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当值表现扣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为尽量准确评价、考核部门员工当值表现,及为公司提供员工奖罚依据,特制订本《安全当值表现扣分规定》。
2、本《安全部当值表现扣分规定》中凡与公司规定相低触的,以公司规定为准。
3、本《安全部当值表现扣分规定》的考核依据,是根据公司和部门有关的各类规定、制度及岗位职责,而制定的。
4、本《安全部当值表现扣分规定》的考核对象是主管级以下之部门成员,主管级工作表现由部门经理和行政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计分办法
1、部门设立《扣分单》用于记录违纪事实和扣分情况,每月呈交物管部统一递交行政部。
2、扣分等级自1分起,最高10分,每1分等于人民币伍元,当月结数,次月重新考核。
3、当月扣分总计在五分以上者(含五分),即予行政书面警告。三次行政书面警告以上即作辞退处理。
4、因单次违纪情节或性质严重者,应报请行政部记行政书面警告或立即辞退处理,但同样要附加扣分处罚。
5、因损耗公司财物,需要进行扣分的,扣分同时,仍需视情况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6、每月一号部门呈交上月扣分情况于管理处(一个月为考核期),再递交行政部。如在一个月内只扣一分,则此一分自动被取消,不再报请扣款,也不再累计至下月。
第三章:一般扣分规定
第一节:保安部
所有保安部人员受考核对象,均适用本节规定。
一、有下列过失行为者,每次扣一分:
1.参加部门会议迟到5分钟以上的;
2.应该敬礼的场合不敬礼,应当起立的时候不起立的; 3.违反规定当值看书读报的,或者白班当值在岗位存放书、报杂志和收听收(录)音机的;
4.当值站姿、坐姿不合规定的;
5.因自身疏忽,造成未带对讲机或对讲机未开机,或调错频道,致使呼叫不到,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不按规定填写各类当值表格和交接班记录或擅自涂改、弄污有用文件等行为的;
7.岗位上摆放凌乱或在岗位上吃零食的;
8.在公司管辖小区范围随地吐痰,乱抛垃圾,造成工作环境脏、乱、差的;
9.不按规定时间、路线巡检、签到的;
10.责任人员未及时发现职责范围内之异常事件,致使领班未能及时安排跟进的;
11.当值中接听电话超过3分钟以上的,或在当值时多次打电话行为,或在楼层、单元门口(业主面前)随意接听、拔打电话的;
12.责任区域内公司物品破损,有损公司形象而不及时报告领班跟进的;
13.三个工作日内未对公司和部门下发的通知通告进行签阅的;
14.上班前15分钟后才打电话请假并获批准的;
15.当值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6.未按规定时间开关公共地方照明或其它要求开关的设施设备的;
17.在当值时间内大声唱歌、说话、吹口哨或发出其它怪声的;
18.当值时间内未能很好跟进搬(卸)装修、家具物品等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9.发生设施设备故障或工程遗漏问题未及时报告的;
20.当值时内坐、站、立、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1.不按要求登记来访人员证件的;
22.住宅入口附近有闲杂人员长时间逗留不劝说,有外来车辆停放入口附近不制止的;
23.不执行公司装修施工时间,让装修工人提前进入装修的;
24.对施工人员不查证或未及时驱逐无证工人的;
25.接听电话或使用对讲机不按规定使用规范用语、礼貌用语的;
26.其它经上级认定的工作范围内之一般失职行为的;
二、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者每次扣2分:
1.对来访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
2.住宅入口附近有闲杂人员长时间逗留不劝说,有外来车辆停放入口附近不制止的,造成投诉的;
3.因工作失误,造成岗位旁堆放不明装修、生活垃圾的;
4.因个人失职,导致外来人员进入,对住户造成滋扰的;
5.有住户、外来人员携带贵重物品出场,不报告、不检查、不要求出具放行条的;对各类物品未加检查,又未出具放行条的物品擅自放离的;
6.对外来车辆不询问、不登记、不开票据的;
7.未按规定巡楼路线、巡场时间进行巡楼工作或搭乘电梯进行巡楼工作的;
8.发现意外事件不及时报告上级或擅自处理而处理错误的;
9.小区内出现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行为而不制止及处理的;
10.巡逻时,发现问题不作好记录或未及时上报上级的;
11.未经批准,不参加部门或公司举行之各类会议、培训和其它集体活动,以及正常上班后又无故不参加班前训练的;
12.未经领班同意批准,擅自在当值内接待亲友的;
13.未按时报岗或报岗时用语不规范的;
14.当值时聚众(三人)聊天的;
15.未经领班同意批准,上洗手间不报告或擅自私自换岗、擅离岗位,未造成较大后果的;
16.因礼仪礼貌服务问题被业主投诉,影响不大的;
17.擅自触摸、使用业主放置看管的物品的;
18.交接班或换岗工作不认真,致使公司物品损耗或有关事项未能得到跟进的;
19.私自翻阅上级的工作资料和个人用品,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0.擅自陪同亲友参观工作场所,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21.非当值时间到岗位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22.在同事面前非当面谩骂上级,查证属实的;
23.在同事中散布谣言,损毁其他同事名誉或人格,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4.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之各类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
25.未及时正确执行上级指令,致使工作延误的;
26.当值时因疏忽,导致闲杂人员(乞丐、捡垃圾、收废品、贴广告)进入小区内的;
27.擅自允许或不阻止外部人员在小区内摄像、拍照的;
28.未经领班允许,擅自调班或私自调换岗位的;
