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方案
各乡镇中心校、区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以下简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4月y都区政府食安办联合成员单位对全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督查,为此,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学校食品消费环境,促进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明显改善,确保全区师生食品安全。
二、组织领导
y都区教育局成立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xx(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x(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教育局党组成员)
x(教科培中心主任)
x(装备中心主任)
成员:xx。
三、督查范围
全区学校内食堂餐厅,病媒防治、饮用水;学校周边(200米以内)餐饮门店,食品门店(超市),流动摊点,校园周边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向学校配送食品的企业,学校周边餐饮垃圾,卫生死角等。
四、整顿重点
(一)重点区域: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内食堂食品及中小学校园周边,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
(二)重点对象:一是校内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等。
五、督查时间:20**年4月22日至4月23日
六、督查内容:
(一)各级各类学校关于上级食品安全文件贯彻落实及执行到位情况。
1、校主管领导汇报该校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措施、亮点、存在的问题,时间10分钟)
2、今年以来,上级关于食品安全文件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有文件,有会议记录,有具体方案措施。
3、校领导定期不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食品安全工作问题的会议记录及整改落实措施。
4、校园突发食品安全应急方案制度制定落实执行情况。
(二)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严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经营状况,从业人员持健康培训上岗状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操作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严查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及采购台账建立情况;特别加强对粮油、肉及肉制品、蛋奶、蔬菜等大宗食材进货渠道的检查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坚决杜绝采购、使用“潲水油”、“地沟油”及“白板肉”现象。
3、严查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加工经营环境卫生状况。
4、严查餐用具、餐具消毒记录执行情况及餐用具、餐具保洁使用情况。
5、严查学校食堂供餐食品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情况。
6、严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7、配合相关部门清理、取缔校园无证生产经营户。
(三)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主体资质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配送的食品质量安全情况,重点督查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校园病媒防控、饮用水安全工作落实执行情况。
七、责任分工
(一)教育局负责督查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学校校长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校园内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企业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管理,尤其对租用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要与承租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禁止学校食堂对外向个人承包的行为。要在校园内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宣传教育。
八、工作要求
1、各乡镇中心校、区属各学校要把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拿出具体整改凯发一触即发的解决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3、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健康教育课、选修课、班会、校信通、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形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4、建立整治档案,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归纳分析,结合各自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探索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5、此项督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分别书写督查情况总结发至体育股邮箱。
邮箱:xx
联系人:xx
联电话:xx
篇2:街道七项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金马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按照官渡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区纪委《关于对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的方案》的通知、《*官渡区委办公室、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昆明市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转发的通知》(官办通〔20**〕116号)要求,我街道对全街道范围内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为顺利配合完成此次食品安全督查工作,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第九次、昆明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维护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一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全区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节卫生、建筑工地规范管理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食品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使全区食品市场得以进一步净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秩序明显好转;行业自律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各项质量管理规范得到有效落实,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高;食品从业单位诚信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消费意识和经营者、生产法制意识,全街道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和公平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吃着放心,用着安心,过的舒心。
二、整治重点
各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按照片区监管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要重点针对全区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节卫生、建筑工地规范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特点,结合具体工作,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生鲜超市、食品与副食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地沟油”、“病死猪肉”等不合格食品原料,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农村集体用餐的申报、备案、监督管理工作,严防集体性、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对食品原料辅料、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馆消费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采取切实措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点、小食店、小餐馆等重点单位进行一次集中“拉网式”检查。
三、工作要求和采取办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把专项安全督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工作人员。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将采取统一部署、分头实施、分步推进、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街道办事处经济科、综治办、社会事务科、执法队及各社区,严格执法,将整治措施落实到人,不留问题死角,不出现监管盲区。强化大局观念,科室及各社区之间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取得预期效果。
(三)严格执法,重拳出击。街道有关科室及各社区继续发挥“打非添”、“地沟油”、“病死畜禽”、“两节”、“两会”等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摸排职能,充分发挥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流动“哨兵”功能,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社区开展涉及违法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认真排查,发现情况及时通报牵头部门及区食安办,并积极配合区级相关领导及相关监管部门查处。加强对辖区居民,特别是租房户的宣传教育,杜绝其将房屋提供给违法生产经营者,使食品违法行为无房可用,同时加强巡查,确保查处效果。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社区及街道科室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好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工作资料,从20**年2月13日起3月31日止,于每周四下午17时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街道办,由街道办汇总报区食安办。
联系人:
黄竹芸
联系电话:3842811(传真)。
金马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小组
20**年2月10日
金马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备件点名单
1、跃马生鲜超市
所在辖区:曙光社区(东二环路637号菊华立交桥旁)
占地面积:3333.3平方米
投资方负责人及电话:
经营情况:市场正式经营,有标准化塑钢大棚2100平方米,铺面56间,摊位120个。已通过消防验收。
2、云南农产品电子信息交易中心
所在辖区:十里社区(东三环虹桥立交桥和凉亭立交之间)
占地面积:303.471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投资方负责人及电话:
经营情况:已经完成十个服务功能区域的建设,已建设建筑面积143317平方米,已投入6.6亿资金,预计20**年建设完毕。蔬菜交易区于20**年6月试运行,日均成交额在1145万元,市供我市农产品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