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保安培训教材(十)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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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企业保安培训教材(十)

  第一章保安组织的表现形式

  一、保安服务公司

  1、定义:专门从事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维护保安服务目标安全的企业。

  2、法律特征: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内部保安组织

  1、定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设立的从事内部守护、巡逻等工作的安全防范组织。

  2、产生依据: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保安工作责任制和岗位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本单位业务性质、规模大小、经营范围和实际需要,建立不同形式的保安组织,由当地公安机关给予业务指导。(《深圳经济特区企事业单位保安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3、法律特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内部机构/部门,不具备法人资格。

  三、区别

  a:不同点:

  1、主体地位:

  2、服务范围:

  2.1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范围:(1)守护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商贸、证券交易场所,娱乐服务场所,机场、码头、车站、仓库、停车场等场所及展销、展览、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守护。(2)押运类: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3)技术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及系统的研制、设计、安装、保养、维修、安全防范咨询等服务。(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安服务。

  2.2内部保安组织仅限于第1项内容。

  3、服务对象:

  3.1保安服务公司:需要提供保安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金融机构、宾馆、酒店、商场等客户

  3.2内部保安组织:仅承担本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对外提供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保安服务。

  4、成立程序:

  4.1保安服务公司: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核)--省公安厅(批准)--工商行政机关注册。

  4.2内部保安组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5、收费

  5.1保安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缔结保安服务合同提供保安服务获取酬金;

  5.2内部保安组织:接受公司指派/安排提供保安服务。

  6、人数限制。

  b:相同点:

  1、受公安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取得保安资格/上岗证;

  3、需要接受后续培训。

  第二章保安组织的行政监督管理机关

  一、依据:

  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的(业务)指导、(保安服务行为)监督和(队伍)管理(行政审批--行政主管机关):监督管理内容《深圳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督察办法》:

  1、监督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从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受理投诉,对违反《条例》和《细则》的行为进行调查;

  3、指导全市保安服务业制定并执行保安服务行业规范。

  二、监督职能:

  1、督察人员发现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从业人员有违反《条例》和《细则》的行为,经核实属实应当提请保安办公室立案调查,并收集有关证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从业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直接向保安办公室投诉和举报;保安办公室对投诉和举报应当受理,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

  2、保安服务组织或保安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保安办公室应当分别情

  况进行处理:

  2.1违反行业规范的,建议其自行纠正;情节严重的,建议行业组织或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2.2违反《条例》和《细则》规定的,提请市公安局或者辖区分局和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3涉嫌犯罪的,依法定程序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章保安组织成员

  一、职责:

  保安服务公司和各企业事业单位保安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本单位的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各项防范工作(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保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具体职责主要是(《深圳经济特区企事业单位保安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1、预防、制止各种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2、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3、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4、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制度,建立健全值班执勤、会客登记、出入验证、留宿申报等工作责任制,使保安工作正规化、制度化。   5、加强对存放现金、贵重物资、重要票证和其他重要部位的防范;

  6、由经过消防专业培训的保安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保安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技防设施,及时处理警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维护本单位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以及公共秩序。

  二、奖惩措施:

  保安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玩忽职守、贪赃枉法、监守自盗或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根据具体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监守自盗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较大的,内部可以给予警告、经济处罚、辞退,情节严重的,可交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保安措施

  3.1、各企业事业单位保安组织及其保安人员对下列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有责任制止或将违法犯罪人员扭送当地公安机关,但不得行使拘留、关押、搜查、罚款和没收财物之权:

  a、现行刑事犯罪行为;

  b、非法携带或倒卖各种违禁物品;

  c、妨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管理、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

  d、执勤时遭到不法行为袭击、侵害和暴力抵抗时,可使用器械进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3.2询问、出入登记、强行带离现场、劝阻、制止

  3.3巡视、检查、警戒、发现、纠正和防范。

  四、禁止事项

  保安员处于一种特殊位置,既不具有执法人员的身份又不具有执法的权利,但肩负着保护人们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等神圣职责,所以保安员要在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为实现其职责而行使权力的范围内,认真做好各项保安工作,以有效地防止保安区域内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巡逻区域内的安全。

  1、凡被保安组织开除或辞退的保安员不得再次招录。

  2、严禁保安组织、保安员超越职责从事搜查他人住所、罚款、没收财物、扣押他人证件或者财物等执法行为。

  3、严禁保安员从事警务活动。(如拘传、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搜身、审讯等)

