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作程序与标准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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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作程序与标准

  1、部门工作概况

  2、岗位职责

  2.1、综合物业部经理的岗位职责

  2.2、物业副经理的岗位职责

  2.3、物业主任的岗位职责

  2.4、物业助理的岗位职责

  2.5、前台接待的岗位职责

  2.6、文员岗位职责

  3、政策与程序

  3.1、客户入住程序

  3.2、客户二次装修办理程序

  3.3、投诉处理程序

  3.4、客户拜访程序

  3.5、客户迁出办理程序

  3.6、清洁管理

  3.6.1、保洁员行为规范

  3.6.2、卫生清洁作标准

  3.6.3、清洁管理制度

  3.7、绿化管理

  3.7.1、场内外绿化管理规定

  3.7.2、场内部盆载植物的管理规定

  3.7.3、场外部草坪植物的管理

www.pmceo.com-物业经理人

  3.8、前台服务

  3.8.1、前台服务项目

  3.8.2、前台交接班制度

  3.9、综合物业部投报维修程序

  3.10、普通信件投送工作标准

  3.11、邮政快年、挂号信、包裹及包裹单的投送工作标准

  3.12、告示栏设置与使用管理程序

  3.13、巡视

篇2:物业服务评价程序及标准

  一、通过有效的监测和评价,对体系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监控和测量,以评价体系运行和服务过程是否满足相应的要求。

  二、因体系运行和服务实现的过程是相关关联实现的。对服务评价的分类为:

  1、按照评价的主体可分为内部检查和外部评价两类。

  2、按照评价的内容可分为管理检查和服务评价两类。

  三、内部检查

  内部检查是由公司自行组织开展的监督、测量活动。按检查的时间频度可分为日检、巡查、月检、季检和年度评比。

  日检:日常检查,每天都进行的检查。

  1、管理层检查管理处日常运作情况,内容包括安全、环境、设备、维修等全方位的检查。

  检查人应对不合格的现象登记在日检表,对不合格情况的填写要求注明关闭情况说明或跟踪情况。

  2、日检分为管理处主任的全面检查,专业主管负责的专业检查,操作人员的工作巡查三个层次。

  3、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确定日检表的使用。

  1)对轻微不合格且在半小时内能够关闭的,不填写。如某处有一小堆垃圾等;

  2)对因客观原因造成的经常性出现的问题,在能够即时消项的情况下,不予填写。如道路上有烟头、枯叶等。

  3)对因工作人员的责任缺陷,必须填写在日检表上。如交班无故不正常,维修人员工作期间私自外出等。

  巡查:岗位巡查,月内不定期的检查。

  1、相关人员按时按公司规定对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分析及整改。

  2、巡查由管理处具有一定职位或特殊岗位的人员进行。巡查的方式包括检查和监测两种。巡查出现的问题必须记录,且责任应落实到人,彻底解决。以记录为证。

  3、执行人员填写各类检测记录。

  1)夜间查岗。每月管理处随机抽查不少于4次,但在台风、暴雨等异常情况下,管理处必须进行夜间查岗。管理处管理层负责夜间查岗,并在各岗位值班记录上填写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人员双方签字认可。

  2)仓库月检。管理处主任每月负责检查仓库。对仓库的盘点、摆放等进行检查,对应公司给出的检查标准,检查记录在日检表中反应即可,正常与否都应填写。

  3)水电监测。管理处按时对水电指标进行统计,并对照计划指标进行分析,财务部收集数据后,每半年上报品质管理部一次。

  4)设备巡查。对电梯机房、设备房等巡查应按公司规定进行,并填写相关记录。

  5)品质管理部和相关管理处按文件规定对各种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控制进行监测,如废气、噪音、照度、固体废弃物等。

  楼检:月检和季检皆称为楼检,品质部每月对管理处进行一次不定期的管理状态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物业状态的检查。

  1、物业状态检查和管理状态检查既独立又相互关联,物业状态检查是为了真实反映物业各项设施当前所处的状态,如果其中的缺陷在管理状态检查中有相应的处理办法,则不作为管理缺陷。管理状态检查是为了反映管理处的全体员工管理和服务水平当前所处的状态,也反映管理处主任的领导能力。各检查项目对应责任人,检查结果作为该责任人的员工考核、升降职、调任的依据。由此建立员工考核档案。

