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人员统一配置工作制服管理规定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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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人员统一配置工作制服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是集团对外的一个窗口,它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公司的品牌效应。目前,公司已决定全部岗位工作人员统一配置工作制服,并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管理工作人员系列

  第一条 管理工作人员包括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主任、副主任、收款员、机电工、电梯工等工作岗位人员。

  第二条 管理工作人员每年由公司统一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均归个人所有。

  第三条 工作制服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领用人使用满一年者不用负担费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离开公司者,领用人须负担60%;3个月以上至半年离开公司者,领用人要负担80%;3个月内离开公司者个人负担全部费用。以上负担费用,由财务部从当事人的岗位保证金或工资扣除。

  二、绿化工、保洁工作人员系列

  第四条 绿化工、清洁工、厨工等每年由公司统一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均归个人所有。

  第五条 本系列岗位工作人员工作制服费用负担责任按本规定第三条条款执行。

  三、保安工作人员系列  第六条 保安工作人员包括保安大队长、副大队长、保安队长、保安副队长、保安班长、副班长、保安员和监控员等。

  第七条 保安工作人员每年由公司统一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警帽一顶、领带二条、武装带(腰带)一条。所有权不归属个人,离职时均须如数退还公司。

  第八条 本系列工作人员制服费用,全数由公司负责,使用人若遗失或损坏,均由个人向公司申请补发,费用自理。

  四、其它

  第九条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展,今后出现新的岗位,其工作制服管理的相关规定均参照本规定相近条款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篇2:物业公司修改《统一配置工作制服管理规定》通知

  **物业[20**]20号

  物业公司关于修改《统一配置工作制服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经公司经理室研究决定,对二0**年七月四日下发的《统一配置工作制服管理规定》(**物[20**]04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项"工作制服的使用管理"第2条"员工及保安人员离职时制服的办理"改为"员工离职时制服的处理"。

  二、第二项第2条第(1)款"保安人员离职时"改为"保安人员、绿化清洁人员、厨务人员、金禧花园机电工离职时"。

  以上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发

  (共印25份 )

篇3:物业护卫员制服管理规定

  物业护卫员制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护卫员服装的管理工作,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司特对护卫员制装标准作以下规定。

  一、制装标准和使用年限(仅供参考)

  1、护卫员进入公司第一年发冬、夏装各二套,长袖衬衣二件,以后每年各发一套(件),每套(件)服装使用年限一般为18个月。

  2、护卫员发训练(迷彩)服一套,使用期限为36个月,使用期满后以旧换新。

  二、调离、离职时服装的折算标准与处理办法

  1、护卫员在公司内部调动,除调入单位使用的是与该护卫员原在单位(式样或颜色)不同的工装,调出员工须将原单位配发的工装移交给原单位外,其他情况均由该员工将工装从调出单位带往调入单位,并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按折价转帐办法处理。

  2、按使用时间长短确定折价比例:冬、夏装、长袖衬衣和迷彩服使用不满半年的,分别按最近供应价的66%和75%折价;使用半年不到一年的,分别按最近供应价的33%和50%折价;使用一年以上的,冬、夏装和长袖衬衣不再作价。但迷彩服使用一年不到一年半的,按最近供应价的25%折价,超过一年半的不再作价。汗衫(背心)、胶鞋一律不作价。

  3、护卫员离职时,其服装分别按照上述折价时间与比例处理给员工个人,但带有锡能物业公司标志的帽徽、领带、领带夹等物品须留下,待财务手续完结后,其工装归个人所有。

  三、着装及换装时间

  1、夏季着装为每年五月至十月,冬季着装为十一月到次年四月。

  2、具体换装时间可由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管理处内部换装时间必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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