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厂)质量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使全体员工按各项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做到人尽其责制定本办法。
1、质检科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对出厂的产品负全面责任,有权对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执行质量管理,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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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考核办法采用打分制度,每月考评一次,每次10分,年终进行总评比(总120分)。
3、凡在考核中发现未按管理制度执行未履行职责的部门、车间及个人每发现一次扣0.5-5分。
4、对玩忽职守造成质量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每发现一次扣10分,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按不合格处理。
5、对质量管理做出贡献或者避免质量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给予1.5-3分的加分,特殊贡献者经厂长批准加5-20分。
6、年终总评比总分低于100分,年度考核不合格,扣发部门年终奖金,高于110分发给年终奖金,高于120分者由厂长研究决定发奖金。
7、由经理对质量目标的落实进行考核,每季度一次,对考核合格的科室进行奖励,不合格的进行处罚。
篇2:区医院病历书写质量二级考核制度
区医院病历书写质量二级考核制度
一、科级病历质量管理与考核:
1、住院医师
按《浙江省精神科住院病历书写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的规定书写和完成病历。
2、主治医师
按《标准》和《评分表》的规定书写和完成病历;对下级医师书写的各种住院记录及时进行修改和签名,原则上应于48小时内完成。
3、(副)主任医师
对下级医师书写、修改的病历进行审核,对所管病人病历质量全面负责,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成员。
4、科主任
经常组织科室质控人员督促检查下属病历书写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并对每月出院病历质量按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二、院级病历质量管理与考核:
1、医教科每月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病区)的病历质量、医疗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按考核标准进行相应扣分外,责成科主任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落实整改措施。
2、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每个科室抽查5份存档病历,将病历质量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后报医教科。对于不合格病历按相关规定处理。
3、对各种医疗质量检查活动中发现的病历质量缺陷,按病历质量考核规定处理。
三、病历质量基本要求:
1、按《标准》和《评分表》的要求进行评分,每份病历评分≥96分。
2、无因质量缺陷而负法律责任的病历。
四、其他:
1、任何作假行为致病历不真实需负的全部责任,由直接行为人承担。
2、病人突然死亡,除允许最后一次抢救记录、抢救医嘱及有关死亡的记录外,不准对已完成的记录作任何修改。
3、不准对有投诉或有不满意见的病人的病历作任何修改。
篇3:煤矿开拓队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制度
煤矿开拓队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制度
为改变安全管理的面貌,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煤化集团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制度,建立矿井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将矿井安全管理的理念落实到基层区队、班组和个人,使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明细化、分配合理化、管理实用化。特制订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及安全积分二级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安全质量工资提取及考核的标准
1、每月提取区队工资总额的30%作为安全质量结构工资。
2、按照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细则,将每个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条数、工程质量罚款、查处"三违"条数、文明卫生等问题落实到每个班组和责任人,对职工和班组进行量化考核,形成班组、职工每班的安全积分。
3、安全积分即为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考核基础。
4、考核依据专项检查和安全办公、矿井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安全检查记录、公司及矿井小分队下井安全检查、其它相应检查、矿业务科室的事故追查、区队现场验收考核管理记录等。
三、安全积分的形成及考核
1、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考核以区队安全积分考核为标准。
2、每班由班组长、跟班队长结合现场管理的情况进行考核。
3、每班考核表注明安全积分,及扣分原因,第二天班前会必须公示。
4、月底根据职工安全积分的累积积分进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考核及兑现。
5、安全积分的考核按照区队制定的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见附表1:职工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评分细则、附表2: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评分细则)。
6、安全积分作为职工个人及班组评先的参考依据。
四、对班组及个人的考核
1、班组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分为区队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内部考核每日在区队考核验收表上登记,外部考核以各级领导检查的罚款扣分为主,落实到班组,考核班组的累计得分。
2、根据安全质量结构工资暨安全积分考核细则,逐日对职工进行考核,个人考核累加形成班组内部累计得分,扣减外部考核得分为班组累计得分。
3、班组累计得分除以班组总工数,得出班组安全效率系数。
4、根据效率系数进行班组评比,第一名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上浮10%,第二名班组不奖不罚,第三名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下浮10%。
5、跟班组安全质量结构
篇4:中学常规质量考核津贴考核发放办法(修改)
中学常规质量考核津贴的考核发放办法(修改)
一、考勤
(一)全校教职工均实行坐班制,按作息制度上下班。
(二)教职工病事假必须执行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的病事假,作旷工处理。
1、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办公室审批,一天以上教工由校长室审批;中层及以上干部由校长审批。
经批准的短期病假(半个月之内)第三天起,每天按津贴的日平均数的2/3扣款(有病假条)。
2、严格控制事假,教职工请假须提前请假,统一由校长室审批,经批准的事假,每天扣除津贴的日平均数。
3、教师在校工作期间离校进修,必须向教导处请假,由办公室审核,报校长室批准,离校进修期间每天扣津贴的日平均数。
4、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抽查到一次,作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扣30元,一天扣60元,超过2天,加倍处理,并在年终奖中重复扣除。
5、教工上班后因病因事外出,不影响课务和工作,半天内(不含半天)专任教师向年级组长,行政人员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准假后,方可离校,不作扣款处理,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
6、学校考勤抽查中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元,以抽查次数为准。
二、会议(校内各类*、会议、校内外教研活动、年级组活动等)
(一)会议或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5元。
(二)全校性*、会议、年级组活动向办公室请假,教研活动向教导处请假。
三、上课
(一)正式上课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20元;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每次扣除50元;超过15分钟扣除100元。
(二)未经教导处同意,教师擅自与他人调课者,每次扣10元;未经教导处同意,擅自将课改上自习课,作旷课处理,每次扣除50元。
(三)不服从教导处临时调课、代课每次扣除10元。
四、代课费标准
(一)中考文化考试学科同教材满工作量代课每节10元,不满工作量每节8元。
中考文化考试同教材跨年级满工作量代课每节12元,不满工作量每节10元。
(二)其它学科同教材代课满工作量每节8元,不满工作量每节6元;其它学科跨年级代课满工作量每节10元,不满工作量每节8元。
(三)安排正常代课有困难,安排其它学科上课,按所上学科计算代课金。
五、眼保健操、广播操、课外活动:
(一)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未履行职责者(以抽查为准)每次扣10元。
(二)广播操、课外活动,体育指导老师必须到场,认真组织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0元。
(三)广播操、课外活动,体育教师、班主任必须做好组织工作,凡发现班级秩序混乱,无故缺席者较多,酌情扣除当月相关人员津贴10~20元。
六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是将学生赶出教室不让上课,或是未经教导处同意,擅自停学生的课,每次扣30元及以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上课期间接听手机者每次扣除50—100元。
3、严禁在校园内吸游烟,违反者每次扣5元,教育不改者加罚并酌情扣发年终奖。
4、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每次扣30~80元。
5、教工违反工作常规要求,(包括利用计算机打牌、游戏机),视情况而论,每次扣除10~80元。
6、行政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每次扣10~80元。
7、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失误,造成影响或后果的,每次扣30~80元。
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后,从20**年4月起执行。实施之日,原办法不再执行。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5: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质量的评价考核制度
1、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2、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3、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教职工必须真实填写考核表格,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4、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