  2、管理状态检查由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机关人员和管理处主任实行检查。

  1)检查形式为:分组巡查、客户调查。

  2)检查标准是由创建标准和法规、合同、体系文件等指导性和约束性强的规定编制而成。

  3)检查采用将检查内容逐项分解量化打分的方法。

  4)检查人员应按管理状态评分标准检查,填写《缺陷消项记录》。管理处对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问题,并填写缺陷消项的有关项,下次由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整改情况进行消项验证。

  5)物业状态检查中的不合格项的跟踪情况作为管理状态检查的部分内容。

  6)品质部在当月月检后分专业将不合格项进行分析,以月检通报的形式发给各单位。

  7)管理处对月检或日检时发现的属于公司原因造成的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填写《故障转呈单》或工作联系函转交,并负责相关问题的验证。

  3、物业状态评估是为了评估物业自然状况以及与实际管理状态有利衔接。

  1)检查形式:由机关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开发商)分组巡查。

  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按《物业状态评估表》对房屋设备和建筑环境进行评估性检查。检查的不合格填写在《缺陷消项记录》上,作为管理工作的部分进行相关后续工作。

  4、季检的结果与当月的月检通报一并发放。

  年度评比:一年进行一次的检查。

  1、针对iso体系进行的内部审核,按照《内审控制程序》执行。

  2、针对管理体系管理评审,《管理评审控制程序》进行。

  3、设备完好率、红旗设备、房屋完好率等专业性评比,按《工程管理手册》进行。

  四、外部评价

  外部评价是由第三方对公司服务提供过程、服务质量和体系运行进行评价,第三方包括政府部门、认证机构、客户群。

  一)、客户的评价,由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具体按品质管理部有关文件通知执行。

  1、意见征询表的发放、回收和处理

  1)管理处在收到品质部发放的征询意见表后三天之内发放给客户,数量要求发放率不得少于30%,入伙五年以上的项目发放率为15%。调查表在客户群中的发放应随机并均匀分布。

  2)管理处应在下发后10天内收回意见表,回收率不低于发放数量75%。

  3)管理处应在收回后三日内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满意率数据准确地填写在《客户满意率统计表》上,并将客户反馈的信息登记在《与客户沟通登记表》。

  4)对于客户意见集中或突出的问题,管理处应以公开信的形式在收回意见表二个星期内认真地作出答复。公开信张贴前须经管理者代表审阅同意。

  5)管理处将客户满意率统计表和公开信张贴后的5天内递交品质部,品质部将有关问题统计后,由管理者代表审阅。

  2、验证客户意见的处理情况

  1)对客户意见的接待与处理由品质部在月检时标准进行检查,并抽查客户对管理处日常管理服务的满意情况。

  2)品质部要对处理的结果给予跟踪,并通过电话或走访形式对管理处工作进行核查。

  3)品质部对管理处给客户的公开信提出的问题的落实情况要进行验证,使客户对处理的结果表示满意。

  二)政府评价

  1、品质管理部指导项目参加区、市、省、国家物业管理示范单位的评比,并做好评比结

  果的记录。参考程序见《前期管理手册》中创建达标。

  2、品质管理部协助项目参加政府部门有关环境、安全管理方面的检查,各辖区负责联系并保留相关证明。如安全文明小区、环境文明小区、绿色小区等。

  3、人事行政部组织申报政府、协会等进行的各方面奖项的评比,并保留相关证书和奖杯。

  三)标准评价

  iso体系评价是由深圳质量认证中心每年对我司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审核或复评审核的监督。由品质管理部组织联系工作,并保留相关记录。

  五、管理评价

  公司对职责落实、制度执行、管理运作、内部流程的控制与评定过程。

  公司机关的管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办公秩序、办公设备、人员着装、工作纪律、工作绩效等方面的检查。检查标准为《人事行政管理手册》和《环保节能手册》。

