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关于清理非机动车停放点废旧车辆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zz业主(住户):
大家好!为了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同时将车辆停放点资源最大化的利用,能够放置更多的车辆,zz物业服务中心将于20**年元月20日开始对非机动车停放点进行清理,重点清理非机动车棚内长期停放且不使用、积满灰尘的废旧自行车及杂物。凡在非机动车停放点长期停放的旧单车、旧电瓶车、旧摩托车的业主,请在20**年元月20日至20**年元月25日前到车棚里将自己的物品认领取走,逾期未认领的,我们将视为无人认领的废旧物品进行统一处理,希望大家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
和谐社区,你我共建!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zz物业服务中心
二○**年元月**日
编辑:www.pmceo.com篇2:小区清理化粪池污水管网温馨提示
小区关于清理化粪池及污水管网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大家好!
因梅雨季节即将到来,为避免因管网堵塞给广大业主朋友生活上带来不便,**物业服务中心将于近期开展小区管网全面疏通工作。
疏通时间:20**年3月16日至20**年3月17日
疏通对象:污水管网、化粪池;
另:污水管网及化粪池在清理的过程中可能产生异味,请广大业主朋友在上班或外出时及时关闭门窗,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特此温馨提示!
武汉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年三月十五日
篇3:固定资产清理自查检查通知
固定资产清理自查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随着公司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公司的固定资产总值不断增加,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摸清家底,如实反映资产状况,防止公司固定资产流失,根据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决定8月份对固定资产“帐、卡、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盘点。现将固定资产清查/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使用人员的职责分工,精心组织,严明责任,切实保证固定资产清查/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按照固定资产标准,对公司利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购建(置)或通过无偿调入等形成的各类不动产和可动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同时,检查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应用情况。
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法
(一)实物清查
1、由各部门管理员或具体使用管理部门、清查各自管理使用的动产与不动产,填写清查明细表。
2、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汇总,填报固定资产清查汇总表,对使用频繁、流动性强的资产进行重点清查。
3、形成书面清查报告,总结清查和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清查及平时管理使用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二)帐务处理
1、帐外资产(盘盈)要查明原价,原价不明的按现价或估价入帐。
2、对损失短少(盘亏)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要严格审查,查明原因并按规定报公司批准后进行核销;对收回的变价收入应全部列入专项管制。
3、由于固定资产标准调整,不再属于固定资产需做低值易耗品的,要及时报公司批准后相应调帐。
四、固定资产清查/检查工作步骤
1、自查阶段(8月11日—8月12日):由各基层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首先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具体使用部门、单位清查各自使用的动产与不动产,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
2、部门自查阶段(8月13日—8月14日):由各基层部门、单位的上层主管部门进行自查,然后由部门经理、单位厂长进行汇总,填报固定资产清查汇总表,对使用频繁、流动性强的资产进行重点清查。根据清查情况形成书面清查报告,连同固定资产清查表于8月18日前报行政人事部。
3、复查阶段(8月15日—8月16日):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抽查。
五、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复查验收标准
1.各类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帐。
2.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报损)手续完备。
3、固定资产丢失、毁损情况清楚,借出固定资产收回。
4、盘盈、盘亏资产及www.pmceo.com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5、固定资产帐物、帐卡、帐帐相符。
6、固定资产清查报表统计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六、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七、固定资产奖惩说明:
1、对于在清查、检查过程中漏报、隐瞒不报、错报、申明不实、不完整与不按要求的每项罚款rmb50.00元;部门经理、单位厂长附连带罚款每项rmb20.00元;
2、对于在清查、检查过程中表现优异部门、单位的将给予奖励rmb50.00元;部门经理、单位厂长附连带奖励rmb20.00元。
八、其他说明
1、固定资产清查、检查阶段(8月11日—16日)公司将停止一切物品的申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把关;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在8月11日前作好物品的申领、储备工作。
广州市****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篇4:建工学院清理整顿小金库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
院政(20**)1号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清理整顿“小金库”的通知
各系、部、处、院直属科室:
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张家口市审计局对我院20**年度各项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我院的实际情况,
最近院领导批示:“本着爱护干部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针对私设‘小金库'导致违规行为,进行预防和治理。”按照国家规定:我院现实行一级财务核算与管理。实际工作中,有的部门有资金业务活动,存在“小金库”。为加强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禁“小金库”的产生,本着爱护干部,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将清理整顿“小金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⒈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正确认识清理整顿“小金库”的意义,切实重视此项工作。
⒉清理整顿“小金库”工作,是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防止国家资产流失,维护学校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单位进行一次普遍的教育,提高认识,搞好自查自纠。
⒊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这次清理整顿“小金库”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⒋清理整顿分两个阶段进行。从20**年元月1日起至3月1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5月1日为学院清理整顿阶段。各单位请在20**年3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小金库”的情况报院检察室和财务处。(整顿的情况、资金节余数额等)
⒌在清理整顿之后,学院组织有关部门派人进行检查、审计,对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另,学院制定了《关于严禁私设“小金库”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清理整顿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建筑工程学院关于严禁私设“小金库”的规定》
20**年1月2日
篇5:花园社区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清理通知
花园社区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清理通知
居民朋友们:
为确保社区消防安全,切实强化火灾预防,保障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即日起至20**年12月15日,请居民朋友们及时清理自家存放在楼道过道、露天平台和开放式阳台、空调室外机、防盗防护栏内、单元门出入口等地的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严禁将可燃物、易燃物等用不燃材料围挡或遮盖,避免火灾发生,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知!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花园社区居委会
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