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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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公司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发票的领购、使用、保管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发票购买审批手续

  2.1发票的审批由公司财务部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发票准购簿,定期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购买审批手续。

  2.2税务部门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到发票专卖点购买并登记发票管理簿。各部门需用发票时,一律由专人到财务部领取,按规定将所领取发票号码逐一登记。

  3发票内部领用手续

  3.1各部门必须由专人负责领用、保管、使用发票,按照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在使用发票时,必须登记使用日期、发票号码、金额、收票单位及经办人姓名。

  3.2各部门对领用的发票认真履行以旧换新手续,收回用过的发票时,要与领用发票登记的号码进行核对,并在有关栏目内注明收回字样和收回日期。

  4发票使用范围

  4.1资金往来专用发票只限于资金往来代收水电费、煤气费,对外业务中发生的预收款、暂收押金。服务发票只限于管理费、车位费及各种有偿服务费等各种费用。各部门禁止私自使用成文厚三联收据,必须到财务部门领取发票,由财务部门统一上帐管理。

  5开具发票

  5.1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填写齐全,上下几联金额必须一致,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公章,按要求填开发票人签章,交审核人审核,填写审核时间并由审核人签章。

  5.2不得将发票转借、转让、代开、虚开。

  5.3资金往来专用发票在开出时按所收取货币资金性质在发票上加盖现金、转帐收讫章,支票要注明支票号码,并及时入帐。

  5.4每天资金往来发票用完之后要与入帐金额进行核对,入帐金额与票面金额不符时,及时查找原因,确保入帐金额与票面金额一致。

  5.5待一本发票使用完毕后,在发票背面注明作废发票号码,经办人及审核人在核准无误后均办签章。

  6保管、归档

  6.1发票的保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由经办人员对已使用过的发票整理、登记。归档时,严格按会计档案的归档管理造册、归档。发票登记簿和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按规定必须妥善保存5年。

  6.2公司发票的领取、登记、收发、整理、归档等工作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7违反管理规定的罚则

  7.1凡未按照规定开具、保管发票,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或因管理不善出现发票丢失现象,除按税务部门规定额度交足罚款,赔偿损失金额外,并要接受公司内部给予的处罚。

  7.2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7.3抽查所开具的资金往来专用发票金额与实际财务收支的进帐金额是否相符,凡不相符又无正当原因的,酌情处罚。

篇2:财务发票、财务收据管理制度

  财务发票、财务收据管理制度

  1.0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发票、收据(指有价值的收据)及票据(以下简称票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3.0工作职责:

  3.1财务部统一负责本公司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

  3.2各种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由财务部规定。

  4.0内容:

  4.1各种票据的购买及印刷

  4.1.1属国家统一规定的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向有关税务部门购买。

  4.1.2经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公司自行印制发票时,由财务部提出式样经总经理核准,并报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后,在税务部门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制。

  4.13公司使用的各种发票、收据属代收的部分,使用代收单位的发票、收据;属公司的收据需印制时,由财务部提出式样,经品质部编号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印制;属各部门专用的票据需印制时,由需用部门提出式样,经财务部审核及品质部编号,报总经理批准后印制。

  4.14财务部专管人员必须对购买、印刷或代收单位提供的各种票据进行验收,详细清点数量、检查有无印刷错误、数量有误或印刷有错误的应拒收,各种票据验收后,应按不同的票据登记验收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设专柜保管。

  4.2 各种票据的领用

  4.2.1财务部专管人员应设置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凡发放票据,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4.2.2使用发票或收据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票据专管人员)。

  4.2.3票据专管人员在向财务部领取各种票据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清点数量、验看号码、发现有号码错乱的,应拒绝领用。

  4.2.4票据专管人员对所领用的各种票据必须妥善保管,在交付使用人员时,应进行登记、签收。

  4.3各种票据的使用

  4.3.1各种票据需按《发票收据使用细则》的规定进行使用。

  4.3.2各种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

  4.3.3各种票据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票据。

  4.3.4各种票据需交接使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写明交接时票据的号码。

  4.3.5接收人在接收各种票据时,如发现所交接的票据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情节严重时,应立即报告财务部。

  4.4各种票据的检查和核销

  4.4.1财务部有权对各种票据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

  4.4.2已用完的各种票据必须立即向财务部进行核销。

  4.4.3财务部专管人员在核销各种票据时,必须对票据进行检查,发现有使用不当的,应提出意见进行纠正;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报告财务经理。

  4.4.4.财务部专管人员应随时核查使用各种票据的人员有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在各种票据核销后,应对整本票据报收款项有否上交进行核查。

篇3:物业服务公司发票及收据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发票及收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所有发票、收据(指有价值的收据)及票据(以下简称票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3.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本公司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

  4.各种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由财务管理部规定。

  二、各种票据的购买及印刷

  1.属国家统一规定的发票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专人向有关税务部门购买。

  2.经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公司自行印制发票时,由财务管理部提出式样经总经理核准,并报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后,在税务部门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制。

  3.公司使用的各种发票、收据属代收的部分,使用代收单位的发票、收据;属公司的收据需印制时,由财务管理部提出式样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印制;属各部门专用的票据需印制时,由需用部门提出式样,经财务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印制。

  4.财务管理部专管人员必须对购买、印刷或代收单位提供的各种票据进行验收,详细清点数量、检查有无印刷错误。数量有误或印刷有错误的应拒收。各种票据验收后,应按不同的票据登记验收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设专柜保管。

  三、各种票据的领用

  1.财务管理部专管人员应设置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凡发放票据,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2.使用发票或收据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票据专管人员)。

  3.票据专管人员在向财务管理部领取各种票据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清点数量、验看号码,发现有号码错乱的,应拒绝领用。

  4.票据专管人员对所领用的各种票据必须妥善保管,在交付使用人员时,应进行登记、签收。

  四、各种票据的使用

  1.各种票据需按《发票收据使用细则》的规定进行使用。

  2.各种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

  3.各种票据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票据。

  4.各种票据需交接使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写明交接时票据的号码。

  5.接收人在接收各种票据时,如发现所交接的票据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情节严重时,应立即报告财务管理部。

  五、各种票据的检查和核销

  1.财务管理部有权对各种票据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

  2.已用完的各种票据必须立即向财务管理部进行核销。

  3.财务管理部专管人员在核销各种票据时,必须对票据进行检查。发现有使用不当的,应提出意见进行纠正;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报告财务经理。

  4.财务管理部专管人员应随时核查使用各种票据的人员有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在各种票据核销后,应对整本票据报收款项有否上交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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