  4、严禁保安员非法私藏、

  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但保安器材除外,如对讲、红外监控设备等)

  5、严禁保安员穿着佩戴与军服、警服相类似的制式服装(含迷彩服)和标志。(须穿着保安制服、佩带保安标志。)

  6、严禁保安员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7、严禁保安员设置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

  8、严禁保安员刁难、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9、严禁保安员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但可劝解)

  10、严禁保安员监视他人生产劳动和生活。

  11、严禁保安员在非上岗时间穿着制式服装和配带保安器械。

  12、严禁保安员驾驶标有“公安”、“警察”、“派出所”等字样及警用标志的机动车辆。

  13、严禁保安员经营管制刀具及警用标志、军警制式服装和警用器械。

  14、严禁保安员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5、严禁保安员私自为任何个人提供保安服务。

  16、严禁娱乐服务场所自建保安组织、非法招聘和使用保安员。(只能从保安服务公司招用,娱乐场所指歌舞厅、网吧、桑拿、宾馆、酒店等场所)

  17、严禁保安员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活动。

  第四章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一、正当防卫

  1、定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法定构成要件:

  2.1必须有不法侵害的发生。

  2.2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

  2.3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利免受不法的侵害。

  2.4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2.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二、防卫过当

  1、定义: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法定构成要件

  2.1防卫人必须在主观上有过错地实施过法行为

  2.2防卫人的行为必须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对一些严重犯罪进行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三、紧急避险

  1、定义: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法定构成要件

  紧急避险是采用损害一种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另一种遭受危险的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益的、合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成立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1必须是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时,才能实行紧急避险。

  2.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时,才能实行紧急避险。

  2.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遭损害,才能实行紧急避险。

  2.4.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行紧急避险。

  实行紧急避险不应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3、不能行使紧急避险的情况

  我国刑法规定: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这就是说,有些人因为在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负有特定的义务,当他本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在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负有特定的义务而遭受危险时,不能实行紧急避险。

  例如,消防队员有同火灾搏斗、扑灭火灾的义务;抢险队员负有抢险义务;轮船遇险,船长负有冒着危险抢救船上人员生命财产的义务,如此等等,这些人不能借口避险而逃避履行自己的职责。

篇2:物业公司保安员上岗证委派培训协议

  物业公司保安员上岗证委派培训协议

  甲方:东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提高**步行街安防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甲方委派乙方到**公安分局治安、保安培训中心进行为期5天(20**年11月7日~11日)的业务及军事知识培训,并考取“广东省保安员上岗证”。为此双方签订本培训费用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

  1.培训费用:340元/人,暂由甲方垫付。

  2.若能成功考取“保安员上岗证”乙方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服务满一年(从培训合格领证之日起计),该费用由本司负责,若未能成功考取该上岗证或成功领证后未在甲方连续工作服务满一年,培训费用由乙方于离职时自行支付。

  3.于上述工作期间,乙方的保安员上岗证暂由甲方保管,待服务满一年后交回乙方。

  甲方:东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3:物业管理知识培训:保安服务知识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保安服务知识

  001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须通过现行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辖区内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因素,比如电线短路、煤气泄露、电梯关人、水管破裂、火警、偷盗、滋扰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确保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不受伤害,财物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002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防扰乱秩序、防盗、防破坏、防流氓活动、防灾害事故。

  003治安管理的目的是人身不受伤害,财物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004物业公司的治安管理队伍可采用委托保安公司实施安保服务和自建保安队伍实施安保服务。

  005保安人员入职的基本条件是身高1.70米以上;20岁至28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前科的证明材料);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具备一定的军训基本功;有深圳户口的成年人担保。退伍军人、党员优先考虑。

  006保安人员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凯发一触即发的简介;物业管理法规学习;企业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工作纪律等;安全防火教育;iso9002质量体系有关安保方面文件的学习;普法学习;职业道德教育;军训。

  007保安人员在岗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保操作规程;队列训练、擒拿格斗、体能训练、消防灭火训练、交通指挥训练等。