29.浪费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在各类交接班、记录本或表格上乱写乱涂、撕毁有关资料的;
30.利用公司设备或资源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1.在公司管辖区域范围内,员工之间喧闹或粗言秽语,影响公司形象的;
32.其它经上级认定的工作范围内之失职行为;
三、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者扣3-4分:
1.在对讲机内说笑、聊天、唱歌、讲粗口以及违反规定将对讲机借给非允许人员使用的;
2.当值精神不振(打瞌睡)的;
3.当值时间与同事吵架不听劝阻的;
4.当面顶撞上级,事后能认识错误,主动道歉的;
5.在公司范围传播黄色、*书籍的;
6.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较大后果的;
7.在部门或公司举行的各项技能考核中成绩不合格者;
8.同事之间散布谣言,有不利于员工之间团结及部门管理的;
9.对外来人员漫不经心,或恶意顶撞的;
10.对应收费车辆或其它收费项目而未收费的;
11.对已过租用期的车辆或其它收费项目已过期限的,而未及时提醒或催促重新办理的;
12.违反公司和部门关于制服穿着规定的(含下班时间);
13.其它经上级认定的工作范围内之一般失职行为;
四、有以下重大违纪行为者,扣5-10分: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和部门正常岗位调动的;
2.擅自开启、调试工作职责之外的设施设备的;
3.教导新同事违纪或传授不利于正常工作的一切歪门邪道的;
4.在当值岗位上抽烟、饮酒或中途外出饮酒的;
5.当值睡觉的;
6.与业主、外来人员争执、吵架、打架的;
7.当面威胁上级,不服从管理的;
8.利用职务之便擅取公司或业主财物的;
9.非当值时间酒后返公司或岗位上无理取闹的;
10.因工作不认真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事故的;
11.上级查夜班岗位情况时,同事之间互通消息的;
12.向业主、外部业务人员索要或暗示索要"利是"及其它一切物品的;
13.在岗位上卧、躺及言行、行为影响公司、部门形象、声誉的;
14.擅自允许已离职人员进入管理范围内的;
15.不维护公司利益的或对损坏小区设施设备的行为不制止的;
16.当值时因自身原因引起业主重大投诉的;
17.擅自对外泄露公司或业主资料的;
18.重大意外、突发事件未及时向上级汇报的;
19.未经公司主管级以上的领导同意,私自使用会所设施设备、泳池游泳的;
20.其它经上级认定的工作范围内之失职行为;
五、领班违纪扣分办法:
一)、领班个人当值表现,与保安员平等要求。
二)、领班有以下违纪者,还须按规定扣分。
1.超越权限,审批请假、调休或违反规定默许下属离岗的(扣2分)
2.工作疏忽,不认真巡检的;(扣2分)
3.未严格执行《扣分规定》的;(扣1-3分)
4.不按规定组织班前训练及其它例行工作会议、培训的;(扣2分)
5.未及时跟进部门工作计划拖慢工作进度的;(扣5分)
6.利用职权,直接或通过第三者制止下属反映情况的;(扣5分)
7.利用职权,公开或暗示下属请客送礼的;(扣5-10分)
8.在同事中拉帮结伙、攀亲结友、搞小团体,致使其它下属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扣5-10分)
9.遇恶劣天气未认真履行领班职责造成市场区域、设施设备损毁,情节轻微的;(扣5-10分)
10.用不正当手段攻击上级和其他同事、领班的;(扣10分)
11.在所当值班次时擅立规定,扰乱公司和部门正常管理秩序的;(扣5-10分)
12.其它经上级认定的工作范围内之失职行为;
篇2:商业集团员工奖励加扣分管理办法
商业集团员工奖励及加、扣分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及原则
为达到并保持高效优质的工作,公司奖罚实行评分制管理,奖、扣分均对应员工考核工资相应部份。如1分为1%,2分为2%,依此类推。
第二条 嘉奖
1、根据年度目标管理,在每月目标责任考核的基础上,公司对各部门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先进商场"或"先进部门",由总经理统一嘉奖。
2、公司根据岗位检查标准、岗位责任制,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三方面按月、季、年对员工进行考评:
1)员工每季度连续叁个月考评未出现扣分者当选该季度"优秀员工",并上"光荣榜"予以表扬,同时奖励100-300元;
2)员工全年连续十个月考评未出现扣分者当选该年度"优秀员工",并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同时奖励300-800元。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奖励:
1)对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奖励500-1000元;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励50-300元;
3)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公司赢得荣誉者,奖励100-500元;
4)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奖励50-300元;
5)控制开支,厉行节约有显著成效者,奖励5-20分;
6)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人身安全,奖励50-200分;
7)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奖励5-20分;
8)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上交或归还失主者,奖励1-5分;
9)检举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者,举报人员奖励5-20分;
10)保质、保量,提前完成工作任务奖励2-10分;
第一条处罚:
1、上班时间睡觉者,扣罚1-5分。
2、上班时间吃东西者,扣罚1-5分。
3、上班时间化妆者,扣罚1-5分。
4、上班时间不佩戴工作牌,扣罚1-5分。
