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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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固定资产分类:企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为七大类: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家具设备、交通运输工具、通讯设备、其他、房屋及建筑物。

  2固定资产建帐建卡工作: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总帐和明细帐,按照固定资产大类和规定的折旧率,按月计提折旧。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只记载固定资产原值,不反映净值,帐目核对按原值计算,各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表,登记实物的序号、品名、数量、金额,各使用部门设专人保管,定期与人力资源部进行帐、实核对。

  3申购固定资产的手续:购置固定资产要事前填写"物品申购计划表"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统一购买。使用部门要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领用手续。凭购置物品的发票,填制入库单和出库单,两单各一式三联,填好编号并盖章、签字。一联人力资源部留存,据以登记实物明细帐,二联连同购置物品的发票交公司财务部,据以入帐,三联使用部门据以登记卡片。

  4固定资产的调入、调出、报废的手续: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内部转移、对外有偿转让、报废等,使用部门要事前报总经理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固定资产调拔手续,使用部门无权调配企业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调出、调入、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写明物品的原编号,调入、调出部门或单位,盖章、签字、报废要说明原因等情况。调拔单、报废审批单一式三联,一联使用单位留存,据以登记卡片,二联交人力资源部,据以登记实物明细帐,三联交财务部,据以登记总帐和分类明细帐。

  5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5.1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和使用情况,检查帐、实是否相符,企业规定每半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由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组成检查小组,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进行互查、检查的内容为:

  5.1.1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5.1.2固定资产明细帐,卡片的登记情况;

  5.1.3固定资产的帐、实核对是否相符,明细帐与卡片是否按公司规定统一分类,序号编制、明细帐与卡片的品名、数量、编号是否一致,卡片与实物标签的品名、数量、编号是否一致。

  5.2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具体办法如下:

  5.2.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由人力资源部按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的物品编号,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一式二份。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另一份交使用部门核对实物。有的划3,没有的划,在盘点中,如发生物品损坏、修理、停用、不需用、丢失、调出、报废等问题,应在该物品上注明上述情况,然后将盘点表与帐、卡核对后的盈亏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填制"固定资产汇总登计表"交财务部,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再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和"报废审批单",一式三联,盖章签字。一联由使用单位留存,登记卡片;二联交财务部登记总帐和分类明细帐;三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实物明细帐。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2.2公司规定每年11月份各部门要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盘,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由检查小组对盘点结果进行检查,对于调拨、退回人力资源部的固定资产要在物品上注明。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要由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参与签定,清查后填写报废审批单上报总经理批示。每次检查完毕必须由检查小组写出书面总结,好的提出表扬,差的给予批评。

  5.2.3对于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及其帐面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6固定资产修理的审批程序

  6.1固定资产的正常修理费用应列入当期成本,固定资产的大修,即早期不能承担的费用,使用部门应先报资产管理部门,再由资产管理部门写书面报告,说明情况,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再行大修,其费用应采取分期摊销的办法列入成本,一般需在一年之内摊完。

篇2:物业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规定

  物业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规定

  1.0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过帐登记,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管理处财务室对所有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器具工具等)必须建立台帐,管理处财务室则是固定资产的实物主管部门。

  3.0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统一编码,管理处应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依据不同类别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4.0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人是当然的保管人,对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处各使用部门应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同时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5.0对固定资产代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毁损或损失,有关负责人应负担赔偿责任,按情节应赔偿原价的10-50%。

篇3: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维护管理,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在降低其购置、使用和消耗成本的同时,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各使用部门日常工作及经营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定义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为超过二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推销,一次推销。

  (二)、采购及领用

  1、各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需提前向办公室报批,经审核确属工作需要,办公室报月支出预算计划,经总经理审批方可购置。无购置预算计划的,属零星紧急采购的物品,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办公室对所需物品的采购应进行货比三家,在确保供货质量及价格适宜后,进行购置。

  3、对批量、高值、专业技术强、专门设计定做和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须经总经理及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派专人负责协助办公室实施采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资,必须履行合同评审程序,签定供货合同后方可实施采购。

  4、领用程序本着简捷、有效、规范的原则,每月20号之前各部门填写所需物品的《申购计划书》,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申购计划书》的要求及库存情况,进行购置,各部门按照审核批准后的《申购计划书》中的物品进行领用。领用及发放时必须要签字登记;办公室每季度将各部门的办公费用总额统计后上报总经理并下发至各部门。

  (三)、保管及维护

  1、对购进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负责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入库单,注明购进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部门等。

  2、办公室与财务部定期共同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清查,保证帐、卡、物相符,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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