  008保安人员单兵队列考核标准是:军人军姿;停止间转法;齐步走与立定;正步走与立定;跑步走与立定;敬礼。

  009保安人员擒拿技术动作的基本内容是:基本功:直打、侧打、勾打;弹踢、侧踹、勾踢;综合练习。擒敌拳等。

  010保安人员军事体能测试标准是:百米跑14秒以内;俯卧撑50个以上;爬楼20层60秒以内。

  011保安守护工作的涵义是指保安人员根据有关特别服务的协议(委托管理合同、业主公约以外的协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指定的人、财物、场所地以及其他对象所进行的看护和守卫活动。从宏观的涵义来看,对一个住宅小区、对一栋或一组大厦以及对一个工业区等物业的保安工作实际上就是保安守护工作,只不过物业管理单位不承担生命及财产的保险责任。

  012保安守护工作主要有:保护人身安全;保护财产安全;维护客户单位内部正常的秩序。

  013在守护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是:火灾;盗窃;破坏;扰乱秩序;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求助。

  014巡逻保安服务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巡逻区域内和保护目标周围的正常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各种可疑情况,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警戒、保护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检查发现防范方面的漏洞;平息巡逻中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015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及时予以制止,并尽量将其抓获;迅速报告公安机关;疏散无辜群众。

  016遇有聚众闹事的问题的主要处理方法是:控制、稳住领头者;疏散围观者;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平息事件;协助客户单位处理问题;防止事态扩大。

  017遇有疯、傻、醉汉闯入守护目标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将其劝出守护目标范围,无效时,通知其家属、单位及公安机关实施控制、监护。

  018守护目标范围内发生盗窃案件的主要处理方法是: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好现场;安抚受害者;注意守护目标范围内可疑人员。如抓获犯罪嫌疑人,应迅速移交公安机关,防止其逃跑。遇闯卡车辆,应记下车牌号及车辆特征,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

  019发现守护范围内有形迹可疑人时的主要处理方法是:留心观察,注意其行为发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做好控制工作。

  020遇有守护范围突然停电情况下的主要处理方法是:遇夜间突然停电或守护灯光突然熄灭,特别加强门卫和要害部位的守护,在照明恢复前,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021遇有业主或住户当面或电话向保安人员反映情况时的主要处理方法是:问清反映者姓名、房号、单位,详细记录报告的内容;对当面报告者要记清其相貌、衣着特征;对报告内容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022保安巡逻工作的主要方法是:采取定线、不定线相结合的巡逻线路;采取点与线结合的方法。

  023保安巡逻工作应注意的事项是:在时空控制上应注重系统管理;经常结合治安方面的情况,及时调整力量和巡逻方法;经常教育巡逻人员增强危险观念,要求每个巡逻人员在巡逻中,要全神贯注,细心观察,不忽视一点可疑迹象,不放过任何应该解决处理的问题,夜间巡逻要更加注意行人、车辆表现出来的可疑点,以?a href=http://www.pmceo.com/wyfg/ahfg/ target=_blank class=infot*xtkey>安徽5难獭⒐獾取?/p>

  02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要内容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违反消防管理行为;违反交通管理行为;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025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的主要区别是: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触犯的法律不同;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

  026正当防卫的条件是:1.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条件:必须有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的防卫条件: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027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指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社会的行为。

  028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要看防卫行为是否能有效制止住不法侵害;要把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进行比较,凡是经综合分析认为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在性质、强度、手段等方面大体相当,即可认定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

  029非正当防卫的性质:属于不法行为。

  030常见的非正当防卫有:假想防卫;防卫挑拨;不适时防卫;局外防卫;抗拒防卫;互殴行为;防卫过当。

  031防卫过当:指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给对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

  032紧急避险的定义是: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及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

  033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主要是: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紧急危险的威胁;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遭损害而实施;避险行为必须是在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紧急避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能是假想的或推断的;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034保安员处理问题应遵循的原则:保安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会遇到许多问题需要处理,在维护业主(租户)的安全和利益的同时,依法办事,依法执行政策,不徇私情,以理服人。

  035保安员处理问题应遵循的方法:对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一般违反法规和管理规定的问题,如民事纠纷,可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解决,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劝导,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o;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o;的处理原则,尽力劝解,把问题引向缓和,千万不要将矛盾激化,因为这样不利于解决问题。对处理问题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如违反情节轻微,不需处罚的,可当场教育,或协助所在单位、家属进行教育,如需要治安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理。违反其他行政规定的,交行政机关处理。对于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把犯罪分子扭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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