5、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者,扣罚1-5分。
6、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打堆、嬉戏、打闹者,扣罚1-5分。
7、不使用规范用语者,扣罚1-5分。
8、自己使用的业务资料不规范不整齐,扣罚1-5分。
9、对抗正确的业务督导,扣罚1-5分。
10、工作时间带小孩、收听录音机,扣罚1-5分。
11、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破坏办公环境卫生者,扣罚1-5分。
12、在办公区域高声喊叫、吹口哨等不雅行为者,扣罚1-5分。
13、未经许可穿制服出公司者,扣罚1-5分。
14、代他人签到者,一次扣罚20分。
15、未经上司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私自会客者,扣罚1-5分。
1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锁匙者,扣罚1-5分。
17、下班最后离开公司不关电灯、空调、其它电源者,扣罚1-5分。
18、工作时间内醉酒者,扣罚1-5分。
19、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扣罚10-20分。
20、拾到客人遗留的各种物品不上交者,扣罚10-20分。
21、不见义勇为,视犯罪行为不见者,扣罚20-50分。
22、破坏公司设施或对事故隐患视而不报者,扣罚10-30分。
23、讥讽客户或对客户不理不睬,公共场合与客户、同事争吵,扣罚10-20分。
24、购买东西收受回扣,抬高价格者,扣罚20-50分。
25、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扣罚20-50分。
第四条 即时开除:凡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除名,触犯刑律者送交司法机关。
1、伪造文件欺骗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者。
2、采用各种手段侵吞公款者。
3、贪污、盗窃、受贿、收受回扣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者。
5、携带违禁物品,如: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进入公司者。
6、盗窃公司、客人或同事财物者。
7、冒用客户名义领取定金、保证金者。
8、打架、斗殴,给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
9、失职,导致公司、客人、员工受到经济、财产、生命、名誉危害或损失者。
10、破坏或企图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动他人怠工、罢工、闹事或阻止他人工作者。
11、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公司声誉者。
12、侮辱、谩骂客人,与客人吵架者。
13、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者。
14、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达七天者。
注:该办法待新版《员工手册》执行后废止
篇3:公寓房务中心员工扣分细则
公寓房务中心员工扣分细则
目的:进一步对我分部之工作进行规范化、统一化的科学管理,坚持做到有规必依,有违必究的原则。全面落实以制度管人的管理模式,逐步与四星管理工作接轨。
一、有以下行者,发现一次给予内部口头警告一次,扣1分:
1、仪容仪表不整齐,不化淡妆者。
2、未经上级同意私自换休换班。
3、交接班不清。
4、当班时间使用方言。
5、不爱惜公共财产,在桌上、壁上乱写乱画者。
6、因个人因素,导致酒水、财产流失者。
7、遗留物品不及时做记录者。
8、工作中受客人、同事或上司轻微投诉者。
9、客人需派送物品而不及时通知者。
10、工作中不严格执行"三轻"者。
11、不及时传达部门有关信息者。
12、对各区域钥匙、对讲机管理不当,交接不清者。
13、更改房态不及时者。
14、借出物品不做登记者。
15、报洗地毯不及时报pa者。
16、拿酒水单但不进行核对者,或对酒水报表、杂项核对不清者。
17、工程维修不开单或不及时报修者。
18、领用物品不做登记者。
19、不保持办公室卫生者。
20、打私人电话者。
21、不及时反馈信息者。
22、工作质量或工作效率达不到要求者。
2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者。
二、有以下行为者扣2分:
1、无故迟到、早退。
2、下班后仍在酒店经营区域逗留。
3、上班时间私自会客,或将亲友及无关人带入办公室。
4、不及时参加部门培训或考核者。
5、不遵守部门、酒店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6、对客人不礼貌者。
7、侵犯他人个人名誉者。
8、传阅非法书刊或黄色书刊者。
9、工作中受客人、或同事、上司投诉者。
10、未经楼层领班放房,随便更改房态者。
11、带私人情绪上班,而引起投诉者。
12、不积极参加部门的集体活动者。
13、违反上司或酒店当局发出的合法指令者。
三、有下例行为者扣3分:
1、因个人疏忽导致客人遗留物品被误领,引起客人投诉者。
2、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将酒店财产带出酒店。
3、泄露本部门或酒店秘密资料者。
4、工作场所听到客人呼叫不及时应答,或不答者。
四、有下例行为者,似情节严重给予扣5--10分处理:
1、不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中欺骗上级;
2、工作中出现或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企图隐瞒事实真相、造成事故。
3、同事中拉帮结派,不利于部门团结。
3、与人打架斗殴者。
4、私拿遗留物品者。
五、奖励:有下列行为者,奖励1-3分:
1、受宾客、上级表扬者。 2、拾金不昧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者。4、工作认真,多次得到同事、上级好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