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水泵房有哪些安全隐患需要排查?
消防水泵房承担着企业消防供水的重要作用,水泵房内动力设备多、管路复杂,消除水泵房内的安全隐患、确保供水设备、管网设施正常运行,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消防水泵房内潜在哪些安全隐患呢?小编通过现场调研,查阅大量技术文献,整理了一份消防水泵房隐患排查指南,请大家仔细对照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01、隐患排查表
02、隐患及危害
隐患①: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内;
危害: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5.12第2条的要求,留下重大火灾事故隐患。
隐患②:疏散门未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危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8.1.6第3条的要求,留下重大火灾事故隐患。
隐患③:安全出口处未设水泥浇筑的挡水门槛;
危害:消防水泵房因洪水倒灌导致被淹或水泵房内涝,水势蔓延至单位其他用电区域。
隐患④:消防水泵房未采取排水沟或集水坑等防水淹技术措施;
危害:水泵房内涝,水势蔓延至单位其他用电区域。
隐患⑤: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时未处于自动启泵状态;
危害:单位出现火情时,消火栓、喷水灭火设施无法及时供水。
隐患⑥:消防水泵控制柜未设机械应急启泵功能;
危害:消防水泵控制柜手动、自动控制出现故障时,无法采取机械应急启泵功能。
隐患⑦: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在水泵房内,ip等级仅为ip30(仅能防尘);
危害:消防水泵控制柜ip等级不足,无法防水。
隐患⑧:用电设备(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未采取接地保护;
危害:用电设备外壳漏电,导致人员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隐患⑨: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的压力表出现失压情况;
危害:压力表失效,无法掌握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内的压力。
隐患⑩:吸水管侧未正确选用偏心异径管、出水管侧未正确选用同心异径管;
危害:无法减少管路的阻力损失,水泵的工作效率降低。
隐患⑪:消防水泵的架空输水管道,跨越电气设备;
危害:电气设备发生漏电。
隐患⑫:确保消防电话无法正常拨通;
危害:消防水泵房内通讯信号不佳,一旦消防电话失效,出现突发情况无法及时与消防控制室取得联系。
隐患⑬:消防水力警铃未设在值班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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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水力警铃响应后,该动作信号无法及时、有效通知周围值班人员。
隐患⑭:消防水池、集水坑附近未设有限空间安全警示牌;
危害:会引起设备、设施维护人员中毒和窒息事故的发生。
隐患⑮:消防水池外的直梯超过三米未设护笼;
危害:导致高处坠落伤害事故发生。
隐患⑯:消防水池外未见液位显示装置;
危害:值班人员无法掌握消防水池的储水情况。
隐患⑰:消防水泵房内未设应急照明;
危害:断电时,应急照明无法正常动作,影响值班人员启动消防水泵。
隐患⑱:消防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
危害:作业人员无法方便、熟练掌握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隐患⑲:未于阀门处悬挂“常开、常闭”安全警示标志;
危害:无法起到警醒、提示作用。
隐患⑳:消火栓水泵控制柜、喷淋水泵控制柜未设明显区分标识;
危害:造成作业人员误操作。
隐患㉑:输水管道未画有流向标识;
危害:工作人员无法清晰掌握消防水源的流向。
做好消防水泵房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单位出现突发事件
水泵等设备、设施能迅速动作
为消防管网供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篇2:小区生活水泵房规章制度(2)
小区生活水泵房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区生活水泵房的管理,确保居民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小区生活水泵房是指为满足小区居民生活用水需求而设置的机械设备房间,用于水泵的运行与管理。
第三条 小区生活水泵房的管理原则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确保所有居民共同享受水资源。
第四条 居民对小区生活水泵房有使用权,但同时也有责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水泵房的设置
第五条 小区生活水泵房的设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距离住宅区、公共场所及其他建筑物不得过近,保证运行噪音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二)应设有防火、防盗、防雷、防爆及排风设施和紧急照明设备,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
(三)水泵房内的设备应按规定保持整洁,有必要时应进行日常消毒。
第六条 小区生活水泵房的门禁应采取刷卡、密码等安全措施,严格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
第七条 小区生活水泵房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
第三章 居民使用水泵房的权限和义务
第八条 居民使用水泵房的权限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使用水泵房的居民必须是小区的业主或经过授权的租户。
(二)使用水泵房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不得私自改动、拆卸水泵房内的设备及管线。
第九条 居民使用水泵房的义务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爱护水泵房设备和环境,保持房间的整洁和卫生。
(二)定期检查水泵工作状态并及时向物业报告问题。
(三)严禁将水泵房用作其他非法用途,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四章 管理层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 小区物业公司是小区生活水泵房的管理层,应负责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 小区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定期组织维护人员对水泵房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
(二)定期组织培训居民关于水泵房的使用和操作知识。
(三)保证水泵房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居民报修问题。
第十二条 若物业公司发现居民违反本规章制度,应进行相应的警告、罚款或者限制使用等处理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如有居民违反本规章制度,造成设备损坏、居民生活用水供应中断等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对于故意破坏、盗窃、损毁水泵设备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章制度于公告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小区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小区业主对水泵房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建议,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业主大会。
篇3:大厦水泵房管理制度(1)
大厦水泵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是提供住户生活、大厦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水泵房能否正常工作是直接影响到住户人身财产安全。为及时向住户提供合格生活用水和大厦消防用水,管理好水泵房,特制定如下制度:
1、水泵房、地下水池、屋面水箱、消毒系统、消防水系统、供水设备等,由维修班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的巡视。
2、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值班人员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
3、消防泵、生活泵、稳压泵、污水泵在正常运转下,选择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
4、生活水泵每周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接触器主开关每月检查一次。
5、消防泵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切换操作检查。
6、定期保养检查,及时更换磨损的零件,并作好记录。
7、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检查擦洗一次。
8、水池人孔需有盖密封并加锁,透气孔需装不锈钢纱窗。钥匙由水管员保管。
9、水管员按政府有关规定定期取水送政府指定部门进行水质检查化验,化验结果交办公室存档。
篇4:写字楼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得不防
潜伏在写字楼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得不防
写字楼多为高层和超高层建筑
内部业态复杂
且集员工餐饮、住宿、娱乐为一体
企业产权及主管部门较多
监管责任缺失
加之转让更替快、装修更新频率高
火灾危险性极大
每天都在写字楼工作的您
是否真的了解相关的消防知识?