  通过严格实行公司会议制度--总裁办公会、部门联系会和主任论坛,实现对机关工作的管理、机关与管理处信息交流和新制度的推行,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管理处主任对管理处人员的内部管理进行控制。如内务管理、作风管理等。

  通过公司各级别的检查实现对对管理处的纵向管理。

  六、服务评价

  服务分为常规服务和特约服务,常规服务提供的是维修、清洁、安全等服务;特约服务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为满足客户特别需要而提供的针对性服务,收费标准以成本加劳务结算,是微利甚至是免费项目。

  一)对常规服务的评价在各项检查中可以保证服务的实现,对客户意见的收集作为服务评价的重点考虑因素。

  1、管理处对客户通过来访、来电、信函等形式反馈的意见和服务需求都要认真倾听,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积极处理,并识别有关重要信息登记《与客户沟通登记表》。

  2、每月管理处应将客户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行归档总结,并对信息归类分析。对影响服务的主要因素要尽快制定纠正措施。管理处可通过工作会议形式讨论或宣传。

  3、管理处应主动与客户进行沟通以便收集建议,可采取召开客户座谈会、家访等方式进行,及时获得有代表性的意见。

  4、管理处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完成初级回访,对服务过程由服务提供者在规定的表格上

  要求客户签署意见。

  5、品质管理部每月应进行维修、投诉回访,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对维修质量、人员态度、处理结果进行回访,确保各类服务能够使客户满意。

  6、品质管理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客户代表恳谈会,对切实可行的建议应采纳并执行,保留相关记录。

  二)对特约服务的评价,在履行完成口头定单或协议后,由相关服务提供者和品质管理部进行回访确定。

  1、管理处应将有偿服务、便民服务项目公布于客户并对服务承诺的兑现进行检查。

  2、客户信息的反馈作为特约服务评价的主要依据,对客户的投诉、建议应详细记录,经过确认后,积极整改,并通知客户。

  3、品质管理部定期对享受特约服务的客户进行意见调查,采用电话访问的形式,记录有关内容。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到分包方。对出现的问题必须在客户满意后才能作为解决的依据。

篇3:物业服务评价程序及标准

一、通过有效的监测和评价,对体系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监控和测量,以评价体系运行和服务过程是否满足相应的要求。
  
  二、因体系运行和服务实现的过程是相关关联实现的。对服务评价的分类为:
  
  1、按照评价的主体可分为内部检查和外部评价两类。
  
  2、按照评价的内容可分为管理检查和服务评价两类。
  
  三、内部检查
  
  内部检查是由公司自行组织开展的监督、测量活动。按检查的时间频度可分为日检、巡查、月检、季检和年度评比。
  
  日检:日常检查,每天都进行的检查。
  
  1、管理层检查管理处日常运作情况,内容包括安全、环境、设备、维修等全方位的检查。
  
  检查人应对不合格的现象登记在日检表,对不合格情况的填写要求注明关闭情况说明或跟踪情况。
  
  2、日检分为管理处主任的全面检查,专业主管负责的专业检查,操作人员的工作巡查三个层次。
  
  3、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确定日检表的使用。
  
  1)对轻微不合格且在半小时内能够关闭的,不填写。如某处有一小堆垃圾等;
  
  2)对因客观原因造成的经常性出现的问题,在能够即时消项的情况下,不予填写。如道路上有烟头、枯叶等。
  
  3)对因工作人员的责任缺陷,必须填写在日检表上。如交班无故不正常,维修人员工作期间私自外出等。
  
  巡查:岗位巡查,月内不定期的检查。
  
  1、相关人员按时按公司规定对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分析及整改。
  
  2、巡查由管理处具有一定职位或特殊岗位的人员进行。巡查的方式包括检查和监测两种。巡查出现的问题必须记录,且责任应落实到人,彻底解决。以记录为证。
  
  3、执行人员填写各类检测记录。
  
  1)夜间查岗。每月管理处随机抽查不少于4次,但在台风、暴雨等异常情况下,管理处必须进行夜间查岗。管理处管理层负责夜间查岗,并在各岗位值班记录上填写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人员双方签字认可。
  

篇4: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1.0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2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3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工作。

  3.4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在进行的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2常见住户的违章现象

  4.2.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堵塞消防通道;

