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的奖惩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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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依照工作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罚形式

  1、奖励

  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2、处罚

  口头警告(书面记录)、书面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解雇

  四、奖罚标准

  具体见《员工手册》10.3奖罚标准

  五、奖罚程序

  由该员工直接上级或物业办公室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经当事人确认签名后报请各级领导审批,由行政管理部备案。

  六、申诉途径

  如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实施人将《奖罚单》交予当事人签名确认时,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如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从接到奖罚通知起两天内向上一级或行政管理部申诉。在规定时间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单》强制生效。

  七、奖罚条例

  (一)、公共细则及iso9001:2000执行制度

  1、奖励

  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①工作中个人月发现业主自行车未锁3起以上者、摩托车未拔钥匙1起以上者;

  ②第一时间发现并抓获一般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③能及时发现并上报治安、消防重大隐患,具突出贡献者;

  ④日常工作得到业主书面(也包括问卷调查、意见书等形式)表扬一次者。

  ⑤认证单位监督审核中没有出现任何观察项或不合格项的,部门负责人嘉奖一次;

  ⑥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发现各部门的隐患问题,并及时指出及提供合理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明显效果的,给予该人员嘉奖一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①工作中发现业主/住户门未锁或钥匙未拔(家中无人)一次者;

  ②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及时,方法得当,现场负责人给予记小功一次;

  ③部门质量目标,全年全部项目都达标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功;

  ④认证单位监督审核中所有部门均没有出现不合格项的,品质管理员记小功一次。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或晋升工资

  ①第一时间发现并举报或抓获特大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②在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坚持按照iso9001:2000的要求开展工作,部门全年无出现一次书面不合格的(要求口头不合格不超过12条),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大功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4)试用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提前转正

  ①入职2个月期间无检讨、书面处罚并符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条件之一者

  2、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记录)处罚(累计口头警告三次记书面警告一次)

  ①上班翻垃圾桶捡废品者(垃圾清运人员除外);

  ②用完水后水龙头没关好导致水源浪费(除水龙头已坏之外);

  ③往苗木下、公共区域倾倒垃圾、污水(如清洗饭盒后污水);

  ④所有员工要积极配合品质管理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的,经部门负责人调查属实的;

  ⑤日常检查中,发现同一个员工在同一种表格上三次检查均出现同一种错误的,根据部门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⑥每日下班提前到车库打卡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①个人月受投诉(有效、无效)达到2次者,季度累计达4次者;

  ②架空电线、地下管道、基建、维修、通讯设备、通电设施等施工影响绿化时,内部相关部门要事先与绿化部主管人员协调后方可动工,不得擅自砍伐、修剪、挖掘等破坏绿化,发现一次,记书面警告一次,如外单位在小区内进行施工前,已与我司相关人员沟通,责任部门未能及时与绿化部主管人员进行沟通的,施工单位除照价赔偿外,责任人记书面警告一次;

  ③公话私打者,除电话费双倍赔偿外,记书面警告一次;

  ④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同样的问题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⑤品质管理员日常开出的口头通知单和不合格处置单,在部门负责人规定的完成期限内,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及时说明,如没有客观原因又没按时完成并累积超过三次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书面警告一次;

  ⑥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需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实事求是,据实反映,若有违反,经调查属实,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⑦无故顶撞上司,不执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罚

  ①个人月受投诉(有效、无效)达到3至4次者,季度累计达5次者;

  ②在小区楼梯间、天台、车库等地方随地大小便者;

  ③小区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操作,否则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根据实际轻重程度记小过、大过或解雇处理;

  ④利用对讲机闲聊、吹口哨或污言秽语泄愤,乱按乱调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⑤因醉酒影响工作者;

  ⑥隐瞒工作中的错误(失误),给公司及部门造成较大影响者;

  ⑦部门质量目标连续三次不达标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

  ⑧部门质量目标当月全部项目都不达标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

  ⑨在外审过程中的责任部门,出现一次严重不合格,除给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外,若品质管理员在日常检查中没有发现该问题并做相关记录,则负连带责任记小过处理;

  ⑩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同样的问题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罚或解雇处理

  ①违反保密守则或对外故意泄露安管部安全防范布控者;

  ②利用工作之便破坏、挪用、偷盗业主或公司财物者;

  ③利用工作之便贪污舞弊,损害公司或业主/住户利益(如私自到业主家做清洁、有偿维修等);

  ④辞工后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煽动是非或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

  ⑤在外审(认证或监督审核)中,部门出现系统性或区域性失效,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主管经理记大过一次。

  (二)、各部门奖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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