消防安全隐患
01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
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02 违规改造、装修
未依法办理改造、装修消防安全手续,导致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及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擅自停用、遮挡、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进行电气焊或切割作业。
03 违规设置室内隔断
违规设置集体宿舍、“群租房”。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设置房间隔断或搭建房屋。违规设置夹层,其材质不满足规范要求,未增设相应消防设施。
04 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
经营性场所与原建筑设计使用功能不符。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05 管道井、电缆井管理不到位
管道井、电缆井内堆放杂物、违规住人。横向、纵向孔洞及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
06 违规使用燃气
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厨房排油烟罩设施、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检查清洗或未采取防火措施。
07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管理不到位
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保温材料老化、破损、裸露,未张贴警示标志。
08 安全疏散管理不到位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楼梯间、门厅内停放或充电。未按规定配置安全疏散设施和指示标志,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09 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
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或对应急处置流程不熟悉。
防火措施
对于写字楼业主、使用单位来说
写字楼业主及使用单位应明确多产权、多业主建筑物各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责任人统一管理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对外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应在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办公楼在进行改造、装修时,应依法办理改造、装修消防安全手续,严禁擅自改变原建筑设计使用功能,严禁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设置房间隔断或搭建房屋,严禁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进行电气焊作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不在门厅、楼道、管道井、电缆井等处堆放杂物,自觉维护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避难层。
电动车应当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及其电池上楼、入室。在充电时应在集中充电处充电,不要过长时间充电。
严禁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厨房内的排油烟罩设施、排油烟管道应定期进行清洗。
加强对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检查维护,按标准敷设电气线路并进行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走电断,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对于物业管理单位来说
应当根据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并配备值班人员和消防器材。消防控制室应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
配足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同时需找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定消防维保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定期对用火用电、施工改造、油烟管道、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风险隐患开展防火检查;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对外墙保温防护层出现破损开裂、脱落,或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的,要及时修缮。
篇5:关于小区楼道堆放杂物的安全隐患及法律责任
关于小区楼道堆放杂物的安全隐患及法律责任
楼道堆放杂物的危害
拒绝楼道堆放杂物,消除楼道里的消防隐患
小区的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也是消防安全通道,是在发生火灾时我们用来逃生的通道,但是很多人都有在楼道堆放杂物的习惯,比如一些闲置的家具、鞋柜、储物柜、废纸壳、自行车、包装纸、垃圾、泡沫箱等等,那么楼道里堆放杂物会构成那些消防隐患呢?
接下里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楼道杂物可能引发火灾
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等,都是可燃物,稍遇明火就可能引起火灾。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抽烟随便乱扔烟头者有之,儿童玩火、燃放爆竹者有之,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楼道杂物影响通行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楼内住户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楼道堆放杂物影响清洁
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占据、遮挡了地面以及墙壁的很大一部分空间,导致保洁人员无法对这里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久而久之,堆放杂物的地方也就成了卫生清理上的“死角”,脏乱不堪。
今天我们从真实的案例出发
看看在楼道里堆放这么多杂物都有哪些危害呢?
事件回顾
楼道起火、物业出手及时
某小区9栋发生火灾,引起火灾的就是堆放在小区楼道的杂物、废弃纸盒。所幸这次事故由于物业人员处理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楼道起火、业主坠楼身亡
2013年4月15日下午3点,某小区楼道起火,纪某从5楼窗户跳下,不幸坠楼身亡。此次着火原因正是同楼层的蔡某在楼道堆放的浴霸和纸板箱引起。
放在楼道里的纸箱子被烟头引燃
某小区18层的公共楼道发生了火灾,所幸没有人员伤亡。原来是业主家装修,废旧纸箱扔在楼道里没有来得及清理,有人将烟头丢到纸箱上,引发火灾。
虽然这场火灾有惊无险,但现在想起来居民还是心有余悸,这次幸亏没有人员伤亡,但如果继续在楼道里堆放易燃杂物,下次恐怕就没这么幸运了,整栋楼居民的人身安全可都是个问题啊。
醉酒回家 被杂物绊倒胳膊轻微骨折
赵先生在某小区里居住,年过6旬的他身体还算硬朗。2015年5月23日晚上,他与几个好友在朋友家多喝了几杯,摇摇晃晃地回到家。由于居住的小区没有电梯,在4层转5层的拐角处,不幸被停在楼道口的一辆自行车绊了一跤。
这一跤摔得可不轻,赵先生左胳膊磕到楼梯,轻微骨折,并且摔得鼻青脸肿的。平时楼道里就堆着各种杂物还有自行车,本来楼道就不宽,这一堆东西一堵,过道就更窄了。
安全提醒
发生的一次又一次实例告诉我们,在楼道堆放杂物阻碍安全疏散通道,并且着火时容易增长火势蔓延,十分危险。业主们应及时“三清”,即清理楼道、清理阳台和清理厨房,避免火灾隐患。
楼道堆积杂物可能触及的法律法规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