  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涂痰和大小便;

  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在公用场地自私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高空抛物、倒污水;

  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音量噪音;

  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违章停车;

  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末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选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规事件。

  4.3.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尚未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4停水停电:适用于严重拖欠或拒交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事件。

  4.3.5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4.3.6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损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公共事务处理程序。

  4.4.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属重大违章事件的管理处经理处理;

  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公共事物部主管处理,由公共事务部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会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4.4.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办法(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住户),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机关提起诉讼。

  4.4.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电停水”、“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闭后,公共事务部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经理签署后生效,有公共事物部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公共事务部每月月底将《住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财务部统一扣款。

  4.4.8对违规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经理或公共事务部主管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4.5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5.0记录

  《住户违章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住户手册》

  6.2《装修管理标准规程》

篇5:物业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住户的各类投诉能及时、合理地得到解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针对公司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投诉处理。

  三、职责

  1、管理处主任负责处理重要投诉。

  2、事务部主管负责协助主任处理一般轻微投诉及每月的投诉统计、分析、汇报工作。

  3、管理处相关主管负责协助事务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处理本部门的被投诉事件,并及时向事务部反馈投诉处理信息。

  4、事务部管理员负责投诉现场接待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处理投诉的基本原则接待投诉时,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礼貌、乐观、热情、友善、耐心、平等”的十二字服务方针,严禁与住户进行辩论、争吵。

  2、投诉处理流程图3、投诉界定(1)重大投诉。下列投诉属重大投诉:

  ①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实施效果有明显差错,经住户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投诉;

  ②由于公司责任给住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③有效投诉在一个月内得不到合理解决的投诉。

  (2)重要投诉重要投诉是指因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不位、有过失而引起的投诉。

  (3)轻微投诉轻微投诉是指因公司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水平有限给住户造成的生活、工作轻微不便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改进而较易得到解决或改进的投诉。

  4、投诉接待

  (1)当接到住户投诉时,接待员首先代表被投诉部门向住户表示歉意,并立即在《住户投诉意见表》中作好详细记录:

  ①记录内容如下:--投诉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被投诉人或被投诉部门;--投诉事件的发生经过(简单明了地叙述);--住户的要求;--住户的凯发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方法。

  ②接待住户时应注意:--请住户到沙发入座,耐心倾听住户投诉,并如实记录;--必要时,通知事务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出面解释;--注意力要集中,适时地与住户进行交流,不应只埋头记录。

  (2)投诉的处理承诺:

  ①重大投诉,当天呈送公司总经理进入处置程序;

  ②重要投诉,接待后1小时内转呈主管经理进行处置程序;③轻微投诉,不超过2天内或在住户要求的期限内解决。

  5、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根据投诉内容10分钟内将《住户投诉意见表》发送到被投诉部门,领表人在《投诉处置记录表》签收记录。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应将重大投诉及重要投诉经事务部主管当天转呈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主任。

  6、投诉处理内部工作程序(1)被投诉部门负责人在时效要求内将内容处理完毕,并按《住户投诉意见表》对投诉处理过程作好记录。在投诉处理完毕的当天将《住户投诉意见表》交到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收到处理完毕的《住户投诉意见表》后,应在《投诉处置记录表》记录。(2)公司总经理、管理处主任在接到重大投诉和重要投诉后应按公司《不合格纠正与预防标准作业程序》文件的规定处理。

  7、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收到被投诉部门投诉处理的反馈信息后,将情况上报事务部主管,并在当天将处理结果通报给投诉住户。通报方式可彩电话通知或由巡楼组人员上门告之。

  8、事务部主管在投诉处理完毕后通知管理员安排回访。在每月30日前对投诉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结果上呈主管经理,并将《住户投诉意见表》汇总上交品质部,由品质部长期保存。

  9、其他形式的投诉(如信函),服务处参照本程序办理。

  10、投诉的处理时效(1)轻微投诉一般在2日内处理完毕,超时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2)重要投诉一般在3日内处置完毕,超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3)重大投诉应当在2日内给投诉的住户明确答复,解决时间不宜超过10日。

  五、记录

  1、《住户投诉意见表》

  2、《投诉处置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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