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公章介绍信使用管理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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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公司公章、介绍信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介绍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二、公司及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董事会批准。部门经理的印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三、印章使用要求

  (一)凡属经济合同文本需盖公司级公章和经济合同专用章的应事先经过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批准。

  (二)凡属对外公文需盖公司级公章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三)凡需携公章外出办事,应事先征得总经理签字批准,用后立即退回办公室。

  (四)凡属一般例行公事、联系业务等需加该公司级公章的,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凡属因公需要加盖部门印章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六)部门及公章只适用于不发生任何经济责任的一般业务往来。

  (七)各类公章的使用均应建立登记制度。

  四、介绍信使用要求

  (一)介绍信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出具,开具介绍信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因公出差需带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要有总经理签字批准。如有剩余介绍信应交回办公室注销。

  五、办公室有权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章、介绍信的使用情况。

篇2:公司印章、介绍信使用管理规定

>  印章、介绍信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印信的使用程序,明确印信的管理与使用责任,避免误用印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1、公司印章的种类及保管

  公司的公章及合同章由公司指派综合办专人负责保管使用;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以及收款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使用;公司各部门的印章由所属公司负责保管使用。

  2、使用印章的审批程序

  (1)、凡需加盖公司公章时,先填写《用印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持《用印申请表》或经总经理签批的文件到综合办办理盖章手续。

  (2)、加盖合同印章时,凭借总经理签批后的《合同会签单》到综合办办理盖章手续。

  (3)、公司公章、合同章原则上不得拿离公司使用,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拿离公司时,须填写《印章离司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有关人员在印章保管人的陪同下方可将印章拿离公司使用。

  (4)、公司其它印章的使用程序按照印章保管部门制定的使用规定执行。

  3、印章保管人的工作要求

  (1)、所有需要加盖印章的文件,只有见到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若因总经理外出而无法履行审批程序时,只有取得口头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并要在事后补签《用印审批表》。

  (2)、印章保管人对没有公司总经理签字的用印申请,有权予以拒绝加盖印章。

  (3)、印章保管人不得委www.pmceo.com托他人代办盖印。不准在空自信件上盖印,不准没经批准加盖印章。

  (4)、凡在落款处加盖印章时,必须骑年盖月。

  (5)、与外单位的合同、协议等文件,篇幅超过两页者,要加盖“骑缝章”。

  (6)、印章保管人应做好印章的保管工作,平日随用随锁,假日加封,严防私用、盗盖用公章,如因保管人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7)、印章保管人需对《用印审批表》进行登记,编号及存档。

  4、其它

  (1)、加盖印章的文字材料的行文。格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新使用印章在启用前,应将启用时间、印章式样通知公司有关部门。

  (3)、当印章报废,停止使用时,应将原件及时上交公司,并向有关部门及时通报,说明原因,标明停用印模,停用时间。公司须及时收回废用印章,销毁或归档封存。

  (4)、印章遗失时,除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安机关备案外,还应依法公告作废。

  二、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

  1、介绍信的印制

  (1)、凯发一触即发的介绍信由综合办负责印制。

  (2)、印制的介绍信,应按照统一格式设计,经公司经理会审核备案后,可以安排印刷、使用。

  2、介绍信仅为本公司员工外出开展业务时证明本企业员工身份和拟办业务时使用,不可以作为其它事项的证明材料。

  3、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

  (1)、介绍信由公司综合办设专人保管,实行使用审批制度。

  (2)、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员工到外出开展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工作业务时,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后凭《介绍信使用审批单》,到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介绍信使用审批单与介绍信存根一起存档。

  (3)、介绍信使用审批单上应写明对方单位名称,本单位外出人员姓名、人数。具体业务内容和介绍信有效期限。

  (4)、使用介绍信要盖两处公章,一处盖在介绍信存根连接线上,一处盖在落款上。

  三、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3:地产集团公章、介绍信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介绍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二、公司及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董事会批准。部门经理的印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三、印章使用要求

  (一)凡属经济合同文本需盖公司级公章和经济合同专用章的应事先经过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批准。

  (二)凡属对外公文需盖公司级公章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三)凡需携公章外出办事,应事先征得总经理签字批准,用后立即退回办公室。

  (四)凡属一般例行公事、联系业务等需加该公司级公章的,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凡属因公需要加盖部门印章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六)部门及公章只适用于不发生任何经济责任的一般业务往来。

  (七)各类公章的使用均应建立登记制度。

  四、介绍信使用要求

  (一)介绍信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出具,开具介绍信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因公出差需带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要有总经理签字批准。如有剩余介绍信应交回办公室注销。

  五、办公室有权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章、介绍信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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