传工作理论教育,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等。

  04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等。

  05纪检工作党风党纪教育、检查,违纪案件审查,干部廉政建设等。

  06武装工作民兵工作,征兵、复员、转业工作,人防工作等。

  07工会工作职代会,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先进表彰,会员管理,劳保福利,女工工作,文体活动等。

  08共青团工作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团代会,团员、团费、青少年管理等项工作。

  09其他

  b行 政 管 理 类01行政事务综合性行政事务工作,机要文件,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办公会议,文秘工作,信访、接待工作,调研工作,印信管理等。

  02公安保卫治安综合治理,案件侦查,消防管理,自然灾害防范,交通管理,户籍管理等。

  03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公证工作,专利商标,工商登记管理,政纪监察等。

  04审计工作各项审计工作,审计规章制度等。

  05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招聘、调配、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管理,考核,奖惩,职称评聘,任职、任免,离退休工作,职工教育等。

  06教育工作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培训教育等。

  07医疗卫生卫生监督、防疫、职工防病治病,计划生育工作等。

  08公用事业职工生活福利,后勤服务,职工住房等

  09外事工作出访考察、国际会议等企业涉外活动。

  10公共事务企业与地方关系、政府协调、公共关系、资质手续办理等

  11其他

  c经 营 管 理 类01经营决策企业改革,经营战略决策,企业发展规划,方针目标管理等。

  02企业管理企业整顿和企业升级,责任制管理,企业现代化管理等。

  03计划统计综合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统计报表,经营分析项目审批等。

  04财务管理综合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税金管理,会计工作,投资融资管理等。

  05物资管理物资采购、分配,物资合同协议,物资核算调拨,仓库管理等。

  06合同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审核、备案等。

  07知识产权管理企业标识、商标标识、商标侵权等。

  08其他

  d生 产 管 理 类01质量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检测和质量控制,质量认证等。

  02能源管理能源消耗管理,节能消耗工作,资源管理等。

  03安全环保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安全教育,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

  04计量工作计量管理,计量设备、仪器,统计报表等。

  05标准化工作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

  06科技管理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科研、技措、技改管理,科技成果管理,技术引进等。

  07档案与信息管理企业档案工作,各类数据管理,计算机信息,通讯管理等。

  08其它

  e 产 品 生 产 类01油气产品天然气等。

  02化工产品聚丙烯、苯乙烯、石油苯、苯乙烯焦油、2#渣油、甲醇、醋酸、民用液化气、液化天然气等。

  03其它

  02民用设施办公楼,科研设施,文教卫生,体育,商业服务,住宅,环卫,园林绿化工程等。

  04其它

  g设 备 仪 器 类01综合设备管理规定、办法、方案、规划、总结、台账等

  02公务车辆机动车技术参数档案、产权证书、完税凭证、维修保养记录等

  03其它

  h会 计 业 务 类01会计凭证各种会计凭证。

  02会计账簿各种财务账薄。

  03会计报表各种财务报表。

  04财务报告各种财务报告(决算)。

  05其他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对账单等。

  j特 殊 管 理 类01印章公司各类作废印章,包括公章、部门印章、法人私章等。

  02奖牌上级单位颁发的各类荣誉奖牌。

  03奖杯上级单位颁发的各类荣誉奖杯。

  04证书上级单位颁发的各类凯发一触即发的荣誉证书。

  05锦旗外部单位授予的各类锦旗。

  06题词上级领导对公司的题词。

  07照片公司举办的各类重大会议、活动照片。

  08光盘公司举办的各类重大会议、活动照片、录音、视频等刻制的光盘。

  09磁带公司举办各类重大会议、活动现场录音、录像等制作的磁带。

  10其他

篇5: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和大局稳定,使公司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信访,是指本公司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公司应当依照工作职责和规定程序处理。

  第三条 信访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二)坚持保护信访人信访权利原则。对进行检举、揭发的信访人及其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对信访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三)坚持疏导教育原则。及时、就地依法解决来信来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四)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思想教育为主,做好疏导和超前工作,减少越级*,控制集体*,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凡发生系统内职工越级*,*者所属部门接到公司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将*人员接回单位妥善处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必须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

  第五条 单位要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信访机构,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

  第三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可对下列事项进行信访:

  (一)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应遵循逐级*制度,对信访事项应当先向与信访事项直接管理的单位提出。

  第九条 多人反映共同问题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十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访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对信访工作负有一定责任。综合办公室是公司信访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负责人阅信、接访包案等制度。对重要和重大信访事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并主持处理。

  第十三条 信访部门的具体职责:

  (一)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接待来访;

  (二)贯彻好上级信访指示精神,承办上级机关或信访部门及本级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向各部门及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四)协调、参与有关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指导检查责任部门的信访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和检查;

  (五)在查办信访件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需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分办处理;

  (六)对已经或正在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一般不予受理,应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做好信访的统计、分析和信访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范围:

  (一)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以权谋私。

  (二)对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信访人及信访事项要有保密意识。

  (三)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在转办检举、揭发和控告信访件时,可通过抄录或摘录转办;转办要准确及时。

  (四)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五)办理信访事项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发现本单位对信访事项处理有误的,应当重新处理。上级发现下级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有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责成下级重新处理。

  第十六条 信访部门应及时分析信访工作中反映的情况和职工群众的愿望,定期向领导汇报。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并提出建议,改进工作。

  第五章 信访受理

  第十七条 信访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单位信访部门是代表本单位处理信访事务的主管协调部门,要按照职权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单位内的信访事项。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有关主管业务内的信访事项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受理信访事项处理完毕时,应向信访人答复。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或要求书面答复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书面答

复意见。

  第六章 受理时限

  第十九条 信访部门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根据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可适当z,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二十条 领导交办、上级转办的信访事项,要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信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对超过5人以上的集体*事项,应在3日内报告集团公司;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紧迫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在当日报告集团公司。同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 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当时能予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要在接访后的30日内给予答复;对有署名的信函件,要在30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答复来信人。

  第二十三条 上级单位转办的信访事项,一般事项要www.pmceo.com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办结;特殊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办结;紧急事项要依据转办的时间要求办结,并将结果报告集团公司。

  第七章 信访秩序

  第二十四条 受理信访事项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及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

  第二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煽动、胁迫他人参加集体*或者防止他人退出集体*(党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策划、参与集体*)。

  第二十六条 信访人不遵守信访规定的,信访部门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部门可请求治安保卫部门将其带离接待场所。

  第二十七条 信访部门发现来访人员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精神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信访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因处置不当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公司声誉等重大信访事项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公司综合办公室下达督办单进行督办;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三十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十一条 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及本办法,妨碍信访秩序的,所在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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